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魂参之踪(二)
作者:15枭少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162

15新浪微薄:15枭少各位友友有空关注!我会努力码字的!“记得才见到你们父亲时,我才16岁,那时家族里才举行完成人礼,我就偷偷的跑了出去,想游历北狼大陆,偷跑出家族时,并没有带有多少钱财,平时大手大脚的用钱用惯了,很快就只剩下一个金币,也就这时我心中后悔万分,出来时没有多带些钱财,这一个金币也就只够的到我三天的住宿,还不包括吃用,”说到这,妇人笑了笑,想到自己当时什么都不懂就跑出去游历天下,结果连一个月的时间都没到就不知道该怎么继续下去了。妇人停下来时,诺依也乖巧的帮母亲倒了一碗汤来。休息一下再叫。“当时我也打算过放弃继续游历的打算了,回到家族继续做个大小姐,犹豫了很久之后还是打算继续游历大陆,不过得把资金这个问题解决好才能继续游历大陆。不然大陆还没走完就饿死了。”诺依和宁环对母亲的行为非常佩服,听到母亲说没钱的时候都哈哈大笑,两个娇生惯养的大小姐真不知道那没钱时母亲的样子是怎么样,能肯定的是一定很衰。“那你后来怎么做的呢?”“后来听别人说申请或加入雇佣兵可以帮别人做任务转取佣金,还能随便游历大陆。不过申请成为一名佣兵最少要达到魂兵的级别,建立一个佣兵团至少要有一名魂伍的强者才行,而当时我只达到二级魂队的等级,成立一个佣兵团是不可能的事,就只有得申请成为佣兵,单独做任务或许加入别人的佣兵团。我信心满满的向佣兵工会走去,到了我才知道申请佣兵需要5个金币,我只得把自己的耳环给卖了,才换来10个金币,也让我心疼了很久,那是我最爱的耳环,唯一值得高兴的是,我成为佣兵后,三天的时间做了五个任务,赚了11个金币,加上我剩下的三个金币,把我的耳环买了回来。耳环买回来后,我就打算离开这个地方,一直在这里不仅违背了我的初衷,还很有可能被家族的人找到。于是,我回到旅店,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付房租准备离去时,我发现了家族中的人,赶快付完钱就离开旅店,走出旅店时心中无比的庆幸,没有被他们发现,被他们发现被抓回去被罚还是个小事,不能继续游历大陆才是大事。我赶紧跑到佣兵工会,去接个任务,最好是护送任务,这种任务一般请的人很多,危险性不大,也很适合独自接任务的女性,而且大多的护送任务会到很远的地方去,到了佣兵工会时发现,里面没有一护送任务都没有,不是帮人寻找东西就是探险一类的。正当我失望时,有一个人来了,说他需要雇用护送队,护送一根魂参去京都…”

魂参?这不是弟弟正需要的吗?父亲也为这难得一见的魂参烦恼万分,谁知道母亲居然见到过。

“魂参?”诺依惊讶的叫道,自己正还不知怎么向母亲开口说弟弟的事,居然魂参被母亲见到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