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不幸中遇难,领导奇迹般生还
作者:当代韩寒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358

从7月份以来,总理亲自下令矿山官员与工人一起下井,但至今月余来,矿山事故仍然频发。近期,共有100多人死于煤矿事故,而且,今年上半年的死亡人数两次上升,截至今年6月,煤矿死亡人数为1192人,多于去年同期。连国家的权威媒体也以惊人的尖锐态度指出,死者中似乎没有一人是管理人员或领导。

早几日,中国北部发生一起矿井透水事故,困住了24人,只有两个人逃了出来――他们都是管理人员。在新闻发布会上,一名记者问道,这两名领导究竟有没有下井?相关的评论文章说:事故发生后,只有领导奇迹般地出来了。这意味着什么?

难道地府之门也以身份论?!

看了这则报道,我想起了一个现象:那就是中国近几年来,一遇到问题频发,就呼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法令或措施,这些措施、法律法令、法规从条文上来看甚至是完美的,而且是世界一流和领先的。从整体来看,中国的司法体系、制度可以说是世界上最庞大、最完备的一个体系。但就是为什么落实不了,这真是一个大问题!

我们的法律为什么只停留于文字上,为什么立法严格,体系完备,高标要求,最终却是执行不了?

比如,我们为了保护劳工的权益,马上着手立法,频布了一条甚至比欧洲更加严格的关于劳动合同与权益保护方面的法规,可今天还是不能执行到位,这种结局在制定之初就被欧洲所怀疑能否实行得了,而今不幸终被言中。

中央不久前为制止人民所深恶痛绝的“裸官”现象,又颁布了关于财产申报方面的法规,就是目前连美国也十分惊讶,他们的财产申报都没有严格限到副处一级。

中国的法律制度是世界上最完备的体系,许多国家都到中国来学习和取经。但执行上却大打折扣,许多只是停留于纸上谈兵,或实际操作中因人而异。上面有法律政策,下面就是执行不了,这就是天下最大的一个问题了。我们是否也应该向别人学习、学习如何执行了?!

我看,还是要下大决心,看到问题的实质和严重性,决不能靠几句教育、报告、学习或训斥、检讨就能了事,而是要一查到底,对于贪腐与枉权渎职行为一定要实行一票否决制,对抗拒执行,变相执行,大打折扣执行,枉法渎职行为决不可手下留情,决不能让任何法律法规的执行肆意被破坏和受到严重挑战,否则,就是雷声大雨点小,徒具形式,国家的公信力就受到严重挑战和损害。纵是刘青山、张子善,就要有对付刘青山、张子善的决心和气魄。有法律在此,有全国人民拥护,又何惧刘青山、张子善?

如果解决了此一大问题,社会矛盾将会大大缓解,政府形象才会大大改善,政府的威望将大大提升,人民自然就会从心底里拥护和凝聚一心,共建和谐社会,协调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