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摸够了吗?
作者:那年听风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247

第十三章摸够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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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叶秋突然喊道,朱稚音不明所以的一个急刹车,刚转过头去只见叶秋已经推开车门冲了出去,迅速的朝着前方跑去,朱稚音打开车门下来站在那看着叶秋的身影消失在前面拐角处,心里微微的有些失落,毕竟丢下自己一个人,她不知道叶秋为什么会突然有这番举动。这一刻冬夜变得更加寒冷气鼓鼓的坐上车狠狠的将车门拉上。

叶秋追到转角处就发现那道熟悉的身影消失了,呆呆的站在那,难道是自己看花眼了,可是那感觉明明是那么真实,不会的,绝对不会看花眼,可是为什么突然就不见了呢,是她,一定是她,叶秋内心升起一股无力感,那些努力埋藏在心底的记忆一瞬间如潮水般涌进脑海中。

那熟悉的微笑,黄莺鸣唱般悦耳的声音,那温暖的拥抱,站在街口等候归来的熟悉身影,那个在吃过饭后总喜欢用纸巾为自己擦拭掉嘴角油污的女人。

方才在车上他很确定自己见到的就是自己的前女友戈彬彬,所以他才会突兀的让朱稚音停车不顾一切的冲了出去,那时候他脑子中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找到她,至于找到她以后该怎么样他却没有想这么多,同时他也忽略了和他有着红本本的夫妻关系的朱稚音的感受。

这时街上一家音像店里传出一首叶秋不知道名字的钢琴曲,那柔和的曲调中泛起浓重的哀伤瞬间将叶秋击溃,那逝去的爱情在终结时的那一刻就已经远去,远去,还剩下些什么呢,那抹挥之不去的思念和惆怅,当落叶飘落还剩下些什么呢,剩下谁在树下聆听那年的风,那年听风,带走了些什么,带走了云对风的思念飘到远方,八千里路云和月,我们都在赶路,陪伴着的是谁,请书写在风中带回我的心坎,闻着空气中那混杂的味道猜想有没有熟悉的香水味寄来你的消息,在雪花飞舞的白茫茫的天地间,我们都是这么的渺小,渺小到连邂逅的机会都没有,大街上人流熙熙攘攘,而我的心里却稀稀落落。

来的时候,满心欢喜,走时,痛彻心扉,那年听风的风花雪月变成今日将思念装进信封却不值得该寄往何处。

醉酒红尘,烟火散尽,在挥手,已是诀别,再回首,物是人非。

昨夜星辰,是否遗忘,在仰望,泪流成河,再凝望,痛彻心扉。、

在那一刻我想我们都已经长大,尽管过去风景如画,但那也都是过往,我们都一直在前进,尽管有时回过头了凝望,然而走失的十字路路口让我们渐行渐远,八千里路云和月令我们只能怀念,思念,想念。

“怎么了,遇到熟人了?”一个冷冷的声音从叶秋身后传来,不用回过头就知道我朱稚音,不用回头,不敢回头,害怕她发现他眼中的水雾,坚强的不闭上眼睛,高傲的仰着头,让眼泪在未形成前在空气蒸发掉。

“看错了,呵呵,走吧,不是说去喝酒吗。”说完,仍旧没有回过头径直朝着前方走去,没有去夜店买醉而是进了一家二十四小时超市,没有其他的东西除了酒还是酒,白的,洋的,黄的,朱稚音一言不发的跟着叶秋走出超市然后大步的在巷子里七拐八拐终于来到一栋从外面看起来已经有些年头破旧的小楼前,这是叶秋以前在柳南的小屋,里面有着太多太多的甜蜜,可是那盏微黄的等爱灯如今却不在明亮,一切都显得那么的寂寥。

“你信命吗?”朱稚音仰头将一罐破一饮而尽后擦了擦嘴角的酒渍,大眼睛无神的看着叶秋,叶秋看着窗户上被晚风吹着摆动的窗帘许久后才缓缓说道,“命所我命,我命皆命,无所谓命不命,老话说得好人定胜天,只要活着就是命,没有注定。”

“小时候爷爷告诉我你出生时一个牛鼻子道士给你看过相说你眼眉宫格不俗,是紫薇相还很神秘的没有说出是属于哪一种紫薇斗数,他还说历史上有两个人是跟你一样的,一个是曹/操还有一个是开国功臣林大将军。”朱稚音若有所思的说道。

叶秋摇了摇头,苦笑道,“你知道我以前想要的生活是什么吗?”叶秋所指的不是前世的自己,而是重生后的自己,当然这个是无法跟朱稚音说的,重生的事他永远不会对外人说,无论那个人是谁。

“什么?”朱稚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对关于叶秋的一切都很感兴趣,开始是从叶子那里打听,还有就是京城关于他的流传只要有人说她都仔细的听着。

“我爱过一个人,很爱很爱,后来有一天她离开了我,那时候我感觉我的天黑了,真的黑了,没有一丝亮光,我知道她不是不爱我,就是因为太爱我才会选择离开。”说到这,叶秋狠狠的咬着牙,随后拉开一罐破大大的罐了一口,想着那个对自己女友用下三滥手段并且用威胁自己的前程让她不得不妥协的男人,他发誓这一切他都会找回来,他要报复他,从开始到现在都没有改变过。

“于是我告诉自己天黑不了,我这个人没有什么野心,从小到大就想娶个媳妇让老妈抱个大胖小子,老妈对我也没什么太大的要求,从型唠叨说能温饱续香火传宗接代就行了别一辈子劳碌,我深以为然,但是从那天开始我的想法变了,我要强大,让一切魑魅魍魉都敬而远之,这样的事不是第一次也不是最后一次,一个男人要是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还谈什么明天的幸福,后来我接受了家族的安排,我遇到过一个瞎子,他说过一番话,让我记忆犹新。”叶秋说话间又喝空了一罐破,想要再去拿一罐,这时朱稚音已经递过来一罐,对她来说,叶秋能够今天能够和自己说这些话,说明这是一个好兆头,最起码已经不是以前那样带着厚厚的面具了,而叶秋之所以今天会说这么多,完全是因为方才那个熟悉的背影唤起了他压抑多年需要释放的疼痛。

“他说了什么?”此时的朱稚音绝对是一个合格的倾听者,很配合叶秋,适时的发问,叶秋喝了一口破后道,“算命瞎子说富命贵命贫贱命,命命由天。既然事情已经发生了就不必去怨天尤人自哀自怜,如何去顺应规划今天以后的路才是王道。”

“他看的很开,我相信他一定是个高人,在他眼里一切都不是偶然,命中注定没有谁能说清楚这是好还是坏,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朱稚音听完叶秋的话感慨道,叶秋看了朱稚音一眼不置可否。

“知道在我心里你是什么样的人吗?”朱稚音突然话锋一转道,叶秋摇了摇头道,“不知道,我一直以为我在你心里什么都不是。”

朱稚音白了他一眼,“以前给你看过相的算命先生说你是曹操,其实我觉得不尽然,要是你也绝对是白脸曹操。”

在古装戏剧中,曹操以奸诈、猜忌而著称,人物扮相总是白脸。要称年轻后生白色面皮,那一定是夸奖。称曹操为白色面皮,决对不是是夸奖。究竟是红脸的曹操或是干了白脸的曹操就看你站在那个立场上。对刘备、吕布、袁绍而言,曹操确实是白脸的。对孙权而言,曹操就不是白脸的,没有让后者占到江东丝毫的便宜。

“白脸曹操?”叶秋小声嘀咕了一声,然后细细品味着朱稚音的话,随后哈哈一笑,“好一个白脸曹操,为了这我们就不能喝啤的了,换白的。”

朱稚音闻言,先是一愣随后也跟着笑了起来,这一刻,叶秋才发现原来她笑起来尽然是这么美,这种美不带一丝风尘,就像是竹林般清净幽雅。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惟有杜康。如今没有杜康美酒不过咱有二锅头不是吗?”朱稚音微笑着说道,说完,朱稚音拿起一瓶北京二锅头打开,豪爽的喝了一大口然后递给叶秋,叶秋结果酒瓶子,看着上面的唇印,脑海中旋即浮现一个想法——间接接吻。

两人不知道喝了多少,只见小小的屋子里凌乱的酒瓶到处都是,而两具躯体不雅的互相缠绕在一起,朱稚音的大腿搭在叶秋的小腹上,而叶秋的手则覆盖在朱稚音胸前的饱满上,就这样他们忘记了一切沉沉睡去。

一抹阳光照进来,叶秋迷糊糊的感觉到自己的手抓住一团柔软,迷迷糊糊的抓了几下,这种感觉真不错,眼睛都没睁开的他又抓了几下,这时传来一个女子的声音,“你抓够了吗?”

叶秋顿时傻了,这才想起自己昨晚是和朱稚音喝酒来着,于是悻悻的睁开眼睛,发现一双大眼睛在自己眼前眨了一下,她的呼吸热气扑打在脸上痒痒的,不舍的将手拿开,“够了,够了。”

“真够了?”

看着朱稚音怒目相向,叶秋只能违心说道,“真够了。”

“叶秋你给我去死。”不得不说女人又时候的爆发是极其恐怖的,就这招狮子吼震得叶秋耳朵嗡嗡作响,耳鸣许久好才消失不见,最痛苦的是朱稚音一脚踹在了叶秋的大腿上,当然,她的目标原本是小叶秋,好在叶秋反应迅速给避开了要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