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 前夫
作者:法克大帝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355

PS:祝大伙儿情人节快快乐乐,都风骚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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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小翠是保华乡一带出名的一枝花,二十多年了,还没哪家闺女出落的能比段小翠好看。

她天生妖媚,仿似容颜不老,自从婚后生了孩子,整个人更添成熟女人的风韵外,长相几乎没变。

吴良玉娶段小翠时,她才十八岁,就是那年甄圈圈出生,因为跟甄大根关系不错,可以说吴叔吴婶是看着甄圈圈长大的。

在甄圈圈印象中,吴婶段小翠属于典型的贤妻良母型,性格内向,说话细声细气怕吵了对方似的。

甄圈圈青春萌动的时候,是没少偷看这个吴婶洗澡。她极其完美的身材、光洁圆润的酮体、玲珑有致的曲线就像是精心雕琢的艺术品,比例恰到好处,每次偷看,那赤果果的原始诱惑都让甄圈圈脸红心跳好几天,晚上是没少做春梦。

她对甄圈圈从小就很照顾,这个天生尤物也从小便根植于心,让甄圈圈对美女的定义那是相当的挑剔:脸蛋要美,胸部要鼓,屁股要翘,腰要细而圆润,腿要长而匀称。也是出于这个原因,才会出现甄圈圈初次见林燕儿时的“装~逼”态度,论容貌,林燕儿绝对是美到极致,美到让人窒息,但她堪比春哥的胸部,则让甄圈圈完全无视了她其它方面的绝美。

段小翠跟人跑了,或者说被人拐跑,甄圈圈听父亲说起这个消息,震惊程度不亚于任何人:一贯和和蔼蔼、性格柔顺的吴婶怎么会跟人跑了呢?

但跑了就是跑了,这是事实,所有人都心知肚明。

这个人之所以能将段小翠拐跑,是因为他很有能耐,不管是床上还是床下,能耐都不小,段小翠受不了他的诱惑,再加上他的威胁,自然就跟他跑了。

这个人是谁?

他便是本书069神仙章节里,在移动营业厅门口引起叶问注意的那个坐奔驰车而去的男子,他叫曾永庄。

曾永庄又是谁?

叶丽华的前夫是也!

他怎么会跑到高丽村来,又怎么会将段小翠拐走的呢?

说起来,这便跟慕容小倩他们不遗余力追查叶丽华杂货店的案子有关了。

曾永庄跟目前在逃的杂货店案主要嫌疑犯潘德茂来自一个地方,都是湖北郧西县人,在当地有“平阳虎”之称。

他很小的时候便父母双亡,靠亲戚收养小学还没毕业便辍学跟一批地痞流氓混在了一起,由于他长得蛮帅,嘴巴也甜,经常引得一些女子为他争风吃醋甚至大打出手,他是乐在其中,甚至故意制造一些两女甚至三女的撞车事件,让她们为他而战,而他则牛~逼烘烘在兄弟面前炫耀。有一次,他这种在兄弟面前装~逼摆酷的事却是引起了一个兄弟的不满,因为其中一个女子正是这兄弟一直暗恋的对象,看她被曾永庄当猴耍,当场就跟他翻了脸。

也是因为曾永庄平日里霸占的妞太多,也不资源共享,很多兄弟早对他心怀不满,此时有人跳出来,一个个都跟他翻了脸。这一通围攻,差点让曾永庄丢掉性命。而捡回一条命的他暗自发誓,此仇一定要报!!!

曾永庄为了报仇,来到了武林高手遍地的河南登封拜师学艺。

他在拜师学艺的过程中,却是认识了也在刻苦学武当时还只有八岁的叶问。

曾永庄有次好奇地问他为什么小小年纪这么刻苦练功,难道你也要报仇?叶问仰起满是稚气的脸却是充满男子汉气概地回答说,我要保护我姐姐。

就这样,曾永庄见到了让他一辈子也忘不了的女人,叶丽华。

叶丽华的美,是一种媚到骨子里的美,跟段小翠属于一个类型,媚骨天生,放佛是上天赐给男人的礼物,男人一见忍不住就想跟她脱裤子上床。

这正是曾永庄带走段小翠的主要原因,他自从离开了叶丽华,其他女人对他而言只是发泄的工具,丝毫不会留恋,而尝了段小翠以后,立刻让他从身心到灵魂放佛又回到了跟叶丽华在一起的日子。

叶丽华的父母在她念高中时便相继去世,她迫不得已辍学,含辛茹苦抚养两个弟弟叶问和叶准。她这么一个千娇百媚的女孩子自然有很多人打她的主意,经常遭到地方屑小的骚扰,但因为叶问拜师学艺的这个老者跟他们家有些渊源,不但无偿让叶问习武,对叶丽华也是照顾有加,才让叶丽华得以一次次逃脱无处不在的色狼魔爪。

曾永庄深埋着仇恨,也不跟人多说话,只是埋头习武,是异常的刻苦,倒是深的老者赏识。

当时他已经二十几岁,早已练得“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再凭着他帅气的外表和貌似海枯石不烂的爱情攻势,更因为同是孤儿,身世相同,刚满十八岁纯洁的跟张白纸似的叶丽华同情心泛滥的同时,也是爱心涌动。

一年后,曾永庄自觉艺成,准备回去报仇,由老者亲自主婚,叶丽华嫁给了他。

婚后甜甜蜜蜜还没一个月,曾永庄压抑了几年的仇恨再也等不得片刻,跟叶丽华说,他要回老家闯一番事业,到时候接你们姐弟一起去湖北安家,再也不用过这种为一毛钱而斤斤计较的卖菜的苦日子,我要让你们舒舒服服地过上好日子。

自己终身所托的男人这么有抱负,叶丽华当然不会阻拦,是满怀期待地送别了曾永庄。

曾永庄小混混出生,他所谓的回老家闯一番事业,自然是报仇的同时做一个大混混。

凭着他过人的身手、狠辣的手段和聪明的脑子,他成功了。

不仅仅是在小小的郧西县,即便是在整个湖北黑道,提起“平阳虎”曾永庄没有人不怕的。

但这个过程也让他积案累累,手上起码积累了几条命案,成为了湖北警方的头号通缉犯。

完全已是亡命之徒的曾永庄,在黑道要风得风要雨得雨,风光是风光,但东躲西藏的日子却不好过,几年过去了,他不也敢跟叶丽华联系,只等着风声小点,自己找到一个绝对安全的所在,再接他们姐弟过来。

曾永庄没联系叶丽华,湖北警方却是找到了叶丽华。

叶丽华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更不相信通缉令上的头像竟然是自己托付终身的曾永庄。

但事实就是事实,警察既然能从湖北找到河南登封,通缉令上的曾永庄便就是口口声声要让自己和弟弟过上好日子的曾永庄。

叶丽华完全傻了,对美好生活的渴望变成了撕心裂肺般的绝望,不乏正义的她毅然决定大义灭丈夫,只要他联系自己,肯定第一时间通知警方。

没过多久,曾永庄感觉警方抓捕自己的势头没那么猛了,更加上他对叶丽华的思念是与日俱增,终于按耐不住潜伏回了河南登封。

毕竟东躲西藏好几年,曾永庄的警惕性不是一般的高,早已是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曾永庄,一看到偷偷报了警后叶丽华强作镇定的表情,就明白怎么回事了。

他深爱着这个女人,真的愿意为她一辈子不离不弃,哪怕她出卖了他,一贯心狠手辣的曾永庄也不忍对她下手。

但背叛是要付出代价的!他必须让自己的女人知道这一点。

他要带走她,所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你想置身事外,门都没有,你也尝尝东躲西藏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

叶丽华的挣扎惊动了叶问和叶准,虽然才十四五岁,俨然已是壮小伙的叶问看姐姐被欺负,哪怕你是姐夫,我也打不过你,但我也要跟你拼命。

要说警察开着警车抓人,一路警笛声大作是有好处也有坏处,坏处无疑是通知了罪犯:我们来了,你还不赶紧跑?好处呢,就是正在行凶的罪犯会落荒而逃,顾不上继续行凶作恶。

这次警笛声“完了~完了~”响亮的过来,救了叶问一命,放了叶丽华一马,但曾永庄跑了,并且他顺手将刚满十岁的叶准抓走了:万不得已还可以作个人质。

曾永庄这一逃,便又是潜藏了起来。

叶丽华被他抓走了幼小的弟弟,随着弟弟一天天没有音信,早已跟他没有夫妻之情,越来越多的是仇恨。

也怕他再来伤害自己和叶问,叶丽华去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后,毅然变卖家产带着叶问来到了上海。

(PS:科普一下中国的《婚姻法》,叶丽华这种情况要想离婚,手续还蛮复杂,首先要登公告宣告丈夫失踪,然后再提起离婚诉讼,等待法院判决,最后凭判决书才能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这里法克简化程序,你要是计较,脑袋肯定被驴踢了。)

叶丽华姐弟背井离乡到了人生地不熟的上海,让曾永庄是费尽了心思。

这几年,曾永庄是无时无刻不在寻找叶丽华的下落,几乎调动了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

但中国那么大,找一个人那么容易?

也是事有凑巧,在七君子饭店潘德茂碰到叶丽华,让他感觉这个女人视乎在哪见过,不过却是始终想不起来。

那晚他和陈华昌的确如叶问所料,兵分两路跟踪叶丽华而去,想伺机动手,但由于叶丽华所在小区安保严密而没有得逞。

不过,他发现陈霞是住在一个杂货店内,再一打听,顿时让他喜出望外。

这个感到眼熟的女人竟然是“平阳虎”庄哥悬赏重金打听下落的“嫂子”叶丽华。

他也不是很确认,马上通过自己的关系联系上了曾永庄。

曾永庄是第一时间赶到了上海,在暗处只看了一眼,马上判定这个女人不正是让自己魂牵梦绕日思夜想的叶丽华,还能是哪个叶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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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叶丽华戏份不少,大伙儿记住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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