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二战蛟河(中4)
作者:赫尔曼’s秘密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925

此时战场上的双方实际上都是属于轻骑兵的一种,轻骑兵,顾名思义就是相对于重骑兵而言的一种骑兵作战的兵种,按照欧洲的分类方法,不仅仅无甲骑兵属于轻骑兵,甚至包括了皮甲骑兵,以及弓骑兵等,都属于轻骑兵的序列。

轻骑兵谓之曰轻,则形象的说明了其在战场中的作用。包括被无数人吹捧到了玄乎其玄的境界的蒙古骑射部队在内,所有轻骑兵基本都无法直接用于冲锋陷阵,正面序列阵型整齐的步兵阵线得到的结果往往只有如同某只专门诈赌的国宝写的《窃明》中的那样:兄弟们并肩子上啊,把酋奴扎成肉串。

事实上,在古代战争中,从来没有一种能够绝对完克所有其他的兵种的战术和兵种,包括那被吹成了神话传说中的蒙古骑射。

骑射这种玩意儿,早在蒙古民族形成之前以千年记,就已经是蒙古高原上生活的各个部落民族牧民战士们的基本技能了,所谓的骑射征服欧洲和世界,不过是一种文人式的简单美好的归纳总结性言,甚至以恶意揣测,也不能排除是某些如同《狗图腾》作者那种心怀莫名思想的玩意儿从中推波助澜。

从中亚到东欧,白色人种们的历史里记录着蒙古人毫不挑剔,兼收并蓄把人马甲胄批上一层又一层的重型化过程,真正给他们留下深刻影像的黄。祸,更多的是毫不留情的屠城,飞入城墙的天花鼠疫等生物武器尸体。

而从东北到岭南,汉民们记得的蒙古人着重点同样也是惨无人道的灭绝式屠杀,间或一些来自中亚的新式机械——比如最著名的,攻破合川钓鱼城的攻城利器回回砲(石字旁,这是一种木制投石车,而不是火炮)。在其他方面,似乎传说中骑射也没有真真正正如同它的崇拜者一样如同风卷残云一样大规模覆灭过南宋的重步兵。

轻骑兵最主要的作战方式,从来都是骚扰敌人阵线,引起混乱,随后从薄弱处突入阵中引起敌阵混乱,甚至是在敌人部队混乱之后,趁乱追击掩杀逃敌,增加战果的。而从来不是垃圾国产电视剧里那样,随便来个猛男就提着把“宝剑神剑”随随便便跑到步兵中间左右砍杀。

身着红色制服的义勇军斥候们不是终结者,他们也自然会牢牢实实的遵循着战争规律办事。

当红黄两股波浪线即将交汇前的几秒钟,此时冲在义勇军斥候队最前面的,不是已经因为掉转马头而落到最后的李客周,而是他的副手万志广。

万志广之前只是步兵队的一个小兵,不过由于他入伍早(属于李满江带着几百老兵夺取蛟河城后第一批被扩充入伍),参加过几次战斗都表现得不错。同时,在萨布素来犯蛟河之前李满江夜访军营中,因为有些胆识,应答得体,

使得李满江安抚军心鼓舞士气的工作进展得更加顺利,因此入了李满江的眼睛。

之后也曾偶尔随口一句问道说上次那个某某士兵近况如何啊,下面的人安排了一查问,现他几次战斗表现的都中规中矩,更难得是有了和李满江一次近距离接触之后,这个人就表现出了极大的忠诚度。

上面的军官一看,这不就是正好嘛,这种简在上心的人,忠诚可靠,又是本地人,整个一升官的好对象。就此,把他从步兵队调到了骑兵队当个小军士——辽东属胡地,辽人多善马,万志广虽然出身贫苦,却也骑术不错,当得起骑兵的入选条件。

战争年代,升官本就容易,何况义勇军一直在胜利,队伍也是几次扩大,这样一来,没多久,万志广又从小军士当上了把总。

万志广是个老实人,他也知道,自己能这么快几次升官,都是托了司令看重的福分,虽然他不知道自己一个穷苦出身烂命一条的普通人有啥值得李司令看重的,不过受了李司令的恩惠能顿顿吃饱饭,日日穿暖衣服,隔三五日就有酒肉吃食,这等日子,只听得城里地主和梁山好汉能过,司令对俺有大恩,大恩无以为报,所以俺就拼命了打仗吧。

万志广带领着整个斥候马队仿佛山洪一样涌向黄衣棉甲的清军游骑,当相隔不到5o米的时候,他轻喝了一声,右手一拉笼头,左手往马鞍上的袋子一扒拉,就拿出了短火枪。

万志广的短火枪却不是手铳,他出身步兵,确实用惯了长达四尺的步枪和刺刀,他习惯枪托顶在肩膀上的稳稳的感觉,而不太喜欢短短的手铳单手窝着那种单薄的感觉,因此他特意申请之后,由军中工匠给他锯短了步枪枪管做成了一把马上用的短长枪,据说李满江司令听说了之后,还亲口说,这种枪,以后可以改进一下,就叫做骑枪吧。

后面的斥候们有样学样,也跟着长官纷纷拉动马头,抽出了自己的手铳读准清军。

斥候们胯下的马儿被笼头上的缰绳一带,自然而然的转过前进的方向,不再直直的往前跑,而是仿佛一条圆弧一般在经过了万志广这个最低点之后,迅的回弹,远离原本已经很接近的黄色冲击波。

就是这么转向的一点点减,使得清军游骑又接近了十几米,双方距离已经被拉到了及其危险的二十几米了。这时候已经有弓马娴熟的或许是蒙古人出身的棉甲清军游骑拿着短小的骑弓,射出了几支箭。

还好,马上本就颠簸,骑弓本身又为了适应马上下载的空间而缩小,威力大大减弱,因此射出十来米之后,就没了什么准头。

就在这时,万志广当机立断,大声下令:“开火!”

随即一阵噗噗噗噗的黑火药爆炸声接连从红色弧线上响起,三十几只火枪几乎在同一时间喷、射出了炙热的铅弹。

虽然同样是在马上颠簸不堪,不过火枪的优势是来自于火药的化学能而不是弓弦存续的物理能,因此,射出的铅弹在这短短距离上,威力就绝对不逊色于它在地面上。

不到的命中率,这时滑膛枪时代的遗憾,三十几只枪一起近距离开火,最终被铅弹击中目标的也只有寥寥十人,不过,这十人,却是清军游骑中冲在最前面,胆子最大,武艺(马术战技)最好,游骑中经验最丰富的领军人物,是这支游骑队的主心骨和支柱,是这一浪黄色洪水的波峰所在。

他们被瞬间击倒了。

两军交战,实际上最主要的是一个双方心里的博弈过程,所以,古今中外,军队一直是一个强调精神意志的地方,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作战意志更是被称为是精神原子弹,可见精神力量在这场心里博弈过程中的重要作用,虽然时到二十世纪以后,人类在科技物质上的巨大进步,已经能够在相当程度上忽略人的精神作用,可后勤及武器之强大如粉碎了日军板载冲锋的美**队,不也依旧在长津湖上被那些穿着单薄冬衣,拿着连日本人武器还不如的中国汉子们包围的直敢山穷水绝么?

何况,这是在欧洲人刚刚走出来中世纪蒙昧,而东方人仍旧被笼罩在原始奴隶部族阴影下的17世纪?

黄衣棉甲的清军游骑们胆怯了!

当他们身上重达十数斤,镶嵌锃亮铜铆钉的棉布甲胄再也无法给他们预想中的防护遮蔽,当他们手中的弯弓断箭再也无法像射杀山野兔鹿一样轻松简单给予他们武力的持仗,当他们的兄长,官长,同僚,被对方手中短短的黑色铁管喷出的白烟勾走魂魄时,他们胆怯了。

当然,也要少数凶悍野蛮不怕死的角色,譬如那个游骑头领哈达尔。

他其实也受伤了,并且伤得不轻。

他的右肩被一颗重达2o余克(步枪与手铳不同,后者由于小型化,导致装药量少,自然弹药口径也要小一些)浅弹击中,一个鸡蛋大的血肉模糊的空洞出现在原本被甲胄保护着的肩胛骨上,显然,哈达尔的右臂已经废了。

就算他就此能够回到己方军营,如此重的伤势,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铅弹中夹杂的污垢带来的细菌,也足以让他死于伤口感染——在青霉素明之前,锯掉受伤的肢体也许活下去的几率更大些,有那么几个世纪,军医的工作场所仿佛是牲口屠宰场,满地都是断胳膊断腿的。

不过此时他已经疯狂了。

就在之前,他的情同手足的部下鄂虎被李客周击毙了,他誓要砍下李客周的脑袋来祭奠他的兄弟,而此时,他几乎所有的亲信都死于对方枪口之下,连自己也废了,他目前唯一能够做的,和唯一能够坚持下去的,也就只剩下那点盲目的,无济于事的满腔仇恨。

他已经废掉的右手还保持着持缰的状态,左手勉强握着马刀,因为疼痛而含糊不清的口中含含混混的出断断续续的怒吼声,他就这样以一种就义慷慨在后面所有其他手下迟疑的时候,保持着前进的趋势向身着红衣的义勇军斥候们冲过去。

正在这时,落在后面的李客周追了上来,只见他手间寒光一闪,借着马的巨大动能,他甚至不用使上太大的力气,哈达尔那怒目圆睁的头颅就被颈口喷涌的热血冲到半空中,被李客周借势一捞,一下子抓住清亮头皮后的小辫子,提溜在手中,随着马匹的颠簸,仿佛是挂在藤上的葫芦被随风吹动一番。

李客周哈哈狂笑:“痛快,痛快,如此头颅,正好送与营座祭旗。我说了,谁死谁活,还得走着瞧,哈哈哈哈!”

言语间双目顾盼,竟然骇得剩下的几十个没冲到近前的清军游骑四肢软,冷汗淋漓。

忽地有一人受不了这种压力,哇啦一声哭哈,随即其余的游骑们竟然纷纷调转马头,飞也似的逃奔回了本阵去。

李客周也不让手下追击,冷笑着隔着已经基本散去的浓雾,打量了几眼清军大营,随即招呼一声:“兄弟们,今个儿旗开得胜,大大的长了咱们斥候队的脸皮,等下回营,我一定给你们争取晚餐加瓶水酒咯。”

众斥候轰然应诺,随着李客周和万志广策马回营去了。

只要我没请假,就肯定要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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