十四章 情人节
作者:忘东莱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952

这几天霍水仙总有一种被人监视的感觉,这种感觉她从小就有,这并不是她发现了什么,而只是一种纯粹的女人的直觉,可惜的是从小她就找不到这个总跟在她后面的人。没有一个人喜欢后面总有个跟屁虫,尤其是受够了别人骚扰的她,更是讨厌这种感觉。

她爱风车的习惯也是在这种情况下形成的,只是对她而言是多了一个爱好,而天生却差点跑断了两条腿。学校停车场离宿舍有一条长长的走廊,本来一路上总是灯光明亮的,但是这几天警匪片看多了时新枪战,而这一路的灯泡自然就成了最好的目标了。

除了两头的灯,照得长长的走廊阴影斑斓外,中间的全部路灯都光荣阵亡,而每次刚修好没几天它又会无辜牺牲,学校屡禁无效后也只能不了了之了。

入党,进学生会,办社团,参加活动,每天的活动时间霍水仙都排得满满的,所以她总是在黑夜中独自走过那条长长的走廊,这天,路灯再一次证明了它们的使命——光荣牺牲。

霍水仙低着头慢慢走在走廊上,手中还在不停的翻阅着什么,这些都不是天生所关心的,今天是情人节,他知道霍水仙的宿舍恐怕早就被各种礼物堆满了吧,而且那些三不怕情圣在今天也是无所不在的,只差没有追进女厕所了,尿遁也再次证明了它是永远那么老套也那么有效的方法。

他这个监视兼保镖在这种日子是最苦恼的,没有半点动静的跟在霍水仙身后,天生也若有所思,看着别人手牵自己却是左手牵右手,说没感觉那是骗人的,同寝室的难兄难弟除了每天都在唱单身情歌外,也加紧了对某个女孩的追求。

本来霍水仙是大众情人,但可惜她对谁都冷漠得可以,大多数人只敢抱观望的态度,“这种人女只能远观不能近视啊”本来是追求者中最激进的黄强在被浇了一头可乐后放弃的说到。

但是不死心的人永远都是很多的,每到这种节日就是男人破财的日子,但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又怪得了谁呢?

看了看前面风姿卓越的背影,天生心中也冒出一个人来——林可儿。不知道她现在在干什么啊?失神中天生也慢慢走出了黑暗,本来霍水仙就在想事情根本不可能发现在他后面无声无息的天生,而且受过跟踪侦探专门训练的天生本能的还是挨着墙角走着。

走着走着,前面的霍水仙忽然停了下来,在她还没有转完头的时间中,天生闪电般快退进黑暗中,但他知道霍水仙明确的知道有人在跟踪他了,霍水仙古怪往后看了一眼,然后飞似的跑向宿舍。

慢慢的走到霍水仙刚才站的位置,天生不明白自己是怎么被她发现的,对自己的身手天生有绝对的信心,不然他早就死在越南战场上了,而且以前她怎么没发现呢?低着头,天生看着自己那长长的身影,脑中一闪,他终于知道自己哪里出错了。

本来跟在霍水仙身后的天生当然是不会被霍水仙发现的,但灯光从一面照来,而离灯光越远身下的影子也越长,天生失神中没注意自己的影子差点就暴露了自己,对天生来说平时他是绝对不容许自己出现这种低级错误的,但人总是人,是有感情有欲望的,每当一面对感情他就总是出现失误。

人家是每逢佳节倍思亲,而天生更是一个念旧的人,回忆占了他人生的大部分时间,在这种日子里他总有一种憎恨感,别人有家有亲人为什么自己没有,别人想有什么就什么,为什么自己连想吃顿饱饭都那么难,难道真是上辈子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吗?

这种时候本来是独自在暗处舔拭伤口的,但人是要吃饭的,想吃饭就要工作,这对天生来说更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他的生活经历决定了他性格的缺陷,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可是当他可能有机会得到这种生活的时候他又怕——自己能不能保住这种生活,对人生天生有远比常人多的忧虑和矛盾。

霍水仙今天的心情很好,不是因为今天他会收到很多礼物,而是因为今天她和齐星敏又狠狠的糗了钟富鬼{贵}一顿,现在也只有这些事还能让她有一点新鲜感了,从小就什么都不缺,别人能耍的东西她可以耍,别人不能耍的东西她说不定也可以耍,有段时间她喜欢飞机,她那个二十四孝老爹甚至还给她买了架私人小型飞机

哼着歌,霍水仙走到楼下,那个钟富贵又在,手中捧了比他人还高大的一束玫瑰花,看着霍水仙回来,他就象一只臭虫一般凑了过来,人还没近那刺鼻的香水喂就冲鼻而来。

“你想干什么?”霍水仙捂着鼻子发出怪怪的声音。

“水仙,你看我多有诚意,我可是等了你三个小时了,而且还帮你打跑了是十三个来骚扰你的人呢??”钟富贵一点也没感到别人的不耐烦。

“恩,恩,恩,你说完了吗?很晚了,你要是说完我就上去了,要是你还没说完那就在这里慢慢说吧,我不奉陪了。”霍水仙冷冷的回道。

“就完,嘿嘿,就完,最后一句,水仙我对你的爱就象这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一样,恩,恩,恩?”说到这里就一下顿住了。{紧张得忘记后面的台词了}

象哈巴狗一样,钟富贵把手中的玫瑰恭恭谨谨的送到霍水仙手中,掂了掂,霍水仙冷冷的笑道:“就这点你就说有九千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吗?”话一完手中的玫瑰顺手往后一扔,被后面刚来的一个女同学拣了个便宜。

“等等。”看没有引得别人的注意,钟富贵拿出最后的法宝,双手一拍,“啪,啪,”楼上的窗子全都打开,半夜三更的,连广播都用上了:不数玫瑰花从天而降,悠扬的音乐声慢慢飘扬在夜空。

站在花雨中,钟富贵象个英国王子般非常有绅士风度的摆了个POSS———想邀舞一支。

“哦,好罗曼蒂克啊!”后面走来的的一个女同学比霍水仙还能进入角色,一幅随时都要晕倒的样子,可惜她连配角也算不上。包括天生在内没有一个人注意到她,连她什么样子都没看到{更确切的说是当她是空气了}正印证了一句话:人生永远都是不公平的。

得意的看着霍水仙,钟富贵的确有点本事,就凭他一个外校生,能有这种阵仗也确是下了一翻功夫了,在理想中霍水仙应该是感动得热泪临眶,最后不但答应,最好还能自动投怀送抱,但事实呢?

“无聊!”累了一天的霍水仙鸟都没鸟钟富贵一眼,尽直就进了宿舍楼,在‘花丛’中,经过特意打扮的钟富贵本来是很帅的{所谓人要衣装,佛要金装,就算是白痴穿上名牌也能成为花花公子},现在怎么看怎么象有花痴。

开始钟富贵{大家}以为霍水仙是矜持一下,但随着楼上的灯渐渐熄灭,他的脸先一红,慢慢的越来越青,最后变成一个‘红烧’猪头,眼看就要恼羞成怒。

“吖吖吖吖!”随着静下来的音乐,他手机的声音一下很大声的响起来,“喂,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

“恩,好办得好,回去有重赏。”声音到后面钟富贵似乎怕别人听到,越来越小。

胸有成竹的钟富贵别人深意的看着楼道口,果然没多久,衣衫不整的霍水仙跑了下来,热情的抱着钟富贵的手臂,两人慢慢走向停车场,一会儿一辆黑色奔驰呼啸冲出校门。

“她终于还是感动了,哎要是是我也要被人家感动哦。”——女

“555555555555,啊的初恋!”——男

“哼,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有两个臭钱吗?”——男

“哎!”——男,女。

“好羡慕哦!”——女

学校议论纷纷,平时那么高傲的一个人原来那么放荡啊,这么晚和男人出去,会干什么,大家心知肚明,虽然大家都肯定的知道霍水仙是心甘情愿的跟钟富贵走的,但是前后的的态度也相差太大了吧!

谁也没在意这晚还有一个学生没回宿舍,因为他平时很少交往,几乎没有一个朋友,所以没人知道,就算是同宿舍的同学也以为他出去上网或是别的什么,这个人就是——天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