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项庄舞剑
作者:意捅天下      更新:2019-08-31 22:42      字数:2187

不会的。小曹文化不高,对于真金白银、珍珠宝石,他说不定会心动。此等字画,送给他,他还嫌擦屁股抹黑臀部。

但不得不承认,丁鹏飞这招极其厉害。利用民众的舆论,对自己施加压力,迫使自己无法用非常规的手段。还污蔑自己的名声,使自己处于道义上的被动。

现在几个衙役屈打成招,即便小曹咬牙硬抗,结果也是大同小异。尚维持会不会利用这点,又向严嵩汇报,来报其妾室高氏的仇呢?

想到这里,心中犹如一万只草泥马奔过。

如果丁鹏飞这一奸计得呈,有人证、物证,自己很难扳回局面。到时候不光是小曹,自己也将是阶下囚。

我的窑厂,我的房地产,我的茶园,都将归他人名下。我的如烟,还有哥哥嫂子,以及尚在腹中的孩子,再难见面了。

哇靠,竿泥娘!

林凌启愤愤的拍了下桌子,‘啪’一声,桂花糖芋头汤洒出一大半,引来旁人的侧目。

幸好这里是苏州府,没有能认出他来。不然,肯定会被人揪到府衙,或者游街示众,脖子上插着‘抢夺字画的幕后黑手’的字样。

伙计跑过来,用抹布擦拭桌子,殷勤的说:“这位公子,需要帮你换一碗吗?”

林凌启摇摇头,顺手掏出块碎银,打赏给伙计,让他退下。又转头朝窗外望去,心里嘀咕着:怎么唐谷裕还没到,是不是出什么意外了?

昨天让小顺子转告唐谷裕,无论事情办得怎么样,今天上午在鹊园茶楼会面。而现在快到午时,还不见他的踪影。

又坐一会,喝完一壶茶,唐谷裕才匆匆赶来。随口叫了几样茶点,又叫一壶好茶,便坐到旁边,低声说:“林大人,此事非常棘手。知府大人亲自插手此事,在下的朋友使不上劲,曹捕头保不出来。听说今天下午,知府大人又将让曹捕头过堂,要他交代抢劫蒋敬礼字画之事。”

他停顿一下,掏出三千两银票接着说:“林大人,说出来不好意思。你要在下稳住吴县的文人,可惜除几位交情与在下特好之人,经在下劝说之后回吴县。其余一干人在丁鹏飞的怂恿下,依旧留在苏州府,打算为为蒋敬礼仗义执言。这三千两银票请你收回,实在对不住!”

林凌启点点头说:“唐兄,辛苦你了!这银票你且收着,指不定接下来还有用处。”

以往林凌启一直称唐谷裕为唐举人,只有在蒋敬礼家,才伪称一声唐兄。但此事一出,唐谷裕二话没说,为自己奔走。现局势对自己极其不利,他还来给自己通报消息,不怕被那些文人故交唾弃。

疾风识劲草,板荡见忠臣。这份情,值得深交!

一声‘唐兄’,把唐谷裕叫得心头一颤,只觉林凌启双眸真情流露,心头一股暖流升起。

昨天赶到苏州城已至傍晚,马不停蹄找那些吴县文人,好言好语甚至装孙子般相求。多少文人骂自己,什么趋炎附势,甘为林凌启的一条狗;什么不维护正道,帮他人践踏斯文,十足的文人败类。

昨晚躺在客栈辗转反侧,回思着自己的行为,扣心自问,这样帮林凌启做事有意义吗?

一晚的难题,现在总算找到答案了。

唐谷裕眼窝一酸,忙转过头,抹了一下眼眶,稳定下情绪说:“林大人,在下与蒋敬礼相交有几个年头,从未听说他有什么祖传字画。现民间传闻曹达明抢劫其字画,在下觉得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你不可不妨呀!”

“唐兄不必过虑,我倒要看看,尚维持是如何无中生有、妄加迫害!”

午后,苏州府衙大堂汇集一大帮人。

尚维持高坐于公堂之上,两旁坐着苏州府同知、通判。

堂下壮班衙役持水火棍分列两旁,曹达明戴枷锁跪着,旁边站着蒋敬礼、蒋母、丁鹏飞等一干人。外面旁观者均是苏州府知名文人雅士、商贾富豪、退隐官吏。一看便知道这场审问非同小可。

尚维持一脸肃穆。

自从高氏受审后,他对林凌启良好的印象荡然无存,反而是无比痛恨。

高氏那件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完全可以灵活处理。象老鸨、高攀及刀疤脸等人,可以将案件搪塞过去,犯不着把高氏牵扯其中。

可是这林凌启根本不留半点情面,以法办事,来彰显其铁面无私,着实可恶!

前天丁鹏飞诉讼曹达明打人、抢夺一案,他并没有放在心里。而是觉得女儿大婚在即,女婿不安心操办婚礼,插手此等鸡毛蒜皮之事,太过无聊了。

但昨天经通判审讯,得知犯案者曹达明乃林凌启心腹,受其指使,公然上门殴打、抢夺,他觉得报仇的机会来了。

他拍下惊堂木沉声说:“升堂!”

“威武……”

两旁衙役齐声高呼。

“人犯曹达明,你身为吴县县衙捕头,明知律法,故作无视,殴打同县举人蒋敬礼,还强夺其祖传字画,你是何居心?”

那天曹达明从唐谷裕口中得知,蒋敬礼乃陈婉儿的情人,如同五雷轰顶。

他苦恋陈婉儿,眼看就要成秦晋之好,却出这等大事。他痛恨陈婉儿脚踏两只船,更恨蒋敬礼横刀夺爱,还逼陈婉儿殉情。他真想白刀子进红刀子出,捅死这个人渣。

思前想后,顾虑到蒋敬礼的身份,如果杀了他,自己势必陪葬。

自己能给这种人渣陪葬吗?这是不可能的。于是他带人上门暴打蒋敬礼,出口心头之气。

原以为这等事,不过小事一桩罢了,蒋敬礼肯定不会声张。当然即便其申述,有林凌启跟吴敬涟照着,最多不过赔礼道歉而已。

但事情的发展远远超出他的想象,非但背上殴打举人的罪名,还有一个更大的罪名——抢劫。

《大明律》对抢劫犯的处罚是“凡强盗己行而不得财者,皆杖一百、流三千里;但得财者,不分首从皆斩”,“若窃盗临时有拒捕及杀伤人者,皆斩;因盗而奸者,罪亦如之”。

也就是说,自己的罪名一旦成立,基本上死翘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