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章 狼人古堡
作者:赖长义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722

这时候雪丽丝也提着东西过来了,看着神情木然的阿穆特,低声说道:“阿穆特,我们这些天不是相处得很好吗?陈夕会真的帮你找到冥王的,他刚才那样说,你不要生气呀!”

阿穆特看了看他们两个,忽然叹了一口气,“谢谢你们,我……”

陈夕伸手搂住了他,有点激动地说道:“你肯原谅我就好了,不要说别的,我一定会想尽办法帮你找到冥王的。”

阿穆特低声说道:“你不赶我走了?”

雪丽丝笑着说道:“怎么会呢?你是我们的好朋友呀!怎么会赶你走呢?”

“没错,刚才是我没有控制好自己的脾气而已,你不要介意。”陈夕再次道歉,他发现这样说出来,自己反而轻松了很多,如果阿穆特不肯原谅自己,或者不再相信自己,他也没有什么好说的,但是至少可以安心一点。

“那我还是跟你们在一起。”阿穆特低声说到,从雪丽丝手里接过了行礼。

“好呀!这样就好了。”雪丽丝高兴地说道:“陈夕,我们不管你,你安排就好了,我们不跟你争吵了,是懒得跟你争了。”

阿穆特也说道:“你说去住哪里就住哪里。”

“那就不去桑普拉斯家了。”陈夕正想要说,这时候一辆车到了他们的面前停下,桑普拉斯从中走了出来。

陈夕耸了耸肩膀,没有再说什么了。

“陈先生,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我还以为你们走了呢!”桑普拉斯的阳光笑容让人很舒服,他亲切地说道。

“当然没有,我们怎么会不告而别呢?”陈夕笑着说道。

“请上车!”桑普拉斯过来帮阿穆特提行礼,阿穆特也没有拒绝,他默默的跟着上车了。

桑普拉斯自己开车载着他们离开机场,他表示是有人开车来接他,但是他自己留下了一辆车,让其他人带着他的行礼先回去了。

英国首都伦敦位于英格兰东南部的平原上,跨泰晤士河,距离泰晤士河入海口88公里。早在3000多年前,伦敦地区就是当时英国人居住的地方。公元前54年,罗马帝国入侵大不列颠岛,公元前43年,这里曾是罗马人的主要兵站并修建了第一座横跨泰晤士河的木桥。当时伦敦被称为“伦底纽姆”。

“你们知道吗?伦敦的行政区划分为伦敦城和32个市区,伦敦城外的12个市区称为内伦敦,其它20个市区称为外伦敦。伦敦城、内伦敦、外伦敦构成大伦敦市。大伦敦市又可分为伦敦城、西伦敦、东伦敦、南区和港口。

“伦敦城是金融资本和贸易中心,西伦敦是英国王宫、首相官邸、议会和政府各部所在地,东伦敦是工业区和工人住宅区,南区是工商业和住宅混合区,港口指伦敦塔桥至泰晤士河河口之间的地区。”

开车的时候,怕他们闷,桑普拉斯很尽责地充当起了导游的角色,跟他们讲解起伦敦情况来。

陈夕等人都没有来过伦敦,对于他讲的也不是很感兴趣。

“我听说过伦敦是个雾都,怎么现在没有见到雾呀?现在是晚上,应该正是有雾的时候呀!”这确实让陈夕有点惊讶,除了金融中心之外,他对伦敦的唯一印象就是雾都。记得以前读书的时候,老师推荐的外国文学名著,就有一本好像叫做《雾都孤儿》,不过陈夕从来没有看过。

“哦,是的。”桑普拉斯笑着说道:“伦敦曾是有名的雾都。19世纪末期,伦敦每年的雾日长达90天左右。这里属于温带海洋性气候,空气湿度大,容易产生雾气。那时候正好是英国工业大发展的年代,工业污染加上居民烧煤,在无风的季节,烟尘与雾混合变成黄黑色,使得伦敦常常烟雾弥漫,白天行车也要开灯。非常的糟糕!”

听到桑普拉斯的话,陈夕心里一动,怎么他讲起历史来,好像就是讲自己经历过的事情一样?难道他真的是狼人,曾经活过十九世纪?

“20世纪以后,伦敦人发誓摘掉‘雾都’的帽子,为此展开了一系列治理空气污染的行动,现在伦敦已经很少有那样的大雾天气,‘雾都’称号已经名不符实。1975年,伦敦的雾日由每年几十天减少到了15天,1980年降到5天。”

桑普拉斯比了比手指:“5天,这应该不算是雾都了吧?”

“哦,我亲爱的朋友,您对伦敦充满了感情。”陈夕称赞说道,他心里开始盘算,狼人到底可以活多久呢?是不是只是比人类长而已?

“当然,这是我生长的地方,谁对自己生长的地方都会充满了感情,无论那个地方变成了什么样子。”桑普拉斯笑着说道。

但是听到他的话,车里的三个乘客却没有人笑。他们分别来自不同的地方,也不知道以后会是怎么样,各怀心事,全部想到了自己生长的地方。

过了一会儿,桑普拉斯似乎看出了大家的心思,没有再说话了,打开了车内的音响,播放起了音乐。放的是卡朋特的老歌,不过对于桑普拉斯,算不算是老歌呢?

车子行走的速度很快,陈夕抽离自己的思绪,看向外面,发现已经绕开了伦敦市,是在郊外行走。他不好意思问桑普拉斯的家在哪里,只能任由他开车。

车子开进了田野之中,然后又转了一会儿,终于有一栋建筑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桑普拉斯的车子开到了那栋建筑的面前,然后停下,招呼他们下车。

陈夕下来一看,心里暗暗摇头,又是城堡!怎么欧洲人那么喜欢这样的建筑?就算是以前的风俗、以前对抗野兽的需要,现在也不要还保留着吧?

“又一个大坟墓!”阿穆特低声嘀咕了一句,刚好让雪丽丝听见了,她差点笑出声来。

虽然这也是一座古老的城堡,但是相对于荷兰巴菲特家族的亲王城堡,这座古堡显得更有生气,至少非常的明亮。

看到桑普拉斯回来,马上有很多仆人过来接行礼、开车,他们什么都不用干。

桑普拉斯邀请陈夕他们进入了古堡里面,在一张长长的桌子上面,已经坐着不少的人了,他们似乎在等候桑普拉斯。

“哦,桑普拉斯,你终于回来了!”一声高兴的喊声,让陈夕他们觉得心里一阵颤抖。

他们颤抖的原因,是因为这声音实在太难听了!

随着声音的出现,他们看到了一个肥硕的身躯,暂时还能看出那是一个女人的身躯,只是分不清是桑普拉斯的什么人。

桑普拉斯吻了吻那个女人的手背,高兴地说道:“我亲爱的姑母,我真的回来了,多谢大家在这里等我们。”

里面长桌子上面的人全部高兴起来,跟桑普拉斯说着话。

“各位,请等一会儿,我要介绍一下我刚刚认识的好朋友!”桑普拉斯没有忘记陈夕他们,让他们尴尬了一会儿,已经觉得有点抱歉,他高声对着里面说道。

听完桑普拉斯的话,所有人的眼光集中到了陈夕三人身上。突然被那么多人看,阿穆特觉得有点不习惯,身体稍微*到了陈夕的身后。

陈夕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好意思,他的眼光直接的迎了过去,一一扫过那些人的脸庞。那些人本来用异样的眼光看着陈夕,但是当他锐利的眼光扫视过来的时候,全部不由避开了他的目光。

陈夕心里暗暗得意,感觉自己在这眼神的交锋中,自己占了上峰,虽然不知道会不会有人觉得自己太嚣张,但是起码可以肯定,他们的第一个下马威没有成功!

“这位是陈先生!”桑普拉斯其实就知道陈夕姓陈而已,还不知道雪丽丝和阿穆特叫什么名字。

陈夕高声说道:“各位非常尊贵的朋友们,很荣幸今天可以见到你们。我来自中国,你们叫我陈就可以了,这是我的朋友雪丽丝和阿穆特。很高兴认识这么多高雅的朋友们!”

那些人本来对陈夕有点抵触心里,但是听到他左一句高雅,右一句尊贵,话听起来还是非常的舒服,也都随口客气了一下。

桑普拉斯也简单介绍了一下那些人物,但是除了他的肥胖姑母,没有一个给他们三个留下了什么印象,他的姑母伊丽莎白就太过于显眼了!

“哦,你是中国人?好少见到这样的黄种人呀!”肥胖的伊丽莎白一直盯住陈夕看,不时对他挤眉弄眼。

陈夕差点有呕吐的感觉,幸好心里素质好,挺住了。

欢迎桑普拉斯的晚宴就这样开始了,陈夕他们三个什么都不懂,坐在贵宾席上,也只是吃东西、看热闹而已。对于他们这些不知道延续了多少年的陈旧贵族风格晚宴,都有点不适应,但是也没有办法。

饭后,桑普拉斯表示给他们准备好了休息的房间,要他们先休息,明天再带他们仔细参观一下古堡。

“这真的又是一座大坟墓呀!”阿穆特跟着进入了陈夕他们的房间里面,有点抱怨地说道。

陈夕只好说道:“已经来了,你就好好的住着吧,有什么不方便的话,尽管说。”

“没有,没有什么了。我可以住着不说话。”

“那你回去你的房间呀!跟在这里干什么?”雪丽丝也发话了,阿穆特赶紧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