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 佛主慈悲
作者:朕行者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534

“这怎么能证明老仙死了!也许他正在修炼神功呢?”悟空依旧冲山神吼道。

山神忙说道:“小神曾经听说过凡是具有大神通的仙圣,当大限来临的时候,身体与魂魄就会化成漫天玄幻的奇光。因为三界之中圣祖寥寥,且都是长生不老,所以这种玄妙奇光着实难得一见。”他迎着悟空骇人的目光接着说道:“小神见到老仙变成奇光飘散,就想起了这个传说。于是不敢耽搁,赶紧去老仙居住的洞府通知老仙的徒弟悟尘。可是小神身为簧山山神,竟怎么也找不到老仙在簧山的洞府。小神正在着急,就听到了天王的招唤。想不到天王和三星老仙竟是挚友……”

山神悲悲切切地说完,冲李天王躬身施礼:“以上是小神亲眼所见,如实相告天王,决不敢有半点隐瞒。”

谁知山神话刚落音,泪如雨下的李天王竟“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叫道:“师父――,您的大限不会来的这么早!您一定是受了徒儿的牵连,被逼无奈才提前结束生命的。徒儿得罪了天庭,师父……您一定……是被天帝逼死的,您的死肯定和那道从天庭飞来的金光有关。徒儿一定要为您老人家报仇雪恨!”

悟空忽然想到能变成金光的圣神三界之内为数不多,既使有如此神通法术也不能,因为金光是圣神至尊们出行的特权。他认定金光可能是太上老君或者是天帝所变,先自己一步来到簧山逼死了师父。好汉做事,好汉当。想到师父是由于受了自己的连累才遭了祸害,孙大圣决心为师父报仇。他收了法身,“霍”地站起身来,用衣袖抹了一把鼻涕和眼泪,冲山神叫道:“‘三星真人’是我老孙的师父。老孙的师父一定是受了老孙的牵连,被天帝逼死的!……逼死的!你说是不是?”他抓住山神的双肩摇晃着问道。

山神见李天王跪倒在地,口中叫三星老仙“师父”,惊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还纳闷李天王怎么竟是三星真人的徒弟?正疑惑不解,忽见李天王站起身来,变成了一个身穿道袍的猴精,山神立即惊得说不出话来。

见山神如此,孙大圣也不言语,松了双手,纵上云头,急往南天门而去。他要上天庭找天帝为师父报仇。他决定杀了天帝,报了师仇后,就自我了断,以谢师恩。看来刚逃出困境的美猴王,又要惹事生非、搅乱天庭了。

这日,西方灵山大雷音寺佛国圣界众神云集,正在举行追忆先祖的“盂兰盆会”。佛主高坐莲花台上,宣讲无上正果,宏扬玄妙*。台下三千揭缔、五百罗汉、八大金刚、四大菩萨等等,齐在台下站立侍佛。忽然十八护教伽蓝,进寺向佛主见礼,礼毕说道:“禀佛尊,就在刚才,寺外天空忽然飘来奇幻不定的玄光,聚集在雷音寺上方不散,不知是何征兆?”

佛主与众僧都各睁法眼向外看去,果见天空有七彩玄光闪现,变幻飘逸不定。佛主手捻珠串,灵台通明,已然知晓玄光来历,自语道:“三界少了一隐仙。”佛主的话音刚落,旁边的观音菩萨就接口说道:“佛前多了一僧陀。”

台下众弟子中有不解的,皆问佛主言中何意。佛主道:“这七彩玄光乃三界一圣仙的魂魄所化。说起这个圣仙,你们可能知道的不多,但说起他的徒弟,大家可能都知道。”看着众门徒诧异的表情,佛尊道:“他的徒弟就是不久前乱瑶池、败天兵,后被灌江口显圣二郎神君擒获的妖猴――齐天大圣孙悟空是也。”

听了佛主之言,台下的众弟子都惊愕不己。

“这位圣仙神通惊天骇地,却归隐山林,与一切功名利禄为浮云。就是这样的一位隐仙,却因为其弟子祸乱天庭,获罪与天,谢罪自断生命。其魂魄散归我西天,必于我有所求。”佛主言到此处,闲目沉思良久,方环顾众门徒道:“观音尊者刚才所言,是说此仙与我有师徒之缘。我刚才测知其弟子孙悟空目下有难,想是老仙魂魄来我西天,想求我救他弟子性命。”

佛门弟子中有知道孙大圣之事者,不解地向佛主问道:“孙悟空获罪于天,听说被关押在道祖老君的八卦炉中受刑,时至今日,想是身体早已成灰。就是有危险,危险也早己随着他的生命终结,过去了。佛尊又如何救他?”

“善哉,善哉!”佛主合掌于胸,欣慰地说道:“孙悟空是始祖女娲补天遗石所化生,机缘甚丰,命不该绝。”说到这里,他向立在身边的几位菩萨问道:“前日我们在瑶池,天尊曾说,他用自制的‘阴阳轮回宝镜’测得孙悟空五百年后有成佛之功。当时,我闻言后私下也袖测了一下,竟于宝镜测得的结果相合。初时我还不敢相信,以为巧合。然而从今天之事来看,这应该不是巧合,孙悟空确与我佛门有缘。”

“孙悟空与佛门有缘?”普贤菩萨心中不明,向佛主施礼问道“孙悟空怎么可能会与佛尊有师徒之缘?他的师祖可是人王伏羲呀?”

“因缘如此。”佛主笑道:“只是此时因缘未到,孙悟空眼下又在天庭生事,逆上作乱,我须去收服与他,使其早受磨难,也好早日与我成就缘份。”佛主看着观音菩萨:“观音尊者大慈大爱,可出寺往空中用玉净瓶收集那圣仙魂魄。待以后有机缘时,再使其重生。”

观音大士领命飘然而去。佛主又对文殊菩萨和普贤菩萨说道:“你两位大行、大智,即刻与我一同前往天庭,去收降作乱的妖猴。”

佛主偕大行、大智两位菩萨驾起祥云径往天宫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