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修)
作者:秋风疾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681

剧烈的疼痛将我从昏迷中扯醒了回来。

“恩……”

我忍不住从牙逢中呻吟出声。

“小琅我把你弄疼了吗?对不起,对不起,我轻点儿,轻点儿。”姐姐温柔如天籁般的声音传入我的耳内,全身顿时舒适了许多,连肋下和后臀都不那么疼痛了,有了姐姐我便有了心灵依靠的港湾。

姐姐在我的后臀上轻轻地吹着凉气,敷药越发小心轻柔了。

“姐姐”

“恩?”

“谢谢”

“傻瓜!”

我咧着嘴傻笑着,这是我第一次主动发自内心的笑,虽然可能看起来还是那么不伦不类。

姐姐忽然停了下来,双眼凝视着我。

我感到了姐姐的眼神,回过头去看着姐姐。

姐姐那羊脂玉般洁白无暇的手伸了过来,轻轻地在我脸上爱怜地摩挲着。我握着姐姐的手,将脸紧紧地挨在姐姐手心上,感受着姐姐手心传来温暖,舒服得就要呻吟出来。

“小琅,这些年你受苦了。是姐姐没有照顾好你。”姐姐的美眸似罩上了一层薄雾。

我闭上眼睛,轻轻地摇着头,我知道姐姐能感受的到我心中对她那无限的感激和依恋。

姐姐伸出另一只手将被子拉起为我盖好,柔声对我道:“小琅,从今往后姐姐都不会再离开你了。我已经跟父皇说过了,他已同意你马上搬过来与我同住。以后你就住在广德公主俯了,姐姐会照顾好你,不会再让你受欺负了。”

我的脸上依旧是面无表情,双眼冷冷的盯着床顶,淡淡道:“姐姐放心,小琅一定不会丢你的脸。我会让他们为他们的所做所为付出代价的,我发誓。”

姐姐轻轻叹了口气,道了声好好休息,步出了房间。

我知道我心中那团嗜血的火焰已经被点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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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的时间有如过眼云烟般弹指间便已逝去。

这两年来我几乎足不出户,天天在公主俯里练着枪法。如今我已不再是用那孩童用的长枪了,而是成人所用的正规张枪,姐姐更为我特制了一把玄铁长枪,长约丈三,重约一百四十七斤,专门给我练习用。起初使起来很是不灵便,后来慢慢习惯后发现这枪实在是好用至极。且铸枪用的寒天玄铁极其难得,姐姐费了好大劲才从工部弄到了一小块。

这把抢更是由京城最出名的铁龙头亲手所铸,枪身漆黑无比,虽然极其光滑却一点也不会反光,枪头较一般长枪更为窄长,枪尖更是散发着丝丝寒气。我对这把枪更是爱不释手,不仅因为它实是枪中极品,更是因为它是姐姐送我的九岁生日礼物。因此枪催动内劲舞动起来便会发出一阵阵慑人心魄的长啸,有如孤狼夜啸一般,又因它通体乌黑,所以我便叫它——黑狼枪。

姐姐如今已是二八芳华,出落的更是如水中白荷一般清丽脱俗,晃若嫡仙下凡一般。

这两年来我亦除了姐姐外没再见过其他人,就连公主俯的侍卫仆人也仅知道后院住着个人,至于是谁却无人知道。每次都是姐姐亲自为我送来饭菜,然后跟我谈朝中发生的事情。

我边吃着姐姐亲手做的可口饭菜,边听着姐姐分析着朝中形式。

“现今父皇因被宰相于莲周送入宫的妖女云贵妃迷的连早朝都已两月未上,再不复当年“盛主名君”之势了。于莲周更是靠云贵妃在父皇身边吹枕头风,培植了大批势力,且其义子于翔更是兵部侍郎,挟制着东南三十万禁军和五十万官军,如今已俨然成为朝中的第一大势力。另一方面,太子也就是大哥李严与太师娄明宇勾结,兼且京城三万皇家禁卫军头领屠文亦是太子一派,他们已成了朝中唯一可与于莲周抗衡的势力。

目下父皇不理朝政,朝中奸党专权,迫害忠良。地方上冀王李易,秦王李遥,楚王李顺均拥兵自重,大肆在自己封地上培养势力,暗中征召军队。

而边关上,胡兰完成了草原一统,汗王呼列萨克敦窥视我天朝蠢蠢欲动。西边的西凉王凌天仲亦是不安好心。而东边沿海更是屡受倭人骚扰。

天朝目前是千苍百孔暗潮涌动啊。”

听完了姐姐的话,我也将饭菜吃完了,擦了擦嘴对姐姐道:“姐姐,我枪法已是初成,这几天我想出去走走。”

姐姐难以置信地看着我,这两年来我不止一次地让我到外面走走,和人多接触接触,可我总是以练枪为由拒绝了,两年来见过的人只有姐姐一个。

我站起身来看着窗外遍地金黄的落叶随风四处飞舞,入秋了,冬天到来前是该干点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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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随姐姐踏出了这个居住了两年的后院,进入了公主俯的大厅。虽然我在公主俯住了两年,但确是第一次离开后院,也是第一次踏入大厅,第一次和公主俯里的侍卫丫鬟见面。

姐姐一一为我介绍着俯里的人。

公主俯的总管司马波是位四十多岁的中年人,身材魁梧,长相冷酷,对姐姐甚是恭敬,但见到我只是稍稍点头叫了声公子。

负责保护公主俯安全的两百皇家禁卫军首领矢明是个二十五、六岁的年轻将军,两道浓眉,一对单凤眼炯炯有神,刀削的面庞,一看便知是凶狠冷酷的悍将。他见到我和公主亦只是稍稍点头,听姐姐说他是四品营卫长,若在军中可统领一万至两万禁军,而今却被安排来带着两百禁卫军保卫公主不免心中不舒服。

姐姐的两个贴身丫鬟一个叫桃儿一个叫鹃儿,都是十三、四岁的漂亮女孩,她们见到我后都恭敬地施礼道万福。姐姐本来也想安排个丫鬟给我,但我说自己一个人习惯了,姐姐也只好作罢。

除了这几位外其他的都是一般的侍卫、丫鬟和伙计了。

不过这伙计中却是有一位十五、六岁的小伙赵番挺有意思的,见到我后亦对我非常热情,亲热却又不失礼数,不一会便混的如老友般烂熟了。能这么快和我这个天生冷漠的人混熟实在算的上是很厉害。姐姐亦把我交给他,让他带着我在公主俯里四处逛悠,这小子的口才、人缘确实不错,不一会便带我和俯内的各丫鬟侍卫伙计认识完了。在公主俯内大家都叫我“公子”,对我亦算是尊敬,他们大都只知道我是皇亲国戚,却是不知道我是十三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