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永不加赋
作者:木子蓝色      更新:2022-07-24 12:58      字数:18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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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v id="nr1" > 大家本来是要来制止监国在严州乱来的,尤其是他们听说监国在严州搞的民怨沸腾,士绅哀嚎后,都觉得监国在胡来。

士绅乃朝廷之根本,必须得优待,怎么能对士绅下手,那不成了闯贼?

当初闯贼靠着闯王来了不纳粮这句口号,席卷天下,打入北京,但后来因为逼赃拷饷而引的士绅一齐抗拒,甚至把降了的吴三桂逼反了,引清军入关,把李自成刚到位的皇位给抢了去,这不是前车之鉴吗?

逼急了士绅都投鞑虏怎么办?

可谁知道监国一来就抛下这么沉重的一个问题。

所有人都说不出话来了。

大明这些问题,确实把大明的根子都腐朽了,没有李自成没有建州女真,也会有其它人来把大明推翻。

大明不是被闯贼、女真搞溃的,根本就是烂于自己,闯贼鞑虏不过是扯下大明的摭羞布,把一切暴露出来而已。

知府衙门里,一片寂静。

这问题虽然早就存在,可抛出来,仍是有些无解。

其实也不是没有解决办法,只是牵涉过广,可以说必须得涉及大明制度的方方面面,哪怕是内阁大学士,也不敢说有这样的魄力啊。

想想张居正,当年权势多大,他推行的一条鞭法,其实也不是由上而下的改革,而是许多地方政府,经过多年的摸索,早已经开始试行的一些方法,张居正把各地的这些试行政策拿来总结、改善、推广。

但一条鞭法推行的并不顺利,甚至张居正死后被清算这么惨,不也还是因这些事,哪个当官的不得想想这个。

谁愿意最后落的如此下场?

再者说了,这改革改革,最后反倒削了自己利益,也没几个当官的有这魄力啊。

所以没几个人愿意干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

但今天朱以海说,再不改革就要亡国亡天下了。

何腾蛟站出来了。

“殿下,臣以为旧制积弊已久,确需要改革以适应形势,但就如一个久病之人,身体太虚弱了,此时用虎狼之药,这不是救人,而是害命也。

“臣在行在听闻殿下在严州清查账簿,令官吏们负责填补亏空,甚至倒查二十年,臣认为万万不可。各地亏空之事,也并不全是官吏贪污,而且就算有官吏贪污了,也不是所有人都贪了。”

“亏空原由多样,现在都把责任加在官吏身上,这不合理。再者,对那些有逃税欠缴的士绅,如此重罚,这岂不是要把他们官逼民反?”

“殿下,士绅是国朝根基,不可自砍梁柱啊。”

“请殿下三思,收回成命!”

陈盟等也紧跟着请求收回成命。

朱以海沉默了一会。

“严州府的情况特殊,孤以此为典型,故从严从重,其余各地只要自纠自查,及时填补亏空,退还侵占官田军屯等地,那么孤可以不加惩罚银、罚息。”

“但严州府这些,不可能再朝令夕改,这也是他们罪有应得。孤已经是从轻发落了,否则,都逃不过一个问斩抄家的下场。”

这杀气腾腾的正面硬刚,让大学士们有些不适应。

但朱以海确实寸步不让。

要想开个窗,你得先说要拆房,然后最终他才会同意开个窗。

陈盟再次请求收回成命。

朱以海瞧着陈盟,“陈卿今年多大?”

“臣明年便是花甲之年。”

“哦,我记得陈卿好像是万历四十年举人,后来两试不第,出任新安教谕,天启二年再应试中进士,选庶吉士,任翰林院检讨,崇祯元年升任国子监司业,正六品官,典试南畿,获罪罢居南京。

南京立国,起经筳讲读、吏部左侍郎,南都亡,在杭州还落发为僧,后还归绍兴嵊县,孤监国后,出山相助,对吧?”

陈盟点头。

他做官的资历其实一般,虽然跟阮大铖、方逢年等年纪相当,但在崇祯朝也只做到了正六品而已,在弘光朝算是镀了下金做了吏部侍郎,朱以海创业之初,他来投奔,于是特拜他入阁襄赞。

但他在内阁也没办出几件实事,却跟方逢年唱和,攻击首辅宋之普。

现在又不能领会监国旨意,关键时候还唱反调,那这样的阁臣留着就没有半点意义了。

“陈卿,时局危难,内困外患,这个时候装睡有何用?必须抒缓民困,祖宗制度,已经用了二百多年了,天下形势也是天翻地覆,该改就得改。”

“再不改就亡国亡天下了,所以必须背水一战。”

“陈卿怕被士绅骂,怕担责,那卿便回去继续出家当和尚,继续念经求佛,看能不能救世,能不能再装睡下去。”

陈盟被朱以海如此指责,也无脸再留在朝堂。

当即只得跪拜请辞。

朱以海也很不客气的直接就同意了,一点场面都不给留,没必要假意挽留,现在需要的就是效率而不是假客套。

“请许臣归。”

“授卿国子监祭酒,负责在绍兴重建国子监吧。”

陈盟犹豫了下,领旨,然后朱以海摆手,陈盟狼狈退下,他已经没有资格再在这里议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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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 朱以海称监国以来,先后拜了十四位内阁大学士,但已经连罢方逢年和陈盟。

“诸位,民不聊生,则国将不存也,大明的根基不仅仅是士绅,士农工商,皆是大民根基,孤为监国,不能只重士绅而不顾农工商,手心手背皆是肉,必须一碗水端平。”

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可如何改,大家却也没头绪。

毕竟如果仅仅是修修补补,也没有什么太大意义。

陈盟被罢,也算是再次表明了监国决心态度,一时间,君臣倒是能够专心的想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再争论要不要去做。

“孤有一个想法。”

朱以海见无人吭声,只好自己继续开口。

“天启崇祯两朝战乱频繁,中原动荡,税赋瑶役加征严重,百姓负担很高,孤打算以万历年间的赋役册籍为根本依据,着各地以此征收税赋。”

用万历年间的赋役册籍,来征几十年后现在的税赋徭役?

大家都觉得这思路很清奇。

可朱以海接下来一句话,却把他们震惊的更加不轻。

“便以万历四十六年之赋役总册,定为鲁监国元年赋役之数,颁诏天下,自此以后,永不加赋。”

好些个还没反应过来呢。

什么意思,永不加赋?

正常来说,税赋数那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变动的,因为田地数量也是变动的,甚至人丁户口也是变动的。

朱以海给大家细细解释。

万历年间相当安定,所以赋役册籍比较全面,保管较好,比近些年各地动荡导致的混乱相比,这是个相对可靠而全面的数据库。

直接拿来使用,既相对可靠,又省时省力。

至于说这二十多年有变化,也变化不太大,是可以接受的。

啥叫永不加赋?

首先以府为单位,按万历四十六年的朝廷征收的各地方诸府的征赋数,当时每亩征多少,仍增多少,这些年增加的罢除。

另外一条鞭法实行时,合并了各项徭役并折银,然后部分摊入了田亩中,但仍有部分是按户丁摊派征收的。

朱以海计划把万历一条鞭法没摊入田的那笔丁银,也全摊入田亩,与田赋一并征收。

一条鞭法以后的各种新的徭役加派等全取消,不再征收,比如三饷,捐输等。

比如之前严州府每亩田赋折银是五分四厘银,丁银每丁征一钱。

但实际上这几十年各种新增摊派不断,比如辽饷一亩加一分二,后面又有练饷剿饷,这是朝廷加征,地方又有许多加征,真算起来,已经是正供的几倍。

百姓的丁银也如此,本来当初徭役合并折银,并将部分摊入田赋,剩下按丁征,严州府每丁每年一钱银,但到如今,是好几两银子,翻几十倍。

现在朱以海说要按万历四十六年的地丁银标准征,也就是一亩征五分四银,

每丁的一钱银,把万历四十六年全府的总丁数固定,按每丁一钱银计算总丁银,并全摊入严州府的所有田亩中,彻底摊丁入亩,地丁合一,以后就不再单征丁银这种人头税。

比方说假如严州府有三十万丁,一百万亩田,则丁银三万两,摊入田赋,每亩摊三分银,那地丁合一就是八九分银一亩,加一成二火耗,一亩就是差不多一钱银。

这样一说,刘宗周等倒是都明白了。

没想象中那么惊人,永不加赋四个字非常震撼人心,但细一究,好像也没变化什么?

“殿下,这岂不是把丁银转嫁为田赋,变相对地主加征?”

“孤也清楚这些,但摊丁入亩更合理。”

万历年间的一条鞭法,只摊了部分丁银。

现在绝大多数百姓都成了无地百姓,丁银对他们负担相对比有地的地主高的多。

本质上来说,赋是田地所出,征收上缴朝廷。

役,主要是地方差役等,折银代役,这笔银子应当留在地方使用。

田赋和丁银理应是固定不变的,可实际大明这方面相当随便,各种加派非常随心所欲,朝廷加,地方加,天天喊穷年年加征。

甚至一条鞭刚合并了各种役折银征收,没几年转头又把合并掉的重新单独开征了,各地甚至又还有很多不一样的加征。

这里面水太浑,所以基本上各地百姓都是苦于徭役,本来南方是赋重役轻,北方是役重赋轻,但到了明末,已经一团糟,南北都是水深火热

“赋役制度要改革,关键就是快刀斩乱麻,固定赋税,摊丁入亩,永不加赋。”

这话一出,深深震惊阁老大臣们。

以前朝廷也好,地方也罢,财政一踏糊涂,每次办点什么事,就加征摊派,从来如此。

永不加赋,那以后没钱怎么办?

修宫殿,修河道,修城池,甚至打仗,钱不够不摊派加征?

至于摊丁入亩,反倒不是那么重要了,关键是赋税总额,如果只按万历四十六年的数额征,把这三十年增加的赋役额全废除,这财政缺口怎么补?

三饷一起征可是足足两千万两银子。

现在就靠一亩地才一钱的地丁银加火耗银够吗?

sp; 朱以海称监国以来,先后拜了十四位内阁大学士,但已经连罢方逢年和陈盟。

“诸位,民不聊生,则国将不存也,大明的根基不仅仅是士绅,士农工商,皆是大民根基,孤为监国,不能只重士绅而不顾农工商,手心手背皆是肉,必须一碗水端平。”

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可如何改,大家却也没头绪。

毕竟如果仅仅是修修补补,也没有什么太大意义。

陈盟被罢,也算是再次表明了监国决心态度,一时间,君臣倒是能够专心的想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再争论要不要去做。

“孤有一个想法。”

朱以海见无人吭声,只好自己继续开口。

“天启崇祯两朝战乱频繁,中原动荡,税赋瑶役加征严重,百姓负担很高,孤打算以万历年间的赋役册籍为根本依据,着各地以此征收税赋。”

用万历年间的赋役册籍,来征几十年后现在的税赋徭役?

大家都觉得这思路很清奇。

可朱以海接下来一句话,却把他们震惊的更加不轻。

“便以万历四十六年之赋役总册,定为鲁监国元年赋役之数,颁诏天下,自此以后,永不加赋。”

好些个还没反应过来呢。

什么意思,永不加赋?

正常来说,税赋数那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变动的,因为田地数量也是变动的,甚至人丁户口也是变动的。

朱以海给大家细细解释。

万历年间相当安定,所以赋役册籍比较全面,保管较好,比近些年各地动荡导致的混乱相比,这是个相对可靠而全面的数据库。

直接拿来使用,既相对可靠,又省时省力。

至于说这二十多年有变化,也变化不太大,是可以接受的。

啥叫永不加赋?

首先以府为单位,按万历四十六年的朝廷征收的各地方诸府的征赋数,当时每亩征多少,仍增多少,这些年增加的罢除。

另外一条鞭法实行时,合并了各项徭役并折银,然后部分摊入了田亩中,但仍有部分是按户丁摊派征收的。

朱以海计划把万历一条鞭法没摊入田的那笔丁银,也全摊入田亩,与田赋一并征收。

一条鞭法以后的各种新的徭役加派等全取消,不再征收,比如三饷,捐输等。

比如之前严州府每亩田赋折银是五分四厘银,丁银每丁征一钱。

但实际上这几十年各种新增摊派不断,比如辽饷一亩加一分二,后面又有练饷剿饷,这是朝廷加征,地方又有许多加征,真算起来,已经是正供的几倍。

百姓的丁银也如此,本来当初徭役合并折银,并将部分摊入田赋,剩下按丁征,严州府每丁每年一钱银,但到如今,是好几两银子,翻几十倍。

现在朱以海说要按万历四十六年的地丁银标准征,也就是一亩征五分四银,

每丁的一钱银,把万历四十六年全府的总丁数固定,按每丁一钱银计算总丁银,并全摊入严州府的所有田亩中,彻底摊丁入亩,地丁合一,以后就不再单征丁银这种人头税。

比方说假如严州府有三十万丁,一百万亩田,则丁银三万两,摊入田赋,每亩摊三分银,那地丁合一就是八九分银一亩,加一成二火耗,一亩就是差不多一钱银。

这样一说,刘宗周等倒是都明白了。

没想象中那么惊人,永不加赋四个字非常震撼人心,但细一究,好像也没变化什么?

“殿下,这岂不是把丁银转嫁为田赋,变相对地主加征?”

“孤也清楚这些,但摊丁入亩更合理。”

万历年间的一条鞭法,只摊了部分丁银。

现在绝大多数百姓都成了无地百姓,丁银对他们负担相对比有地的地主高的多。

本质上来说,赋是田地所出,征收上缴朝廷。

役,主要是地方差役等,折银代役,这笔银子应当留在地方使用。

田赋和丁银理应是固定不变的,可实际大明这方面相当随便,各种加派非常随心所欲,朝廷加,地方加,天天喊穷年年加征。

甚至一条鞭刚合并了各种役折银征收,没几年转头又把合并掉的重新单独开征了,各地甚至又还有很多不一样的加征。

这里面水太浑,所以基本上各地百姓都是苦于徭役,本来南方是赋重役轻,北方是役重赋轻,但到了明末,已经一团糟,南北都是水深火热

“赋役制度要改革,关键就是快刀斩乱麻,固定赋税,摊丁入亩,永不加赋。”

这话一出,深深震惊阁老大臣们。

以前朝廷也好,地方也罢,财政一踏糊涂,每次办点什么事,就加征摊派,从来如此。

永不加赋,那以后没钱怎么办?

修宫殿,修河道,修城池,甚至打仗,钱不够不摊派加征?

至于摊丁入亩,反倒不是那么重要了,关键是赋税总额,如果只按万历四十六年的数额征,把这三十年增加的赋役额全废除,这财政缺口怎么补?

三饷一起征可是足足两千万两银子。

现在就靠一亩地才一钱的地丁银加火耗银够吗?

sp; 朱以海称监国以来,先后拜了十四位内阁大学士,但已经连罢方逢年和陈盟。

“诸位,民不聊生,则国将不存也,大明的根基不仅仅是士绅,士农工商,皆是大民根基,孤为监国,不能只重士绅而不顾农工商,手心手背皆是肉,必须一碗水端平。”

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可如何改,大家却也没头绪。

毕竟如果仅仅是修修补补,也没有什么太大意义。

陈盟被罢,也算是再次表明了监国决心态度,一时间,君臣倒是能够专心的想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再争论要不要去做。

“孤有一个想法。”

朱以海见无人吭声,只好自己继续开口。

“天启崇祯两朝战乱频繁,中原动荡,税赋瑶役加征严重,百姓负担很高,孤打算以万历年间的赋役册籍为根本依据,着各地以此征收税赋。”

用万历年间的赋役册籍,来征几十年后现在的税赋徭役?

大家都觉得这思路很清奇。

可朱以海接下来一句话,却把他们震惊的更加不轻。

“便以万历四十六年之赋役总册,定为鲁监国元年赋役之数,颁诏天下,自此以后,永不加赋。”

好些个还没反应过来呢。

什么意思,永不加赋?

正常来说,税赋数那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变动的,因为田地数量也是变动的,甚至人丁户口也是变动的。

朱以海给大家细细解释。

万历年间相当安定,所以赋役册籍比较全面,保管较好,比近些年各地动荡导致的混乱相比,这是个相对可靠而全面的数据库。

直接拿来使用,既相对可靠,又省时省力。

至于说这二十多年有变化,也变化不太大,是可以接受的。

啥叫永不加赋?

首先以府为单位,按万历四十六年的朝廷征收的各地方诸府的征赋数,当时每亩征多少,仍增多少,这些年增加的罢除。

另外一条鞭法实行时,合并了各项徭役并折银,然后部分摊入了田亩中,但仍有部分是按户丁摊派征收的。

朱以海计划把万历一条鞭法没摊入田的那笔丁银,也全摊入田亩,与田赋一并征收。

一条鞭法以后的各种新的徭役加派等全取消,不再征收,比如三饷,捐输等。

比如之前严州府每亩田赋折银是五分四厘银,丁银每丁征一钱。

但实际上这几十年各种新增摊派不断,比如辽饷一亩加一分二,后面又有练饷剿饷,这是朝廷加征,地方又有许多加征,真算起来,已经是正供的几倍。

百姓的丁银也如此,本来当初徭役合并折银,并将部分摊入田赋,剩下按丁征,严州府每丁每年一钱银,但到如今,是好几两银子,翻几十倍。

现在朱以海说要按万历四十六年的地丁银标准征,也就是一亩征五分四银,

每丁的一钱银,把万历四十六年全府的总丁数固定,按每丁一钱银计算总丁银,并全摊入严州府的所有田亩中,彻底摊丁入亩,地丁合一,以后就不再单征丁银这种人头税。

比方说假如严州府有三十万丁,一百万亩田,则丁银三万两,摊入田赋,每亩摊三分银,那地丁合一就是八九分银一亩,加一成二火耗,一亩就是差不多一钱银。

这样一说,刘宗周等倒是都明白了。

没想象中那么惊人,永不加赋四个字非常震撼人心,但细一究,好像也没变化什么?

“殿下,这岂不是把丁银转嫁为田赋,变相对地主加征?”

“孤也清楚这些,但摊丁入亩更合理。”

万历年间的一条鞭法,只摊了部分丁银。

现在绝大多数百姓都成了无地百姓,丁银对他们负担相对比有地的地主高的多。

本质上来说,赋是田地所出,征收上缴朝廷。

役,主要是地方差役等,折银代役,这笔银子应当留在地方使用。

田赋和丁银理应是固定不变的,可实际大明这方面相当随便,各种加派非常随心所欲,朝廷加,地方加,天天喊穷年年加征。

甚至一条鞭刚合并了各种役折银征收,没几年转头又把合并掉的重新单独开征了,各地甚至又还有很多不一样的加征。

这里面水太浑,所以基本上各地百姓都是苦于徭役,本来南方是赋重役轻,北方是役重赋轻,但到了明末,已经一团糟,南北都是水深火热

“赋役制度要改革,关键就是快刀斩乱麻,固定赋税,摊丁入亩,永不加赋。”

这话一出,深深震惊阁老大臣们。

以前朝廷也好,地方也罢,财政一踏糊涂,每次办点什么事,就加征摊派,从来如此。

永不加赋,那以后没钱怎么办?

修宫殿,修河道,修城池,甚至打仗,钱不够不摊派加征?

至于摊丁入亩,反倒不是那么重要了,关键是赋税总额,如果只按万历四十六年的数额征,把这三十年增加的赋役额全废除,这财政缺口怎么补?

三饷一起征可是足足两千万两银子。

现在就靠一亩地才一钱的地丁银加火耗银够吗?

sp; 朱以海称监国以来,先后拜了十四位内阁大学士,但已经连罢方逢年和陈盟。

“诸位,民不聊生,则国将不存也,大明的根基不仅仅是士绅,士农工商,皆是大民根基,孤为监国,不能只重士绅而不顾农工商,手心手背皆是肉,必须一碗水端平。”

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可如何改,大家却也没头绪。

毕竟如果仅仅是修修补补,也没有什么太大意义。

陈盟被罢,也算是再次表明了监国决心态度,一时间,君臣倒是能够专心的想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再争论要不要去做。

“孤有一个想法。”

朱以海见无人吭声,只好自己继续开口。

“天启崇祯两朝战乱频繁,中原动荡,税赋瑶役加征严重,百姓负担很高,孤打算以万历年间的赋役册籍为根本依据,着各地以此征收税赋。”

用万历年间的赋役册籍,来征几十年后现在的税赋徭役?

大家都觉得这思路很清奇。

可朱以海接下来一句话,却把他们震惊的更加不轻。

“便以万历四十六年之赋役总册,定为鲁监国元年赋役之数,颁诏天下,自此以后,永不加赋。”

好些个还没反应过来呢。

什么意思,永不加赋?

正常来说,税赋数那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变动的,因为田地数量也是变动的,甚至人丁户口也是变动的。

朱以海给大家细细解释。

万历年间相当安定,所以赋役册籍比较全面,保管较好,比近些年各地动荡导致的混乱相比,这是个相对可靠而全面的数据库。

直接拿来使用,既相对可靠,又省时省力。

至于说这二十多年有变化,也变化不太大,是可以接受的。

啥叫永不加赋?

首先以府为单位,按万历四十六年的朝廷征收的各地方诸府的征赋数,当时每亩征多少,仍增多少,这些年增加的罢除。

另外一条鞭法实行时,合并了各项徭役并折银,然后部分摊入了田亩中,但仍有部分是按户丁摊派征收的。

朱以海计划把万历一条鞭法没摊入田的那笔丁银,也全摊入田亩,与田赋一并征收。

一条鞭法以后的各种新的徭役加派等全取消,不再征收,比如三饷,捐输等。

比如之前严州府每亩田赋折银是五分四厘银,丁银每丁征一钱。

但实际上这几十年各种新增摊派不断,比如辽饷一亩加一分二,后面又有练饷剿饷,这是朝廷加征,地方又有许多加征,真算起来,已经是正供的几倍。

百姓的丁银也如此,本来当初徭役合并折银,并将部分摊入田赋,剩下按丁征,严州府每丁每年一钱银,但到如今,是好几两银子,翻几十倍。

现在朱以海说要按万历四十六年的地丁银标准征,也就是一亩征五分四银,

每丁的一钱银,把万历四十六年全府的总丁数固定,按每丁一钱银计算总丁银,并全摊入严州府的所有田亩中,彻底摊丁入亩,地丁合一,以后就不再单征丁银这种人头税。

比方说假如严州府有三十万丁,一百万亩田,则丁银三万两,摊入田赋,每亩摊三分银,那地丁合一就是八九分银一亩,加一成二火耗,一亩就是差不多一钱银。

这样一说,刘宗周等倒是都明白了。

没想象中那么惊人,永不加赋四个字非常震撼人心,但细一究,好像也没变化什么?

“殿下,这岂不是把丁银转嫁为田赋,变相对地主加征?”

“孤也清楚这些,但摊丁入亩更合理。”

万历年间的一条鞭法,只摊了部分丁银。

现在绝大多数百姓都成了无地百姓,丁银对他们负担相对比有地的地主高的多。

本质上来说,赋是田地所出,征收上缴朝廷。

役,主要是地方差役等,折银代役,这笔银子应当留在地方使用。

田赋和丁银理应是固定不变的,可实际大明这方面相当随便,各种加派非常随心所欲,朝廷加,地方加,天天喊穷年年加征。

甚至一条鞭刚合并了各种役折银征收,没几年转头又把合并掉的重新单独开征了,各地甚至又还有很多不一样的加征。

这里面水太浑,所以基本上各地百姓都是苦于徭役,本来南方是赋重役轻,北方是役重赋轻,但到了明末,已经一团糟,南北都是水深火热

“赋役制度要改革,关键就是快刀斩乱麻,固定赋税,摊丁入亩,永不加赋。”

这话一出,深深震惊阁老大臣们。

以前朝廷也好,地方也罢,财政一踏糊涂,每次办点什么事,就加征摊派,从来如此。

永不加赋,那以后没钱怎么办?

修宫殿,修河道,修城池,甚至打仗,钱不够不摊派加征?

至于摊丁入亩,反倒不是那么重要了,关键是赋税总额,如果只按万历四十六年的数额征,把这三十年增加的赋役额全废除,这财政缺口怎么补?

三饷一起征可是足足两千万两银子。

现在就靠一亩地才一钱的地丁银加火耗银够吗?

sp; 朱以海称监国以来,先后拜了十四位内阁大学士,但已经连罢方逢年和陈盟。

“诸位,民不聊生,则国将不存也,大明的根基不仅仅是士绅,士农工商,皆是大民根基,孤为监国,不能只重士绅而不顾农工商,手心手背皆是肉,必须一碗水端平。”

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可如何改,大家却也没头绪。

毕竟如果仅仅是修修补补,也没有什么太大意义。

陈盟被罢,也算是再次表明了监国决心态度,一时间,君臣倒是能够专心的想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再争论要不要去做。

“孤有一个想法。”

朱以海见无人吭声,只好自己继续开口。

“天启崇祯两朝战乱频繁,中原动荡,税赋瑶役加征严重,百姓负担很高,孤打算以万历年间的赋役册籍为根本依据,着各地以此征收税赋。”

用万历年间的赋役册籍,来征几十年后现在的税赋徭役?

大家都觉得这思路很清奇。

可朱以海接下来一句话,却把他们震惊的更加不轻。

“便以万历四十六年之赋役总册,定为鲁监国元年赋役之数,颁诏天下,自此以后,永不加赋。”

好些个还没反应过来呢。

什么意思,永不加赋?

正常来说,税赋数那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变动的,因为田地数量也是变动的,甚至人丁户口也是变动的。

朱以海给大家细细解释。

万历年间相当安定,所以赋役册籍比较全面,保管较好,比近些年各地动荡导致的混乱相比,这是个相对可靠而全面的数据库。

直接拿来使用,既相对可靠,又省时省力。

至于说这二十多年有变化,也变化不太大,是可以接受的。

啥叫永不加赋?

首先以府为单位,按万历四十六年的朝廷征收的各地方诸府的征赋数,当时每亩征多少,仍增多少,这些年增加的罢除。

另外一条鞭法实行时,合并了各项徭役并折银,然后部分摊入了田亩中,但仍有部分是按户丁摊派征收的。

朱以海计划把万历一条鞭法没摊入田的那笔丁银,也全摊入田亩,与田赋一并征收。

一条鞭法以后的各种新的徭役加派等全取消,不再征收,比如三饷,捐输等。

比如之前严州府每亩田赋折银是五分四厘银,丁银每丁征一钱。

但实际上这几十年各种新增摊派不断,比如辽饷一亩加一分二,后面又有练饷剿饷,这是朝廷加征,地方又有许多加征,真算起来,已经是正供的几倍。

百姓的丁银也如此,本来当初徭役合并折银,并将部分摊入田赋,剩下按丁征,严州府每丁每年一钱银,但到如今,是好几两银子,翻几十倍。

现在朱以海说要按万历四十六年的地丁银标准征,也就是一亩征五分四银,

每丁的一钱银,把万历四十六年全府的总丁数固定,按每丁一钱银计算总丁银,并全摊入严州府的所有田亩中,彻底摊丁入亩,地丁合一,以后就不再单征丁银这种人头税。

比方说假如严州府有三十万丁,一百万亩田,则丁银三万两,摊入田赋,每亩摊三分银,那地丁合一就是八九分银一亩,加一成二火耗,一亩就是差不多一钱银。

这样一说,刘宗周等倒是都明白了。

没想象中那么惊人,永不加赋四个字非常震撼人心,但细一究,好像也没变化什么?

“殿下,这岂不是把丁银转嫁为田赋,变相对地主加征?”

“孤也清楚这些,但摊丁入亩更合理。”

万历年间的一条鞭法,只摊了部分丁银。

现在绝大多数百姓都成了无地百姓,丁银对他们负担相对比有地的地主高的多。

本质上来说,赋是田地所出,征收上缴朝廷。

役,主要是地方差役等,折银代役,这笔银子应当留在地方使用。

田赋和丁银理应是固定不变的,可实际大明这方面相当随便,各种加派非常随心所欲,朝廷加,地方加,天天喊穷年年加征。

甚至一条鞭刚合并了各种役折银征收,没几年转头又把合并掉的重新单独开征了,各地甚至又还有很多不一样的加征。

这里面水太浑,所以基本上各地百姓都是苦于徭役,本来南方是赋重役轻,北方是役重赋轻,但到了明末,已经一团糟,南北都是水深火热

“赋役制度要改革,关键就是快刀斩乱麻,固定赋税,摊丁入亩,永不加赋。”

这话一出,深深震惊阁老大臣们。

以前朝廷也好,地方也罢,财政一踏糊涂,每次办点什么事,就加征摊派,从来如此。

永不加赋,那以后没钱怎么办?

修宫殿,修河道,修城池,甚至打仗,钱不够不摊派加征?

至于摊丁入亩,反倒不是那么重要了,关键是赋税总额,如果只按万历四十六年的数额征,把这三十年增加的赋役额全废除,这财政缺口怎么补?

三饷一起征可是足足两千万两银子。

现在就靠一亩地才一钱的地丁银加火耗银够吗?

sp; 朱以海称监国以来,先后拜了十四位内阁大学士,但已经连罢方逢年和陈盟。

“诸位,民不聊生,则国将不存也,大明的根基不仅仅是士绅,士农工商,皆是大民根基,孤为监国,不能只重士绅而不顾农工商,手心手背皆是肉,必须一碗水端平。”

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可如何改,大家却也没头绪。

毕竟如果仅仅是修修补补,也没有什么太大意义。

陈盟被罢,也算是再次表明了监国决心态度,一时间,君臣倒是能够专心的想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再争论要不要去做。

“孤有一个想法。”

朱以海见无人吭声,只好自己继续开口。

“天启崇祯两朝战乱频繁,中原动荡,税赋瑶役加征严重,百姓负担很高,孤打算以万历年间的赋役册籍为根本依据,着各地以此征收税赋。”

用万历年间的赋役册籍,来征几十年后现在的税赋徭役?

大家都觉得这思路很清奇。

可朱以海接下来一句话,却把他们震惊的更加不轻。

“便以万历四十六年之赋役总册,定为鲁监国元年赋役之数,颁诏天下,自此以后,永不加赋。”

好些个还没反应过来呢。

什么意思,永不加赋?

正常来说,税赋数那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变动的,因为田地数量也是变动的,甚至人丁户口也是变动的。

朱以海给大家细细解释。

万历年间相当安定,所以赋役册籍比较全面,保管较好,比近些年各地动荡导致的混乱相比,这是个相对可靠而全面的数据库。

直接拿来使用,既相对可靠,又省时省力。

至于说这二十多年有变化,也变化不太大,是可以接受的。

啥叫永不加赋?

首先以府为单位,按万历四十六年的朝廷征收的各地方诸府的征赋数,当时每亩征多少,仍增多少,这些年增加的罢除。

另外一条鞭法实行时,合并了各项徭役并折银,然后部分摊入了田亩中,但仍有部分是按户丁摊派征收的。

朱以海计划把万历一条鞭法没摊入田的那笔丁银,也全摊入田亩,与田赋一并征收。

一条鞭法以后的各种新的徭役加派等全取消,不再征收,比如三饷,捐输等。

比如之前严州府每亩田赋折银是五分四厘银,丁银每丁征一钱。

但实际上这几十年各种新增摊派不断,比如辽饷一亩加一分二,后面又有练饷剿饷,这是朝廷加征,地方又有许多加征,真算起来,已经是正供的几倍。

百姓的丁银也如此,本来当初徭役合并折银,并将部分摊入田赋,剩下按丁征,严州府每丁每年一钱银,但到如今,是好几两银子,翻几十倍。

现在朱以海说要按万历四十六年的地丁银标准征,也就是一亩征五分四银,

每丁的一钱银,把万历四十六年全府的总丁数固定,按每丁一钱银计算总丁银,并全摊入严州府的所有田亩中,彻底摊丁入亩,地丁合一,以后就不再单征丁银这种人头税。

比方说假如严州府有三十万丁,一百万亩田,则丁银三万两,摊入田赋,每亩摊三分银,那地丁合一就是八九分银一亩,加一成二火耗,一亩就是差不多一钱银。

这样一说,刘宗周等倒是都明白了。

没想象中那么惊人,永不加赋四个字非常震撼人心,但细一究,好像也没变化什么?

“殿下,这岂不是把丁银转嫁为田赋,变相对地主加征?”

“孤也清楚这些,但摊丁入亩更合理。”

万历年间的一条鞭法,只摊了部分丁银。

现在绝大多数百姓都成了无地百姓,丁银对他们负担相对比有地的地主高的多。

本质上来说,赋是田地所出,征收上缴朝廷。

役,主要是地方差役等,折银代役,这笔银子应当留在地方使用。

田赋和丁银理应是固定不变的,可实际大明这方面相当随便,各种加派非常随心所欲,朝廷加,地方加,天天喊穷年年加征。

甚至一条鞭刚合并了各种役折银征收,没几年转头又把合并掉的重新单独开征了,各地甚至又还有很多不一样的加征。

这里面水太浑,所以基本上各地百姓都是苦于徭役,本来南方是赋重役轻,北方是役重赋轻,但到了明末,已经一团糟,南北都是水深火热

“赋役制度要改革,关键就是快刀斩乱麻,固定赋税,摊丁入亩,永不加赋。”

这话一出,深深震惊阁老大臣们。

以前朝廷也好,地方也罢,财政一踏糊涂,每次办点什么事,就加征摊派,从来如此。

永不加赋,那以后没钱怎么办?

修宫殿,修河道,修城池,甚至打仗,钱不够不摊派加征?

至于摊丁入亩,反倒不是那么重要了,关键是赋税总额,如果只按万历四十六年的数额征,把这三十年增加的赋役额全废除,这财政缺口怎么补?

三饷一起征可是足足两千万两银子。

现在就靠一亩地才一钱的地丁银加火耗银够吗?

sp; 朱以海称监国以来,先后拜了十四位内阁大学士,但已经连罢方逢年和陈盟。

“诸位,民不聊生,则国将不存也,大明的根基不仅仅是士绅,士农工商,皆是大民根基,孤为监国,不能只重士绅而不顾农工商,手心手背皆是肉,必须一碗水端平。”

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可如何改,大家却也没头绪。

毕竟如果仅仅是修修补补,也没有什么太大意义。

陈盟被罢,也算是再次表明了监国决心态度,一时间,君臣倒是能够专心的想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再争论要不要去做。

“孤有一个想法。”

朱以海见无人吭声,只好自己继续开口。

“天启崇祯两朝战乱频繁,中原动荡,税赋瑶役加征严重,百姓负担很高,孤打算以万历年间的赋役册籍为根本依据,着各地以此征收税赋。”

用万历年间的赋役册籍,来征几十年后现在的税赋徭役?

大家都觉得这思路很清奇。

可朱以海接下来一句话,却把他们震惊的更加不轻。

“便以万历四十六年之赋役总册,定为鲁监国元年赋役之数,颁诏天下,自此以后,永不加赋。”

好些个还没反应过来呢。

什么意思,永不加赋?

正常来说,税赋数那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变动的,因为田地数量也是变动的,甚至人丁户口也是变动的。

朱以海给大家细细解释。

万历年间相当安定,所以赋役册籍比较全面,保管较好,比近些年各地动荡导致的混乱相比,这是个相对可靠而全面的数据库。

直接拿来使用,既相对可靠,又省时省力。

至于说这二十多年有变化,也变化不太大,是可以接受的。

啥叫永不加赋?

首先以府为单位,按万历四十六年的朝廷征收的各地方诸府的征赋数,当时每亩征多少,仍增多少,这些年增加的罢除。

另外一条鞭法实行时,合并了各项徭役并折银,然后部分摊入了田亩中,但仍有部分是按户丁摊派征收的。

朱以海计划把万历一条鞭法没摊入田的那笔丁银,也全摊入田亩,与田赋一并征收。

一条鞭法以后的各种新的徭役加派等全取消,不再征收,比如三饷,捐输等。

比如之前严州府每亩田赋折银是五分四厘银,丁银每丁征一钱。

但实际上这几十年各种新增摊派不断,比如辽饷一亩加一分二,后面又有练饷剿饷,这是朝廷加征,地方又有许多加征,真算起来,已经是正供的几倍。

百姓的丁银也如此,本来当初徭役合并折银,并将部分摊入田赋,剩下按丁征,严州府每丁每年一钱银,但到如今,是好几两银子,翻几十倍。

现在朱以海说要按万历四十六年的地丁银标准征,也就是一亩征五分四银,

每丁的一钱银,把万历四十六年全府的总丁数固定,按每丁一钱银计算总丁银,并全摊入严州府的所有田亩中,彻底摊丁入亩,地丁合一,以后就不再单征丁银这种人头税。

比方说假如严州府有三十万丁,一百万亩田,则丁银三万两,摊入田赋,每亩摊三分银,那地丁合一就是八九分银一亩,加一成二火耗,一亩就是差不多一钱银。

这样一说,刘宗周等倒是都明白了。

没想象中那么惊人,永不加赋四个字非常震撼人心,但细一究,好像也没变化什么?

“殿下,这岂不是把丁银转嫁为田赋,变相对地主加征?”

“孤也清楚这些,但摊丁入亩更合理。”

万历年间的一条鞭法,只摊了部分丁银。

现在绝大多数百姓都成了无地百姓,丁银对他们负担相对比有地的地主高的多。

本质上来说,赋是田地所出,征收上缴朝廷。

役,主要是地方差役等,折银代役,这笔银子应当留在地方使用。

田赋和丁银理应是固定不变的,可实际大明这方面相当随便,各种加派非常随心所欲,朝廷加,地方加,天天喊穷年年加征。

甚至一条鞭刚合并了各种役折银征收,没几年转头又把合并掉的重新单独开征了,各地甚至又还有很多不一样的加征。

这里面水太浑,所以基本上各地百姓都是苦于徭役,本来南方是赋重役轻,北方是役重赋轻,但到了明末,已经一团糟,南北都是水深火热

“赋役制度要改革,关键就是快刀斩乱麻,固定赋税,摊丁入亩,永不加赋。”

这话一出,深深震惊阁老大臣们。

以前朝廷也好,地方也罢,财政一踏糊涂,每次办点什么事,就加征摊派,从来如此。

永不加赋,那以后没钱怎么办?

修宫殿,修河道,修城池,甚至打仗,钱不够不摊派加征?

至于摊丁入亩,反倒不是那么重要了,关键是赋税总额,如果只按万历四十六年的数额征,把这三十年增加的赋役额全废除,这财政缺口怎么补?

三饷一起征可是足足两千万两银子。

现在就靠一亩地才一钱的地丁银加火耗银够吗?

sp; 朱以海称监国以来,先后拜了十四位内阁大学士,但已经连罢方逢年和陈盟。

“诸位,民不聊生,则国将不存也,大明的根基不仅仅是士绅,士农工商,皆是大民根基,孤为监国,不能只重士绅而不顾农工商,手心手背皆是肉,必须一碗水端平。”

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可如何改,大家却也没头绪。

毕竟如果仅仅是修修补补,也没有什么太大意义。

陈盟被罢,也算是再次表明了监国决心态度,一时间,君臣倒是能够专心的想解决问题的方法,而不是再争论要不要去做。

“孤有一个想法。”

朱以海见无人吭声,只好自己继续开口。

“天启崇祯两朝战乱频繁,中原动荡,税赋瑶役加征严重,百姓负担很高,孤打算以万历年间的赋役册籍为根本依据,着各地以此征收税赋。”

用万历年间的赋役册籍,来征几十年后现在的税赋徭役?

大家都觉得这思路很清奇。

可朱以海接下来一句话,却把他们震惊的更加不轻。

“便以万历四十六年之赋役总册,定为鲁监国元年赋役之数,颁诏天下,自此以后,永不加赋。”

好些个还没反应过来呢。

什么意思,永不加赋?

正常来说,税赋数那并不是固定的,而是变动的,因为田地数量也是变动的,甚至人丁户口也是变动的。

朱以海给大家细细解释。

万历年间相当安定,所以赋役册籍比较全面,保管较好,比近些年各地动荡导致的混乱相比,这是个相对可靠而全面的数据库。

直接拿来使用,既相对可靠,又省时省力。

至于说这二十多年有变化,也变化不太大,是可以接受的。

啥叫永不加赋?

首先以府为单位,按万历四十六年的朝廷征收的各地方诸府的征赋数,当时每亩征多少,仍增多少,这些年增加的罢除。

另外一条鞭法实行时,合并了各项徭役并折银,然后部分摊入了田亩中,但仍有部分是按户丁摊派征收的。

朱以海计划把万历一条鞭法没摊入田的那笔丁银,也全摊入田亩,与田赋一并征收。

一条鞭法以后的各种新的徭役加派等全取消,不再征收,比如三饷,捐输等。

比如之前严州府每亩田赋折银是五分四厘银,丁银每丁征一钱。

但实际上这几十年各种新增摊派不断,比如辽饷一亩加一分二,后面又有练饷剿饷,这是朝廷加征,地方又有许多加征,真算起来,已经是正供的几倍。

百姓的丁银也如此,本来当初徭役合并折银,并将部分摊入田赋,剩下按丁征,严州府每丁每年一钱银,但到如今,是好几两银子,翻几十倍。

现在朱以海说要按万历四十六年的地丁银标准征,也就是一亩征五分四银,

每丁的一钱银,把万历四十六年全府的总丁数固定,按每丁一钱银计算总丁银,并全摊入严州府的所有田亩中,彻底摊丁入亩,地丁合一,以后就不再单征丁银这种人头税。

比方说假如严州府有三十万丁,一百万亩田,则丁银三万两,摊入田赋,每亩摊三分银,那地丁合一就是八九分银一亩,加一成二火耗,一亩就是差不多一钱银。

这样一说,刘宗周等倒是都明白了。

没想象中那么惊人,永不加赋四个字非常震撼人心,但细一究,好像也没变化什么?

“殿下,这岂不是把丁银转嫁为田赋,变相对地主加征?”

“孤也清楚这些,但摊丁入亩更合理。”

万历年间的一条鞭法,只摊了部分丁银。

现在绝大多数百姓都成了无地百姓,丁银对他们负担相对比有地的地主高的多。

本质上来说,赋是田地所出,征收上缴朝廷。

役,主要是地方差役等,折银代役,这笔银子应当留在地方使用。

田赋和丁银理应是固定不变的,可实际大明这方面相当随便,各种加派非常随心所欲,朝廷加,地方加,天天喊穷年年加征。

甚至一条鞭刚合并了各种役折银征收,没几年转头又把合并掉的重新单独开征了,各地甚至又还有很多不一样的加征。

这里面水太浑,所以基本上各地百姓都是苦于徭役,本来南方是赋重役轻,北方是役重赋轻,但到了明末,已经一团糟,南北都是水深火热

“赋役制度要改革,关键就是快刀斩乱麻,固定赋税,摊丁入亩,永不加赋。”

这话一出,深深震惊阁老大臣们。

以前朝廷也好,地方也罢,财政一踏糊涂,每次办点什么事,就加征摊派,从来如此。

永不加赋,那以后没钱怎么办?

修宫殿,修河道,修城池,甚至打仗,钱不够不摊派加征?

至于摊丁入亩,反倒不是那么重要了,关键是赋税总额,如果只按万历四十六年的数额征,把这三十年增加的赋役额全废除,这财政缺口怎么补?

三饷一起征可是足足两千万两银子。

现在就靠一亩地才一钱的地丁银加火耗银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