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0 血腥美丽的误会 5
作者:月揽香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201

我喜欢简单的生活,这没错,因为在魔法大陆复杂就意味着麻烦意味着要掉小命。但我不能昧着良心说,因为想简单就不喜欢被人追求。

虽然这个神秘者的作法在某种程度上看,也是麻烦的代名词,可是,哪个女人不喜欢在某些眼睛长到天上去的女人面前被人用猛烈的功势献殷勤追捧讨好呢?尤其是这个人的追女大法还算浪漫的时候,嗯,俗是俗了些,不过,谁让阿豫这家伙没想到让人抢了先机去?

我坐在饭桌旁,捧着一大束粉红色的类似满天星的不知名花,闪星点点,好看极了。嗅着淡淡的花香,陶醉不已,眼角瞄到阿豫臭臭的脸孔,我一个人暗地里爽得嘴都要歪掉。

这口恶气出得真好!

仅仅是不出面保持神秘这一点,就足够某些少女对这位势力雄厚的男子充满浓厚的好奇心,会生出强烈的期待感。我也不例外,嘎嘎。

这个神秘男子先是在巴特力街区营造一种强者之域气氛,接着用金币铺路,却不会让人生厌,因为这个人还没有俗气到把巴特力大街各家商铺的房产地契都捧到我面前来,指着老板伙计说他是他们的所有者,趾高气扬地宣布这儿他已全买下来送于我。

幸好没有,否则,我会吐死。

紧接着,所有的餐厅都铺上了金色的地毯,虽不至于全面清场,但当我们进入的时候,确实没有看见除我们一群人外的客人,老板伙计全程待命。不用我们点单,我们一坐下就有热腾腾的香喷喷地让人食指大动的美味佳肴送上来,共同点就是全是我会吃的。我能吃地,以及我爱吃的。

贝西塔地脸变成什么样子。我实在不想关心,可谁叫她偏要喜欢坐到我对面呢?真是不想刺激她都不行,头一次我想吃远点地方的某样菜,侍应生很乖觉地把那盘菜直接端到我面前,刚巧贝西塔也“想”吃。于是让人喷饭的对话再次上演。

贝西塔质问侍应生为何厚此薄彼,待应生巧妙地回答,这些菜是为这位大人一个人准备的。他差不多就是在当面赶贝西塔,那个神秘者把“巴特力所有的一切只为我一个人服务”地信条深入贯彻到每一个人的言行中去,这能不佩服那个人的巧妙心思么?

如果只有这些,我想阿豫的脸还不至于黑到跟墨鱼汁能媲美的地步。

接下去,这个神秘人物要做的就是“哄我开心”。他让人送来成车成车的鲜花,当然不是把所有的花都弄到我身上把我掩埋,而是让每人各拿一束不同的品种不同地颜色的新花。像展示商品一样,捧花的精灵少女们鱼贯而入,如果我喜欢。她们就会把我选中地花留下。

抱着好玩的心态,我选了粉红色地满天星。我不知道这就是给了那个人信号。他让人送来成箱成箱地跟粉红色有关的衣帽鞋裤。琳琅满目地粉钻饰品。。。这还不算,如果我们要住在巴特力街区的旅舍里。就得忍受他的粉红炸弹轰炸----最豪华舒适的房间,里面的摆饰无一例外地用粉色系列重新装潢。

这样雷霆万钧的手段与只手遮天的势力,让我说什么呢?

其他人早被这样密集的攻势炸晕,米芳他们铁青着脸,普列则阴阳怪气地使怪:“哼,真是令人作呕的颜色,庄庄最讨厌粉红的东西。.Wap,16K.cn更新最快.对吧,庄庄?”

我奇怪地反问:“谁告诉你我讨厌粉红色的?”

他们满心期望我摇头,这样就是变相地给某人脸上狠狠去那么一下子,可是,偏偏他送的东西就送到我心坎里去,我就喜欢粉色的东西。我的反应不在他们预想中,普列咧了一半的嘴就这么傻在那儿,气恼地你、你半天说不出一个字来。

亚斯斯斯文文地叠着拭嘴的手绢,悠悠地提醒:“我以为你不想输掉打赌。”

我大大地白了他一眼,转头冲着旁边的阿豫猛笑:“阿豫,你一直都会在的,对不对?”阿豫笑了起来,我再得意洋洋地对其他人丢去拽拽的眼神:“那么,我为什么要拒绝?”

坐在看戏的卡布奈特,这个时候,她的单蠢再次发作,把阿豫好不容易转暖的脸再度变成冰雪天地。

“哦,这是希望之星啊,上神呐,庄庄,你知不知道这个人究竟是谁?他竟然有办法弄到这么一大束的希望之星,这可是传说中的青春女神之花,在眉心点一枝希望之星就能让人瞬间恢复青春之貌,时效虽然只有一天,但是也已是非常之珍贵,稀有程度堪比金色雪兰花呢。。。

如果我的他也能送我一束,哦,不,只要一枝希望之星我就会嫁给他,我曾经梦想我的心上人,能骑着白马带着希望之星向我求婚。。。啊,对了,庄庄,跟我说说,你的他是怎么向你求婚的?浪不浪漫?你当时感不感动?”

阿豫的手瞬间卡在我拿花的手上,我发现,卡布奈特的单蠢得还不算太糟,阿豫,你看我多抢手,谁叫你当初不来救我的,嘻嘻,抱着醋坛子喝个够吧。

我以为这个夜晚我难逃一劫,毕竟那个神秘的幕后者都把战火烧到他面前了嘛,纵使不考虑感情的相背问题,有人敢这样当面挑衅,也够阿豫发回狠的。

怪就怪在他只是把我紧紧地搂在怀里,抱着,然后,在洒满月辉的粉红色床上,睡觉。

轻轻地探出手指,抚上月光下他迷人的额头,他的刘海很柔顺,跟它的主人那死硬的性子完全不同,手肚顺着他地眼眉向下滑动。柔软的眼皮乖巧地遮住那双能看透一切的双眼,睫毛有点打卷,并不太长。有些英气更多地还是无情的剑锋之气。

“阿豫,你长大了。”我是有感而发。他对我也能控制住有些冲动地性子,证明他心智在慢慢成熟。当然,也不排除他根本不把新人看作是他的对手。

他的鼻子很直,很有男子气概。。。我很想继续摸下去,不过。某人的双手比我更坚定,在睡梦中咕哝一句,翻了个身,就把我压住下面,不要说动一动,便是呼吸都有些困难,好吧,他不喜欢侧睡,喜欢这样抱着人还喜欢压在上面睡我还能怎么着?

再说。我还是蛮喜欢他这样宝贝我的哩。

环臂抱住他地腰,轮到我睡个好觉了。

阿豫的镇静,在第二天早上。被完全打破。

他说要和米芳商量一下我们今天的行程,让我乖乖在屋子里等他回来。我本想睡个回笼觉。可是楼下卡布奈特的冷嘲热讽和贝西塔的尖酸刻薄。让人无限好奇,她们两个在争论谁最有资格坐上新的马车。

趴在窗口。我探头一望,旅馆的外面停着一辆豪华的梦幻版马车,如果是用金银做的,我倒不会惊讶,可它偏偏是用粉色晶石造地,车轴、车辕、车轮以及车身都是粉红色的,车轮上的辐条是透明地,辔头上嵌着闪亮的宝石,透体散发着高贵华丽地气息。

四匹带翼地龙马嘶鸣着,它们快乐的呼吸在空中喷出粉色地泡泡,因为就连套在马颈间的轭具亦是粉色的。一个高级车夫穿着银线织就的骑士服,站在马车旁,判断他高级是因为我从他身上嗅到一股子高手的味道,我开窗的动作是那样的轻,他却能在最恰当的时候,抬起头举起车夫帽向我行礼,态度恭敬,绝无半分不愿。

我想我都要傻了:普列追女人果然是有一手的,连这么花痴的招都能想得出来,不知道扔下多晶币跟那个神秘男相比哦?

就在这个时候,阿豫推门进来,我兴奋地冲进他怀里,抱着他的脸亲吻不停:“阿豫,这份礼物我太喜欢了,你真好。

“什么礼物?”

“楼下那辆新马车啊,太酷了,我们今天是不是就能架着它飞上天俯瞰司月王城?你觉得哪里风景最好?”我是这样的开心,叽叽喳喳地憧憬着坐着会飞的马车游览司月王国,这该是件多么惬意多么威风多么浪漫的举动。

所以,等到我意识到阿豫的安静多么的不正常时,已经来不及了:礼物根本不是普列出主意准备的。

他的脸,果然变得又黑又臭,又冷又硬,下楼时,包括普列他们在内,唯一开心的就是卡布奈特,我也很开心,可是,我怎么敢在老虎头上拔毛?

我以为阿豫这样子生气,是绝不许我去坐马车飞到天上玩的。

谁想啊,我们吃完饭后,旅店老板进来向我们推荐新马车时,阿豫年轻英俊的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学我昨天的拽样,甩头对其他人说:“为什么不去?”

米芳很理智,阻止道:“这飞到天上可不是闹着玩的,要是没站稳或者不小心松开手,从上头倒栽葱掉下来怎么办?太危险了。”

“绝对不会,林德斯骑士的技术非常好,而且车辕周围设置了极为精巧的魔法阵,不但能防止高空坠落的情况,也能阻挡外来的攻击,马车没有停稳魔法阵的封锁是不会打开的。”

其实这位老板后面那些话都可以不用说,林德斯这个名字,就足以证明米芳担忧的问题绝对不存在。林德斯,荣耀神殿守护骑士之一,少见的巨龙以上级别的魔武龙骑士,挂在希望森林佣兵工会门下,是要价最高的黄金佣兵之一,出道多年,任务失败率为零。

“其实,我们是担心庄庄没有经过严格的专门训练,那么高的地方看下来,她脆弱的心脉可能支撑不住,一个弄不好,在马车上发病就不好了。”亚斯这张毒嘴,简直就在咒我早死,可恶的家伙,就算不喜欢我接受别人的礼物,也不带这么损人的。

“林德斯骑士不会把马车驾得太高,而且,我们也准备了最好的镇静心脉的药丸,主味包括金色雪兰花、龙灵之晶、蓝菊麻散等,经过许多重症者的服药试验,有这种药丸在,这位大人的心脉不会出任何事。”普列把新马鞭拿在手上,折了弯,弯了再折,不一会儿,火气就爆发出来:“哼哼,你的马虽然会飞,看起来也不错,可是,你怎么能够保证它们会很乖顺?山峰、峡谷、河流、森林、城市,这些地方的高低是一样的吗?

一整天高高低低地在天上飞,路途遥远又坎坷,庄庄身子这么弱,怎么坚持得住?你想要她的命吗?说,你是哪个混蛋派来的奸细,敢暗算我们庄庄,我要把你剁成十块八块的!”

普列的话,似是而非,却全盘否认林德斯骑士的存在,我坐在马车里面,透过窗子看风景又不用我驾马车,简直就是在无理取闹嘛。

老板的耐心很好,他只说:“四匹龙马均为雌性,性子温驯不暴躁,骑士本人也有多年驾驭龙马的经验。优拿着一块洁白的帕子,静静地擦着他的长枪,不时地举起枪尖细看,然后,再呵一口气,继续擦,别看他很像漠不关心,我丝毫不怀疑,只要阿豫同意,他的枪会在旅店老板身上捅它十个八个血洞洞的。

阿豫摆摆手,阻止其他人进一步地威胁,说道:“老板,请林德斯骑士准备好,庄庄很喜欢这类新奇玩意儿的,代本殿下谢谢你的主人。”

老板笑着摇头,指引着我们穿过大堂,来到做工技艺精湛的会飞马车前,他没有说空话,马车周身散发着淡淡的魔法气息,连绵的环状连结线、复杂的魔法字母,还有整整齐齐的魔法阵图,谁也不会从这样高级完备的魔法罩里面掉出来。

林德士骑士为我打开车门,我难掩兴奋之情,在里面东摸西摸,这是件多么神奇的艺术品,将绝妙的匠艺和神奇的魔法完美的融合在一起,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和自然的空间感,这位设计师是位了不得的高手。

“豫殿下,这辆马车目前只限一人乘坐。”旅店老板如此解释。

我一听就乖乖地爬出马车,要是等会儿被言誓拉过去,倒霉的还是我自己。老板大为不解,他看出我的欢悦是那样的明显:“大人,您这是。

“阿豫不能去,我也不去了,你们谁要去玩?”我本不想向他解释,可谁叫我超想坐这辆马车,相信和坐飞机是完全不同的感觉呢。我也相信我的解释一定能解决他所提出的难题。

精明的旅店老板有些疑惑,毕竟在他们收集的情报中,只要我真心喜欢的,谁来拦也没有用。事实也如此,我如此喜欢这辆粉色的马车,以至都想抛下阿豫一个人自己玩去呢,如果没有言誓束缚的话。

很快,旅店老板就接到新的指示,给豪华的马车再加固些晶石,以便能够承担两个成年男子的重量,我在旁边也看出来,那些晶石的位置本来就有,也就是说老板说的马车限载一人根本就有问题,绝对是让我和阿豫分开的借口。

当然,他们也不是故意掩瞒的,因为控制马车所用的晶石,非常的珍贵,每一块的颜色都是那样澄黄透明,每一块都价值连城,即使挥霍如普列,也要为之侧目:真正的金色晶石,也就是我那只还没睡饱的臭麻雀点名要吃的高级食物。

阿豫与神秘男子的对垒,貌似阿豫略胜一筹诶。

瞧,他又骄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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