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陪你吃汉堡的男孩儿
作者:踏雪忆轩辕      更新:2019-10-12 07:50      字数:2554

上一章介绍了初中朋友圈每一个兄弟的性格及在朋友圈的角色。想来写到今天第八章了,也没有介绍过自己,也是时候说一说我自己了。

本人,高寻轩。性格大大咧咧,爱表现,爱出风头。爱调侃,爱吐槽。对兄弟,无可挑剔。对女友,情深似海。太自信,甚至有点自负。太“聪明”,也正是这股“聪明”,给我的生活平添了不少烦恼。记忆力强,对部分印象深刻的东西甚至可以回忆到六岁以前。性情中人,偶尔会秀出令人窒息的操作。吃软不吃硬,执拗起来谁都拿我没办法。肯为团队让利(这应该是我对自己的最高评价了吧)。偶尔也会搞笑犯傻,充当兄弟们的开心果。善于经营和兄弟之间的关系,善于组局喝酒吃饭。如果要把我比喻成一种犬类,那就是阿拉斯家了!憨厚老实、偶尔配合二哈一起范蠢。但我一定是朋友圈的“粘合剂”。

初中这个朋友圈的人物关系比较有意思,用一句话概括就是“石头剪刀布,科玛随大众。小健看时机,啤酒配红中”。意思也很简单,我、彭哥、旭帅之间是石头剪刀布的关系,如果朋友圈出现分歧,彭哥听我的,我听旭帅的,旭帅听彭哥的。决定好后就叫上科玛,小健就是偶尔出现了一起玩一下。而初中朋友圈的人在一起娱乐的项目,之前是网吧打游戏,后来是麻将。好吧,我承认是我把他们带偏了,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相互之间的关系。

初中朋友圈就介绍到这,另一个高中朋友圈以后在介绍。而在他们的身上也发生了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以后的文章,我会或是以番外,或是以第一人角度去记录一下。下面,继续我的故事......

生日宴结束后,我才真正意义上感觉到一种归属感。就感觉自己获得了蒋倩的认可,同时也因为把她带到我朋友圈内,而优越感十足。

时间依然在慢慢溜走,我们开始互诉相思。

我拿出一个小本本,在封面上写下“思念你的日子”。当然,受限于学生角色,我并不会在本子上写日记什么的。而是从第一面开始,写下她的名字。我告诉自己,要每天想她一次,想她的时候,就在这个本本上写下她的名字,等写满整个本子后,就当做礼物送给她。后来,坚持了一段时间,就慢慢淡忘了。最终定格在100余次上面。想来,那个纯真的年代,以这种较为简单的方式表达爱意,确实有一种无言的心暖......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每天给蒋倩送早餐成为了我的必修课。

记得入冬以后天气开始转凉,蒋倩本来身体比较弱,偶尔扛不住寒气感冒一下的,就十分正常了。后来发展到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都太好,早自习后就不去吃早饭,而是躺在桌子上休息。于是,我就开始给她送早饭了。一中教学楼地下室有个小卖部,每天下早自习后,我会跑过去,买一个汉堡,冲一杯香飘飘,给她送上去。而她,经常是爬在桌子上一动不动,把香飘飘握在手里取暖。这个时候,我就会轻轻摸一下她的头发,跟她说一些搞笑的事情,力求她心情能好点。偶尔还是要躲一下老师的,老仇依然是她们的班主任,好几次他提前来教室,把我堵在教室门口,质问我在干嘛。我只好打哈哈“我想您了呗,上来看看您”。

送早饭的事坚持了一整个冬天,直到第二年开学才慢慢结束。倒不是因为她身体一直没好,而是我似乎习惯了下早自习后,买点吃的上去跟她一起分享。那个时候每天都跟她一起吃早饭,一起聊天一起笑,一起吐槽老师,一起聊班上的奇葩同学,两个人乐的前俯后仰更不在话下。现在想来,高中那段青涩的恋爱,真正的甜味也就像那个时候的一个汉堡,虽然其貌不扬,但因为是有一个人陪你一起吃,显得格外的津津有味,其中的幸福,更是难以言表。

蒋倩在我面前的状态也开始发生转变。不在像以前那样过于腼腆,但也会有女生特有的温婉气质藏匿其中。她开始在我面前大口的吃汉堡,喝香飘飘,我们聊到高兴的时候她也会用手挡着嘴巴哈哈大笑。那些简单、真挚的画面,就这样在我心中慢慢定型......

蒋倩说她很讨厌读书,可因为我的出现,她节假日却变得十分期待上学。就这样,我们度过了高中生活的第一个学期。在相互寒暄、相互思念中迎来寒假,送去春节。

第二个学期开始,跟蒋倩的关系持续走高。对于我来说,每天对她的思念就像一江春水一样,延绵不绝。掉入恋爱的男孩子,似乎巴不得每时每刻都见到她。于是,我提议去拍一套大头贴(那个年代的非常流行的东西)。“这样,我就可以随时看到你了”。起初,她并不同意,原因是网上说有人说“拍完大头贴就会分手”。后来,架不住我的软磨硬泡,还是勉强答应了。

在某个周六的下午,我们找到一家拍大头贴的店子。这是我第一次跟她两个人单独出现在这么狭小的空间里。我感觉空气瞬间变得十分凝重,脑袋里开始计划该采用什么pose,是抱着她呢,还是牵着手呢,还是直接亲她呢?(那个时候,我们的关系只在精神方面,甚至连手都还没有牵过)。总之,脑袋里全是一团乱。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拍完了。其中有一张,我把她抱在怀里,那照片出来,原本瘦弱矮小的她,显得更加的小鸟依人。那天我们打印了两套照片,分别保存。她的那一份,在后来随着我们传的字条和后来的日记本一起销毁了。而我的那一份,留到了现在。也许,以后在某一个时刻,我会把它销毁掉,也许会一直保存下去。谁知道呢。

事实证明,拍大头贴并不会分手,至少那段时间不会。我们分手也是在拍完大头贴后的第四年,这完全没关系吧。

有了这套照片,我上课就有事做了。随时拿出来瞄几眼。心里的那种幸福感,油然而生。

截止到拍大头贴,我们一直没有肢体上的接触。跟现在很多00后相比,简直是弱爆了。于是我一直在盘算着该如何将我们的感情更进一步。

我想牵她的手,但是却很怂,害怕她不愿意,害怕会弄砸,害怕会尴尬。有一个室友很有经验,告诉我,不要怕尴尬,直接把手伸过去,要是她愿意,会把手放你手上的。“那要是她不愿意呢?”我急切的问。“那你就把手放回去就好了,没事的”。虽然他说的轻描淡写,但我还是非常忐忑。这也源于人类对未知事物的恐惧吧。我之前跟简敏虽然在一起两年半,但那种初中的恋爱,犹如两个小孩过家家,根本不会有什么肢体上的接触。于是,我就在寝室跟室友们操练起来,假想各种情况,各种尴尬,怎么去处理。

现在想来,那个年轻的时代,牵个手都要当成一种神圣的仪式去对待,正如那个颗叫青春的苹果,青涩里透着点粉红,让人回味,让人留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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