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不得强拆强建
作者:BB编辑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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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1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会议强调,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涉及村庄撤并等方面的土地整治,必须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自主决定,不得强拆强建。严禁违法调整、收回和强迫流转农民承包地。坚决防止违背农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盲目建高楼等现象。

会议强调,要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模和范围。经批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地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不得扩大试点范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所腾出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本文摘自新浪新闻)

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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