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路遇贪狼】
作者:圣天佑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420

第二十五章路遇贪狼

吃饭的时候,将臣对于食物却没有什么敏感,可以保持原来的习惯,也就是说,不用吸血,可以随便吃东西。

不过史蒂芬就没有那么好彩了,他在热情的招呼妖妖吃东西的时候,发现自己对饭菜好像不怎么有胃口,仿佛那没有什么滋味似的。

将臣拍了拍他的肩膀,“不喜欢就不要多吃。”

听到他的话,史蒂芬想起了昨天晚上将臣的话,“我要救你,是要将你变成我的后代,你会获得我的很多力量,但是你以后可能要以血为食……”

以血为食……想到这话,已经让他没有胃口了。

客栈侍者来收拾东西的时候,将臣让侍者想办法弄一袋猪血、鸡血什么的。对于这样的要求,侍者自然是很奇怪,不过在接到了一把铜币的时候,他马上开心的去厨房了。

四人离开小镇,加买了两匹马,让史蒂芬领路。

妖妖虽然在大陆各地流浪过很久,但是她根本没有方位概念,也不知道该怎么走,从来都是随意的避开人兽乱飞、乱走。也自以为这样,追踪她的史蒂芬在大陆上很多地方都走过。

现在他就领着将臣等人前往国都。

一行人走了十几天,身上的钱都快用光了。

因为将臣出来的时候,只带了几个金币,在白云城换成了银币和铜币,这是他准备临时用的。同时他也拿了几块金块出来,这是他离开地球之前带的,黄金一直是地球上的硬通货,所以他也顺便带了一些过来,省得没钱用。

只是他从自己空间里面拿出来的黄金是无法说明来历的,所以不能拿给戈尔夫妇使用、也不能在白云城使用。走的时候,带了几个金币做零钱,给了天蝎几块金条带着,准备没钱了,找地方兑换金币。

几个金币在白云城可以生活很久,但是出门在外可就不同了,各地物价都不一样,旅店客栈更贵。这些天他们是四人、四马,开销自然更大了。所以天蝎带在身上的钱用完了,史蒂芬身上的钱也快用完了。

不是他们没有去兑换金块,但是路过的好几个小城,都不敢收将臣从地球带来的金块。他拿的是那种二十四K足金、重十盎司的小金条,但是这里的金铺都不敢收,因为鉴定出来的纯度超过了大陆上最好的黄金,让怀疑是高明造假!

(二十四K指纯度达到99.99%的足金,金衡盎司(安士)做为,一盎司等于31克左右,十盎司的金条差不多311克。)

这里的金币一个差不多十克左右,本来将臣估计扔出几块金条,起码能换上百来个金币,就可以花一段时间了,没想到会卖不出去。

不过情况并不太坏,小城不敢收,老板建议他们到大城市里面去,那里有更有经验的炼金师傅,可以鉴定真伪。

“翻过这座山,没有多远了,今晚、最迟明天我们就能到满多城。”前面的史蒂芬很兴奋的说着。

满多城是飞鹰帝国第二大城市,仅次于国都洪都拉斯城。满多城也是一个交通枢纽的城市,很多城市都在这里转道,所以也是一个商品交易的大城市,在整个大陆都有名气。

“可是有人不想我们过去。”将臣目光看向了旁边的山林里面。

天蝎也厌恶的看了过去,“有些苍蝇拦路。”

“哪里有苍蝇?苍蝇能拦路吗?”妖妖奇怪的左右看了看,她已经知道什么是苍蝇,不过这山上没有啊。

史蒂芬一怔,然后明白了什么。

这时候,周围山林里面冲出了大队的人马,迅速将他们四个全部围在了中央。

“打劫!把你们身上所有值钱的东西都拿出来!”有一个为首的人对着他们四人吆喝了一声。

其他几十个人全部跟着吆喝:“打劫!打劫!打劫!”

声势蔚为壮观!

“喂,你们有没有搞错啊?出动几十个人来打劫我们四个人?”看着这声势,史蒂芬忍不住好笑。他是一个高级魔法师,自然不会害怕一群山贼,这些年他也遇到过很多山贼,都是轻易打发。

“我们上抢天、下抢地,中间抢空气。因为你们只有四个人,我们就要少出动人?你这简直是污辱我们贪狼的职业道德!”另外有一个人怪声说道。

贪狼?

史蒂芬不禁微微吃惊,没想到遇到贪狼了!

贪狼是一个著名的流动打劫团,人数有几十个,各个都精通骑马射箭,管理严密、训练有素,行踪不定,每每分散装成平民在各个地方,看好了形式位置就集合起来打劫,在苍茫大陆很多国家都犯下过案子。

他们自然受到各国各城的通缉,但是因为贪狼行踪隐密,作案的时候都带上了面罩,有些知情的也被杀了,所以从来没有被认出抓到过。

也有想要为民除害的剑士、骑士,或独自、或结伴去追捕贪狼打劫团。不过贪狼里面人才济济,有的是佣兵出身、有的是战士出身、有的是盗贼出身,甚至还有魔法师。这种样样精通的团队,加上配合得很好,自然不是普通剑士、骑士可以追捕的,反而去的人都被反猎杀。

当然,如果有高手愿意出手,别说剑圣、圣骑士、魔导师这样的稀有高手,就是黄金骑士、高级剑士、高级魔法师这种界别高手,只要多几个人,都足以抗衡乃至歼灭贪狼。不过大家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贪狼主要抢劫的是没有背景的商贩,这些高手和高手的主人自然不会出手了。

而大陆上面几个最大的佣兵团也是有灭掉贪狼的实力,不过他们就算接了这样的生意,都会故意不完成。

原因很简单,佣兵和强盗的利益挂在一起,如果大陆上没有了贪狼这样的打劫团伙、盗贼团伙,天下太平了,那他们佣兵干什么?保护商贩的任务可以说是佣兵所有生意中最轻松的。所以一般大的佣兵团和打劫团伙,都有某种默契——你给我面子,我不找你麻烦。

“值钱的我们没有了,倒是我们没有了路费,不知道能不能借一点呢?”将臣淡淡的扫视了他们所有人一眼。

贪狼为首之人有点惊讶,因为他们明显看到将臣和妖妖还是十二、三岁的孩子,没想到这个少年竟然一点都不害怕,而且说话是那么的具有威慑力。

“嘎嘎嘎嘎……没钱?我们也不能白等一番啊,这个小妞很嫩啊,好久没有尝过这么鲜嫩又漂亮的小妞了,留下伺候我们,嘿嘿……”旁边有人淫笑了起来。

其实大部分人的眼睛都盯着妖妖,他们纵横大陆,自然也见过、玩过各国的女子,可是像妖妖这样粉妆玉琢、清新脱俗的美少女,还真的是难得一见,自然心里涌起邪念。

“哈哈,这个小男孩也留下,老鬼他们几个好这一口呢!”这话马上让很多人都哄笑了起来。

他们虽然以打劫为主,不过也不是没有干过杀人越货的事情,如果被发现了、或者反抗激烈惹恼了他们的,只要人数不是太多,他们都会杀了了事。

现在他们见到只有四个人,行李不多,肯定也捞不到多少值钱的,所以准备留下将臣和妖妖被他们玩,把天蝎和史蒂芬杀了!

四人的目光都变寒了,可是除了那个团长感觉到不安皱起了眉头之外,其他的人都没有把他们放在眼里。

“史蒂芬,你去把他们全部干掉。”将臣淡淡的下了命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