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出台细则落实楼市调控措施
作者:BB编辑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712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八条”),各地要在2月中旬之前,出台住房限购实施细则。截至20日,北京、上海、青岛、贵阳、南宁、长春、成都、南京、济南、哈尔滨等部分城市已经出台相关政策。

各公布细则的城市都对限购作出规定,但是限购程度有所区别。在限购套数上,已公布细则的城市皆按照“国八条”落实。但非本地户籍家庭购房资格的取得,在本地居住和工作的年限要求上,各城市有所差别。成都没有限制外地居民购房的严格条件,仅要求有社保或是纳税记录即可。上海、广州、南宁、哈尔滨、长春、贵阳、青岛和南京等城市则只需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在本轮限购政策中,各城市多采取“认房”的原则,也就是说,如果有购房资格的家庭卖掉一套房,只要总套数不超过限购套数,可以重新再买一套。广州也实行此政策。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解释,这是考虑到部分家庭早年购买了小户型,但在生孩子或与老人同住后,需要换大房,实行“卖一可再买一”原则,则可实现他们的换房需求。

“国八条”要求,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一季度向社会公布。(本文摘自新浪新闻)

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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