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恶魔之体与各奔东西
作者:DHL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851

当杰森还在等待人的到齐,为如何寻找爱丽丝而苦恼的时候,疯子正在抱着虚弱的爱丽丝,在毫无生机的荒原上,努力的辨别着方向。

疯子在第一次见到爱丽丝的时候,就深深的喜欢上了这个对所有事物都充满好奇心的小女孩。

好奇心,是做学问的最大动力;疯子想,也是时候收个学生了。

疯子看着爱丽丝越发虚弱的表情,疯子的心里就一阵阵愁绪,真的,很难得有一个会专心聆听自己的人,更难得的是,这还是位美丽的女士,虽然这位女士只能用女孩来命名。

不知道是饿的关系,还是缺水,爱丽丝正一点点的虚弱下去。疯子都快要发疯了,为什么不是牧师呢,至少也要学点救人的本领,疯子第一次觉的自己以前所知道的知识,全部都是那么的没用。

疯子在心里想着,要是能让爱丽丝好起来,那么疯子从今天开始,就开始信神,不管是光明神,还是其他的神,只要能让爱丽丝好起来的,疯子都信奉。

疯子对怀里的爱丽丝说:“不要睡,千万不要睡,等等,等下就能到村庄了,有村庄就能找到牧师,有牧师你就能健康的。”

“牧师没用的。”爱丽丝说:“我又不是生病,又不是受伤,牧师对我来说,没用的。”

疯子说道:“我知道,我知道,要找到杰森#伯恩是吧..快了快了。马上就出这个血色荒原了。我计算过,我知道这片荒原不大的,我们马上就能出去的。”

爱丽丝:“疯子哥,你的名字叫什么啊,我不想一直都跟他们叫你疯子。”

“艾伦,叫我艾伦,这么多年,都叫我疯子,我连姓都忘记了。”疯子自嘲的说道。

虚弱的爱丽丝,细声的说着:“艾伦哥哥,我,我好想睡觉啊。”

“不要,千万不要睡,爱丽丝,算我求求你,你千万不要睡。”疯子急忙的说道:“爱丽丝,我给你将故事,讲故事好吗?”

爱丽丝摇摇头,说道:“还是听爱丽丝讲吧。爱丽丝很就以前,就一个人住在一座古堡里面,没有人陪伴,爱丽丝真的是好孤独。后来,斯巴达来了,也就是你们叫阿黄的那只狗狗,当时它还不是一只狗狗;后来,斯巴达来了,被我变成一只狗狗之后,我就要它做我的宠物,我每天让斯巴达给我讲故事,每天都听...听不厌。”

“我一直都很想出去,可是就是出不去,我真的很想去看斯巴达说的那些热闹城市,去看那些优美的风景。”

“可是,我还是出不去,不关我怎么努力。”

“后来有一天,伯恩来了,带来了希望。我真的好开心!”

“让我更开心的是,我遇上了你,艾伦哥哥,因为遇上你,让我知道这世界上还有这么新奇的东西...”

“我真的是,真的是很开心...”

“我出来过,遇上你们,还用飞行器在天空飞翔过,够了,我真的满足了。”

爱丽丝说到这了,闭上了快毫无光彩的眼睛;而抱着爱丽丝的疯子,已经泪留满面了。

“不,我不会让你就这么死的。”疯子像是跟爱丽丝,又好象是发誓,“即便是与神为敌,与恶魔为伍,我也不会在让你离开我的身边。”

疯子从自己的学士服装大腿边的口袋里,拿出他唯一的一件凶器,一把装饰精美的美工刀。

然后拿起美工刀,往自己的手腕上,重重的划了一刀。

血,沿着手掌,手指,一滴一滴的滴进了已经毫无血色的爱丽丝的嘴唇。疯子轻声的喃喃道:“好久不见,我的恶魔之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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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里,杰森疑惑的看着微微安旁边站着的娅雯,而皮特,则是一脸的尴尬。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在一起,如果男人有写尴尬,那么不是两个人有点暧昧就是这个男人对这个女人有些亏欠。而不巧的是,皮特,两样都占。

杰森不会去管别人之间有的没的事情,也不是杰森能管了。暗自撮合和棒打鸳鸯,做的都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

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如果有第三方的插入,那就不是感情事件了。

杰森开口说道:“好了,能到的人都到齐了吧...那么,我们开始了。”

“首先,我需要找到一个人,而那个人,叫爱丽丝,大概14.5岁的小女孩,之前,我,凯萨琳还有老乞丐都见过,所以我决定分三路去寻找。”

“金刚和阿黄,好了好了,是斯巴达好了吧。你要再乱叫,叫你主人回来将你的舌头拔了。”

“你们两位,则留在这里陪梨叔,这个问题容易不?梨叔会让人准备精美的食物的。”

“不管找到没找到,7天后都回来,重新商议;好了,谁要和谁一组?”

凯萨琳首先站到了杰森的旁边,在后者的摇头之下还是放弃了,毕竟,凯萨琳是三个见过爱丽丝的人。

格雷特和齐瑟夫一个是亚瑟守护骑士,另一个是亚瑟的追随着,貌似不可能将他们拆开;娅雯与皮特的暧昧关系,似乎也很难说硬要将他们分成两组;晓晴和晓语,两位公主,则要留下来看守普米尔伯爵俯对面,以前的子爵俯,现在的王子俯,再说,这么动用皇家的人,传出去貌似有点....

剩下来的,有四个人,杰森、微微安、凯萨琳和老乞丐,至于怎么分配。

最终,还是由杰森分配,自由这种东西,还是需要有人领导。

杰森和微微安向北边走,也就是刚刚从泥泞沼泽回来的路上寻找,相对的,这是最轻松和省力的;凯萨琳和亚瑟以及格雷特和齐瑟夫四个人往东边走,因为人数最多,而且职业安排比较合理,有游侠,有骑士,有魔法师,最重要的是,有亚瑟的王子身份,因为东部,帝国正和东离草原的草原部落战争着,一路上到明思克军事要塞都比较方便;老乞丐、皮特和娅雯,则走南边,冰冷高原与血色荒地,因为这边比较大,很不好找,所以并没抱有多大的希望。

最后,剩下的西边,也就是帝都的方向,虽然并没有谁过去,但是,7天之后,影子也差不多回来了,到时候再说了。

茫茫人海,怎么寻;帝国之大,如何找。只得尽人事而听天命。

对于同样的一件事,有些人当做使命,有些人则当作无聊闲暇时的消磨,还有些人,其实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去做这件事。

于是,在普米尔伯爵俯门口,各自说了几句珍重的话,就各奔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