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0章果然有诈【第1/3更】
作者:他们都开作弊器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112

丁煜一边胡思乱想着,一边到了距离城门口不到两百步的地方,前面就是一条护城河,没有吊桥很难通过。而这座城池有是处在高地,张飞曾经想过用水淹之法,但是却引不来水。

城头上的高丽军看到丁煜等人的到来,马上就去报告张?了。张?给众将一个眼色,亲自带人来迎接丁煜。

城门大开,张?带着数十名将领,还有整整将近两万高丽士卒出城了。人太多,丁煜只有后退了一些才让高丽军都出来。紧接着按照受降的步骤,所有高丽军卒和将领都将手中的武器堆放在一处空旷的地方。然后,张?让军卒拿扁担挑着两个篓筐,里面有很多灞桥纸定装的册子,估计是军籍,户籍之类的。

汉代的时候纸张有过四次变迁,首先是西汉刘彻时代古书上称它为赫?或方絮。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养蚕织丝的国家。古人以上等蚕茧抽丝织绸,剩下的恶茧、病茧等则用漂絮法制取丝绵。漂絮完毕,篾席上会遗留一些残絮。当漂絮的次数多了,篾席上的残絮便积成一层纤维薄片,经晾干之后剥离下来,可用于书写。这种漂絮的副产物数量不多。

第二次革命是在王莽时代,用纯麻纤维制作的麻刀纸。麻刀纸就已经可以说有了写纸的特点了,不过麻刀纸生产简单,薄厚不一,颜色也不能统一。

第三次是在刘秀时代,又有人革新了纸张,这种纸张薄厚问题解决了,颜色问题也解决了,就是有些粗糙。纹理过于粗鄙,影响了纸张的使用效果。

第四次就是蔡伦了。蔡伦就更好的改进了造纸中的原料和做工问题,所以,也是质地最好的纸。但是,在东汉末期的时候,纸张又有了重大的革新。当时的人们为了能产出草鞋草席而用生石灰熟草,所剩下的浆很有纸张的模样,于是,有人就沿用蔡伦的湿纸工艺。在这种浆中加入动物毛发,再加入麻皮之类的粗纤维。果然,这种纸张比起蔡伦的还要好一些,柔软了很多。但是名字还是叫蔡侯纸。

现在高丽军抬出来的就是第二次改良技术的造纸发,这种纸大多都叫灞桥纸。灞桥纸的最大好处就是保存期比较长。在1957年我国发现的西汉灞桥纸还可以清晰辨认,可见这种纸的耐腐蚀程度极强悍。

轻轻一摆手,几个军卒过去接过了户籍,军籍,丁煜等着流程呢。下一步,应该叫递降书。古代人为了表示臣服,投降的要上交地图和一种类似声明一样的文书。所以,最后一步,就是要交降书了。然后,张?再交出一份其辖区地图。那么,就算你有诚意投降。

很快,张?递交了降书和地图,算是一个完整的招降仪式。然后,丁煜摘下张?的头盔,这样算是已经砍掉了原来的头,这种寓意结束后。张?在前面带路,并且亲自为丁煜牵马,一路走向城内,两边跪着高丽军卒。中间留下一条通道,这是留给汉军的。夏侯?和周仓眼色一个交流,两个人就分好工了。周仓带着三百弩兵在城外收编降兵,夏侯?亦步亦趋的随着丁煜走。前脚丁煜进城,后脚夏侯?就占领城门了。

张?虽然没有回头看,但是一听后面汉军开始换防接收城门就心中一动。果然,汉军中还是有人防备自己诈降的。不过,你防备又如何?张?心中一阵冷笑。

转眼间丁煜跟着张?进入了城内,大街两旁都是百姓。这些百姓都是跪在地上,连头也不敢抬起来一下。丁煜皱着眉头,一种肃杀的感觉慢慢涌上心头,那是堆积在内心中的杀气。城里果然不是很太平啊,假装拿水袋的时候,轻轻碰了下自己佩剑。只是一个习惯的微微一震,身上的所有装备都感觉在自己应该在的位置上。嗯,来吧,这个叫张?的降将。只要一有异动我就先送你上路。丁煜心中已经暗暗下了决定,就等着张?发难呢。

“将军,前面就到府衙了。不知道将军是否下马,到府衙中休息片刻?”张?走着走着突然转身问道。

哼哼,要图穷匕现了吧?丁煜轻蔑的一笑,甩开缰绳,翻身下马。这个时候,丁煜身边一个军卒都没有。因为早就交代了,只要一进城,外面的军卒没有将敌军收编完毕不得入城。城门的军卒,主将不出去不得离开。只要城内有异动,张飞必须一直用投石机攻击,就算是屠城,也不许因为自己的人在城内就不发动攻击。现在,监军权交给了卢望这个死心眼儿。另一边,只要城内有动静就开始攻打北门的,完全就是为了让正门的汉军有机会各个击破的。丁煜自己就是这个局的诱饵,就是这个局的试金石。所以,现在一身胆色,豪气冲天的丁煜无所畏惧的撩了一眼张?,昂首进了府衙。

主将就一个人敢进这个府衙,不知道是该夸她勇武呢,还是太白痴了?张?看着只是背后背着一个类似剑袋的小包袱的丁煜,一阵阴笑。

大门如月关上了,里面的两百多刀斧手一下子就都涌出来了,只是一转眼的时间,就把丁煜团团围住了。

“哈哈哈哈!~”丁煜一边轻轻摘下自己的小背包,取出一条四尺多长的银色短棒仰天长笑。

“丁将军,如今我为刀俎汝为鱼肉,还笑得这样猖狂?嘿嘿!左右上去,拿下。”张?的一声令下,几个壮汉手执大刀就冲了出来。

一条银光如同天空中划过一条雷龙,嗡嗡之响,接着咔咔咔三声脆响。“噗!噗!噗!噗!”四声过后,四个出来欲捆绑丁煜的大刀手头颅就飞上了天空。

丁煜一杆银枪擎在半空中,那枪尖之上鲜血还在不住流淌,一切的一切都证明了刚刚是丁煜杀人了。

“啊!宝物!”张?一看到丁煜的银枪第一感觉就是这枪绝对不是凡物。透甲梨花枪,在丁煜的手中再次露出了狰狞的面目。就在张?刚刚一愣神的功夫,丁煜已经一下子就跳到了张?的面前拧枪便刺。

PS:感谢书友戴菲、天上无草的打赏!第二卷就要结束了,第三卷开始征讨黄巾军,诸侯夺江山。大家给力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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