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卑故事
作者:白云中的船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697

一、檀石槐军事联盟的兴衰

西汉初,东胡自被匈奴冒顿单于击破后,鲜卑和乌桓一样,成为匈奴奴隶主政权统治和奴役下的对象。如檀石槐之父投鹿侯就在匈奴中服兵役三年。

东汉初,鲜卑仍役属于匈奴,但逐渐与汉朝发生关系。建武初,鲜卑曾与匈奴、乌桓联合入扰汉之北边,“杀略吏人,无有宁岁”。此后“匈奴、鲜卑及赤山乌桓连合强盛,数入塞”。公元45年(建武二十一年),匈奴与鲜卑分兵侵犯北边,匈奴掠上谷、中山,鲜卑扰辽东。辽东太守祭彤以“三虏连和,卒为边害”,乃利用鲜卑的力量以对抗匈奴和乌桓。公元49年(建武二十五年):乌桓内迁到边郡塞内,鲜卑势力南延至老哈河,与汉“始通驿使”。鲜卑大人偏何至辽东归附,祭彤嗾使其反击匈奴在伊育訾部。从此,匈奴与鲜卑岁岁相攻,势遂衰。公元54年(建武三十年),鲜卑大人于仇贲、满头率种人属汉,被封为王和侯。系鲜卑接受汉朝封号之始。同时,祭彤又赂使偏何出兵袭击徙居渔阳的赤山乌桓。公元58年(水平元年),偏何攻下赤山,斩乌桓大人歆志贲。于是“鲜卑大人皆来归附,并诣辽东受赏赐,青、徐二州给钱岁二亿七千万为常”。鲜卑在塞外渐占优势。

随着鲜卑势力的增长,反抗匈奴奴役的斗争也不断爆发。公元85年(元和二年),鲜卑、丁零、南匈奴以及西域诸族联合起来,对北匈奴进行全面攻击。至公元87年(章和元年),鲜卑又“入左地,击北匈奴,大破之,斩优留单于,取其[匈奴]皮而还”。公元89—91年(永元元年至三年),北单于从蒙古草原迁出,西走中亚,鲜卑乘机占据匈奴故地。遗留在草原上的匈奴10余万落,皆自称鲜卑,鲜卑由此大盛。公元1世纪末,塞外鲜卑逐渐向辽东、辽西、代郡、上谷四郡内移动,与原居其地的乌桓杂居,以便与汉朝进行互市。公元2世纪初,东汉统治者许在乌桓校尉治所宁城互市,并筑有南北部质馆,使互市顺利进行。此后,鲜卑和汉朝之间,以及与乌桓、匈奴之间,时有冲突发生。

当时,汉朝的政策是依恃乌桓,联合匈奴,共同攻击鲜卑。由于鲜卑内部不统一,经常出现此和彼战的现象。安帝永初中,鲜卑大人燕荔阳诣阙朝贺,邓太后赐燕荔阳王印缓,令至宁城通互市,“因筑南北两部质馆,鲜卑邑落百二十部,各遣入质”。120年(永宁元年),辽西鲜卑大人乌伦、其至鞬率众至度辽将军邓遵处归附,汉封乌伦为率众王,其至鞬为率义侯。未几,其至鞬复叛,不断扰边,双方又展开连续10余年的征战。

北匈奴西迁后,鲜卑日益强大。为适应统治蒙古草原的需要,解决各部落生计,协调诸部关系及与汉地互市、军事征伐、掠边抢夺等问题,鲜卑的政治组织也发生了一定变化。至公元2世纪中叶,以檀石槐为首的鲜卑军事联盟应运而生。

檀石槐(约157—181),因被父弃之野外,后为外祖母家收养。自幼勇键有智略。长大后,“施法禁,平曲直,无敢犯者”,被推举为大人。东汉桓帝时(146—167年),建庭于高柳(今山西省阳高县)北300里之弹汗山(今内蒙古商都县附近)歠仇水(今东洋河),兵强马壮,才智过人,东西部大人皆归附。曾东败夫余,西击乌孙,北逐丁零,南扰汉边,尽有匈奴故地,“东西万二千余里,南北七千余里,网罗山川、水泽、盐池甚广”。建立起一个强盛的鲜卑部落大联盟。东汉桓帝永寿、延熹年间,屡扰汉云中、雁门及其它边郡,拒受封王号及和亲之议。他将统辖地分为东、中、西三部约60邑,各置大人为首领,归其统辖。

1.东部,从右北平以东至辽东,与夫余、貊接壤,共20余邑,其大人为弥加、阙机、素利、槐头(一说即宇文莫槐)。

2.中部,从右北平以西至上谷,10余邑,其大人为柯最、阙居、慕容等,均为大帅。

3.西部,从上谷以西至敦煌,西接乌孙,20余邑,其大人有置鞬落罗、日律推演、宴荔游(一说即燕荔阳)等,皆为大帅。

各大人“割地统御,各有分界”,皆统属于檀石愧,拥兵10万,较匈奴尤盛。正如蔡邕上疏所云:“自匈奴遁逃,鲜卑强盛,据其故地。称兵十万,才力劲健,意智益生。加以关塞不严,禁网多漏,精金良铁,皆为‘贼’有。汉人逋逃,为之谋生,兵利马疾,过于匈奴。”檀石槐军事联盟之所以强盛,除了上述原因以外,还与檀石槐等注意通过洽谈,联合周边诸族,攻击主要目标的策略分不开。如联合貊攻幽、并二州,联合南匈奴、乌桓分道入扰东汉缘边九郡,联合上郡沈氐与安定先零羌共攻武威、张掖等。又如166年(延熹九年),鲜卑招结南匈奴、乌桓、东羌、氏等分骑数万入缘边9郡杀掠居民。灵帝后,连年扰掠幽、并、凉三州缘边诸郡,“杀略不可胜数”,177年(熹平六年),再扰三边。汉出兵3万,分三道出击,反为檀石槐所败,汉兵死者十之七八。

联盟另一重要作用就是共同决定贸易事宜。以畜牧业为主要经济生活的鲜卑人,在生产和生活上往往仰赖于中原农产品和手工业品的支援,特别是良铁和缣帛的输入,并且需要输出其牲畜马匹牛羊及皮毛到汉地。而边郡人民也需要依靠周边诸民族畜牧产品作为生活的补充,中原王朝更需要游牧民族的大批战马。因而发展边塞贸易是符合各族人民利益的,双方统治者都以通市或禁市作为制约对方的手段。鲜卑与东汉的和与战,也往往受这种互相依存的经济关系所制约。此外,在诸民族之间以及各邑落之间,可能与乌桓相似,有许多约法,如违大人言者,罪至死,若相贼杀者,令部落自相报,或出牛羊以赎死罪等等。

檀石槐统治时期,用汉人谋议,定法律,锻冶兵器、工具,俘倭人“令捕鱼以助粮食”,促进了鲜卑社会发展。但由于当时形势所限,鲜卑尚不是一个统一的民族,檀石槐死后,联盟瓦解,鲜卑又分为许多互不相属的分支。

二、轲比能统一漠南及与曹魏之关系

曹魏文帝初“自高柳以东,貊以西,鲜卑数十部,比能、弥加、素利、割地统御,各有分界”。亦即漠南自云中郡(治今内蒙古自治区托克托县东北)以东,分裂为三个集团:一是檀石槐后裔步度根集团,拥众数万落,据有云中、雁门一带;二是被称为小种鲜卑的轲比能集团,拥众10余万骑,据有高柳(今山西省阳高县)以东的代郡、上谷边塞内外各地;三是原属于东部大人弥加、素利等所领的若干小集团,分布在辽西、右北平、渔阳塞外。此外,在其西方和北方,还有鲜卑其它部分。

在上述三个集团中,轲比能集团最为强盛。史称其“以勇健,断法平端,不贪财物,众推以为大人。部落近塞,自袁绍据河北,中国人多亡叛归之,教作兵器铠楯。颇学文字。故其勒御部众,拟则中国、出入弋猎,建立旌麾,以鼓节为进退”。汉化较深,逐渐兼并其它两个集团。

鲜卑诸部与东汉及曹魏之间,既有朝贡、互市、册封等和平往来,又有矛盾冲突,时有掠边、兵戎相见。建安中,曹操定幽州,步度根、轲比能与素利、弥加、厥机等随乌丸校尉阎柔“上贡献,通市”。曹操对东部大人,“皆表宠以为王”。轲比能还曾率3000余骑随阎柔前往镇压河间郡民田银、苏伯起事。220年(曹魏黄初元年),文帝即位,轲比能、步度根遣使献马,封轲比能为附义王,步度根为王。东部大人素利、弥加等各遣使贡马,均被封为归义王。翌年,文帝并以牵招为护鲜卑校尉,田豫为护乌丸校尉,持节屯昌平,进行镇抚。当时,轲比能志在翦灭诸部大人,统一鲜卑,所以对曹魏表示恭顺。此后,轲比能与东部鲜卑大人素利及步度根等部互相攻击。

224年(黄初五年),步度根为轲比能所逼,率众万余落退保太原、雁门塞,“诣阙贡献”,厚受赏赐。

228—233年(太和二年至青龙元年),轲比能先后兼并了“东部大人”所管辖的各小部和步度根部众,统一了漠南地区。从“云中、五原以东抵辽水,皆为鲜卑庭”,但其统治并未能维持多久。鲜卑的复兴对曹魏不利,因而曹魏尽力对柯比能加以离间和征伐。牵招在黄初末年为雁门太守,利用轲比能与步度根的矛盾,命步度根攻袭轲比能,杀其弟直罗侯;并针对轲比能已占领云中故郡,若逾句注山(今太和岭)南下,雁门、太原诸郡岌岌可危,又联络河西鲜卑附头(即蒲头)等10多万家缮治故上馆城,置屯戍以镇内外,主要是防轲比能。继之曹魏借口轲比能“怀贰”,又“数扰幽、并”诸州,于235年(青龙三年),由幽州刺史王雄遣韩龙出塞刺杀之,更立其弟。自此之后,“种落离散,互相侵伐,强者远遁,弱者请服。由是边陲差安,漠南少事”。后曹魏邓艾又“招鲜卑数万”,使散居雍、梁二州,以防蜀汉。

轲比能死后,东部鲜卑宇文部、段部、慕容部先后兴起,并乘机南迁,占有乌桓故地。

241年(正始五年),因部分东部鲜卑内附,曹魏置辽东属国,立昌黎县居之。并置东夷校尉,驻襄平(今辽宁省辽阳市),管理东北地区鲜卑及夫余、高句丽事务。拓跋部也逐渐迁居漠南,占有轲比能故地,与曹魏加强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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