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烈焰红唇佣兵团成立
作者:胡萝卜大棒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376

高老庄饭店大门紧闭,一块硕大的木板钉在了门缝上――“现已休业”!

饭店里,八戒使出拿手绝活,搞出了一桌子的好菜,还有一坛陈年花雕酒,把四人一宠吃的是油光满面,好不自在。

饭后,梁桀一边搂着莎莎柔软的身体,一边用骨签剔着牙缝,真是爽的给他个神仙也舍不得做了。

“大人,您想好老猪该怎么称呼您了吗?”八戒的这个问题已经在心里憋了半天了。

“嗯,这个问题我已经和另外的三名(其实是两名)队员商量过了,呃哼~!呃哼~!”男人站了起来,清了清嗓子,摆出了领导者的姿态,“你们全部听好了,本大人决定,以后,我们的队伍正式定名――烈焰红唇佣兵团,我就是大当家,妲姬,你是盗贼兼参谋长,莎莎是狙击手兼团长秘书,喀秋莎还是我们的骑宠,至于八戒,从今天起,你就是厨师,知道了吗?”

“是,大当家的。”三个人一个宠齐声呼应着。

男人拿过桌上的一坛没有动过的新酒,捏开封泥,抓过一根筷子。

“为了保护我的女人和拯救世界!”梁桀大叫着,把一根筷子插进了酒坛里。

“为了我的主人!”单纯的少女娇声喝道,也把一根筷子插进了酒坛里。

“为了我的师父和师兄弟的自由。”八戒同样往酒坛里扔进了一根筷子。

“嗷!”(为了每天都能吃到这个猪头做的菜!)喀秋莎用螯爪拎起一根筷子放进了酒坛里。

“我!”妲姬望着情绪激昂的男人,“我为了我的使命!”绝世妖娆摞起袖子,用纤纤素指捏起最后一根筷子,轻轻地放进了酒坛里。

“好,我宣布,烈焰红唇佣兵团,正式成立!”梁桀做了最后陈词。

“火焰!”重新盖上封泥的酒坛被烈焰一阵烧灼,变成了更加坚硬的琉璃。

“八戒,把这坛酒埋在这张桌子下面,然后我们出发,等到这个世界不再有力量能够阻止我们实现愿望,然后我们将它们一一实现之后,我们就回到这里,把它取出来,好好畅饮一番。”

男人,似乎天生就不缺乏豪气,梁桀的话把在场的所有人畜都煽动的面红耳赤,血液沸腾。八戒当即就在地上挖了个深坑,把这装载了众人愿望的酒坛恭敬的放在了最底下,然后每人亲手捧起一胚土,把这坛希望埋在了坚实的土地中,等待着那愿望达成,重见天日的时刻。

“出发!”

……

“呃~!八戒,我们是先去找沙和尚呢,还是先去救悟空呢?”

光是豪气顶个屁用,坐在喀秋莎背上的梁桀问出了一个最现实的问题。

“嗯,大当家的,我觉得应该先去找西南的流沙河找三师弟,我们师兄弟就算被打入冥界,修为尽失,但是就连最懒的老猪都重新修回了一级,三师弟应该比我要强上一些,多一个人手,等到救大师兄的时候我们也多出一分把握。”八戒说的有根有据,有条有理,不光是莎莎了,就连妲姬和梁桀也准备对他刮目相看了。

半晌,猪头终于被众人的目光给看的不好意思了,他哼哼唧唧的说:“嗨~!这哪是我老猪能说的出来的,我他妈的就是一粗胚,大当家的,这其实是我师兄说的。”

说到悟空,八戒的眼中开始闪现出崇拜的神采,“要说我师兄啊,那真是一个字,‘绝’啊!武艺又高,力量又强,人又聪明,还有一手绝技,只要是你能想的出来的东西,我师兄都能做出来,那是他达到第四级的时候觉醒的天赋技能-神匠。”

八戒顿了顿,从口袋里拿出一块烤肉,嚼巴了两口,接着说道:“那时候,我们在火焰山和铁扇公主斗法,那娘们儿,我入,真他妈的狠,那时候大师兄才刚到铜级一阶,她都已经铜级到顶了,可是,师兄做了一个叫‘袪风珠’的东西,愣是把那娘们儿的法器――芭蕉扇给破了,那家伙,真是,大当家的,你真是没看到啊,那娘们儿当时连眼珠子都瞪出来了,要不是师父仁慈,让师兄放过了她,我们上去一顿海扁还不把她给揍死。”

“哦~!”梁桀的神情倒真是有点吃惊了,能凭着道具打败高出自身力量两筹的家伙,真是让他有点期待了。

“再说说,沙和尚有什么出色的地方?”梁桀随手扔了块肉脯给喀秋莎,再次问起了八戒。

“呃~~!这个!这个!怎么说呢,嗨!不说也罢!”说到沙和尚,猪头此时的表情是要多怪异有多怪异,一下子就把在场的三个人好奇心全部都给勾出来了,莎莎更是不依不挠地揪着八戒的耳朵,把他疼的眼泪都流下来了。可是的确有点说不出口,他只能叽叽歪歪的大马虎眼:“反正哪,主母,你到了地方就什么都清楚了,我这个师弟,唉~!还真是说不出口。”

“算了,莎莎妹妹,看来八戒是有些难言之隐,你就不要再难为他了,八戒,我问你,流沙河是个什么地方啊?你师弟会像你一样听大当家的话吗?”妲姬虽然也是好奇,但是正事要紧,她还是及时给八戒解了围。

“嗯,谢谢二当家。”八戒实在是没办法给这个和梁桀关系看似十分亲近的女人定位,所以只能用了这个不伦不类的称呼。

“流沙河是冥河的一条支流,我们沿着冥河一直往南就能找到了。其实,流沙河只是一个地名,我三师弟真正所在的地方是在流沙河边的流沙集,那是个中等大小的集镇,属于大荒原旅者的集散地和往来于东部和西部的商人的交易地,还是满兴隆的,我师弟比我聪明,他在那儿开了家旅馆,又挣钱又方便打探消息,不过嘛~!嘿嘿,还是我老猪吉人天相,先把大当家的给等到了。”

梁桀不理猪头的一脸陶醉,问了起来:“那我们从这里到流沙集要多长时间?”

八戒望了望路边,大约估算了下喀秋莎的速度后回答。

“看来得有十二三天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