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回 出门得听我的
作者:第五狐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134

掌柜的研究的非常仔细,一只小小的簪子愣是十分钟了还是没有看完,我举得手臂都直酸了。快要拿不住的时候,掌柜的终于将那放大镜收了起来,但他没有直接表示是不是要买下这根簪子,而是皱起眉头背对着思索起来。

直到此时我才明白黄辰逸的簪子一定非常值钱,否则这掌柜的也不会这样踌躇不定。

过了好一会儿以后,掌柜的才转过身来,小心的问我:“不知道姑娘你贵姓?”

“我姓林。”我回答。

“哦,林姑娘,不知道小人是不是可以知道这簪子的来历?”

我愣了一下,不过看掌柜的脸上那稍稍显得严肃的表情,猜测他有点吃不准我的身份。但实话我们当然不能说,于是我只好再说了一次谎话。

“不瞒掌柜的,其实小女家中还是薄有些家产,无奈家道中落。这簪子是祖父的遗物,如今家中欠了巨债,只好忍痛之下将它变卖了,好换些银子还债。”

掌柜的听了我的这番话,屋子想了一会儿,也没觉得其中有什么问题,于是缓缓点了点头,“那不知道林姑娘你想要将这簪子卖多少钱呢?”

哎呀,这个问题真的是非常敏感了。这掌柜的虽然是生意人,但看起来却没有市侩气,我还是对他挺有好感的,也不忍心狮子大开口。可一来这东西是黄辰逸的,二来我和黄辰逸两人现在都是落魄的时候,缺了这些银子不行,于是只能狠狠心的伸出了一个手掌。

“掌柜的,这簪子非五百两我不卖!”

我这话一说完,别说掌柜的,就连那店小二都吓得差点脚软。

“什……什么?!你地簪子要卖五百两银子?!”

我点点头。心想不行你可以还价啊。不用这么吓一跳吧。

掌柜地忍不住吞了口唾沫。“姑……姑娘你可知道五百两银子已经可以在这襄樊城里买间小宅院了。会有一件簪子就能卖这样地价钱吗?”

什么?五百两银子就可以买房子了?!这地房子也太便宜了吧……

虽然不知道买房子地事情是不是真地。但我也不太好太刺激人家。于是谦虚地问掌柜地。“那依掌柜地意思。这翡翠簪子能卖多少银子呢?”

掌柜地想也不想。伸出一根手指。“只可换一百两。”

我忍不住撇撇嘴,“一百两?不行不行。这可是祖传的东西,才一百两。我怎么还债!”

说着就将簪子紧紧抓在手里收回来。

掌柜的一看,也不知道是不是真地诚心想买簪子,做出了一个痛心的表情,“既然林姑娘是等着救急用地。那一百五十两吧。”

我一听,话也没说起身就走,“我看这襄樊城也不仅掌柜的一家饰店,我还是到其他地方碰碰运气。”

掌柜的一看,赶紧拦在我身前,“哎,林姑娘不忙先走,这价钱一事本来就是这样叫价。叫到一个双方都满意的价钱便成了。不用急着走啊。”

我看他地表情倒是真的想要这根簪子,于是听他的话又坐了回去。

掌柜的这才舒了口气。“不知道林姑娘你想……”

我低头想了想,将原先的五根手指收回了一根。“那我也吃点亏,掌柜的你四百五十两就买了去吧。”

掌柜的脸色一下又白了。于是我们就这样你一百六十两。我四百四十两;你一百七十两,我四百三十两的往下叫,直叫到最后我和掌柜地两人险些将小命都叫掉以后,才以三百三十三两地价格卖掉了这簪子。

掌柜的拿着店小二递过来地茶水狠狠吸了一口,“林姑娘你可真是个叫价的好手,愣是撑着这价码是不松口啊。好吧好吧,三百三十三两,你就卖给我。不过这价也就我这店吞地下。不知道林姑娘你是想要银票还是现银?”

我想也不想的回答:“三百两地银票,三十三辆的现银。”

掌柜的点点头,就让店小二去出账,我则将手里攥了好久的簪子递给了掌柜的。

掌柜的拿着这簪子反复在手里翻看了好久,然后寻出一个锦盒将簪子放了进去。这时,店小二也拿着钱走了过来。

我大方的收好钱,和掌柜的、店小二好了别以后,就走出了这家店。

店门口,黄辰逸已经站不住了,正身姿挺拔的坐在一块青石板上呢。

我一看,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他一听,原本垂头丧气的表情一震,回头看我,“小贝,你总算出来了。”

我说:“你这人真有意思,都沦落到在街边席地而坐了,怎么坐的好像在龙椅上似的。”

他没好气的哼了一声:“若是这话在京师被人听见,你估计也看不着明日的太阳了。”

我不以为意的笑笑,“诶,我们走吧,先去买几套衣服,再去找间客栈好好梳洗梳洗。”

他一听,眼睛亮了起来,“你真的把那簪子卖了?!卖了多少钱?”

我在店里的时候就已经将银票和一口袋银子塞到了贴身的衣服里,于是扛起地上的大包裹不理黄辰逸顾自朝前走,“钱财不可露白,待会儿再告诉你。”

黄辰逸也提起地上的小包裹,喜笑颜开的跟在我身后,“恩,我都听你的!”于是,我们两人就这样朝着这条街一直朝前走,找到一家衣服店买了几套成衣,再找了一家客栈,付了两间上房的房钱,让客栈小二打了洗澡水。

在衣服店的时候,黄辰逸坚持想要买豪华绸缎做成的衣服,被我狠狠k了一顿,坚决不许他真么做,然后在他极其委屈的表情下只给他弄了两套棉布衣衫和一身粗布短装衣裤。我自己也买了一身粗布的女衣裤。

“我们往后说不定就是要靠自己走回京师,你买那些随便一扯就会破的绸缎衣服干嘛!莫非你还想光着身子上京不成!”

本来他还有很多意见的。被我这话一睹,才想起自己现在落魄的身份,只好随着我折腾。等到在客栈里洗好了澡和头,换上了那一身朴素的棉布衣服以后,还真和“皇储”两字搭不上边了。

我也换上了女式一身短衣长裤,红色地布料裹着一寸宽白色的布边,再在腰上缠上一条白色的腰带,看起来说不出的精神。

我们两人从自己的房间里出来。看了看对方身上的打扮,都笑得挺开心的。我走上前去在他肩膀上很潇洒的一拍:“对了。这样才像是正常人么!哪有人老穿着抹布在街上乱晃地。看看,这衣服一穿真有一点书生样,斯文俊秀,一路上可要迷倒好多姑娘的!”

他一听。脸不争气地一红,随即又认真的看向我,“小贝,我从来不知道世上还有你这样的姑娘。这一路能逃出来真是要谢谢你……”

我不明所以的朝他看去,不明白他说地是什么意思。那些追杀他的人又不是我帮他解决的,不但如此,为了自己将来的好日子,还把他的东西拿去卖了。一点不脸红的蹭吃蹭喝。居然还能让他谢我,真是汗颜……想到这里。我再也面对不下去他了,总觉得自己拐了一个无敌小正太似的。为了转移自己的负罪感。我随便说了一些敷衍地话,就拉他下楼吃饭了。话说这一天我们都还没有正经吃上一口饭呢。

由于还没有到饭点,所以客栈地楼下吃饭的人非常非常少。我点了好些菜,反正银子在我怀里,我爱吃什么吃什么。

起先我还非常担心黄辰逸对于我这种类似于“不问自取”地样子会很不满,所以我经常偷偷斜眼瞥他。可人家哪里有一分半分的不自在,其实他早就已经习惯了所有地一切都由别人操持的了,当然不介意他地钱放在我身上,不介意我决定住什么房间,不介意我们吃什么。所以等到这家客栈最豪华的菜式都端上来以后,他只说了一句:“小贝,以后叫点好吃的吧……毕竟吃好了才能有力气上路的。”

我目瞪口呆的看着一桌的鸡鸭鱼肉,这还不叫好东西啊!这都已经是这客栈最好的了……

无奈的对他点头表示自己知道了以后,我就和他狼吞虎咽起来。

我和黄辰逸一样,都是生平没怎么吃过苦的,不同的是,我生活在现代,知识大爆炸,所以所看所见所闻都要比他多得多,才能这一路比他考虑的多的走到现在。但一天都没有吃东西,饿得程度也是一样的,吃饭的度更是一样。等到两人吃饱喝足,一桌子六盘菜已经扫荡干净了。

店小二收拾了桌子,又为我们上了茶水。我和黄辰逸见天色还早,便坐着聊起了天。

“小贝是哪里人?”

黄辰逸的第一个问题就让我冷汗不止。哪里人?貌似我对于这里的地理位置两眼一抹黑,怎么可能说得出是哪里的人。

于是装傻的回答:“我只知道自己出生在山里,具体是哪里我也不知道,从小我就没有出过山。”

黄辰逸想了想,说道:“是么,可是我觉得小贝像是从小都没有吃过苦的样子。你的手掌光滑细腻,皮肤也是吹弹可破,思维灵敏,若是告诉我没有念过书,我都不会相信的。总觉得小贝定是生活在很好的人家,吃着刚才的鸡鸭鱼肉也仅是填饱肚子,全然没有山里乡下小民的姿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