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挖心负罪 十
作者:一地碎银子      更新:2020-04-19 19:11      字数:2118

到了办公室小郑和钱警官都不在就我一个人,我泡了杯茶放在桌子上以备待会看资料的时候犯困,打开档案袋里面的照片基本上都是苗启和赵雯约会时的场景,我仔细看了好几遍都没找到监控录像里出现的那个女人,随即我又打开了u盘翻找着苗启的文件夹,文件夹里显示有两段视频时间地点都标注的很清楚,其中一段就是在宏远宾馆门口拍的,视频里苗启搂抱着赵雯两人调笑着相拥一同进了宾馆,大约三个小时后又一起出来了,期间进入酒店的人大都是男女同行,没有发现符合嫌疑人体型特征的女性,原本还满怀希望如今一切又都回到了原点。

只是谁也没想到凶手又开始行动了。

晚上八点110接到报警电话,新华路的嘉苑小区发生了命案。

等我们赶到现场的时候15号楼已经被看热闹的吃瓜群众包围了,一群人叽叽喳喳地议论着。

“这都是报应啊”其中一个大妈感叹道。

她身边的另一个同伴附和点头,“可不是嘛,人呢千万不要做的太过分了,作孽太多迟早是要还的。”

“是啊……”

几名同事负责维持秩序防止有人出入事发领域。

我们一行人拉开警戒线由同事领着上了六楼,出事的是最西侧的一户人家,门口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蹲坐在地上,神色恍惚看起来受到了惊吓。

周法医和小郑穿戴好后进了现场。

一位看起来跟小郑一般年纪的民警同事朝我们走了过来,还不等人家自我介绍呢钱警官张口就问,“什么情况?是谁报的案?”

小民警愣了一下,随即才反应过来,指了指门口蹲坐的男人,“他就是报案人,他就住在隔壁是被害人的邻居。”

那人大概是听到有人叫他转过头来看了看我们,然后扶着墙站了起来。

“你是怎么发现死者的?”钱警官问他。

男人深呼了一口气,似要缓冲刚才的恐慌,“今天晚上吃完饭我就准备下楼去溜狗,可刚领着我家狗出来它就一个劲地冲陈元家狂叫,我怎么拉它都没用,我……我挺害怕的”

“害怕?”我有些不解,这都还没进去不知道发生啥事呢一个大男人怎么还怕上了?

他一脸恐惧地看了门口一眼又立即收回了视线,声音也变小了好多,神秘兮兮的,“听说这狗和小孩儿能看到……那种东西。”

钱警官愣了,“哪种东西?”

“就是……”

“鬼?”我说。

他忙点头,“对,就是那东西。”

“这都什么年代了,你还信这些”钱警官呵斥道,他一定是忘了之前他还提议去仙人巷找道士做法的时候了。

“你们不知道”他开口解释,“一个月前陈元把他老婆逼得跳楼自杀了,他老婆死的时候说做鬼也不会放过他。”

难怪刚才楼下的大妈那样说。

“知道什么原因吗?”我问。

男人一脸鄙夷,“有外遇了呗,花花肠子多了就想跟自己老婆离婚,他老婆受不了就从楼上跳了下去。”

“你是怎么进入死者家里的?”

“他家房门没关,虚掩着我就推门进去了”他一脸懊悔的说,“要知道看到那个场面,打死我都不进去。”

又问了一些其他的问题后,我和钱警官进了现场,客厅的地板上有几个带血的狗爪印想必是报案人所养的狗留下的,显然现场环境遭到了污染破坏,所以有的时候并不是凶手太过聪明而是犯罪现场没有得到充分的保护,把原本能勘验到的证据都被破坏了。

我们顺着血爪印到了卧室门口,浓重熟悉的血腥味再一次的充斥着我的鼻息,漫地的鲜红、俯首跪拜手捧心脏的男人、整洁床单上的粉色玫瑰,又是她!

这绝不会是模仿犯罪,杀害陈元的凶手和杀死苗启的同一个人!

旁边拍照勘察的小郑小脸苍白想必也是被这诡异惨烈的现场给吓到了,我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躲得了上次逃不了这次。

周法医蹲坐在尸体旁仔细地翻查着,这次我注意到了死者的右手腕处的确有处深深的刀痕这跟上次苗启的尸检情况相同。

我俯身蹲下问周法医,“死者大体遇害的时间是几点?”

“可以看出死者身体还未出现尸斑,估计遇害不足两小时,初步估计死者死亡时间在下午六点到7点半之间,当然准确的时间还需要尸检后才能知道。”

勘查完现场后周法医他们就坐车回了局里,我和钱警官留在现场询问围观群众死者的社会关系,根据周法医说的死者遇害时间来看已经排除了冯静的嫌疑,因为那个时候小郑和钱警官正在跟踪监视她,他们亲眼看到冯静去菜市场买完菜后就回来家然后就没再出来,除非她会分身术,况且她没有作案动机。

经过对围观群众的询问,我们对死者的基本情况和社会关系也有了初步的了解,死者,陈元32岁,跟妻子孙娟结婚两年,半年前认识了一个叫薛梅的女人后来陈元就在外面给这个女人买了套房子,两人开始了同居生活,一个多月前孙娟发现后跟他大吵了一架,于是陈元索性跟孙娟提出了离婚孙娟伤心绝望下从家里的阳台上跳了下来,因为孙娟是个孤儿所以也就没有娘家人上门讨伐为她讨个公道,其实即便有家人在,陈元的行为也够不上是犯罪,毕竟孙娟是自杀的,他也只能受到道德的谴责而已,然而看他的样子他并没有感到任何的悔恨和内疚,不然他也不会依旧心安理得的住在这个家里。

周围邻居对于陈元的遇害总结为是因果报应,甚至有大妈婶子小媳妇为此拍手称快,虽然陈元的确应该受到惩罚但这个“执法者”却不能以自己的方式轻易的剥夺别人的生命,因为这样的他同样应当接受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