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通缉告示(一
作者:小月月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852

而当冰凌凌大步走出当铺的时候,她已经完全换了一个人似的。

一身米色布衣,是店里面最便宜的衣服,而且,还是男装,一头乌黑柔顺的及腰秀发被她用木钗冠在头顶,脚上那双高跟鞋是不能穿的了,只好换上一对简单的布鞋。

这样简单平凡的装束,让她看起来宛若一个充满书卷味的穷酸书生。

冰凌凌不由得苦笑了一下,没有办法啦,当铺里面只有一件女装,而且,还是大妈才穿的褐色罗裙,难看死了,她是穿不下去的了。而且,如果穿男装的话,对她来说也是蛮方便的,虽然璟国不是男尊女卑的封建时代,但是,以她的美貌,在这个完全陌生的时候,多多少少会惹到不少的麻烦。

以前在21实际的时候,可是收过不少的恐吓信,还试过好几次都差点被歹徒绑架的,不过幸好被人及时发现,要不然后果不堪设想的。

身上现在有十两的银子,不多,但是,也可以让她度过这几天的了,所以,趁着这几天,她一定要好好的想想,她要找什么样的工作来养活自己,让自己不用落落到街头当乞丐的。

于是,冰凌凌便在大街上慢慢的溜达着,水灵灵的大眼一点儿也没有放松的到处乱转着。

十两的银子,如果拿个做生意的话,可以做什么呢,摆摊卖首饰?虽然成本低,但是,这里到处是卖首饰的,一天也赚不了一个钱,入府当丫头?恩,这个更不好,虽然这个时代没有那么男尊女卑,但是,当丫鬟的话,不比现代,在古代的丫鬟都是不值钱的,就好像她上次拍的那部电影,府上的丫鬟死了都没管,最后只是扔到山上喂狼的。

但是,不做这些的话,自己到底还能做什么?

哎,命苦啊,小说里面穿越的女主不是都穿越到什么有钱人家当小姐,就是穿越到有权有势的王爷府上当老婆的吗?

为什么自己穿过来之后,什么都不是呢?呜呜,真不公平啊……

正当冰凌凌在怨天忧人,唉声叹气的时候,身边经过了一对交头接耳的老妇人,她们的声音也陆陆续续的传到了冰凌凌的耳边……

“听说了没有,城墙上帖了一张告示,赏金十万两黄金啊……”中年发胖的妇女道。

“什么!十万两黄金,你有没有听错啊,十万两黄金,足够我们一家吃上好几辈子的了。”一脸吃惊的柔弱妇人,瞪着铜铃大的双眼,不敢置信的望着胖女人。

“我当然没有听错啦,现在全宁安城都贴满了这张告示,我听我表姐的弟弟的朋友他是在衙门上班的,他说不止全宁安城有这张告示,不到几天,就会全璟国都贴满了这张告示了……”胖女人一边说,还一边夸张的用手指画着,好不精彩。

“真的吗?那我也要去看看,到底谁被人通缉了,肯定是十恶不赦的江湖大盗……”

“嗯,我也要去看清楚,见到了话,就立刻报官府,十万两黄金啊……”

这样的交谈,令冰凌凌也不由得好奇起来。

十万两黄金,哗哗,谁那么大手笔用那么多的钱去找人的,虽然知道自己肯定不可能会赚到那笔丰厚的奖金的,但是,八卦是女人的天性,去看看也好,打定主意,冰凌凌便大步跟着那两个妇人走去……

城墙贴告示栏的那个地方,现在早已人头汹涌,聚集了各种各样的男男女女,见他们不断的边用手指着上面的告示,还一边在底下交头接耳的,好不热闹。

而在做了好几次人肉夹心饼干的冰凌凌,终于在各种香水汗臭味之间,挤到了最前面。

抬头望着那块高两米宽三米左右的告示栏,上面早已贴着许许多多的告示,而现在,最为让人注目的,还要数那张明显是刚贴上去的通缉告示。

一张用A4纸大小画着的人物画像,里面的那个女人,有着一头长长的乌黑头发,也不用任何的发夹竖起,一张鹅蛋般的巴掌小脸,上面镶着一双大大的剪水般双眸,娇俏的鼻子,还有一张如花般般小小的娇唇。

一看上去,就是那种让男人见了,想要好好的纳入怀里好好珍惜的俏佳人。

而下面更用毛笔写着,女,冰凌凌,大约18岁,身高1米七左右,活捉此人,赏金十万两黄金!

澈将军府

‘隆’的一声,一道无形的闪电直直的劈上已化成化石的冰凌凌身上。

不敢置信的瞪大了双眼,那张因大受刺激而张的大大的嘴巴足可以飞进两只麻雀。

冰凌凌此时连死的心都有了。

Why?老天,你也对我开太大的玩笑了吧,我什么时候得罪过你了,你把我弄到这个莫名的时代就算了,还让我成为人人想捉拿的通缉犯,我得罪谁了我,不就是嫖个鸭吗,代价也太大了吧!

“你们说这个女人到底是怎么得罪了护国大将军呢,让将军花上十万两的赏银去捉拿她?”

“肯定是做了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而且还是全国通缉呢!”

“哇哇,真厉害,上次那个杀了五十几个人的江湖大盗好像都没有她这么厉害,赏银才一千两。”

“这个你就不知道了,我大姨妈的表嫂的侄子的表弟是在澈将军手下办事的,听说这个这个女的是个杀人魔头,一眨眼功夫便能杀上一百号人,上次好像还进宫行刺皇上,不过行刺不成逃跑了……”

“哇哇,那么可怕,如果我们见到她的话,别说是想活捉她交差了,自己的小命都不保啊……”

“所以说才要十万两黄金这么多的赏银啊,要不然你以为捉一个人这么容易啊……”

“不是啊,我听我叔父的表弟的侄子的儿子是在将军府上养马的,他说这个女人在昨晚行刺将军不成,被将军打伤逃跑了,所以将军今天才帖这张通缉令通缉她……”

“那么,这个女的,肯定是上次刺杀皇上不成,昨晚就去刺杀将军了……”

“嗯,这个女人还真厉害,居然敢刺杀将军,如果真的被将军捉到的话,只怕会没命吧……”

“不是没命这么简单,你们不知道吗?将军的手段不是常人能想到的,以前清国攻打我们璟国,将军一马当先,杀入敌阵,以一挡百,英勇无敌,吓得敌兵连夜逃跑,自此,清国再也不敢侵犯我们璟国,还示好的年年向我国进贡呢!”

“我也听说了将军为人狠辣,所以落在他手上的人,简直是求生不得,就死不能的,哎……”

“对啊,什么挑手筋脚筋的,用盐水沾着鞭子鞭打,烧红的刀片把肉一块块切下来……”

“恶……”

众人的议论纷纷,犹如一盆冰水从冰凌凌的头顶泼了下来……

人言可畏啊,冰凌凌也不得不佩服群众的八卦精神,才短短的一天时间,就把她由一个21世纪红遍整个亚洲的国际巨星,变成了一个十恶不赦,滥杀无辜刺杀皇上将军的女刺客。

而且,那个通缉她的人居然就是昨晚让她当做牛郎嫖了的男人,澈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