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房屋征收评估完全按市场价
作者:BB编辑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208

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在今年1月公布实施后,住建部昨天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确定了房屋征收补偿的评估办法。

其中规定,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的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征收房屋的价值将完全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不再综合政府定期公布的房地产市场价格。住建部表示,2003年12月1日原建设部发布的《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同时废止。

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正在制订具体的征收指导意见,将在近期出台。据了解,目前北京房屋征收政策,在很多方面已经和国家的新要求一致。2009年,北京市住建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和补偿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拆迁实行货币补偿的,补偿价格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参照近期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交易价格评估确定。并在当年4月的西城区西长安街拆迁中,首次试点根据市场评估价格进行货币补偿,补偿基础价格定为3.07万/建筑平米。(本文摘自新浪新闻)

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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