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世迢迢如岁月
作者:一时聚散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118

他慢慢地走到我的跟前。璀璨的光线里,他的眸子是金色的,一种深邃流丽的深金色,像流动的宝石一般,闪烁着沉重高贵的质感。

心心在我怀里,习惯性地把手指放进嘴里,睁大眼睛,疑惑地看着他,保姆英姐很乖觉走了过来,接过心心抱进了屋子里。

阳光如水。一切,仿佛正如我爸爸曾经在书里写过的那样:“阳光如水,物物清润静正,只是,却不知是夏天,亦不知是春天秋天,不知,今夕是何年。”

不知,今夕是何年。只记得那天和他分手,我还是个情致青涩的小女人,一路狂奔一路哭泣,我想,离开他,以后,我将是日日夜夜忧患如新景物相忘;我将是永永远远地枯萎凋谢了。可是,事隔那么多年,犹如是隔世重逢,我忽然从他那金色的眸子里看到了我自己,现在的自己,依然是如花般绚烂盛丽。

我喜欢自己是盛丽绚烂的。就像,我喜欢他现在,穿过重重叠叠的时间与空间,重新站在我面前,我依然感觉他宛若当年,依然美的令我窒息一般。

曾经深爱过。所以我们,不想看到重逢后的对方,尘满面,鬓如霜,明月夜,短松冈,唏嘘感慨着“十年生死两茫茫”。我们都愿意对方是美貌佳人红灯坐,而自己,是静静地映照在他窗前的一树桃花。

我请他进了客厅坐下。几次都想叫他,“江南”,可是,嘴里嗫嚅着,却总是喊不出声来。

他拿起手机,很快地写了几行字,对我说:“昨天,姐姐告诉我,你在这里,我就想,我想来看看你。其实,一直一直都想来看你的,不过那时候,却是觉得自己没有资格。”

他的意思是,从前听说我已经结婚了,而他自己,也是有婚姻的,他觉得自己没有资格来看我,因为纵然看了,也是徒乱人意。

“去年,晶晶和我离婚了。她说我是一个乏味沉闷的男人,一点意思都没有。”

我看了微笑。乏味沉闷,她居然如此的形容他。

“老宋呢?”我问。那么多年没见了,什么都不问,什么都不说,却先提及老宋,可是,时光滔滔的如同一条河流横亘在我和他之间,在那么辽阔巨大的时空里,我和他说什么呢?似乎,也唯有先轻描淡写地问一句“老宋呢?”

“老宋现在在南方,因为有哮喘,这里的气候不适合他,陪他在南方住了一段时间,我也是刚回来不久。”

“哦。”正说着,忽然见心心抱着一个娃娃走过来,伏在我的膝盖上,眼珠却灼灼地盯了他一眼。

“你女儿?”他问。

“是的。”我回答道。心里说,我还有一个女儿,我和你的女儿。

英姐此时过来哄着心心说:“心心,我们去外面玩。”心心不答应,赖在我背后就是不肯走,也许是出于本能,她对江南很是注意。

英姐就把心心拦腰一抱,说要带她去外边玩。平时心心肯定是蹦着走了,但现在她开始耍赖,撒娇撒痴的不肯去,非要守着我。

闹腾了半天,只见他忽然把手机往我眼前一照,是礼貌,也是识趣,说道:“那我走了。”

我说好。让英姐看着心心,自己送他到门口。

快到中午,屋外的光线更加稠厚与强烈,我跟在他身后,他行走时衣袂间有微风,让后边的我,情不自禁地感觉恍惚和怅然。

到了门口,我对他说“再见”,他站住沉默了好久,忽然写了一行字给我看:“我明天还能来看你吗?”

他说,我明天还能来看你吗?就像过去他送我回家,总是说:我们明天见。那时候,我们就如同梁间的两只燕子,朝朝都相见。

“好的。”我说:“你明天再来。”

他把手机往口袋里一放,走到我面前,突然就紧紧地抱住我。和从前一样,他身上散发着清淡雅致的体味,若隐若现的一缕味道,幽幽的,像某种木本植物,很是独特。

这个怀抱,我对自己说:我好像已经暌隔了12年。

一辆黑色的房车忽然停在我面前,车窗缓缓地摇下来一半,我看到小郑的脸在对面出现了,他戴着深色墨镜,但是我依然能感觉到墨镜后的疑问,他也是眼光灼灼地看了江南一眼,和心心一模一样,只是,却比心心锐利百倍,他似乎是在问:“这个人是谁?”

到了下午,心心去午睡了,我忽然收到了江南的一条短信,他说:“我觉得,我不是一个乏味沉闷的男人,我的心底还有热情,我的心里,依然还有一座烈焰溶溶的火山。”

小郑原本是打算和江氏合作的,但是这几天他却对大家说,他要重新考虑一下。文洁若就问他:你是有病还是怎么着,生意也不大,朝三暮四反复无常的,在搞些什么?

我知道像他这么聪明的人,一定是很快查清了很多他想知道的事情;可是,正因为他聪明冷静,他又怎么可以如此的公私不分呢。

“江家不过是想和我们做生意。”因为这几天江南常常来看我,小郑心里很是戒备,对我这么说。

“这不是郑成瑜说的话,”我回答他:“你的判断力呢,别告诉我这就是郑成瑜的判断力,如果是的话,逸朗白白让你呆在他身边11年,他白白信任了你11年。”

小郑没有回答。后来我知道这些天来他也很心烦,中羽妒忌他独掌大权,妒忌他上位快的人有的是,传说他和我关系暧昧的传闻也有的是,他从来都不让我知道,因为我知道了就会烦心。但是他也不会和那些人做什么争辩。

文洁若在一旁倒有点看不过去了。据说有次文家人在背后冷嘲热讽,说小郑是靠女人上位的,并且关系又如何如何的暧昧。文洁若听了,把桌子一拍,说道:“人家一个未娶,一个未嫁,别说他们暧昧了,就算他们shang床,有你们鸟事情?”说到这里她狠狠地喷出一口烟,冷笑道:“你们嘛,就是混不上和人家暧昧的苦。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都是一群什么东西。”

她一点都不喜欢她的娘家人。虽然她在为他们卖命工作,但是,她是从心底厌恶他们的。

小郑知道后送了她一匣上等的哈瓦那雪茄,也没说什么,只是征询意见一般地问:“文董,你是内行,看看这个算不算得上好东西?”

文洁若抽出一支在鼻子下嗅了一下,然后啪的一声自己点上烟,有一缕雪茄的甜香缓缓地在空气里氤氲成雾,半晌,她摇摇头,淡淡地说了一句:“一般货色。”

小郑笑道:“你真有品味。对你来说的一般货,我抽起来已经是上品了。”

文洁若对于小郑说她有品味,听了也是微笑,没有答话。过了半晌,她忽然开口说道,她的那句话,想来,在她心里,已经埋伏了很久了:“郑成瑜,其实,你在关逸朗身边那么多年,一直都听他使唤,可真有点屈才。”

“没有。”没想到小郑却是如此斩钉截铁地回复道,不是敷衍,更不是故意客套的谦逊,却是真心实意的说道:“没有关先生,就没有现在的我。我这个人,有一点是很迂腐的,我只认一个主公,并且,一生一世,只认一个主公。”

小郑很是古典地以“主公”来称呼关逸朗,因为他神情里的郑重其事,倒让文洁若不敢开什么玩笑,或者轻率地调侃他了,她忽然想到,或许,男人与男人之间的关系,有些是她所不能懂得与了解的。

“你真是一条忠心的狗。”尽管她用了“狗”这个形容字,但是,放在那样的语言环境和氛围里,她和小郑,却都没有认为这个字是贬义的。

“是,”小郑说道:“是关先生教会我,如果我忠诚于某个值得的人,或者忠诚于某种信念,那么,我的忠诚就是有价值的。”

“错,”文洁若道:“如今的世界里,忠诚大都是无价值的,最通俗的例子,假如一个女人忠诚于一个男人,而那个男人对她却没有相同程度的忠诚,甚至,随时随地都可以背叛她,那么,她的忠诚还是有价值的吗?”

“所以,要找对自己的主公。”小郑回答道:“我想,不管别人怎么对我,我依然觉得自己的忠诚是非常有价值的。因为,假如你不对他人付出过忠诚,你怎么可能相信别人会忠诚于你?你的世界于是充满了怀疑与不信任,那样的世界是毫无意义随时都可以被击碎的。是关先生教会我,我们每个人活着,就必须得相信一点什么,相信了之后才可以获得,而怀疑是不会有所获得的。”

文洁若沉吟半晌,手指轻轻地弹了弹烟灰,那些烟灰在洁白的烟灰缸里,松软地流泻出来,变成了极碎极碎的粉末,“郑成瑜,”文洁若沉默了一会叫道:“其实在你的身上,还是有关逸朗所不具备的东西的。”

自从和江南见面之后,我就和弟弟商量,要告诉他妮妮的事情吗,弟弟想了一会,缓缓地说道:“我想,还是应该告诉他和妮妮的,因为他们有权利知道谁是自己的亲生父亲,谁是自己的亲生女儿,血缘这个东西,很奇怪,也很微妙,是打着骨头连着筋的。”

我说不知道妮妮听了之后会有什么反应,她已经慢慢到了反叛的年龄了,现在,只要我要她往东,她就偏偏往西,事事喜欢作对犯别扭。弟弟说:“每个孩子都会有这样的阶段的,没有才奇怪,那些懂事的可怕,世故的可怕的孩子,才是不正常的。”

我听了稍微心里稍微安慰了一点。弟弟和我找了一天,慢慢地告诉妮妮江南的事,妮妮听完,坐了半晌,一会儿忽然皱着眉头站起来,然后一声不吭地走到书架那里,趴在地上不知道在翻什么。弟弟忍不住问她:“妮妮,你在做什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