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70章
作者:黑孔雀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4529

第六十六章 矿山

有史以来最强大的风洞法阵形成了,强大的飓风开始在肋骨沼泽岸边爆发。

在魔法的催动下,风洞法阵后面的沙土如同决堤的洪水一般涌进法阵的入风口,然后又以极高的速度从出风口吹出,一时间遗弃之地风声鹤唳,尘沙满天。

虽然在古德斯塔的警告下,雷命令骷髅军团后撤了三四百米,但是依然有几十个倒霉的骷髅没有躲开风洞法阵的作用半径,被硬生生吸入法阵中央,然后远远的抛入肋骨沼泽的黑泥水中。

肋骨沼泽沸腾了,无数水生不死生物在泥沙的突然打击下惊慌失措,拼命的寻找躲藏的地方。

几个巨大的水魍魉探出头来,不甘心的看了一眼岸上数不清的骷髅,然后也开始向第三条河流游去。

这些水生不死生物早就意识到岸边的骷髅大军准备渡河,因此都集结在一起,准备饱餐一顿骷髅的灵魂。可是他们万万没有想到,他们等到的不是下水的骷髅,而是成千上万吨的泥沙,来不及躲藏的水下不死生物,全部被活活埋葬了。

古德斯塔一边调整风洞法阵的入风口方向,一边在心中暗暗吃惊。

他做梦也没有想到过,一个简单的风洞魔法在注入了四百多个单位的风系魔力之后,居然能够产生如此巨大的震撼效果。

什么风洞法阵最高只能产生十八级飓风,现在这个风洞中吹出的风速已经远远超过十八级,喷射距离超过一千五百米。如果不是他及时调整出风口的风向,大量的沙土将不会落进河水中,而是直接落到对岸去。

什么风系魔法没有什么攻击力,如果把这个风洞法阵对准一支攻城的军团的话,相信可以在十分钟之内把一整个军团全部吹到一公里以外去。(当然了,前提是对方没有克制风系魔法的魔法师。)

整整一天一夜,一座百米高的沙丘被风洞法阵削平了,而在风洞法阵正前方,则奇迹般的出现了一道宽三十多米,长一公里多的拦河大坝,如同一条巨龙一样横亘在肋骨沼泽中央

“咳咳,伟大的奇迹啊,只有我们伟大的主人才会想出这样伟大的方法来!”穆法沙第一个跳出来大发感慨,恭维之词如同滔滔洪水般开始泛滥:“咳咳,主人真是太伟大了,想当年我还是一头伟大的魔龙的时候,我也不曾有这样睿智啊!咳咳咳……”

最近穆法沙总有一种想要咳嗽的冲动,似乎他骨头喉咙里面有了气流的感觉,不咳嗽几声就很难受。

穆法沙把这种现象归结为那六个人类灵魂在作怪,心中对他们的评价又多了一些恶毒的成分。

“主人,您是超级大魔导师吗?”古德斯塔精疲力竭地瘫倒在沙滩上。

绝对是奇迹,如果在人类世界,古德斯塔完全可以凭借这个风洞法阵名垂千古了。

“前进!”雷没有虚荣的概念,因此他并不像别人一样兴奋。

问题解决了,唯一应该做的事情就是通过这条大坝,到对岸的肺叶山上去。

肺叶山,最高峰两百五十多米,如同人类的两片肺叶一般盘踞在面积一千三百多平方公里土地上。

肺叶山的山体是一种暗红色的岩石组成的,似乎是中间的熔岩喷发沉积而成。

在肺叶山的两片肺叶中间,有一条宽度大约一公里,长度四十来公里的峡谷,谷底流淌着一条炽热的岩浆河流。

这里,就是传说中有火焰晶石的熔岩峡谷。

数以万计的黄金骷髅涌上肺叶山,每百名一个小组,开始在肺叶山上进行地毯式搜索。可是一天之后,反馈回来的消息却令人费解——在这么一大片区域内竟然没有发现任何不死生物活动的迹象,不但传说中的火焰恶魔没有出现,甚至连一块骷髅僵尸的骸骨也没有找到。

站在肺叶山的顶峰,俯身向峡谷内望去,感受着扑面而来的阵阵热浪,雷的心中泛起一种激动的心情——好强大的火焰。

熔岩峡谷是唯一一处没有被搜索的地方,不是雷不让军队搜索,而是不死生物对于火焰的恐惧阻止了他们的脚步。

骷髅们没有感觉神经,他们不会感觉到温度的变化,但是他们的灵魂之心完全暴露,在熔岩热浪的蒸腾下,所有的不死生物都选择了躲避。

没有一个骷髅敢于靠近熔岩百米之内,甚至骷髅领主也不能。

黑武士稍微好一点,他们的身体外围包裹着厚厚的盔甲,可以稍微低档一下

射。但是他们也只能靠近熔岩四五十米,就再也不▋|射。但是他们也只能靠近熔岩四五十米,就再也不▋|射。但是他们也只能靠近熔岩四五十米,就再也不▋|射。但是他们也只能靠近熔岩四五十米,就再也不▋|射。但是他们也只能靠近熔岩四五十米,就再也不▋|射。但是他们也只能靠近熔岩四五十米,就再也不▋

整个不死生物大军中只有雷,穆法沙,泰蒙,胡佛,烈火,布伦特,以及十一个妖巫能够走到熔岩近前,在最近的距离感受熔岩的威力。

妖巫们之所以不惧怕烈火,是因为他们本身对于烈火的抵抗力比较强大,而且因为他们的体表有一层干枯的血肉,可以稍微阻挡一下烈火的炙烤。

这是一条奇怪的红色河流,在熔岩峡谷的中央地带,有一个面积两平方公里左右的湖泊,每隔几个小时,湖泊中心就会喷出几十米高的岩浆。然而亿万年来,岩浆喷了一次又一次,除了在两侧各自形成一条二十来公里的熔岩河流之外,却没有把峡谷填满。

没有人知道熔岩从哪里来,最终又到了什么地方,也没有人知道火焰恶魔在什么地方,到哪里去寻找火焰晶石。

预想中的火焰恶魔没有出现,自然不可能有激烈的战斗,数以万计的黄金骷髅派不上用场。

整整三天一无所获,骷髅领主烈火彻底失去了耐心,突然抡起狼牙棒,对准一块红色的石头狠命砸下去。

“叮”的一声,铁棒和石头相碰竟然发出一阵金属的轰鸣,那块石头遭到烈火上万斤的瞬间打击力量居然没有四分五裂,只是掉下来三十多公斤的一小块。

“天哪,竟然是精铁矿石!”妖巫纳克巴一声惊呼,捧起那块石头仔细观察起来。

纳克巴原来是一个光明法师,精通炼金术,一眼就看出这块岩石红色外衣下面的黑色物质是十分纯净的精铁源矿。“天哪,如果这座山都是精铁矿石的话,足可以够洛汗国消耗一百年啊!”

纳克巴的话传进雷的耳朵,雷很快就在拉法兰的记忆系统中找到了关于精铁的相关资料。

精铁——一种稀有的金属,延展性是普通钢铁的三倍,硬度是普通钢铁的四倍,是制造武器的最佳原料。

如果把精铁和普通钢铁按照一比三的比例进行冶炼,打造出来的武器和盔甲在重量减轻一半的情况下,坚硬程度和防护能力却会增加一倍以上。

如果完全使用精铁,所制造的装备价值等同于同质量的黄金。

纳克巴贪婪的看了看手中的矿石,越看越感觉到可惜。纯净的精铁矿石算什么,即便是整整一座金山摆在面前也没有任何用途啊。

这里是遗弃之地,这些东西和泥沙一样,永远不会获得体现其价值的机会。

正当纳克巴打算扔掉手中的矿石,到别处去寻找的时候,他的灵魂深处却响起雷的声音:“如果有合适的熔炉,你可不可以把这些矿石冶炼成精铁?如果拥有合适的工具,你能不能用精铁制造武器?”

“如果是在人类世界,我完全可以办到,毕竟我也是一个炼金术士。”纳克巴很自信:“不过这里是遗弃之地,我们不可能找到合适的工具。更何况,这里缺少燃料,无法融化矿石。”

纳克巴说完,眼巴巴的看着雷。可是一直持续了半个多小时,雷都没有任何消息,他似乎入定了,正在思考一个复杂的问题。

火焰,熔炉,武器。几个名词不断地在雷脑海中闪过,雷的确想要利用这里的矿石了。

在和神圣骑士团的那场战斗中,雷的战士因为武器太过落后,吃了大亏。黄金骷髅锈迹斑斑的刀剑根本无法抵挡神圣骑士的武器,往往在第一次相碰的时候就被斩断。

神圣骑士虽然被击败了,但是很可能还会卷土重来。如果在下一次战斗中,不死生物军团能够装备精铁武器和盔甲,实力将会跃升一个等级。

征集令的力量陡然爆发,雷向自己辖下的所有不死生物宣布,领主大人的古墓已经转移,这座肺叶山就是新的领主古墓。

雷在拉法兰的记忆中找到了一个名词给肺叶山重新命名——基地。

第二道命令随即发出,凡是来到肺叶山上的黄金骷髅,除了留下一万名实力强悍的之外,其余的全部遣返,各自回到各自原来的领地去,没有召唤不得私自离开。

仰望天空,雷心中说道:“坐标,也许会有其他的用处吧!”

第六十七章 邀请

奥特兰摩法学院的炼金实验室,斯普拉奇老师刚刚做完一个魔法试验,正在无精打采的收拾实验器具。

卡米拉离开已经快两个月了,可是斯普拉奇依然无法从忧虑中解脱出来。

卡米拉是斯普拉奇最喜欢的一个学生,她的乖巧,她的能干,曾经获得过斯普拉奇极大的好感。斯普拉奇在作魔法试验的时候,时常会要卡米拉来做下手,一来可以在作试验的时候给卡米拉开开小灶,二来学院发给助手的那些津贴也可以减轻一些卡米拉的生活负担。

如果没有雷的出现,斯普拉奇相信自己会永远把卡米拉当作自己的小女儿一样看待,他也相信卡米拉将来一定会成为一个出色的火系魔法师。

可是雷偏偏出现了,从雷出现的那一刻起,卡米拉的生活被完全打乱,斯普拉奇也跟着遭了殃。

时至今日,斯普拉奇依然敬佩卡米拉的勇敢,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为了摆脱骷髅的困扰,竟然舍得放弃辛辛苦苦修炼来的魔力,让光明教会的牧师把她变成一个普通人。

然而正是因为卡米拉的勇敢,伟大的至高神奖赏了她,让她成为数十年来光明教会唯一的一名光明圣女。

自己的学生成为了光明圣女,那是何等荣耀的事情啊,因此在那一段时间里,斯普拉奇春风得意,无论走到哪里都会把卡米拉的名字挂在嘴边,生怕别人不知道卡米拉是他的学生。

随后教皇陛下来了,他带走了卡米拉,就在卡米拉临行的当晚,斯普拉奇作为卡米拉的老师特意去送行,卡米拉的一段话却彻底把斯普拉奇推进恐惧的深渊。

卡米拉告诉斯普拉奇,她曾经跟随冈萨雷斯大主教去过西雅琴察大峡谷,在那里她被自然女神教派的人劫持了,冈萨雷斯的随从人员全部殉难。这还不算什么,卡米拉甚至告诉斯普拉奇,自己之所以能够从自然女神教手中逃脱,完全是那个骷髅帮助了她。

“老师,那个骷髅越来越强大,我预感得到,我永远无法摆脱他了,怎么办啊?”卡米拉扑进斯普拉齐怀里,失声痛哭。

作为一个小女孩,卡米拉所遭遇的事情已经远远超过她的承受能力了。

怎么办?斯普拉奇毫无办法。斯普拉奇地位低微,从今往后他几乎再也没有机会和卡米拉见面了,他怎么帮助她?

一旦被光明教发现卡米拉拥有一个不死生物魔宠,卡米拉的人生就算结束了。

不仅卡米拉如此,作为卡米拉的老师,斯普拉奇也很可能被抓到异端裁判所,接受可怕的审判。

因此从那以后,开朗的斯普拉奇就如同一下子变了一个人似的,开始沉默寡言,害怕与人见面了。特别是他再也不再提起卡米拉的名字,甚至当别人说起卡米拉的时候,他也会很快回避。

卡米拉的那个召唤宠物,就如同一个最可怕的恶魔一样,每天晚上都会出现在斯普拉奇的梦中。

可是斯普拉奇越是不想提起卡米拉,卡米拉就无处不在。

这不,当斯普拉奇擦拭的时候,他就不由自主地想起来,卡米拉在第一次给他作助手的时候,因为不熟悉动作要领,曾经被这个烫伤过。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斯普拉奇一把把摔在地上:“我必须离开这里,找一个别人找不到的地方隐居起来,不能在这里坐以待毙了。”

“斯普拉奇老师,您在自言自语什么呢?”房门一开,奥特兰摩法学院院长米罗大师带着一个中年男子走了进来。

这个中年男子身穿一套雪白的牧师长袍,领口处绣着一个太阳的标记。很显然他是光明教会中的人,而且是来自光明教会的总部,光明大教堂的牧师。

“你就是奥特兰魔法学院客座教师,中级火系魔法师兼炼金师斯普拉奇吧?”中年牧师虽然是在问斯普拉奇,但是双眼却盯着天花板看,一幅盛气凌人的样子。

斯普拉奇根本不认识这个人,迷惑的目光看向院长。

院长米罗连忙解释道:“斯普拉奇老师,这位是光明教会白衣大牧师卡奥斯先生。卡奥斯先生,这位就是您要找的斯普拉奇老师。”

“恭喜你斯普拉奇先生,你教了一个好学生啊!”卡奥斯鼻子哼哼了一下说道:“赶快收拾一下行李吧,马车已经等在门外了。”

“收拾行李?”斯普拉奇更不明白了:“卡奥斯先生,我……似乎不认识您。”

“我也不认识你,不过我们伟大的敬爱的纯洁无比

圣女卡米拉殿下却认识你,而且还很思念您,特别让去光明大教堂,参加圣女宫的落成典礼。”卡奥斯显然有些不耐烦,说完之后转身就往门外走:“真是一个鬼地方,怎么这么浓重的硫磺味道。”

米罗院长早已经没有了往日的严肃,满脸堆笑的对斯普拉奇说道:“斯普拉奇老师,恭喜恭喜,圣女殿下居然对你如此看重,这是多么大的荣耀啊,这也是我们奥特兰魔法学院的荣耀。你放心得去吧,你的课程我已经安排别的老师代替了,等你回来的时候,奥特兰魔法学院一定为您举办一个最盛大的庆功会。咦,斯普拉奇老师,你的脸色怎么这么白,难道生病了吗?”

斯普拉奇的脸的确很白,而且身体还在轻微的颤抖,一点也没有喜悦的神情。

斯普拉奇现在追悔莫及,早知道有今天,还不如早一点下定决心离开这里。

现在卡米拉竟然派人来接他了,这简直就是去跳火坑啊,没有人能够知道卡米拉的秘密什么时候败露。

万一自己在卡米拉身边的时候,那个可恶的骷髅突然从遗弃之地冒出来的话,那将是一场不折不扣的灾难啊!

可是现在想走已经来不及了,光明教的白衣牧师卡奥斯已经等在门外,前面即便是刀山火海,斯普拉奇也不得不跟着卡奥斯走一趟。

“没有什么可收拾的,现在就走吧。”斯普拉奇五十多年来孑然一身,的确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收拾。更重要的是此次跟着白衣牧师上路,一路上会受到各地地方政府的热情款待,也的确用不着带什么。

一辆马车,在一小队护教骑士的护卫下急速驶出奥特兰市。

这是一个多月来斯普拉奇第一次离开奥特拉魔法学院的大门,他发现街面上和以前大不一样了。

巡逻的士兵比以往多了好几倍,其中不但有奥特兰公国的正规军和米诺大教堂的护教骑士团成员,甚至还掺杂了大量手持各种廉价武器的教民。

街道上贴满了各种各样的布告,成群的教民高举各种颜色的旗帜高喊口号在游行。

经过中心广场的时候,斯普拉奇还震惊的发现在一排栏杆上挂满了数百颗血淋淋的人头。

三根火刑柱也在不断燃烧着,被绑在上面的犯人发出撕心裂肺一般的哭喊声。

早在十多天以前,斯普拉奇就从同事口中得知了圣战的消息,但是他没有想到圣战的气氛居然如此热烈。

作为一个光明教的教徒,斯普拉奇认为自然女神的余孽必须要清除,但是为此发动一场圣战就有点小题大做了。

毕竟自然女神教已经灭亡一百多年了,硕果仅存的几个信徒也都藏在深山老林中,犯不着发动一场波及整个大陆的全民战争。

马车驶出城门不久,路边的大树上开始出现大量被钉在上面的囚犯。这些人被强迫伸展双臂,被四颗巨大的铁钉钉在大树上,所受的伤害不足以致命,但是却也无力挣脱。

几个血肉模糊的囚犯看到马车前光明教会的旗帜,开始拼命的呼喊:“我们不是自然女神教的教徒啊,冤枉啊,救救我们吧!”

声音声嘶力竭,场面血腥凄惨,斯普拉奇不忍心再看,立刻放下车帘。

为了缓和一下气氛,斯普拉奇问道:“卡奥斯先生,圣女殿下还好吗?”

自从登车之后,卡奥斯一直没有同斯普拉奇说话。这个时候,他微闭着的双眼才缓缓扫了斯普拉奇一下,慢条斯理的说道:“斯普拉奇先生,你的问话方式有问题。你应该说祝尊敬的光明圣女殿下永远沐浴在至高神的荣光下,而不是怀疑她的身体状况。伟大的光明圣女是至高神的仆人,她的身体怎么会不好呢?”

遭到训斥,斯普拉奇很尴尬,他还不能习惯卡米拉现在的身份。

卡奥斯拿出一个卷轴递给斯普拉奇说道:“打开看看,这是专门为你预备的。”

卷轴沉甸甸的,隐约有魔法能量的波动。斯普拉奇很好奇,不知道这里面写的是什么,于是立刻拉开捆绑卷轴的绸布。

“砰”的一声,金光闪耀,从卷轴中钻出几条如同绳索一样的光线,迅速缠绕在斯普拉奇的手腕上,斯普拉奇如同遭到电击一般,整个身体都动不了了。

第六十八章 一两肉的代价

“光之缠绕”是一种五级光明系魔法,可以攻击敌人的神经系统,致使被攻击者丧失活动能力。

这个魔法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审判枷锁”,因为最喜欢使用这个魔法的人大多数都是光明教异端裁判所的人。

异端裁判所的人一旦抓获一个比较重要的犯人,就会用光之缠绕捆绑,然后到大街上去游行示众。

光之缠绕可以在被捆绑者身体上形成数十道金光闪闪的线条,如同发光的绳索一般,普通民众看到了,在痛恨异端的同时,会对光明教更加敬畏。

看明白身上的魔法类型,斯普拉奇的心也随之沉入谷底——异端裁判所,终于还是来了。

卡奥斯无精打采的双眼中终于有了些许光泽,皮笑肉不笑的对这斯普拉奇说道:“不要试图挣脱它,否则会很痛苦。”

斯普拉奇没有挣扎,因为他知道以他中级魔法师的能力是不可能挣脱光之缠绕的:“为什么?”

斯普拉奇很奇怪,他并不是一个强者,异端裁判所如果要逮捕他,似乎不必要耍这样的花腔,直接派人到学院里面去抓就可以了。

“等你见到了索非亚小姐之后,你就会明白了。”卡奥斯顺手撩开车帘。

“索非亚?不是去见卡米拉吗?”斯普拉奇莫名其妙。

斯普拉奇隐隐觉得,索非亚这个名字自己似乎在什么地方听到过,但是却一时想不起来她是干什么的。

一小队教兵驱赶着一群囚犯从马车旁边经过,教兵们看到马车上的太阳标记,都纷纷跪下来行礼。

这一群囚犯和沿途看到的其他囚犯大不一样,他们全部都是年轻力壮的小伙子,真不知道这些人究竟犯了什么罪,要被抓去米诺大教堂。

光明教这一次圣战号召和以往大不一样,不但要求教徒们自发的拿起武器组成护教队伍,而且要求凡是被抓到的异教徒中的青壮年都要送到最近的大教堂去。

“凡是邪恶的,都将被毁灭!”卡奥斯突然说道:“斯普拉奇先生,你看看这群人,他们都是邪恶的吗?”

“这……”斯普拉奇无言以对。

任何一次圣战,都是一次在宗教名义上的大清洗,被杀掉的不一定都是邪恶的,胜利者也不一定都是仁慈的。

谁都明白这个道理,但是斯普拉奇却不敢说。

“以至高神的名义,满足自己不断膨胀的欲望,这就是光明教会的本质。”卡奥斯突然说出了一句石破天惊的话:“邪恶是没有严格定义的,因此光明教会教义的本质就是——凡是不顺从我的,凡是我不喜欢的都是邪恶的,都应当被毁灭。”

“你们是自然女神教!”斯普拉奇一下子醒悟了。

在卡米拉临行的那天夜晚,曾经对斯普拉奇说过,自然女神教还保存有强大的实力,他们有一个女性首领,名字就叫做索非亚!

遗弃之地,穆法沙对着一群黄金骷髅不断的咆哮:“快点,快点!你们像臭虫一样懒惰,像蚂蚁一样缓慢,像老母鸡一样没有力气,什么时候才能完成主人交给你们的任务啊!”

没有人理会穆法沙,因为他们都知道这头啰嗦的骨马没有权力指挥他们。

四五百个黄金骷髅抬着一个巨大的圆鼎在沙土地上缓慢前进,这个鼎曾经是一个火焰祭坛,上面曾经有一团燃烧了亿万年的传承之火。

可是现在,传承之火已经熄灭了,祭坛被搬出古墓,运送到肺叶山基地来。

雷想要冶炼精铁,但是却苦于没有熔炉和燃料,因此雷打起了火焰祭坛的主意。

遗弃之地到处都是古墓,每一座古墓中都会有一个火焰祭坛,每个火焰祭坛中都有一团常年燃烧着的传承之火。

火焰祭坛有大有小,大的直径上百米,足有几万吨重,最小的直径也有四五米,十多吨重。

雷曾经接受过上百团传承之火的洗礼,他知道在火焰祭坛中的传承之火是一种温度极高的火焰,但是火焰祭坛在传承之火的烧灼下亿万年保持不变,可见火焰祭坛一定是用某种耐火材料制成的。

这不就是炼铁高炉的最佳选择吗?

因此雷带兵冲进最近的一座古墓,推翻火焰祭坛,把它运了出来。

炼铁高炉正在缓慢通过肋骨沼泽上的拦河大坝,而雷却已经来到熔岩峡谷中间的溶岩湖泊附近,和几个手下商量取火的问题。

“无可否认,这个熔岩湖泊的温度足可以溶化矿石,但是关键的问题是我

利用这些熔岩中的热量。”古德斯塔是一个炼金术I很高的发言权:“把高炉直接抛进熔岩湖泊中也许可以做到,但是万一高炉沉没了,我们将会前功尽弃。”

“那就开挖一道沟渠,把熔岩引导到高炉下面加热。”妖巫费南德说道。

“那样更不可取,因为熔岩离开湖泊之后会很快冷却,会把高炉和石头连接在一起的。”

“如果有一个火系魔法大师就好了,可以利用魔法火焰加热高炉。”熔岩峡谷是遗弃之地少有的几个火元素大量集聚的地方,只可惜这里没有火系魔法师。

这样的讨论已经好几个小时了,谁也没有想出可以利用熔岩湖泊的方法来。

看看一群争论不出结果来的妖巫,雷转身向远处的胡佛走去。

自从来到熔岩峡谷之后,胡佛还从来没有靠近过熔岩河流百米以内,她讨厌熔岩炽热的高温,担心会对她的身体有所伤害。

但是胡佛的身体毕竟没有生物活性,在这种炎热干燥的环境中很快就发生变化,肌肉缩水了,皮肤也干枯了。

看到雷走过来,胡佛立刻用一块白布做成的头巾蒙上了脸,似乎不愿意让雷看到她沟壑纵横的脸庞。

“不用问我,君王伯格坎普并没有传来任何信息。”胡佛知道雷来问什么,于是抢先回答:“我们还是到下一个溶岩地带去寻找晶石吧。”

然而胡佛错了,雷并没有询问伯格坎普的消息:“根据传承之火的记载,死神镰刀是骷髅进化到一定程度,进化出来的一种武器。这种武器和主人组成一个整体,不怕高温,不怕任何光明属性的魔法?”

“不错。灵魂之心不灭,死神镰刀永在。”胡佛拿出死神镰刀,很自豪的在雷面前舞动。

胡佛的确有资格自豪,因为在数千万骷髅大军中只有两个骷髅拥有死神镰刀,一个是她自己,另外一个是她的直系手下泰蒙。雷虽然名义上是这支军队的主人,也是一个初级白金骷髅,但是却没有能力进化出自己的死神镰刀来。

“古德斯塔告诉我,他可以制造一个聚火法阵,能够把熔岩湖泊中的火元素汇集起来,形成高温火焰。”雷看了看胡佛的死神镰刀:“只不过需要一件不怕高温的金属物体插入熔岩深处做导体,你能不能……”

“不能!”胡佛的反应很激烈,立刻向后跳了几步,把死神镰刀收回到体内:“主人命令我协助你寻找火焰晶石,但是却没有命令我献出死神镰刀。”

“并不是让你献出你的死神镰刀,而是借用,你可以随时收回死神镰刀。当我们解决了燃料问题之后,就不需要你的死神镰刀了。另外,我也不是白用,我会给予你一定补偿的。”雷好不容易想出来一个解决问题的方法,却没有想到在胡佛这里遇到了麻烦。

胡佛不是雷的奴仆,雷没有权利强迫他交出死神镰刀。

“什么补偿也不可以。”胡佛根本不吃这一套。

“如果是每三天一两新鲜的血肉呢?”雷抛出了自己的交换条件。

“一两新鲜的肉?”胡佛浑身一振,语气立刻缓和下来。

最近这几天,胡佛曾经不止一次要求雷把那两个人类奴隶召唤过来,好让她从他们身上取得肌体再生术的种子,可是雷却以#wWw。16k。Cn#种种理由拒绝了。没想到雷现在居然说出这个条件,用以交换死神镰刀的使用权。

“作为一个骷髅,居然如此狡诈,你还是一个骷髅吗?”胡佛显得很吃惊。

“作为一个骷髅,居然想要让自己长得像一个人类美女,你还是一个骷髅吗?”胡佛反唇相讥。

“你……”被戳破心事,胡佛竟然体验到了尴尬的情感。

胡佛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做,为什么自己的心中渴望做一个美丽的女人。她不知道这种情感原自何方,似乎一切都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似乎她的前生就是一个美丽的女人。

“三天一两肉,永不中断!”胡佛一跺脚,的确很像一个生气的小姑娘。

“你答应了?”雷很满足,借用了一下拉法兰记忆中的一个小小的策略,居然取得成功。

“泰蒙!”胡佛的灵魂之心发出一道灵魂波动:“马上到这里来,把你的死神镰刀交给我!”

第六十九章 神奇兵工厂

历尽千难万苦,一座炼铁高炉终于在肺叶山峡谷内的一片平地上建成了。

高炉距离熔岩河流的河岸大约十五米距离,架在三块两米多高的石头上,里面装满了上万斤矿石。

在高炉正下方,妖巫古德斯塔利用上百块魔法材料构筑了一个火焰魔法阵。

鉴于这里没有火系魔法师,热能必须从熔岩中获得,因此一条二十来米的金属导线从高炉一直延伸到熔岩河旁边。

这条导线是四百多把生锈的刀剑糅合而成,在高炉的一端连接在雷原来那把亡灵之剑上,而在另外一端,一把四米多长的死神镰刀刀柄和导线相连,刀锋却深深插入熔岩河流中去。

在高炉周围,十个妖巫拼命地把自己刚刚获得的为数不多的黑暗力量注入到魔法阵中去,透过长长的导线,熔岩中大量的火元素被魔力吸引过来,整个魔法阵升腾起一股五米多高炽热的火焰。

十个妖巫可谓是废物利用,他们的光明魔法能力虽然荡然无存,但是他们毕竟是魔法大师,对于魔法阵的了解都有一定的造诣,操控起来虽然很吃力,但是最终一举成功了。

一天之后,当第一炉铁水滚入几十个沙质模型的时候,就连已经失去微笑能力的妖巫也情不自禁的发出一阵欢呼。

一万多斤矿石,最终炼出了三千多斤精铁,不得不说是一个不小的成功。

然而这时候,一个棘手的问题出现了,用来维持火焰魔法阵运转的红宝石快要耗尽了。

用魔法阵炼铁不是雷的创举,人类中的火系魔法师们早在几千年前就已经掌握了这个技巧。只不过要维系火焰魔法阵的运转,需要大量具有火属性的宝石或者是魔兽的晶核,成本过于高昂。

否则的话,人类早就告别烟熏火燎的时代,步入魔法冶炼时代了。

搜空了十个妖巫的全部家当,雷只得到了二十多块具有火属性的宝石和晶核,其中十六块必须用来维系魔法阵的构造,只剩下七八块可以为魔法阵提供动力消耗了。一次冶炼下来,已经消耗了五块宝石,剩下的宝石不足以进行第二次冶炼。

不过这难不倒雷,因为他拥有大量宝藏。

遗弃之地的骷髅们没有搜集宝贝的习惯,可是黑武士却有。

一声令下,远在数千公里外的上万名骷髅战士开始行动了,他们冲进黑武士城堡,疯狂的搜刮里面可以拿动的一切。

三天后,当一路狂奔而来的骷髅战士把数以万计的各种宝贝堆积在高炉附近的时候,古德斯塔和其他的妖巫几乎有一种想要发疯的感觉。

这是在干什么,这些财宝足可以买下一座中等规模的城市,难道就这么燃烧掉吗?

疯了,主人一定是疯了。用这种方法冶炼精铁,燃料的价值至少要比成品的价值高出一百多倍啊!

雷的确要这样做,但是他没有发疯。

遗弃之地的价值规则和人类世界的价值规则完全不一样,金银珠宝对于雷来说只是一块块冰冷的石头而已,这些东西完全无法和优良的武器装备相比。

自从上一次约瑟夫率领神圣骑士团成员袭击雷的大军之后,雷才开始认认真真的思考一些问题,为什么人类对于不死生物深恶痛绝,自己如果以一个不死生物的身份到人类世界居住,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待遇?

第一个问题雷无法找到答案,因为即便是拉法兰也无法确切明白其中的道理。

可是第二个问题雷却可以肯定,人类只要见到了他,绝对会杀之而后快。

虽然雷从一出生的那一刻开始,就一直在这个以杀戮为主题的环境中生存,但是雷却并不害怕。毕竟这里是遗弃之地,雷所面对的都是不死生物。

可是万一有一天,当雷面对成千上万人类的时候,雷不知道自己还能不能这样无畏。

更何况即便是在遗弃之地也不安全了,人类已经追过来了,如果雷还是像以前那样被动等待的话,被毁灭是迟早的事情。

几个妖巫告诉雷,他们之所以来到遗弃之地,并且恰好出现在雷面前,就是因为人类中的光明教会已经锁定了他在遗弃之地的位置,这次行动完全是为了消灭雷才发动的。

虽然雷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被另外一个位面的强者关注,但是雷拥有自己的行为法则。

凡是威胁到自己的,都将会被毁灭,无论威胁来自遗弃之地还是人类世界。

让自己强大起来,无论人类世界来多少强者都不能伤害到雷。

让自己强大

到人类世界去消灭那个光明教会,让他们永远也不会之地骚扰雷。

当大法师塔扬第三次被召唤出来给胡佛提供新鲜血肉种子的时候,雷把塔扬带到冶炼工地,塔扬只看了一眼,立刻就晕了:“至高神啊,这不是真的!”

场面太匪夷所思了,在一条峡谷中竟然出现了一个规模庞大的武器工厂!

巨大的高炉,里面滚动着沸腾的铁水,湛蓝色的魔法火焰熊熊燃烧,成千上万骷髅战士占满了山谷。

经过几天的忙碌,雷已经利用沙模制造了两百多个打铁用的铁砧板,在熔岩河畔一字排开,就是两百多个简易铁匠作坊。

塔扬的昔日战友,大魔法师古德斯塔现在改行作了一个铁匠师傅,正在一个砧板前面做示范动作。

古德斯塔左手用一个铁夹子夹住一块铁坯,右手拿着一个小铁锤,一下一下的在铁坯上敲击。

站在古德斯塔对面的一个黄金骷髅则手持一个大铁锤,对准古德斯塔刚才敲击的地方补上一记重锤。

与此同时,两百多个黄金骷髅也会各自抡起自己的大铁锤,敲击自己板上的那块铁坯的相同位置。

只不过古德斯塔必须在一个黄金骷髅的协助下才能完成锻打的过程,而黄金骷髅却可以独自完成。黄金骷髅强健的体魄轮动五六十斤重的大铁锤,就如同玩弄一根绣花针一样轻巧。

一旦砧板上的铁坯冷却发硬了,古德斯塔就会让黄金骷髅走到熔岩河流岸边,把铁坯在熔岩里面沾一沾,用不了多久,暗黑色的铁坯就会重新变得通红。

黄金骷髅智商很低,不会思考复杂的问题,更不具有创造性。然而正是因为他们这个特点,却让他们变成了优秀的学徒。他们的动作完全和古德斯塔保持一致,古德斯塔抬手,他们也抬手,两百多个大铁锤敲击板的时候,就如同一个人一样,只会发出一个声音。

甚至,当古德斯塔累了,用手揉揉肩膀和腰部的时候,黄金骷髅也会照做不误。

塔扬几乎已经看傻了:“主人,遗弃之地也有国家,不死生物之间也会有大规模的战争吗?”一个兵工厂,那可是国家才会具有的啊!

“我们这里没有,可是你们人类世界却有。”雷抽出灵魂之叹息,一剑砍掉塔扬大腿上的一块肉,甩手扔给等候已久的胡佛。

塔扬没有注意到雷说话的具体含义,继续说道:“主人,能不能让我也留在这里,我……真得不想回去了。”

一次又一次被突然召唤,难免不会出现披露。万一被教会的人获悉了自己的秘密,塔扬就会有生命危险。

另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原因,只要能够留在这里,他就会变成一个妖巫,就不必要每隔几天被砍掉一块肉了。

虽然雷每次从塔扬身上取的肉并不多,但是钻心的剧痛他还是能够感觉到的,简直太难受了。塔扬会治疗魔法,伤口会很快愈合。但是魔法治疗也只能让伤口愈合而已,却并不能补充损失的血肉。塔扬担心,时间久了他会被这两个骷髅刮得干干净净,变成一个真正的骷髅。

“不行。”雷明确拒绝了塔扬的请求。

塔扬存在的意义并不仅仅在于提供肌体再生术的种子,而是为雷提供空间坐标。

“可是您为什么总是用我身上的肉啊。”塔扬几乎要哭了:“主人啊,约瑟夫不是也和我一样成为了您的仆人了吗?他身体健壮,他的血肉也可以作为种子啊。”

“他有他的用处。”

在雷的眼里,拥有神圣斗气,曾经斩杀过数十个黄金骷髅的约瑟夫是一个出色的战士,他身上的肉应该为战斗服务,而不应该被割下来,变成肌体再生术的种子。

至于塔扬,他是一个光明法师,一旦变成妖巫之后就会丧失魔法能力,因此他身上的肉都是多余的,可以废物利用。

“主人,如果您实在想要让身体永远覆盖新鲜的血和肉,我可以帮你。”为了不再承受割肉的痛苦,塔扬狠狠心,终于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教皇那里珍藏着一瓶黄金巨龙的鲜血,可以让不死生物身上的血肉抵抗遗弃之地空气的侵蚀。”

“黄金巨龙的鲜血!”十多米开外的一块岩石后面,骨马穆法沙竖起了耳朵。

第七十章 龙血

黄金巨龙的鲜血究竟能不能让人的肌肤获得抵抗遗弃之地酸性气体侵蚀的功能,没有人曾经尝试过。

但是,黄金巨龙的鲜血可以令人的肌肤强悍有力,这却是事实。

相传在三千多年前,人类中出了一个屠龙英雄马特乌斯,他在一次战斗中杀死了一头黄金巨龙,用黄金巨龙的献血洗了一个澡。

结果,马特乌斯的身体变得强悍无比,可以自然屏蔽五级以下的任何魔法,也可以无视六级以下的物理攻击。

甚至有一次马特乌斯掉进一个火山口里面,炽热的火山熔岩也没有烧坏他的身体。

虽然只是传说,但是人们相信,巨龙的血液绝对是好东西。

只不过巨龙太稀有了,屠龙英雄更是稀有,而能够屠杀黄金巨龙的英雄一千年也未必出现一个。

光明教会的确珍藏着一瓶大约两公升的龙血,这不是什么秘密,因为龙血就放在光明大神殿中。

作为法师团的高级成员,塔扬每天都可以看到那瓶龙血,但是要想把龙血偷出来,却是一件几乎不能完成的任务。

因为在光明大神殿内,随时都有上百位高手保护,没有人能够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拿走龙血。

然而塔扬并不害怕被发现,因为他另有计划,既然不能偷,也不能靠武力抢夺,那就直接从光明大神殿带入遗弃之地。

除了至高神的塑像,塔扬有权利触摸光明大神殿中的任何一件东西,包括那瓶龙血。

塔扬可以装作擦拭瓶子上的灰尘,把龙血瓶抱在怀里,然后他会给雷发送一道灵魂波动,在遗弃之地的雷立刻召唤他,龙血就会跟随塔扬一起抵达遗弃之地了。

计划天衣无缝,可行性及高,唯一的缺陷就是从今以后塔扬再也不能回到光明大神殿中去了,必须留在遗弃之地。

这也正是塔扬地希望所在,与其作一个整天提心吊胆,每隔两三天被砍下一块肉来的人类,还不如安安心心的作一个妖巫好呢。

“主人,光明教会的确有一瓶龙血。六千三百多年前,光明教会的魔导师欧罗巴曾经斩杀过一头黄金巨龙。从那以后,这头巨龙的献血就成了光明教会辉煌的象征,一直供奉在至高神的塑像前。”妖巫布玛知识渊博,立刻说出了龙血的来历。

塔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个矮小猥琐的妖巫怎么可能知道光明教会的秘密?

他哪里知道,布玛是一个六千多岁的古人,六千多年前的事情对于他来说就和昨天一样。

“主人,为了能够顺利完成这次任务,我愿意利用契约跟随到人类世界去一趟,协助塔扬盗取龙血。”还没等雷批准这次计划,布玛就已经自告奋勇参加了。

不得不说塔扬的计划令雷很心动。

能够让血肉永远不腐烂,的确是雷追求的目标之一,这样一来他就不必每隔几天召唤一次塔扬了。

虽然不腐烂并不代表着拥有生物活性,但是雷还是决定尝试一下。

既然龙血是光明教会的宝贝,而光明教会又是雷的敌人,雷早就已经把光明教会中的东西当作了自己的战利品,提前享用一下战利品也是应该的。

“布玛,你不是想要帮助塔扬,而是想趁机在人类世界留下一个空间坐标吧?”雷盯着布玛,语气突然变得很冰冷。

“不不不,主人,布玛永远不会被判主人!”布玛连忙解释:“我真的是想要帮助塔扬,想……想到我的古墓中去走一趟,为主人您取回天使之泪。”

布玛的谎言很容易揭穿,因为按照塔扬的计划,多一个人在一旁协助反倒会降低成功率。

布玛无奈,只好说出了自己真实的想法:“请放心主人,只要我取得天使之泪,我就立刻返回这里。”

“你可以不回来。”雷的话出乎布玛的意料:“你留在人类世界,可以变成我的眼睛,替我好好观察一下那个美丽的世界。用不了多久,我也会过去的。”

“我也要去,我也要去!”穆法沙突然跳出来,哀求道:“主人,让我也到人类世界看看吧,几千年了,我在这个荒凉地方呆够了。”

“你会使用契约跟随吗?”

“我不会,可是布玛大叔会。”为了能够去人类世界,穆法沙自动屈尊降贵成了布玛的侄子:“布玛叔叔,也给我一个跟随烙印吧,到了人类世界,我可以让你骑着我跑。”

“我无法在你的身上施加跟随烙印,因为这种烙印在同一时刻只能有一个。”布玛被这个摇尾乞怜的骨马

笑不得:“我的烙印跟随的是主人,而主人和塔扬拥杖联系,在主人允许的情况下,我才可以通过主人的灵魂锁定塔扬的坐标。”

这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穿越过程,布玛要想抵达人类世界,就必须通过雷作中介。

幸亏雷和塔扬之间的灵魂联系是强大的王者权杖,如果是普通的召唤契约,布玛根本做不到。

“可恶,你这个肮脏的丑陋的叛徒!”希望破灭,穆法沙立刻变了一副嘴脸:“主人,这个该死的妖巫要背叛您,千万不要让他的阴谋得逞啊!”

受到穆发傻的挑唆,副领主烈火高举狼牙大棒,恶狠狠的顶着布玛,只待雷一声令下,就将布玛拍成骨头渣滓。

空间通道瞬间打开,塔扬消失了。几分钟之后,塔扬传过来一个灵魂波动,预示着在人类世界一切正常。

雷对布玛摆摆手,布玛跟随雷的灵魂连线开始搜寻,很快就锁定了塔扬的位置。

一阵奇怪的魔法波动之后,布玛的身体逐渐淡化成一个虚影,位面之间的封印被魔力撕裂,布玛终于完成了数千年的心愿,成功重返人间。

在人类世界,塔扬的卧室,塔扬紧张的看这布玛,把右腿伸了过去。

布玛是一个妖巫,浑身的血肉历经六千多年的风化已经破烂不堪,因此他急需要新鲜的血肉来补充。

“砍吧,不要太多了,我怕疼。”塔扬闭上眼睛,默默地等待:“最后一次了,很快我也会变成妖巫的。”

可是塔扬足足等了三分钟,他的大腿却没有传来疼痛的感觉,耳边却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音。

塔扬睁开眼睛,脸上立刻显出惊愕的神情:“你……你是谁?”

在塔扬面前,居然站着一个和塔扬一模一样的人,正在聚精会神的盯着塔扬看。这个人身上白色的魔法师长袍,手中的魔法杖,手指头上的魔法加乘戒指,脚下的牛皮鞋都是塔扬的东西。

“我就是布玛啊!”布玛悠悠说道:“以我的魔力,不需要你的血肉作种子。这里的神圣气息太浓烈了,我必须马上离开这里,为了方便起见,我暂时借用一下你的身体。等我远离这个地方的时候,我就会改变成我六千年前的样子。嘿嘿,再见,再见!”

布玛说完,不管塔扬作何反应,转身离开了塔扬的卧室。

“塔扬先生,这么晚了,您还要去做祷告啊?”大门外的巡逻兵恭敬的和这个假塔扬打招呼。

“啊……是啊,睡不着,脑海里总是闪现至高神的伟大,我要去祈祷。”假塔扬的声音逐渐远去。

而真正的塔扬却在卧室内痛心疾首:“强盗啊,那根魔法杖至少价值三千个金币,我的那套魔法袍可是具有免疫三级以下魔法攻击的特性啊,还有我那双皮鞋,那里面可是储存有四个加速术啊!”

伤心也好,惋惜也好,不过塔扬知道,自己对这些无能为力,谁让他把自己的灵魂卖给魔鬼了呢。

半个多小时之后,塔扬估计布玛已经离开光明大教堂至少三公里以上了,才再次推开房门,向光明大神殿走去。

午夜十二点,光明大教堂中突然传来急促的警笛声,光明教会的人一个个惊慌失措的向神殿奔跑。

“不好了,龙血被偷了!”

阿波罗宫,光明教教皇保罗二世捧着一本泛黄的羊皮卷书《大预言的缘起》聚精会神的看:“光明的极致是黑暗,而黑暗的极致……还是黑暗!”

“陛下,陛下,不好了!”一个神官慌慌张张的跑进来:“五分钟前,牧师团成员塔扬进入光明大神殿,在擦拭黄金巨龙血瓶的时候突然消失,黄金巨龙血瓶也不见了!”

“知道了。”教皇一点也不惊慌,随手合上羊皮卷:“马库拉,你已经是一个高级神官了,怎么还是这样沉不住气。至高神教导我们,至高神是无所不能的,因此在至高神的代言人面前,没有任何力量能够让我们惊慌。”

“是,陛下!”教皇的镇定影响了马库拉,马库拉站直身子,语气平稳的说道:“聆听笔下教诲。”

“去把约瑟夫叫来。”

目送马库拉离开,教皇自言自语地说道:“真正的圣战,终于要到来了!至高神啊,辉煌的序幕即将拉开了!。”<div align=center><!--阅读面页章节尾部广告--></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