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小镇的年轻人们
作者:戒刀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722

镇子的酒馆永远是最热闹的地方,不论在哪个时间段,那里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因为那里是各类形形色色职业的人相互交流最广泛的场所,即使你是农夫,还是酒工,或者是杂货店伙计,都可以去那喝上两杯,听听镇子外头来的人,会带来什么新鲜有趣的消息。

红果酒是小镇自产自销的酒,分甜酒和烈酒两种。阿峰喝酒的天赋完全继承了上一世的遗风,腰间也别着那么一个酒葫芦,木匠为了制作这个东西,可没少吃苦头。他还没接过这种活,也不知道阿峰做定做这么一个东西有什么用。

后来看到他用来盛酒,敦厚的木匠都忍不住感叹:“年轻人追求时髦啊!这又是哪里吹来的流行风?盛酒用羊皮袋不就成了吗?”

酒馆老板内内很乐意做阿峰的生意,因为这个后生的酒品和人品都相当好,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因为阿峰喝的多,结帐的时候付的钱也自然就多了。

“阿峰,这次是镇长请客,多喝一点,哈哈。”内内很看重这个年轻人,亲自来招呼阿峰。很多人都说阿峰是镇子里最杰出的年轻人,正好他有个女儿,也十四岁了。

“内内,太不公平了吧?我们比阿峰来的更早,都没见你下过柜台。阿峰一来,你又陪笑脸又是劝酒的,说不过去啊!”其他年轻人也很爽直,拿和善的内内开起了玩笑。

“哈哈,这是不一样的,阿峰是酒馆的老顾客,而且他每次打来猎物,都卖给小店,价格也很公道,我们之间,是很要好的朋友。”内内的嘴巴倒很能说。

有个年轻人问道:“内内,你今年五十三岁还是五十五岁了?”

内内错愕:“我五十五了,你问这个干吗?”

那年轻人放肆的笑道:“咱们镇子的规矩,男人到了五十九岁,就应该享后代的福了,一辈子辛苦就该歇一歇了。到时候你这个酒馆,打算传给谁?好象你只有一个女儿啊!”

酒馆里立刻哄堂大笑起来,谁都知道,内内四十一岁那年带着襁褓中的曼伊来到镇子,开始经营的酒馆赚钱,两父女相依为命。据他自己酒后回忆,他曾有过一个美丽的妻子,因女儿出世难产死了。

曼伊出落的水灵灵,有如一朵出水芙蓉一样美丽清纯,这多少证明内内的妻子也许真的很美丽。随着曼伊的一天天长大,镇上的年轻人,不少都开始打着内内女儿的主意,除了曼伊本身的出众之外,还有一间这么大规模的酒馆的继承权,下半辈子做个平民贵族是绝对没有问题的,这可比其他职业来的轻松多了。

可惜的是,内内选女婿的要求很高,镇上的年轻人后生倒有不少,不过能让他中意的,屈指可数,而他又不想把唯一的女儿嫁的远远的,下半辈子没个指望。

“内内,今天我跟你做这么一大笔生意,你得打个八折优惠吧?”老镇长带着随从们从街道另外一边走了过来。

“镇长来了。”到场的年轻人都站了起来,看的出来,大家对镇长还是很尊重拥戴的。

内内大方的道:“镇长为了镇子的事操心,内内没有儿子,自己又是一把老骨头,出不了力,但都是镇子里的事,我也应该献一份心意,今天的酒钱,一律算五折,大家尽兴的喝吧,只要镇子平安,钱赚多少,都是第二位的。”

镇子里的民风还是很淳朴的,这也是老松克选择定居这里的原因。阿峰坐在一个不显眼的角落,悠闲的喝着红果烈酒,这是他喜欢的味道。有时候他甚至想去学一下酿酒这门手艺。

由于前来参与的年轻人多达几百个人,喝酒的桌子都摆到了街道上了。阿峰倒没动,他不想太过出风头,旁人的闲言碎语,他虽然一概不予理会,但他也不想内内为难。内内的女儿,他也见过几次,是个很水灵的小姑娘,眼睛大大的,扎一条小辫子,跟大理那个钟灵钟姑娘倒有几分像。不过阿峰可没什么这方面的念头,他甚至都不知道她叫什么名字。至于内内的酒馆由谁来继承,他也丝毫都不关心,毕竟他是一个王子啊!是克罗伊夫帝国王族的子孙!别说是小小一家酒馆,整个帝国放在他面前,他都不会去动心,否则的话,上辈子就安心做南院大王得了。

即使他很低调,焦点还是很容易转移到他身上。比起镇子其他年轻人来说,他确实有点鹤立鸡群的感觉。贵族的出身赐予了他完美无暇的身体和容貌,而内力真气在后天上又改造了他的气质,即使身上穿的是贫民的装束,在他身上散发的那股子自信和雍容,都是其他年轻人拍马都赶不上的。而他那头飘逸的黑头发,在克罗伊夫帝国成为话柄,但在这里,却成为飘逸和豪放的代名词。长发随意那么一扎,飘在肩膀后面,显得尤其自然帅气,有股野性张扬的美。

说真的,自从阿峰长成之后,镇子上的年轻女孩子心里的梦中情人到达了空前一致,那就是这个腰间别着酒葫芦,特立独行的少年阿峰。

镇长的安排其实很简单,就是召集全镇的年轻人团结起来,武装起来,全天二十四个小时进行巡逻,以免魔兽万一侵入镇子,杀得全镇一个措手不及。

这个防患于未然的主张是好的,看着酒馆里外那群高谈阔论的年轻人,少年老成的阿峰倒没镇长那么乐观。就这群伙伴,别说魔兽,就是普通的狼群,也未必敌的过。

如果真的是森林里来的魔兽,普通人想凭借人数优势,采用人海战术是行不通的,只能徒增伤亡。不过小镇三百多年的历史中,一直都很平安,这让历代镇长都有一点天真和幻想,认为这个小镇是得到神灵祝福的,只要小心防范,一切都不会成问题。

“阿峰,怎么不出去和大家一块喝酒?”年轻的巴蒂尔是镇子里数一数二的后起之秀,很得其他同伴的认可,一是因为他的品格,二是因为他的勇武。

“巴大哥,你分在哪一队?”阿峰也颇喜欢这个豪爽又能干的汉子.

原来镇长把二百多号年轻人分成了二十个小分队,每天四个小分队进行巡逻。两队白天值班,两队晚上值班。这样循环往复,不断交替。

“你跟我都分在第三小分队,今晚就要当班。来来来,咱们同一个分队的兄弟们都聚一聚,大家熟悉熟悉,选出正副队长。”巴蒂尔也是个豪爽的男子,有心结交阿峰。

阿峰还是很喜欢这种团队作业的,这让他多少找到了一点丐帮的乐趣。当时也是这个年纪的时候,他也就一个四袋弟子,从底层一步步摸打滚爬起家,完成了无数次任务,立下无数大功,才最终成为威震中原的丐帮帮主。

小分队成立之后,各个分队的成员都聚集在了一起。毫无疑问,阿峰所在的小分队绝对是实力最强的。事实上是因为有了阿峰,但在大家眼里,是因为有巴蒂尔。因为很多人甚至都不知道阿峰这个人,更别说他有什么本事了。

第三小分队的十一个成员打算到镇里广场去推选正副队长,队长毫无疑问,除了阿峰之外,所有人都认为不可能争的过巴蒂尔,大家的都希望当选副队长,这样的话,在情人面前,多少就有点夸口的余地了。

阿峰倒无所谓队长不队长,既然巴蒂尔是众望所归,他当然不会去吃什么醋。名声是对外靠打出来的,而不是用嘴巴争出来的。

一群人刚走出酒馆门口,镇子的尽头传来达达的马蹄声,一群载着酒桶的马车向镇子这边驰来。几个年轻人立刻吹起了口哨,略带点轻佻,有几个还用调笑的目光看着阿峰,充满了暧昧和嘲弄。

阿峰知道,这是内内的女儿从镇子南部的酒场运酒回来了,这几天酒水消耗大,生意又忙,内内忙不过来,只好把十四岁的女儿曼伊派遣出马,代表自己去镇子南部运酒,反正有伙计帮衬,曼伊只需要递单子点货付钱就行了。

“哈哈,我美丽的小公主曼伊回来了。”内内说到女儿的时候,嗓门都洪亮了很多,笑声中充满了自信和骄傲,曼伊确实是小镇里第一水灵的花朵,这毫无争议。他这句话也不知道是说给大家听的,还是单独说给阿峰听的。

阿峰淡淡笑了笑,把酒葫芦扔给内内:“行了吧,曼伊的美丽大家有目共睹。内内,先帮我把酒葫芦装满,记得是烈酒,我可喝不惯甜酒。”

曼伊走进酒馆,小家碧玉倒也有小家碧玉的风范,在这么多年轻人的注目下,也没什么慌乱,冲大家和善的笑了笑,然后招呼伙计往店里搬酒。

这几大车的上百只酒桶,一个伙计那得搬到什么时候?巴蒂尔笑道:“时间还早,大家不如趁这个机会为曼伊小姐出点力吧?”

“我的荣幸!”第三小分队的小伙子们眉飞色舞的跳到街道上,开始动起了手。

阿峰虽然有使不完的力气,却也没有过多出风头,大家搬多少,他也搬多少。经过曼伊身边的时候,曼伊道:“阿峰大哥,你也来了啊,谢谢你哦。”

“镇子里的年轻人都来了,我在这里住了七年,也该为镇子出点力罢!”

“喔……”第三小分队的口哨又响成了一片,满屋子的酒味顿时变成了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