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我国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
作者:BB编辑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859

国务院总理**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参加两会的代表委员认为,个税改革提速,体现了国家对收入公平等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

会议认为,为加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进一步减轻中低收入者的税收负担,有必要对个人所得税法进行修改,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调整工资薪金所得税率级次级距,并相应调整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率级距。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人民大学财政金融系教授安体富等专家昨天表示,预测这次我国将把个税的薪酬扣除标准提高到3000元。安体富的预测建立在这样一个基础上: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2008年北京市每户家庭的平均人口为2.8人,每户平均就业人口为1.5人,城镇居民年人均消费支出为16460元,也就是每户家庭每月平均支出为3841元(16460×2.8÷12)。如果个税起征点为2000元,则每户扣除额就是3000元,与实际需求相差841元,只能满足北京市民78%的基本生活需求。换算到上海,也只能满足上海市民66%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安体富教授认为个税起征点至少应从目前的2000元提高至3000元。

美国为纳税人提供以个人为单位的申报缴税方式和以家庭为单位的申报缴税方式,纳税人可以自选最“划算”的方式。美国的这种模式已实行许多年,并取得很好的效果。这种模式照顾到了不同家庭的实际需求,比如养育孩子、一个人工作等可以享受一定的免税额,值得我国借鉴。(本文摘自新浪新闻)

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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