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拟删除回国须检艾滋规定
作者:BB编辑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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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近日公布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口岸艾滋病防治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并自昨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收集截止日期为12月5日。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稿删除了此前备受争议的在境外居住1年以上中国公民回国必须进行艾滋病检测的有关规定。被删除的还有第十六条第二款,“疫情信息应当在6小时内通过卫生检疫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报告”。此外,原《办法》第八条,删除了“检验检疫机构应当确认申报内容的真实性”的部分。

据悉,此前,洛杉矶受访华裔民众认为回国检艾滋的规定使归国手续复杂化,过关时间和费用增加,而且有的还担心会出现健康问题。(本文摘自新浪新闻)

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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