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沙海绿洲(7)
作者:飞雪无痕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2490

小五子,之前只是男人的自豪,以前对自己刁蛮的小姐爱上自己,加上神功突破后对爱的理解,以及对她身体的渴求,接纳了她,但并没有真正地深深地爱上她,直到经历生死患难后,小五子那生命垂危时的誓言让自己感动,让自己的心不由装入她的情感。

宋松轻拥着软软的身体,在柳燕耳边喃喃着,小五子,我爱你……

这是大哥在说吗?他真的?等待了好久,今天才听到这句渴求已久的话语,总以为大哥只是怜惜自己,只是自己的主动让大哥不忍拒绝,他根本就没有真正爱过自己,但自己爱他,只要能够时刻留在他身边,也就满足了,然而在听到大哥要离开自己独行,柳燕终于无法接受,狠心的大哥,心里无尽的委屈,才会对大哥尖酸地埋怨,而今,这一切烟消云散,大哥不会离开我了,柳燕幸福地想着……

“大哥,大淫贼,小五子不想离开你,离开你,小五子会死的……”

“别瞎说,小五子,不要轻易提那个字,大哥怎么会离开你,为了你们母子的将来,大哥一定好好的,大哥要去找到治病的良药,治好病,我们一家人平平安安过日子。”

“嗯,”甜蜜地幻想着,一个可爱的小孩,与大哥长得一模一样,跟在大哥后面,屁颠屁颠咯咯笑着追着,柳燕不由抿着嘴偷偷地笑。

“那你就在这里好好养着,可不能乱跑,保护好我们的宝宝,大哥要去一个月,你一定要等着大哥回来。”

“嗯,”想通了的柳燕终于应允了宋松的安排,好日子不急于这短暂的时刻,大哥的热毒必须解决,心里虽然不舍,但心里有了寄托,也没有那么难受了。

两人正在浓情蜜意时,外面传来阵阵歌舞声,只听巴依的声音在喊着:“宋松。”——

夜晚即将来临的时刻,天空灰蒙蒙,草甸的一块空地上,挨着青青的湖边,牧民们堆起了一些干树枝,叮叮咚咚的乐器发出悦耳的声音,此地的老老少少都围在草甸上,嘻嘻哈哈谈笑着,欢笑洋溢在每个人的脸上。

为了找到合适的向导,巴依爷爷求助于此地的族长,维吾尔人的好客,加上巴依的声望,以及对准备去天池的勇士的重视,族长召集在家的族人举行如此盛大的欢迎加送行的盛宴,同时选出一位自愿的勇敢的向导。

众多人中,宋松终于见到刚刚从外面放牧回来的艾娃的阿爹,那个带回自己于柳燕的中年壮汉,宽大的身材,结实的筋骨,宽宽的帽子以及翘翘的胡子,经历风霜的眼神有力而友好。

艾娃的母亲在照顾柳燕没有过来,艾娃则跟阿爹说个不停,两人的眼睛不时望着宋松,应该是在谈论宋松,那位汉子眼中涌出欣赏佩服的眼神。

随着夜幕的降临,族长终于出现,那是个与巴依年纪相仿的老人,精神矍铄,红光满面,衣着体面整齐,宋松跟在巴依后面见过族长,族长鹰一般锐利的眼睛深深注视,想看清楚这勇士到底是何模样,簇拥着族长的几人的目光也都落在这个高壮年轻人身上,其中有一道热辣的目光,宋松扫过一眼,那是一位姑娘。

蓝色的长袍加身,宽松的设计也掩盖不了鼓起的胸膛,宽厚结实的胸膛,高大的身材,平和中偶尔的一丝神光闪现,不可击倒的庞大气势,站立如山,族长露出一丝讶然,中原人中所见过的最令人注目的一个。

“你就是宋松?”开口间,居然是汉语。

“族长,你好,你的汉语真流利,”宋松以武林人的礼节抱拳道。

“好好,欢迎你,勇敢的年青人,到了吐鲁番,就象到了你的故乡,好客的维吾尔人就是你的亲人朋友!”族长接着用他们的语言说了一遍,所有人都喔喔哄叫,那是诚挚友好的表示,随着族长最后的一声,巴依解释道:“要开始了。”

一位年轻的维吾尔男人点燃了堆起的树枝,随着几个画着火焰形花脸的汉子的舞蹈,几头肥羊被赶进圈内,乐曲跟着响起,鼓点紧凑急促,似乎是追逐的马蹄声,声音突然高亢,而后又是缓缓如流水,舞蹈与乐曲相和,那是一个古老的描述,古老的故事延续,一直用舞蹈的形式保留下来。

随着绵羊逐个被杀死剥皮支在篝火上,晚宴正是开始,准备的各种甜饼奶茶开始放上来,曲子变得委婉悠扬,一群小孩子围着火堆跳起了舞蹈。

宋松挨着巴依坐着,吃着这些独特的食品,看着一些维吾尔青年表演的节目,看着他们热闹的起哄,虽然语言不通,但歌舞是就是共同的语言,欢乐是共同的情感,只是心有牵挂,宋松客气地应承着,始终端坐。

热气腾腾的烤羊肉端上来,喝着香醇的马奶酒,晚宴的情绪渐渐高涨,年轻的姑娘小伙随着轻快的乐曲跳起了赛乃姆,巴依在位置上也左右摇晃起来。

族长又站起来,双臂高举,让动听的音乐停止,用本族语言向所有人喊道:“几百年前,我们的英雄曾经领受女神的眷顾,如今,这里有一位勇士就要踏上神圣的天池之路,去寻找传说的冰火鳗鱼,我们勇敢的小伙子们,有没有想要随同这位勇士一起,去拜揭神圣的天池,去看那女神居住的地方,有没有?!出来吧!”

随着族长极具煽动的语言,鼓乐响起,姑娘们的尖叫声与男人的吼叫中,陆续跳出六七个青年,接着连好几个小孩子都冲了上去,众人开怀大笑间,小孩又被大人们抓了回去。

族长扭头看着宋松,说道:“勇敢的朋友,你去挑选一名伙伴吧。”

面前,都是渴望的眼神,热切友好而坚定,陌生的面孔,让人如何选择,宋松高大的身影静静站立,眼神扫过每一位勇士,都是那么的年轻,充满梦想的年轻人,与自己是那么的相似。

“你们有会汉语的吗?”宋松向看着自己的几人问道。

回答自己的是一双双迷茫的眼神,不知道宋松在说什么,巴依在一旁叫道:“他们都不会。”

看来要找一个懂汉语的向导是不可能了,宋松寻思间,身后传来银铃般的声音:“我会。”在众人哗然间,宋松转身一看,那不是跟在族长身后的女子吗?热辣大胆的眼神,鲜艳夺目的衣裙,长长睫毛下一双大大的眼睛闪动,高鼻卷发,又是一位异族美女,比起艾娃,更具夺人的魅力,此刻正缓步走来,悦耳的铃声响动,那是双腕上叮当的小圈。

宋松眼中露出一丝好笑的神情,仿佛刚才小孩子上来的表情,而四周的人都窃窃私语着,却没有哄笑,也没有阻止的话语,让宋松有些奇怪,不由看了巴依一眼,巴依只是摆摆手,没言语。再看看族长,没有好特殊的表情,正看着宋松,似乎等着宋松的决定,而族长身边的一位中年妇女却露出焦急的神情。

“怎么?看不起女人?”宋松的表情一丝不差落在女子眼中,女子高傲地抬着头,咄咄逼人的口气与表情:“要不要比试比试?”女子的手按在腰间缠着的鞭子上。

一个厉害的女子,宋松微微一笑,道:“姑娘,不是看得起的问题,你如果能够用你的鞭子‘说服’那几位勇士,那么我也不反对你同行,更何况你还会我们的语言。”宋松心想,这下把矛盾转移,这女子该知难而退了吧,不由露出一丝得意的笑容。

女子闻言,大眼露出嘲弄的神色,叽里咕噜对着宋松背后的几个小伙子说了几句,只听一阵脚步声响起,宋松赶紧回身,靠,只看见一个个慌慌张张的背影,那些神采飞扬的‘勇士’们个个都溜之大吉也!

惊诧间,一丝破空声陡然响起,直奔自己脑袋袭而来,宋松此时的修为,早已到了意到神随的境界,雄壮的身躯仿佛突然没有了重量,平直如风般漂移开,等到众人惊叫声响起时,却发现宋松已经立在一丈开外,仿佛没有动过般静立,视觉无法捕捉的速度让人感觉却是静止不动,动与静只是相对,动的极至就是静的开始。

然而一丝阴影却如影随形,快捷而迅速,宋松没有回身,依然凭借急速的身法,轻松移动,高大的背影始终矗立。

惊叫变成了惊叹,然后是寂静,所有人都默默观看,已经没有多余的时间去讨论交谈,只不想错过这难得看到的精彩画面。

背后偷袭,居然还不依不饶,宋松豁然而止,不再躲避,呼啸的鞭子眼看落下,惊叫声又响起来。

满天的鞭影突然全部消失,没有人看清鞭子是如何被一只粗壮坚定的大手抓住,等到看见时,鞭子就已经落入那只有力的大手中,绷直,高大的背影如山挺立,扬起的长发缓缓落下,映着熊熊篝火,溢出无限迷人的气息。

用力的拉扯,憋红的脸颊,带着一丝汗,女子双手都用上,换来的还是那纹丝不动的大手。

宋松终于回过身来,脸上是淡淡的笑意,“姑娘,你想把送给我的鞭子收回吗?我可舍不得还给你。”

姑娘一丝恼怒后,突然松手,鞭子豁然弹向宋松,却被宋松轻松接下,姑娘却是展颜一笑,银铃的声音响起:“既然你那么想要,那就送给你,你的考试已经合格,有资格陪我前往天池神山,”说完奔回族长身边,拉着族长的手臂,撒娇道:“爷爷……”

族长看看因运动显得红润的孩子,露出一丝疼爱的神情,笑着说道:“叫你别去,你非要去,怎么,把鞭子都送人了。”

“嗯,爷爷……”姑娘看了宋松一眼,又把头扭开,下巴扬起。

而一旁的中年妇女此刻终于忍不住了,拉着女儿念道:“丽莎,你才回来不久,又要离开娘吗?而且还是去那么危险的地方,你别去,在家陪着娘不好吗?”

“娘…”姑娘转过身,又看了宋松一眼,“我一直都想去那两个地方,如今不是最好的时机吗?那个汉人看样子是个真正的勇士,有他一起,女儿不是更安全吗?您就放心吧,等女儿回来,一定不再到处跑,一直陪着您老人家,好不好?”

看着中年妇女唉声叹气的样子,族长说话了:“女儿,丽莎大了,有自己的想法,而且是神圣的志向,我们应该支持她,你就不要拦着她了。”

就在三人叽叽咕咕间,宋松则回到位置上,一脸苦色,巴依乱糟糟的脑袋凑过来,神神秘秘道:“宋松,这下你可有了‘最好’的向导了,哈哈。”

“巴依爷爷,她是谁?怎么你们都有些怕她?”宋松激将道。

“嘿嘿,”巴依干笑两声,挠挠头道:“她是族长的孙女,叫丽莎,自十岁后便跟一个女术士离开了,两个月前才回来,幸好你来了,不然我们会更惨哦,你放心,她斗不过你,你就带她去吧,啊…”巴依企盼的老眼可怜巴巴。

宋松不由感觉背心生出一股凉气,冷飕飕地,“巴依爷爷,你们可真会丢包袱啊,”哼,就那么点本事,欺负那些人还行,跟自己斗,还差得远,好歹她会汉语,就带上又何妨,就当是带路的。

只听族长洪亮的声音再次响起:“各位,这次,我们勇敢的丽莎将踏上去神圣的天池与托木尔神山之路,让我们祝福他们一路平安顺利,早日归来!跳起来吧!”鼓乐齐鸣,所有的小孩都欢笑着冲出来,围着篝火跳着,姑娘小伙子们也手拉手旋起欢乐的舞姿,人人沉浸在欢声笑语的幸福中,只有一片乌云飘过,天上的明月渐渐失去眩目的光彩——

“宋松,给你介绍几个人,”艾娃家的帐篷里,巴依拉着宋松,依次认识艾娃的父亲,两个哥哥,两个体形类似其父亲的青年,其中一个热切的眼神盯着宋松。

喝着热气腾腾的酥油茶,包括巴依在内,几人叽叽咕咕热烈讨论,宋松干听,从神情上,似乎是关于那个叫阿米提的青年,终于达成意见了,巴依回过头来,说道:“宋松,我们刚才商量着,那个丽莎虽然厉害而且会你们的语言,但总有诸多不便,艾娃的二哥阿米提一向武勇过人又长年放牧,对很多地方都熟悉,有他陪你同去,我们更放心,而且阿米提自己非常想去,你看如何?”

阿米提神情激动地望着宋松,嘴里说着,估计是表决心的话,有人陪同当然是好事,只是太让宋松感动而有些不愧疚,“巴依爷爷,你们如此帮助宋松,真不知如何谢谢你们,阿米提想去我当然愿意,谢谢你们。”

随着巴依将话翻译过去,阿米提顿时喜形于色,过来按着宋松的肩膀一阵摇晃,手劲还不小。

“宋松,你可要尽快回来,现在你妻子有孕在身,身体必须尽快恢复,否则,大人小孩都危险,”跟着宋松一起出来的巴依凝重地告诫。

“我明白,巴依爷爷,两种药材只需一种就行吗?”

“对,一种就行,你可以先去天池,那里路程近,如果实在无法得到,再去托木尔神山吧,一切看你的造化了。”巴依叹着气慢腾腾离开——

夜已深,宋松盘座于柳燕身旁,黑暗中默默凝视,心中柔情无限,小五子,为了你们母子,大哥无论多大艰险都无所畏惧。

瘦削苍白的脸颊,长长的眼线紧闭,大手轻柔抚摸,长夜慢慢流逝……——

当清晨的第一缕曙光刺破天边,当牧民的帐篷冒出第一缕青烟,当一句句珍重化为久久的遥望,三匹飞驰的骏马渐渐消失在绿绿的天边,留下泪眼蒙蒙的小五子,留下无限牵挂的亲人。

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那是苍凉的空旷,而这美丽的草原,蓝蓝的天空仿佛那无边的穹庐,笼盖绿油油的广袤大地。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心境无限宽广,心神无限延伸,感受那勃勃有力的自然律动,多少生命在此繁衍生息。

如云的骏马奔驰在对面广阔的草原,那延伸而上的是苍翠的高山,蓝天白云下,高峻的山峰上,是白茫茫的如山神的雪帽的山顶,盖在色彩斑斓的躯体上,山的层次是那么井然有序,山的色彩是如此和谐悦目,春回大地,一幅亮丽非凡的图画呈现在饥渴的眼中,舍不得走开,舍不得低头,舍不得眨一下眼睛。

赶马的牧民远远的吆喝,蹄声如雷的奔驰,响彻在明亮的旷野,胸中不由涌起万丈情感,长啸一声,惊起雀跃的鸟儿随之歌唱,奔驰的骏马嘶声相合,而脑海中,小五子熟睡未醒的憔悴模样却依然萦绕,“呜呵呵…,等着我……”仰天的大喊,宣泄着无尽的牵挂与思念,蓝蓝的天空下,朵朵彩云也停下匆匆的步伐,聆听如此神情的呼唤。

“宋松,鬼嚎吓人哪!”

这是一天来,宋松听到丽莎的第一句话,从出发开始,丽莎从不正眼看宋松,只是一路疾奔,而她的坐骑洁白如雪,神骏非凡,宋松与阿米提的坐骑很快被甩在后面,等到宋松追到时,已经休息一会儿的丽莎立刻又启程,累得两人只好在马上吃喝,宋松要不是功夫高,真还吃不下去。

宋松也不言语,只是一路跟上,与阿米提语言不通,只有打手势交流,就着样一路狂奔,直到此时。

“丽莎姑娘,你是不是该启程了,”宋松勒住马,看着正休息的丽莎。

“你管不着,我想多休息一下,要走你自己走啊,”丽莎哼着小曲欣赏着远处的美景,这已经到了天山山麓,连绵巍峨的大山林立,大片大片的草原绿得冒油,比起吐鲁番的草甸,这里的草肥美茂盛,随着山势增加渐次变化的植物各有层次,相互映衬,高高的山峰上隐隐白雪覆盖,心情不由舒畅,曲子也更响亮,难怪宋松会长啸,此刻静下心,也不由沉醉。

银铃般的嗓音,动听婉转的曲子,宋松也斜躺在草地上,仰望着那高高的山峰,蓝天白云,心动中掏出随身的竹笛,和着丽莎的歌声,飘出清新的脆响,婉转起伏,那是飞翔的鸟儿在欢快地歌唱,那是缤纷的蝴蝶在嬉戏舞蹈,千姿的野花遍地芬芳,幸福的牧民们在绿色的海洋里尽情欢畅。

他那忘情吹奏的模样,粗犷的外形与丝丝柔情同时展现,却又那么和谐迷人,丽莎心里泛出深深的好感,这个异族勇敢的男人,为何你如今才来到,为何你已经有了心上人,为何你在不经意中抢走了我的马鞭,为何直到出发前才知道你是为了另外的女子而去天池神山,想到这些,丽莎心里不由又生出些许失望,自己的能够看上眼的男子,却是别人的,而自己的王子何时才能出现。

“丽莎,怎么不唱了?”宋松心情好转,话语也温柔许多。

“累了,不行啊。”

“好好,丽莎,我们还有多久?快要到了吗?”

“早着呢。”丽莎抬起叮当响的手臂,指着远处的高山道:“这里是东天山南麓,那云朵缠绕的地方就是我们要去的博格达山,天池就在那山上,那就是我们要去的地方。”接着向一直听入迷的阿米提叽叽咕咕说着,阿米提点着头,看看宋松,也说着什么。

“怎么?丽莎?”

“阿米提说前面五十里有一个村子,可以去投宿,我们赶过去正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