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作者:天真若有邪      更新:2019-10-29 14:22      字数:3523

“沈与之,当红男模,21岁,身高185,体重125,腰围60,……”

“小言,你要不要再仔细考虑一下?”

王青正捧着一叠有关沈与之的资料在我耳边絮絮叨叨,可能我再不答应,他今天指不定会赖在这里。

其实我对这位当红男模并没有偏见,本来就是素昧平生的两人,又怎么会有所谓的偏见呢?

最主要的原因是,一开始从事这个行业起,我就给自己定下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一周之内只拍摄同一个模特。

严格来说,我算不上一个称职的摄影师。事实上,摄影只占据了我生活很小的一部分。一周当中,也许我根本不会踏出这栋处于郊外的别墅,也许我只会外出工作一天。

除了摄影,我还有很多其他的爱好,譬如写小说,听音乐。总而言之,我习惯了安静,也喜欢这种没人打扰的感觉。可能有人会觉得这种人生很枯燥无味,没有他们想要的激情刺激,日日平淡寡味。

可我并不觉得无味,相反,我是乐在其中,分外享受这种远离尘世喧嚣的氛围。

一开始可能会不习惯,偶尔在夜深人静的时候会觉得孤单。久而久之也就慢慢习惯了。

认识我的人都觉得我沉默寡言,惜字如金。往往在他们长篇大论后,只得到我简简单单的回复。后来,他们就不再找我聊天,各自去寻求新的聊天伙伴。

一个人久了,也没有说话的必要。担心有一天自己会忘记该怎么说话,我答应了一个十点档电台节目的邀约,通过电流和那些寂寞的受伤的心灵交流,同时得到自我慰藉。

习惯了井然有序的生活,若是突然被打乱,我不确定还能维持现在这种平淡一生的心态。于是,我坚定地摇了摇头,拒绝了王青的一再提议。

虽然我是有名的金牌摄影师,但在这个世界上,从来都不缺少青年才俊。比我优秀的摄影师大有人在,这个人不是非我不可。

除了必要,平常我不会长时间接触电子产品。且不说它们给我带来的辐射,最重要的原因是,近十年来我都过着极为养生的生活。

不吸烟不喝酒不嗜辣,饮食以清淡营养为主,过油过盐的食物,向来是入不了我的眼。我并不挑食,只是为了养生。

一周三更的连载小说,周五晚上十点档的电台节目以及一周一次的户外摄影构成了我一周的工作量。

工作量不大,收入可观,一周有许多闲瑕的时间,不至于让我身心劳累。

再过几个月就是他我二十三的生日,同时也意味着我已经孤身一人二十三年。很多人都因为害怕孤独而寻求伴侣,两颗心相互依偎取暖。

我不羡慕那些成双成对的情侣,我也不想寻求灵魂亦或是肉体的伴侣。往后余年,我只想孤身一人,这没什么不好,少了旁人的牵绊,我会自在悠闲许多。既然如此,又何必找到那个人呢?

下午三点,正是我喝下午茶的时间。王青知道事情没有再商量的余地,也就讪讪地离去。室内重新变得安谧起来,我默默地喝着柠檬茶,平视远处的青山绿水保护自己良好的视力。

对于这位名叫沈与之的当红男模,即使像我这样不怎么关注娱乐圈的闲散人,也对他有所耳闻。

据说那人长了一张娃娃脸,看起来像是十七八岁的阳光少年,很有亲和力。光是那张脸就让人不得不对他新生好感,我也不例外。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在面对镜头拍摄杂志封面时,却像是全然换了一个人,周身散发着冷峻的气息,生人勿近。

就是这样巨大的反差引起了公众对他的好奇,引起不小的话题度,为他累积了大量粉丝基础。

人红是非多,沈与之的少量一部分黑粉极力搜索关于他的负面新闻,结果却是败兴而归,一无所获。

待人有礼,为人谦逊,敬业爱岗,业务能力强,外貌符合大众审美。几乎让人找不出他有什么缺点,堪称完美。

不可否认,我对沈与之抱有一些好奇心,不强烈,只是单纯的想了解这个人,想看看他是不是真的如媒体所言,完美无缺。

但这点好奇心并不足以让我亲自去靠近他,二十三年来,我还从未主动靠近过任何人,他不会成为那个例外。

喝完瓷杯里的最后一口柠檬茶,正是下午三点半,我应该起身回房午睡一会儿。

早晨六点半,伴着清脆的鸟鸣声,我从睡梦中自然清醒。我直起身子,背靠在床头,安安静静等着思维变得清晰。

五分钟过后,大脑一片清明,我穿好家居拖鞋进到卫生间把自己整理好,换上一身休闲服,打算出门。

再往前推几年,那个时候我还是一名摄影专业的在校大学生,和现在并没有太大的不同,沉默寡言。在旁人眼里,我就是一个不合群的异类。

其实只要有人愿意笑着和我打招呼,我都会以同样的笑容回馈给他/她。只是,从来没有人这样做过,起码在我的印象里。

毕业以后,一个偶然的机会,我从以前的同班同学口中得知,我曾经是当年那所大学的校草。碍于我高冷且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质,好不容易鼓起勇气向我表白的女生在远远地看了我一眼后,吓得打了退堂鼓。

用那些曾经爱慕过我的女校友的话来说,我这种人如同池中菡萏,只可远远观赏,不能随意玩弄。

我自认为的淡定,被旁人理解成了高冷,不近人情。原来我是个如此冷漠的人,也是,印象里我从未对人热情。

对于外貌,我没有刻意去精心保养,只觉得维持基本的清洁清爽即可。以一个干净的形象出现在公共视野里,是对他人最基本的尊重。

镜子里的自己留着一头利落地短发,额前的碎发在洗脸时被不小心打湿,耷在光洁的额头上。

可能是得益于我常年的养生习性,岁月并没有在我的脸上留下痕迹。褪去了年少时的青涩,这张脸多了几分沉静冷然的气质。

要是放在以前,还可以用清秀等词来形容我的外貌,现在却显得有些单薄了。我似乎如那位大学同学说的一样,变得越发俊俏了。

白皙的皮肤透着白瓷的光泽,浅粉色的薄唇,笔挺的鼻梁,漠然知性的眼眸。要说俊俏倒也说的过去。

米白色的羊绒长毛衣搭配黑色宽松长裤,我系好左手的表带,取过书桌上的银边眼镜,开车前往市中心参观博物馆。

艺术来源于生活,而我的生活很简单平淡,为了找到写作灵感,我会利用平时的闲暇时间去诸如博物馆,植物园,佛教圣地等地。一方面可以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思想境界,另一方面我可能会在这些地方收集到写作素材,一举两得。

开了近两个小时的车,终于到了这所市中心博物馆。也许是今天是工作日的缘故,前来参观博物馆的游客不多,只有稀稀拉拉的极少数人。

人少也有人少的好处,不光呼吸的空气清新了些,就连自己的耳根也清净了不少。不用担心人潮拥挤,自己又被推倒踩伤的危险。对于这种情况,我很是满意。

我将车停在路旁的停车位,抬手推开车门时,不远处有一辆车缓缓驶来,停在了我前面的车位。

看样子是一辆百万以上的黑色宾利,这年头有钱人还真是多。

我收回打算开车门的右手,安静地待在属于我的驾驶位,等着前面那辆黑色宾利的车主下车。

依我的猜想,喜欢购置这种豪车的人无非是家境殷实的富二代或者是一夜暴富的土豪。按理说这两种人都不会有来博物馆参观的兴致,他们所喜好的应该是灯红酒绿的奢靡生活,美人在怀,美酒在杯。

而最不应该的就是出现在这里。

车门被人从内打开,从我的方位只能瞧见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握着门把手。以手看人,他应该是一个颇为俊美的青年。

后来发生的一切也证实了我的猜想是准确无误的。

车内走下的人背对着我,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双浅棕色马丁靴。我对名牌并不了解,只能认出他身上穿着一件及膝的卡其色风衣,身下只剩半截未被风衣覆盖的黑色长裤。

以我的审美观来说,这人的身材确实不错,宽肩细腰,腿长手长,这不就是行走的衣架子吗?

这样近乎完美的身材要说不羡慕是不可能的,然而最让我惊讶的却是他那骇人的身高。用我的肉眼看来,这人的身高接近一米九,这样的身高足以打击到像我这样身高不如他的男人,即使我也有一米八一。

为了维持我的自尊心,不去自取其辱,我决定等前面那人离开后再下车,避免和他正面相遇。

反正市中心的博物馆占地面积大,馆内空旷,藏品众多。这么算来我和他在馆内碰见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我的视线一直停留在前面那人的身上,等着他抬腿离开。一分一秒过去了,他依旧停在原地,只是左左右右看了几眼。

难道他还要等什么人?要是这样的话,我可没有时间陪着他一起等下去。我低头看了看手腕上的手表,已经是上午九点半。

在我低头的瞬间,或者是在我认真看手表的时候,前面那人已经转过身来,目光落在我的身上。

所以我一抬头立刻和他目光相撞,四目相对,尴尬是有,但更多的却是一种名为惊讶的情绪。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面前这张脸和当红男模沈与之有九分像。之所以我不能确定他就是沈与之本人,是因为他鼻梁上的那副茶色墨镜。

几乎是同时,我和他心有灵犀的移开了看向彼此的目光。

等了一会儿,可能是觉得那人注定爽约,他也没有死等下去,抬步走进博物馆的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