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相遇
作者:乱世虾仁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518

老亨特的女儿,小维克多的妈妈回家了。蒂芬妮当初和伯林顿堡所签的十年契约到期了。从今以后亨特家里将有三个人一起生活。她从城堡里拿回了十年100金布利的工钱,而在最后结算工钱时,谁也没有提起小维克多,也许大家都把这位善良女子所生的孩子忘了吧,反正那位伯爵大人是完全忘记了有这么一个儿子,甚至连蒂芬妮也不记得了。

她含笑看着大口啃着野鸭腿的维克多,这是以前在梦中才有的情景。

老亨特一边含着泪一边看着微笑的女儿,突然说到:“孩子,是爸爸对不起你啊!”

蒂芬妮慌了手脚,忙摆着手“千万别这么说爸爸,当初妈妈病重,我来分担家里的一些负担是自愿的。而且现在我能和您和维克多一起生活已经感到很满足了。”说着摸了摸维克多褐色的头发。

“是啊,爷爷你现在该烦恼的是家里不够住了。”维克多打岔道“我要单独盖一间小屋,阁楼里要建一间鹰房。”

“盖,盖,就再盖一栋给你住。”老亨特显然是想开了,笑容又回到了脸上“今天就先跟爷爷一起睡吧。”

“不要,爷爷打呼太大声了。”接着可怜兮兮的看着蒂芬妮。

“就让小维克晚上和我睡吧。”

维克多突然想到自己要和一个成熟的女子同床共枕,虽然是自己的母亲,但维克多可不是外表所看到的6岁,他可是近30岁了。老亨特和蒂芬妮看见维克多突然红了脸,以为他感到不好意思,都笑了起来。

“妈妈,一直想和维克多在一起、睡前给你讲故事,哄你入睡。”蒂芬妮抱着维克多说到,说着说就红了眼眶“妈妈好想你。”

维克多也动了感情,他想到前世的母亲,想到眼前这个美丽却命苦的母亲,他也流着眼泪道“妈妈,我也想你。”说完他突然感到妈妈的拥抱的力量就像当初紧紧抱着自己不让离开时一样大。他伸出手也抱紧母亲温暖纤细的腰,暗暗发誓一定给她幸福,让她以后的日子活在快乐里。

“咳咳,再不吃饭就凉了。女儿来尝尝你儿子第一次打猎就猎到的野鸭。”这次轮到老亨特打岔了“维克多,下午去村长家学字时跟那老家伙说盖房的事,要他找些年轻人帮忙,有工钱的。”

“知道了”——

幸福的日子总是过的很快,四年后老亨特去世了。他走的很安详,因为有女儿和孙子的陪伴已经没什么遗憾的了。从此维克多便和母亲过着相依为命的生活。

这是春末夏初的一天,中午的太阳把大地烤得火热。知了在树上疯狂的嘶叫着。一阵零碎的马蹄声传来,从小路的拐角处转出一人两马,一个年老的骑士骑在前头的一匹黑马上,又牵着身后的一匹深栗色马。他们显然走了不少时候,老头已被热的耷拉着脑袋昏昏欲睡,两匹马也不时的喘着粗气。突然黑马一个激灵微微抬起前蹄停了下来,也把老头一下子给惊醒了。

就在这时前面不远处的灌木丛一阵晃动,一只野兔蹿了出来,在老头不禁抱怨黑马的大惊小怪时。紧接着一只黑灰相间的波音达犬跟着蹿了出来并向野兔追了过去。

“附近难道有人在打猎,这么热的天。”老头自言自语道。

令人奇怪的是那只波音达犬并不急着扑上去,而是不紧不慢的在后面驱赶。

这时一个童稚的声音传来“干的好布莱尔,阿偌上。”

话音刚落那只猎犬停下身形,掉头跑开了。就在老头纳闷的时候他看到了这辈子从没见过的景象。一道白色的闪电划破了天际,而目标就是那只惊慌失措的野兔。这是一只白褐相间的老鹰,它在接近猎物的一刹那伸出了两只利爪,一只狠狠的拍在野兔的脊背上,也许脊骨被敲断了野兔身子成不规则的扭曲,另一只则紧紧的抓住了兔头,爪尖也深深刺进了兔眼中。就在一眨眼的功夫完成了一次相当漂亮的捕猎。但令老头奇怪的是那只老鹰并没有去撕食猎物,而是对着天大声地鸣叫起来。

不一会小道的另一面钻出两个少年骑士,两个少年都十三四岁,前面一人褐色的短发,长相普通,但一双有着深绿色眼珠的大眼睛显得机灵可爱。上身穿着无袖的圆领短衫,下身穿着短裤,脚蹬一双低邦的马靴,身上背着带着两个小圆盘的奇怪的反曲长弓,箭囊横系在后面腰带上。最令人奇怪的是他的右手带着一个硕大的皮手套。但看到后面一人时他便明白那是做什么用的了,后面的少年长的身高马大,一头黑色的长发,浓眉大眼。穿着和前面的少年相差不大,只是在皮手套上站着一只带着奇怪皮帽的雄健的老鹰。这只老鹰有半米多长,和捕获野兔的那只很相像。

这时褐发的少年打了一个唿哨,随即那只刚刚有过精彩表演的老鹰放开猎物向少年飞去,一阵扇翅后稳稳的停在他右手的皮手套上。这两个少年骑马架鹰的身姿是那样的英姿飒爽。那老头已经惊呼一声看呆了。

这两个少年便是维克多和马克,老头的惊呼声引起了他们的注意。这老头穿着普通,一些地方覆着皮甲,有点像大陆上四处游荡找活的俑兵。但风尘仆仆也无法遮挡的高贵气质则像一位骑士大人。但真正吸引维克多目光的则是那两匹马。

维克多眼睛越看越亮,他把阿偌放在马鞍前特制的小架子上,翻身下马走上前去,他摸了摸黑马的脖子,而黑马不情愿的打了个响鼻把头扭向一边。“这确实是阿拉伯马!”他自言自语道。

而被他的举动惊醒的老头纠正道“小孩子,这是贝多因沙漠马,不是你说的什么阿拉伯马。”

维克多更加肯定这是一匹阿拉伯马了,因为阿拉伯马有一个与其他马非常明显的区别,就是有一张明显凹形的脸,也被人称为鞋娃子脸,这老头又说是沙漠马,不会错了。

“喂,老头,这马卖吗?”

后面的马克听了一阵苦笑,他们现在骑的这两匹棕马就是用活的红狐狸幼崽从马贩那里换的,现在又看上了人家的两匹马。

那只红狐狸幼崽可是他们给阿偌和齐肯的爪子戴上了特制的皮套,花了半个月才活捉到的。听说在首都可以卖1000金布利。

“不卖,还有我叫约翰不叫老头。”老头一口回绝了,随即他又说“如果,你们给我一只鹰,我可以用一匹马跟你们换。”

“不换”这次倒是马克抢先回答了。“维克多,算了吧。”

而维克多又伸头往两匹马的马腹下看了看,抬头说到“老头我们不要你的马了,但能给我们这两匹母马配个种吗?我们这两匹安达卢西亚马并不辱没你的贝多因马。”

相对于阿拉伯马维克多其实更看重的是阿拉伯公马和西欧索雷亚母马的后代,而他们的安达卢西亚马就有着索雷亚马的许多相同的特质。而他们的后代很有可能就是大名鼎鼎的纯血马。

纯血马,一个在另一个世界引起疯狂的马,在赛马场中它勾引着所有人的视线和钞票。它是中短途中最快的马。而且世界上所有著名的马种都曾引进纯血马来改良血统,培育出新的名马。比如中国和蒙古都曾用苏联培育的纯血马和蒙古马配种,繁殖了苏高血这样优良的品种。而顿河马和哥萨克骑兵的唐纳马也都或多或少的有着纯血马的血统。

有了纯血马就等于有了数不过来的金币,维克多这样想到。

“可以,但你要教我用鹰打猎的方法。”老头也顺势降低了要求。

“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