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混进华山
作者:疯行大陆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372

第十二章混进华山

疯行大陆

在和虎妈依依惜别一翻之后,我终于离开了自己十几年的家——大树洞。虽然心中有些不舍,但是好在我一个进入华山派,依旧是在华山,只不过是离开深山老林罢了,我还是可以经常来看自己的虎妈的。这样想着,心情也就轻松了不少。

来到华山的脚下,看这那弯弯曲曲通向峰顶的小道,配着飒飒西风,不禁有些萧条的感觉,也许这就是离别的苦吧。

说起来,我确实是该离开自己的虎妈了,不然自己受了这么多的苦才来到异界难道就是为了当个隐士吗?说起来自己现在连个隐士都不如,起码人家隐士还有屋住,有衣穿呢!看看自己现在,活脱的一个大马猴成精——野人呀!本来我是想临上山前好好的洗上一下的,但是后来我又否定了这个想法,还是上了山再说吧,那样我也能找到替换的衣裳么。

经过前一阵子我对华山派的观察,发现除了每隔个两三天就有厨子下山买米买菜外,就是岳不群和他夫人宁中则一个月也要下山个三四趟,不为别的,只是给山下的百姓看些小病什么的,有时还要施舍些钱财给那些穷苦人,这也许正是华山的侠名和“君子剑”的根本由来吧!

虽说那个岳不群有沽名钓誉之嫌,但来自现代的我倒是没怎么觉得好坏,毕竟现代的吵作我是看多了,也已经见怪不怪了,俗话说,恩,不能算是俗话,也就是我理解的,就是不管你的动机目的何在,只要你做的事情与民有利就行了。

难道说古代的那些千古仁君,圣帝就真的是一心为公吗?不见得吧?不过天下的百姓只要觉得你对他好那就行了,可以说你那样就成了好人,你所作所为也都得到了美化,不是吗?比如说唐朝的李世民,他的玄武门之变可以说是弑兄杀弟,对普通人来说那可是大罪,可对于这位皇帝来讲那算什么?我不清楚,我只知道在他后来的“政策”之下,有历史学家评论他为千古一帝,他在位的年代被称为“贞观之治”,当时的,现在的,甚至是未来的百姓无不称他为“明君”,“圣君”,把他那弑兄杀弟之事也说成了是为那百姓所为,多么伟大崇高的字眼呀!可从他后来对百姓的所作所为来看他又好像受之无愧,所以,我好像跑题了!

呵呵,不好意思,我只是有感而发。好了,那个书归正传,自从我摸清了这个规律后,就一直策划着如何上演这混进华山拜师的一幕。原先我准备的是让每隔几天就下山买那生活日用品的厨子来带我上山,只要我找个不错的理由就行,可仔细一想,要真如此,那拜师可就不好说了,说不定从此做了华山的打杂的,那我可真是欲哭无泪了!因此我决定还是直接找正主的好,因此就有了今天的一幕。

据我的观察,今天就是岳不群夫妇下山的日子,于是我就在这里等他们下山给山下的百姓们看病施舍完回来的时候,想办法让他们带我进华山派。在我等了将近三四个小时的时候,正主终于出现了,我的心也不自觉的跳了起来。

岳不群和他的岳夫人从山下为穷苦百姓看病而归,两人是有说有笑。岳不群一身的儒衫,配着他那正气凛然的俊脸,尤其是加上他那三绺长须,更是有些飘逸如仙的味道。他夫人宁中则也是难得一见的美人,颇似画中仙子一般,那一身鹅黄的被洗的显得有点发白的衣衫穿在她身上无半点的寒酸之感,反而更显她那朴素之美。可谓是人美心更美,这不仅是仅见这一面就有的感觉,也是我从原书中对她生平种种的感觉,唉,可惜这么好的一个人,因岳不群而最终自杀身亡,好可怜呀!

好在我来了,这件事情我要让它永远也发生不了,恩,突然间我明白了佛的感觉,为了众生而不惜费尽心力,甚至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皆因是佛有一颗博爱之心,为了众生过的安康宁可牺牲自身,这也许就是佛的由来吧。好了,还是步入正题,现在的岳家夫妇可以说真是神仙伴侣,不,恐怕是神仙见了都要嫉妒。

此时二人正往山上行去,可是我该怎么办才能混进华山派呢?这时我看见岳夫人宁中则手里还拿着两串糖葫芦,看来是要上山哄孩子去,恩,突然间我有了注意。好,机不可失,失不在来,只见说是迟那是快,我犹如下山的猛虎扑向了岳夫人宁中则。

大家可别误会,我可不是耍流氓,我是冲向了她手里的糖葫芦,毕竟我现在还不到十四岁,还是个小孩子,应该做小孩子该做的事情才符合逻辑才对。说起来这么多年,我和自己的虎妈相依为命,自己不知不觉的还真的占了不少的兽性,其中之一就是看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要抢过来。

本来我是想抢上宁中则手中的一串糖葫芦意思意思就行了,也就是一个借题发挥,最后让他们带我进华山派,可是没想到在我的手碰到那两串糖葫芦的时候,竟然不自觉的想到自己的童年,竟然很是怀念那种酸酸甜甜的味道,也就一下子都抢了过来,迫不及待的咬上了一口,好吃,真的有童年那种特有的味道。

对于我那蓄势的一扑,即使是宁女侠也有些手忙脚乱,君子剑亦是有些想顾而有些鞭长莫及,认为是敌袭的他们都是吓出了一身的泠汗。不过等他们作好准备,意欲和敌人大打一场的时候才发现不是什么敌袭,而是一个像野人一样的孩子,也就是我,唉,虽然不想承认,但这十几年的山林生活还真让我像一个野人。

他们只见一似乎十四五岁间的孩子,浑身是泥,看不清相貌,不过长的倒是粗壮,只在腰间系这块兽皮,现在正拿着刚从岳夫人手中抢来的两串糖葫芦大吃而特吃。说实在的,我正沉浸在童年那美好的回忆中的时候,被我凉在一边的两人可不愿意了,君子剑岳不群大喝一声:“呔,那娃娃,你是何人,为什么抢我妻的……”岳不群是越说越觉的不对味,到最后没了声响。

我在一边听的心里那个乐呀,嘿嘿,怎么样,在我手里吃憋了吧,叫你当伪君子,看我不气死你!本来我是想照着岳不群的话说一遍的,可是这十几年来,没怎么说过话的我声音听上去很是怪异,而且其中还夹杂着几声兽吼:“嗷呜,呔,那娃娃,你是何……”后面的话说出来更不是个味了。看来我这次算是出来对了,不然我连话也不会说了,又没人和我交流,那我非得自闭症不可。

不过我这似话非话的话到让我收到了意外的收获,因为岳不群被我气的说不出话来,认为我是故意给他难看;宁中则却是有些可怜有些关爱的看着我,认为我是个没人要的野孩子,于是对岳不群说“师哥,我们把这孩子带回去吧!你看他多可怜呀!”

宁中则可真是好心人,我还正想着怎么着接着往下演这戏呢,她就已经想收留我了。原本我认为起码要受他们一掌或是自己逃跑时不小心撞在树上,总之是自己昏了过去,才被他们于心不忍,带回华山养伤才行。看来我这回是不用再受这些皮肉之苦了!

岳不群神色还有些犹豫,但看到夫人那温柔的眼神,终于点头答应了下来!哈哈,我终于混进了华山!高兴呀!

PS:下一章开始,写华山上的事情了。大家投票,收藏,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