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4章 又见血族
作者:振臂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921

下午六点,方昊华左手拖个行李箱,右肩挎着一个印有adidas标志的旅行背包,走进了位于九龙城区的某住宅小区。

“喂,土包子,走快点啊,怎么磨磨蹭蹭的。”走在前面的秦梦回头吆喝了一声。

“梦梦,你瞎叫嚷什么,人家拿着那么多东西,哪像你这么轻松。”苏伶白了秦梦一眼,转头说道:“昊华,我来拿包吧。”

“不用了,快走吧。”方昊华微微笑了笑,如果不是看在苏伶的面子上,今天这苦力活,绝对要让刁蛮的千金大小姐承担一半,也好让她体验一下什么叫做自力更生,这丫头,欠的就是调教。

辛苦过后,总算是见到彩虹了,他娘的,到家的感觉真好。

三室一厅的经济套房,装璜上虽然不算是很华丽,但整体上还算舒服,客厅外的大阳台,正好面临一个公园,绿化环境不错,空气很清新。

秦鑫龙那种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狡诈商人,对别人异常的刻薄,对自己的女儿倒是蛮豪爽的。两年前,他担心秦梦住校不习惯,竟特意花钱买个套房给她住。

闲置了一个暑假的房子,卫生环境有些糟糕,苏伶倒是勤快,一进屋便开始打扫卫生。还好,大件家俱上都披了一块白色的大帆布,只要把地面拖干净点就差不多了。

“梦梦,帮我提一桶水过来。”苏伶忙着收拾披在家俱上的帆布,见秦梦悠闲地坐在自己床上捣鼓笔记本电脑,便使唤了一句。

“哦。”秦梦随口应了一句,又叫道:“土包子,在干嘛,快给我表姐提一桶水。”

听到这声传唤,方昊华忍不住皱了一下眉头。这死丫头,还真把我当成他的佣人使唤了。

“该干什么干什么去,现在是玩电脑的时候吗?”方昊华毫不客气地把她的笔记本盖了起来,提桶水事小,纵容她无法无天可就事大了,不给她一点厉害瞧瞧,她就不知道帅哥也是有脾气的。

“土包子!你敢关我的电脑!”秦梦气得咬牙切齿,人家刚刚才把仙剑三打开,正准备让景天在魔剑和镇妖剑之间做出一个选择,这土包子居然敢把我的电脑关了,真是可恶至极。

方昊华点了根烟,态度强硬地说:“我就关你电脑,怎么了?再不去提水,今天你休想再碰这台电脑。”

“土包子!我跟你没完~~~”这火气一上来,小宇宙即刻暴发。秦梦随手拽起一个枕头,向方昊华发起了攻击。

枕头还没落到方昊华的身上,被闻声赶来的苏伶夺走了。苏伶厉声喝斥道:“梦梦,你闹够了没有!”

“表姐,是他先关我电脑的~~”秦梦感觉很委屈,表姐怎么这么偏心呢?不就是男朋友吗,难道比我这个亲表妹还重要?

“还说!每次叫你做一点小事都是推三阻四的,就算他不关你电脑,我也要关你电脑。”苏伶很清楚表妹的脾气,她把自己的事情推到别人头上,那是司空见惯的事,不过,却没想到,方昊华居然会跟她抬杠。这俩人就是一对冤家,真有点担心,等自己明天回粤州后,这两个人会不会一天一小打,三天一大打。

“哼~~提水就提水,有什么了不起的。”秦梦见表姐不站在自己这一边,也知道申诉无望,只好委曲求全。下床时,还特意白了方昊华一眼,心想道:“土包子,你等着,等表姐回粤州后,看还有谁给你撑腰,到时我不把你折腾死,就算我秦梦不漂亮。”

看到秦梦乖乖地就犯,方昊华笑了。暗想道:“臭丫头,今天看在你姐妹的份上,先不给你计较,改天再好好地对你进行终极调教。”

矛盾平息过后,屋里又恢复了平静,败战之后的秦梦,乖乖地接受了俘虏的改造,慢慢地体会着劳动的“乐趣”。

方昊华坐在沙发上,边看杂志边抽烟。他也觉得自己这么做有点不好,但是对这种家打扫卫生的事,真的是一点兴趣都没有。合格的女人,应该进得厨房、出得厅堂,这种事,本来就是女人该做的。

秦梦拿着一个拖把,在地板上像画大字一样,东一下,西一下。估计,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拖过的区域,干的地方比湿的地方还多,因为她的眼睛一直都忙着瞪住方昊华,哪有时间去看地板。

“抬脚!”

听到这声充满怨念的叫声时,方昊华以最快的速度把双脚提了起来,可最终还是慢了,湿漉漉的拖把毫不留情地在自己的鞋子上滚了个来回。

秦梦:“活该!谁叫你不长耳朵。”

方昊华敢确定,这死丫头绝对是有意的,以自己的反应能力,在她喊出提示语之后,最多延误了0.1秒,这臭丫头的动作能有那么快?很显然,她在喊的时候,手头上的动作也在同时进行着。

“你厉害!”方昊华对她竖起了大拇指,咱暂时不想惹你,躲着总行吧。

“苏伶,我出去一下。”

苏伶正在厨房搞清洁工作,探出头来问道:“去哪啊?”

“就到外面逛逛,一会就回来。”说完时,方昊华已经出了门,与其呆在这里看她们俩个搞卫生,还不如出去呼吸一下新鲜空气来得舒爽。

走出小区后,方昊华还真不知道该去哪里闲狂,香港是个很繁华、很热闹的地方,但这些,跟自己好像没有半毛钱关系。咱孤家寡人一个,在这里连半个朋友都没有,走到哪还不是一个样。

走着走着,方昊华突然想起一个人,记得Amy好像也是住在九龙城区,真凑巧。

“要不要去她家坐坐呢?”方昊华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否定了这个计划,自己跟Amy之间,不过是萍水相逢的肉体关系而已,没什么好聊的。以后自己还要在香港待一段时间,她是个孤寂的女人,早就渴望着心仪的对象去填补她空虚的心灵,要是跟她接触多了,万一搞出一段纠缠不清的感情,那就麻烦了。

左思右想,还是没地方去,反正都是无聊,方昊华干脆就在旁边的公园坐了一会儿。

公园里,老人跟小孩居多,也有一些搂腰搭肩的情侣们。像方昊华这样的孤独身影,基本上就看不到。

傍晚七点多,天色一下子暗了好多,公园里亮起了路灯。

“她们应该差不多搞完了卫生吧。”方昊华喃喃自喏地嘀咕了一句,正准备回家,背后却传来一声短促的叫声:“啊!”女人的尖叫声只响一下,声音就静止了,夹杂着路边的汽车声,也许没人会留意到这一声尖叫,方昊华却听得真真切切。

回头一看,一个依希穿着黑色大风衣的男子正扛着一个人往公园门口走,不,不是走,是跑,也不对,那速度,不是用跑可以形容的,就像电影中的移形换位一样,几乎肉眼难辩,连方昊华都只能看到一个大概的影子。

这个快速移动的影子,令方昊华想起了自己狂奔时的速度,而眼前那个人的速度,几乎可以跟自己奔跑时的极速相比拟。

“出事了!”脑子里闪出这个念头,方昊华立刻想起了前此天被自己咬死的那个女人,那可是一条活生生的生命。

出于本能的卫道士主义精神,方昊华追了上去,一直追到一栋大厦的天台。一阵秋风拂来,前方二十米外,那个青年男人身上的的黑色大风衣随风飘舞,夹杂着几缕银丝的长碎发也吹到他刀刻般的俊脸上。

“放了她。”方昊华捏紧了拳头,有种预感,对方不会乖乖地听自己的话。

“都是同类,你应该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他一手搂着那个昏迷的青年女子,一手拨开她脖子上的黑发,嘴角挂起一丝阴邪的笑容。

“我不会让你伤害她的。”方昊华向前走了两步,那人却突然反问道:“她是你什么人?”

“素不相识。”

黑衣人不屑地笑了笑,道:“我饿了,不要打扰我享受美餐。”

“饿了不一定要吸活人的血,放了她,我可以给你一些充饥的特制药丸。”

“你真的很天真,什么药丸能跟新鲜的血液相比拟。”黑衣人没有理会方昊华,当即露出了尖长的獠牙。

当他的獠牙接触到青年女人的脖子时,方昊华身影疾闪,可遗憾的是,却连对方的衣襟都没有碰到。

黑衣人早有防血,在方昊华发动攻击时,立刻闪开了,而在移形换位的过程中,他的獠牙,并没有停止进食。

当方昊华重新锁定对方的位置时,心儿不由自主地抽搐了一下,晚了,一切都晚了,黑衣人的獠牙,已经扎进了女人的脖子。

这一刻,方昊华没有再次攻击,这并不是黑衣人的错,错的是,上帝给僵尸下了一个吸要吸血为生的禁咒。

本来,只是想挽救一条无辜的性命,如果可能,能将黑衣血族引回正途,那就再好不过了。但现在,机会已经失去了。再较量,还有什么意思?自己虽然不吸活人血,但到底还是血族的身份,跟他斗争到底,说难听点,不过是自相残杀而已。

“你是我在香港见到的第一个同类,但是很不幸,我们之间,似乎很难成为朋友。”黑衣人邪邪地笑了笑,身影一闪,一抹黑影眨眼便消失在天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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