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九章塞翁失马
作者:金银财宝田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750

正要是这样,这古墓群中的上千幽灵,正的成了阴风怪与古墓妖的战利品,那么,财神他们如果想过这一沙漠关,还正是难上加难。

当然,阴风怪与古墓妖初步性的征服了母系首领金兰之后,更不会放过沙漠王子这等上佳搭档的。

找到沙漠王子合作的条件是;要让沙漠王子变成*人,让它提前进入人道,提前享受人间福报……

古墓妖也鸡烂嘴巴硬,颠鸾倒凤跟沙漠王子道:“你遇上我们,正是福德深厚,代表你前世的命好;一直到老你都有福报,说明你在沙漠之中,修心的功夫很高,一定是修心修来的,大好机会,千万不能错过……”

沙漠王子,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么?让他成为地球动物中,最高级的品种,他得想想……

巧在这个时候,那位掳了石油王子的健生,轰轰烈烈带着一群人,开进了沙漠之中,攻占了废异的宫殿。

阴风怪一眼瞧见螺髻与健生,登时计上心头,因螺髻是石油大享的独生子,说白了是来享福,有些善缘的根基。

前世修福,这世才会有福享受。或者说你前半辈子受苦,后半辈子享福。

这健生就不一样了,出世后一睁开眼睛,发现出落着贫困不堪的特困户家庭,从出生起就一直住在四面透风的破旧草屋里。

穷则思变,长大后,一心想做桩,钱如雪花般滚滚而来的,大绑票的买卖……所以,才有了石油大享的独子,螺髻的沙漠之行,才有了阴风怪把健生变了魔种,从自已的身上抽出一根肋骨,移花接木到健生身上,成了阴风怪的傀儡,取名尼龙袜,跟贴着螺髻身边,做他的生死同谋。

这尼龙袜的任务,是让螺髻尽早败完福德,越快越好……阴风怪,想要把沙漠王子,移植在螺髻的躯壳上,让沙漠王子也成为他的得力助手。

因为亲眼瞧见了,一个活脱脱的人类物种健生,瞬息间,成了阴风怪的肋骨……

沙漠王子眼见为实,暂时性地答应了与阴风怪他们的合作。

当然,阴风怪与古墓妖不会把他俩的真面目表达出来的,说的比唱的还好听。

这三类物种,刚达成协议,共谋发展前景,协同作战,阴风怪与古墓妖,迫不急待向金兰部落进攻。

因为,金兰虽然口头答应了阴风怪与古墓妖合作的要求,共谋。可阴风怪一直对金兰那种温柔婉约的音乐风格。尤其是与阴风怪,古墓妖说话的口气,似终是娓娓道来,像是在和他俩絮絮私语。她的嗓音也格外细腻婉转,加上她闭月羞花,沉鱼落雁的美貌,温暖的眼光,让他俩听得百般地舒服。回过头,心里总是觉得那里不对劲。

妇人的心思,不可猜啊。果然,待阴风怪与古墓妖进入古墓群,原形毕露的时候,让阴风怪与古墓妖史料未及的是,这上千口幽灵,已修位至上仙,罗汉级别,正在升级创新阶段,轻易动她们不得。而且是,这时候,她们已自行圈起一道吉祥消灾厄运的光篱笆墙头……把他们挡在了外面。

这上千口灵魂,不久将修练成童女,也就是善财他们,下一站要去拜师学艺的慈行童女。

虽然这些古墓中的母系家族群,还在深幽的沙漠地下修练,但历经千万年来善缘的修炼,上天已为她们设了家园,等待着,最终的善缘修练成功的善果……

来得早不如来得巧,还不如不来。要是晚来此时日,这古董群中的幽灵,都将不复存子,成了佛界仙界中的一份子……

阴风怪与古墓妖,登时傻成冒泡丸,多么愚蠢,捶胸顿足,心中哀号一片,放着怎么一个大好的机会,这一千口的灵魂啊,为何不早点来占领主导地位……

死马当活马医,急功近利地紧急起动下步的计划,把金兰的前世的丈夫找了过来……用金兰前世丈夫的命,来镇管金兰。

让他们感到有点难弄的是,母系社会的金兰那世的丈夫,现在投生在一所寺庙里做了和尚,而且是,也修到了罗汉果位。

管他是罗汉果位还是神仙果位,老子姓天,老子是天下无敌,宇宙超级无敌,因为,俺们老多的爸爸们都是李刚。

在他俩沆瀣一气,赶到寺庙的时候,问题又出来了。

如果把他一个人抢占过来,这位大和尚必然会闭宫仙驾。这样,大和尚的命自然回到佛界,这样更加深了难度值的高点。

既然这样,素性一不做二不休,把整座的塔院寺庙及寺庙中的和尚全部掳了过去。志南和尚已修位至罗汉,但其他和尚未必,这样一来,志南和尚的命拿不了,还拿不了其他初级阶段性的和尚的命……

这古墓的首领,蛇母金兰,是当时部落中号称“金兰七姐妹”中,最小的一位。她原本是玉皇大帝膝下的小女儿,七仙女中的绿儿,因为感觉天宫孤独寂寞而思慕人间生活,下凡人间,成了这座母系社会的头领。

在她俩活着的时候,两人感情甜美,和蔼可亲,相扶相随,创下了母系部落的顶尖佳话,也许人类从那时候开始,向一夫一妇制漫进的……

因她不凡的来历,生来就有预知人间祸福的本领,精通各种医述,经常救死扶伤。

加上她聪明,勤劳和勇敢,率领这些母系部落的妇女群战天斗地,战胜天灾人害……

最终,这一位闭月羞花,沉鱼落雁贵妇人,倒在了沙漠王国点点入侵她部落的终点上。

生荣死衰,一场春梦的事。

金兰在看到丈夫后,眼中那一点忽闪而过的哀伤后,从而使她的心思不再陷入眼下的阴影里,反而精神大振。

这志南大和尚,在做金兰丈夫的时候,因为他杀生太多,沙漠形成之前,这一带的牲口天上飞的,地上跑的,见到他无不吓的混身打颤,屁滚尿流,三生淌汗,五轮胆寒……

最后一次打猎时,金兰的丈夫,倒在了一群奋勇自卫返击的牲口的蹄下……

这牲口也讲究,团结就是力量,团结,一切困难都可以迎刃而解;团结,任何敌人都可以战胜;一个集体如果不团结就是一盘散沙。

这次动物群,真的奋怒了,没待他举起手上的斧子,没待他逃跑四方,就被蹋翻地……

倒在血泊中的他,那路迢迢水长长,迷迷茫茫再不敢也再也挥轮不动斧子,砍向牛羊……

看斜阳,那落下去又上来,地不老天不荒,而他却倒在了,祖祖辈辈,都在为他不断地提供食肉寝皮的这一群的牲口的蹄下……

死后,也投了几世的禽兽界,到了这世,他成了一位佛弟子……成为一名志南和尚。

到了最后,一身被烤得香嫩嫩焦味的阴风怪与古墓妖,集聚了志南和尚,在母系社会中所杀牲口的,浩浩荡荡地开进了金刚阵。

志南老和尚,也在入定知道这次因缘,因为前前前世的杀生,最终难逃这一因果……可惜苦了寺庙里的众位和尚,跟着一起被灾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