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罗马时代和《帝国时代》
作者:落山风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741

军队进驻奥斯卡是在九月份,为了保证军队的战斗力,林枫自主决断将四个军团临时打散编制与唐军混编在一起,由军团兵单对单地训练唐军士兵。

借着收复失地的胜利,林枫在完成了唐军和军团的补充之外,再组建了五个营,以塔拉戈兰尼斯伯爵领的名义编入唐军,另外,在这次出征尝到甜头的贵族的宣传下,更多的贵族组建了贵族骑兵。在敲诈了积极从军的贵族们五万金币以后,林枫将自己的骑兵扩充到了五个营,六千人,加上军团骑兵,大约现在,行省军队里,骑兵最多的大概就是西班牙行省了吧?

在林枫的刻意拉拢下,近百个军团留用老兵退出军团,转投唐军担任营长,唐军原来的混乱景象得到了极大改善,基本上现在担任营长职位的都是作战经验丰富的老兵了。另外,林枫也成功将几个私自向自己效忠的唐军营长、百夫长调入帝国军团当中,帝国军团里面,即使没有军团长的支持,他也至少可以调动其中七成以上的兵力。当然,距离向他绝对效忠还早的远。

华历141年十一月,罗马的信使到达西班牙,正式宣布由林枫担任西班牙行省的总督。不仅如此,林枫还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任命,任命他为大高卢区全权特使,主持对高卢的战争和外交,允许他在帝国允许的范围之内,自费招募兵卒。随同回来的仆人还带来个好消息:卡里鲁斯家族对于林枫在西班牙的表现十分满意,有意全力支持他。

让部下认真查询了帝国关于自费征兵的法律条款,林枫想出了一个绝好的主意,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继续保持唐军领地兵的身份,由各伯爵领负责军费;另外,以自费征兵的名义,在整个行省广泛征集兵员,组建西班牙卫戍部队和唐军预备役,所有参加卫戍军的人,都必须自备武器,平时劳动,空闲训练。行省总督府保证一次性补偿每个应征者十个银币。

到141年年底的时候,根据各领地统计上来的数据,林枫知道,自己除了拥有三万唐军,两万四千的军团兵,六千蓝湖-羽林军,六千贵族骑兵,两千工兵,还拥有大约三十万的应征卫戍部队。这些惊人的数据着实让林枫自我陶醉了好一阵子,虽然他也欠下了西班牙商人大笔债务。

华历142年元旦,林枫突然召集西班牙所有贵族,并宣布,帝国已经接受了他的推荐,从这天起,帝国西班牙行省塔拉戈兰尼斯伯爵领,领主一职由露希娜•马克林担任,露希娜成为大秦帝国第一任女伯爵领主。

林枫推荐自己的女人担任领主,并且得到帝国的承认,震惊了整个西班牙。如果说之前林枫能够在西班牙发号施令靠的是强权、军功和胁迫,那么现在,林枫已经将自己的统治权植入了西班牙贵族每个人的心里面了。

“弗拉维斯,为什么让我担任领主呢?”露希娜挽着林枫的胳膊说。

林枫一把抱住露希娜,他放弃了温情脉脉的伪装,事实上,认识露希娜才三天,他就将露希娜带进自己的卧室,半强迫地占有了她,他给自己的一个简单的理由是,老子没有时间谈恋爱,实际是,他根本没有耐心谈恋爱。

“当然是因为,”林枫重重吻住露希娜的嘴唇,许久松开,看着她的眼睛说,“我的露希娜宝贝最乖啊。”露希娜认为林枫在调情,林枫说的却是实话,付出了无数人命和金币,他怎么舍得将塔拉戈兰尼斯伯爵领送出去?

“我的父亲,你真的打算让他担任西班牙行省留守最高军事长官?”

“当然了,好事情当然应该由我的露希娜宝贝一家来做,明年出征,我还准备带着你呢。”

行军打仗是很辛苦的,如果能够带着你一起去就轻松多了,还能表示我对你的宠爱,让马克林家族对我更死心塌地。像马克林这样的中型家族,能够攀上我这棵大树正求之不得呢,林枫的想法中透着邪恶。

露希娜感动地连连献给林枫好几个吻,身体死死贴住林枫,仿佛恨不得就地献给林枫她能给予的最大欢愉。

“权势果然是个好东西。”林枫再一次对自己说,他当然知道,露希娜对他根本只有感激,没有爱情,不过,他不在乎,也许,真正的爱情只会属于颓废而不贫困的艺术家,也只有他们有时间有能力考虑感情的事情,那些食不果腹的人,即使夫妻间相濡以沫,也只能算是感情深厚,但绝对不是美妙的爱情。

林枫心底叹息,他的确想过要好好与露希娜谈一次恋爱的,她是一个相当可爱的女人。但是,林枫的确每天的时间不多,不仅需要处理行省的大小事务,还要搞好自己与军队的关系,关心罗马的舆论风向,关心高卢军的最新举动等等。另一方面,林枫也知道,他和露希娜在心理上是不平等的,露希娜早就做好献身的准备了,这样的情况下,可能产生自由爱情吗?

“露希娜宝贝,明年八月,我决定了,出兵高卢,我要你陪我一起。”

“为什么是八月呢?”露希娜奇怪地看着林枫,“我原本以为,你很快就要出兵的。”

“傻瓜,出征的事情,涉及到很多方面的事情,要越过比利牛斯山,起码也要等冰雪消融才行,而且,军粮的筹备,也要等粮食丰收以后,又不是玩帝国时代,造好兵就可以……呃,当我刚才什么也没说。”林枫马上住嘴,还《帝国时代》呢,靠!

露希娜听了林枫最后那句耍赖的话,忍不住笑了起来,好像非常开心。

“你还没有回答我,你愿不愿意陪我一起去高卢抢劫呢?”

“抢劫?”露希娜一时没有明白这个词。

唉,这个时代的人真没有幽默感,也不懂革命乐观精神。根据情报,高卢人对于这次在西班牙的战事失利非常恼怒,已经征集了至少十万大军,虽然到时候未必都派过来,但是,如果帝国军深入高卢,难保他们不倾巢而出。靠目前林枫军的军力,自保或许有余,但真要发起入侵,到时候高卢大军环伺下,林枫军肯定死的渣都没有。林枫的打算就是跑到高卢境内,抢一把就走,反正他有一支庞大的骑兵部队,六千骑兵,一日之间足够抢好几个地方了。

嘿嘿,高卢,也就是传说中的法国啊,希望明年的武装游行能够多点浪漫吧。当然了,这个浪漫是单方面的,相信他的部下们也会这么认为的。

林枫没有向露希娜解释什么了,再说就是泄露军事机密,他再次吻上露希娜的嘴唇,一双手也不闲着,露希娜也很快忘记自己的疑问,迷醉于情欲当中。

林枫忙着与露希娜亲热,完全没有注意到,一声低沉的叹息慢慢地走远了。

阿塞娅觉得很委屈,非常的委屈,她从小与弗拉维斯一起长大,他们的父母也很赞成他们在一起,两个人青梅竹马,就差在合适的年纪谈婚论嫁。可是,弗拉维斯十四岁以后,莫明其妙地忽然对她非常冷淡,甚至可以说,非常陌生了。

十四岁以前的弗拉维斯,虽然资质一般,但学习非常勤奋,一直以他的父亲为榜样,他瞧不起那些软绵绵的女子,常常与她一起切磋武技;十四岁以后,弗拉维斯忽然变得天赋惊人,十四岁的年纪,居然就懂得了很多事,那些老奸巨猾的商人,像孩子一样地任他摆布,十五岁的年纪控制了努曼提亚大多的商人,结交了军团中大多数的百夫长,积累了庞大的财富。他不再练武,每天留恋于“欺男霸女,无恶不作的快感”(林枫语),每次她去找他,弗拉维斯都会表现的非常积极兴奋,好像非常高兴见到她,然后,就会鼓励她好好习武,她当然更加努力,可是,在不久后,他忽然告诉她,他一直是将她当成亲妹妹,他不喜欢她这种类型的女孩!

然后,阿塞娅悲哀地知道,弗拉维斯之所以不喜欢她,就是因为她的武技太出色,她的体魄太强健,可是,她一直是按照弗拉维斯喜欢的在做啊——

公爵死后,弗拉维斯果断掌控军权,集结全行省的武装人员,一举消灭围城的高卢军,随后,整编军队,出征塔拉戈兰尼斯,再次赢得胜利,只用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就做到了公爵五年都没有做到的事情,弗拉维斯在军事上表现的强势,在战场上表现的冷酷,让阿塞娅震惊,但同时,她在心底高兴,以为弗拉维斯终于又喜欢上军事,也会喜欢上她了,可是现在,他却与那个看上去柔弱的露希娜搅合在一起,还奉她为伯爵领的领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