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穿越还是偷渡?
作者:落山风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840

马车的颠簸将林枫震醒了过来,全身的创伤让林枫痛不欲生。

“你醒了?”一个轻柔的声音在他的耳边轻声询问。

林枫睁开眼睛,看见自己半躺在一个陌生女子的怀里。

“看来,我艳福不浅。”林枫喘息着说,“愿意做我的第一百九十二个女人吗?”

半抱着林枫的女人听完全身一振,直接将林枫振晕了过去。

车队慢慢地驶进一座高卢人的城市,在车队的两边,是全副武装的一百几十个黑甲骑士。

在市政厅,维苏休斯接见了城市的大小官员和贵族,然后就迫不及待地跑向市政厅的后院。将这一切看在眼里的阿古斯公爵心底愤然。

再次睁开眼睛,林枫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床上,艰难地转转头,他认出房间内的摆设不像是帝国的式样,倒像是高卢的式样,这让他心底凉了半截。在他昏迷以前,商人的护卫队根本就不是精锐的黑甲骑士的对手,现在落在高卢人的手上,也是很有可能的事情。

“你到底是谁?那些帝国军追击我们的车队,一直追进高卢境内上百公里才不得不退回去。”维苏休斯见林枫醒来,马上询问。

“我叫林枫。”林枫认出了眼前的女子。

“林——芬?”维苏休斯吃力地重读林枫的名字。

“林——枫,枫——”林枫将枫的发音拉出老长。

维苏休斯尝试了好几次,才终于将林枫的名字叫准确了。

“这个名字不像是拉丁(罗马)名字,也不像是腓尼基(迦太基)名字,你不是帝国的人?”

“你不知道我是谁?”林枫吃惊地看着眼前的人,他原本以为,对方应该认出了自己才对,迅即醒悟过来,这个时代的信息哪有未来那么发达,大秦帝国的皇帝也没有几个人认识呢。

于是,林枫马上改口,用尴尬的语气说,“对不起,我太冒昧了,一个东方的王子,怎么可能被极西之地的国家知道呢?”

也许是林枫的表情太出色,事实上,林枫在说这些话的时候,的确已经在心里给自己催眠,自己是中国人,现在说的是实话。

“东方的王子?”

“我的父亲是大汉帝国西域行省总督,母亲是康居王国公主。康居因为帮助大汉帝国的敌人,遭到大汉的攻击,康居不敌大汉的军队,被迫议和,另立国王,我被立为王储。大汉帝国军队撤走以后,康居国王意图将我杀死,我被迫逃了出来,辗转到了这里。”林枫撒谎眼睛都不眨一下。

“康居是哪里?大汉帝国又在哪里?你为什么不去大汉帝国,却反而到了这里?”维苏休斯在林枫煞有其事的自我介绍下有点将信将疑了,她原本已经确定眼前的人就是弗拉维斯•卡里鲁斯。

“康居在帕提亚的更东面……不知道帕提亚?帕提亚在埃及以东,对,也在小亚细亚联合王国以东。大汉帝国在康居的东面。印度?对,就是印度,在印度的北面,亚历山大去过印度,但是没有去过大汉帝国,那个时候,大汉帝国的前身还忙着进攻更东方的六个国家。哪六个?我晕!”林枫终于受不了继续说下去,毕竟他学的地理和历史也是这个时代的地理历史,对于同时代的中国他知道的不多,前世的历史知识,只是让他大致估计这个时候应该是大汉帝国时期,并且很有可能是汉武帝当政,汉朝正忙于“宣大汉威武于宇内”。

林枫越说越觉得自己说的是真实的往事,在他的心里,忽然冒出来一个想法:我好像从一个穿越者变成了一个偷渡者了,从中国偷渡到法国。

相对于这个时代,维苏休斯是个非常博学的人,林枫所说的东方虽然陌生,但是她还是能够从以往阅读的典籍中,找到可以证明它的真实性的蛛丝马迹。维苏休斯完全被林枫所描述的世界惊呆了,她原本以为,大秦帝国已经是世界上最大的国家,大到可以占有整个地中海;将大秦帝国的皇帝称为世界之王已经成为了习惯,没想到外面还有一个那么广大土地,人口,那么多不同的文明,至少,林枫偶而不得不使用的许多中文名字和词汇她就完全没有听说过。

也正因为林枫大量借用中文词汇,又不得不用大量拉丁语做解释,让维苏休斯彻底相信,眼前的这个人不是那个军事天才的弗拉维斯-卡里鲁斯公爵-西班牙总督,而是一个真实的林枫。

“你知道吗?你和某个人长的可真像!”维苏休斯在一阵获得无数新的知识的快乐中醒过来后,有些喃喃地说。

“我?我长得很像西班牙总督是吗?”林枫毫不客气地回应,他决定先把这个身份搁置了,反正现在已经是冬天,不论冬季还是春季都不利于行军作战。西班牙行省和军队,他都交给了自己的部下打理,他相信,即使没有自己,军务和政务也不会有什么问题。这个时代,社会组织形式单一,一个总督需要管理的事务本来就很少,如果不想要有什么大作为,即使一个行省总督什么都不管,估计也不会出什么乱子。

林枫也不怎么担心自己的部下背叛自己,这里是欧洲不是中国,他们信奉的是跟随强者,而不是所谓的为主公尽忠。在中国可以挟天子以令诸侯,在这里这样做只是自寻死路;在中国效忠的是皇权,在这里,效忠的是个人。他已经证明了自己的能力,那么,只要他回到帝国,他的部下就会重新聚集在他的旗下,因为他们的命运已经与林枫绑在了一起。

“是啊,很像。”维苏休斯点点头。

摇铃将一个侍女招来,维苏休斯吩咐了几声,没过多久,侍女就拿来了铜镜和一幅画像。

林枫在画像中看到了自己,大约八成像,画像下面还有个日期——华历141年十一月。欧洲的绘画艺术是在文艺复兴时期才真正发展起来的,不像中国画强调意境即思维,欧洲画强调复制原型即感官,以这个时代简陋的绘画工具(碳条,鹅毛笔),真是太难为他们了。

“怎么样?”

“看起来的确像。”林枫称赞了一声,鉴赏早期的欧洲画真是太简单了,说它看起来很像就是最好的评价。

“那么,你怎么会出现在卡诺西部落呢?”维苏休斯心中还是有不少的疑问。

“这个,因为我没有多少钱了,你知道,与那些山野之人做生意,总是会有不少收获的。”

“可是,你的仆人怎么会有贵族用的哨子,而且,那些帝国军人会追击我们这么远?看他们的样子,几乎是在拼命。”

“那个仆人是我在马西尼亚临时雇用的,我也不知道他的身份。至于你说的帝国军追击我们,我就不清楚了。可能,他们将交易会遭到破坏看成是奇耻大辱,所以一定要将肇事者全部击杀。”

“如果是这么解释的话,是很有可能的,弗拉维斯就是个这样的人。”

林枫惊讶地发现,维苏休斯在提到弗拉维斯的时候,就像提起一个熟悉的老朋友。

林枫感到欣喜的是,维苏休斯终于放弃了继续向他询问什么,两个人就着花花草草的问题聊起天来。

林枫在床上躺了差不多半个月才能勉强下地,他很庆幸自己没有被用烧红的烙铁消毒。

躺在床上养伤的日子,林枫与维苏休斯获得了难得的友谊,这种友谊还没有一个进化的突破口,但是,林枫觉得,自己非常满足。他可以确信,维苏休斯对于素昧平生的弗拉维斯有种特别的情感,林枫甚至觉得,弗拉维斯已经在维苏休斯的心里变成了完美男人的象征。这让林枫非常羞愧,因为林枫自认自己在“弗拉维斯”这个身份上并没有做出那么多惊天动地的事情,而且,动机也远远达不到维苏休斯所以为的高尚。

林枫在一次开玩笑的时候说,如果他站在弗拉维斯的位置上,一定可以做的合弗拉维斯一样好,维苏休斯在听了他的这番话以后,好几天都不再理会林枫。在这郁闷的几天里,林枫甚至想过逃出高卢,然后征调大军打过来以证明自己的身份。

在两个人相处一个月以后,林枫终于忍不住告诉维苏休斯,他就是弗拉维斯。

维苏休斯看了林枫半天,最后摇摇头,说了声谢谢就走了。

林枫非常惊讶,自己明明承认了自己的身份,为什么她就不相信呢?直到第二天他在城市闲逛的时候,无意中听说,弗拉维斯早在一个月前以战争相威胁,要求高卢尽快交出造成卡诺西血案的所有人员,交出在卡诺西掳掠的所有人。

林枫彻底迷惑了,到底是谁在冒充他发布命令?他开始考虑,现在是马上返回军营,还是加快速度,找一个合适的人送信?

林枫迟迟不与自己的军队联系,一方面是因为他找不到合适的送信人,担心因此让高卢人认出自己的身份,另一方面,他不放心自己的部下在知道自己的消息以后,会采取怎样的措施,不论是军事威胁还是派出敢死队来营救,都不是林枫所希望的——前者担心冬季行军会毁掉自己的军队,后者则担心敢死队救人不成,反把自己害死了。

因为维苏休斯的关系,林枫在城市里面还是有很大的自由的,如果想走,甩开跟随在身边的两个仆从,并不是件困难的事情。只是,高卢和帝国目前还在战争状态,林枫还真不愿意冒很大的风险千里迢迢,单人独骑地在风雪之中赶路,外面的积雪,最厚的地方差不多有两米啊……

林枫对于自己,对于这个世界的认识还是远远不足的。堂堂西班牙总督,帝国公爵,卡里鲁斯家族的未来族长,帝国的军事天才,威名赫赫的林枫军统帅,居然被高卢人掳走,这件事情假若传出去,不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获罪,在劫难逃。

林枫的军队,西班牙行省,法兰西行省已经因为他的失踪闹出了轩然大波。

真实的历史:

(1)公元前216年坎尼会战,汉尼拔重创罗马。

(2)公元前115年,大汉帝国谴使节至帕提亚,米特达拉第二世令两万骑迎于东界。

(3)宣帝(公元前74到前49年在位)时,康居接纳西逃的郅支单于,帮助郅支抵抗汉军,大汉帝国置西域督护府。

(4)罗马共和国,凯撒于公元前58至公元前51年间,通过多次战争征服高卢。

(5)公元前53年,罗马三巨头之一的克拉苏率军进攻帕提亚,全军覆灭。帕提亚即安息,安息与康居接壤。

(6)公元前44年,大汉帝国西域铁杆盟友乌孙王国,在汉军的帮助下进攻领土是它数倍的康居王国,康居王国国土沦丧,形势危机,向败逃的北匈奴(南匈奴投降汉朝,并得到了皇帝赐予的王昭君)求援,郅支单于率领他的部下,到达康居。康居在北匈奴的支持下,连续打败乌孙。同年,凯撒在元老院被共和派刺杀。

(7)公元前36年,大汉远征军在陈汤的率领下到达乌孙,击杀北匈奴单于。陈汤在给朝廷的奏章中说:犯大汉天威者,虽远必诛。

(8)公元前30年,罗马元老院上屋大维尊号“奥古斯都”(伟大),既为终身元首,又世代相传,固与皇帝无异。罗马共和国成为罗马帝国。

(9)西域督护府最高军事长官为督护,后为长史(公元1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