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节 实证的困扰
作者:林夕赋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568

不知过了有多长时间,一阵敲门声打破了室内的沉静。

“尧!终于来了,要这么久?”。

“啊,小静,等很久了吗?嗨,二位,怎么了?这副表情,出什么事了?”。

温静一耸肩,帏先作了回答。

“我们这儿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个?”。

“啊?恩,好的吧”。

“最后的资料已送过来了,你看一下就明白了”。温静又打开了三人的资料,尧坐到电脑前逐个的看着,过了一会儿。

“赵雄?凶手只能是他了”,其他人点头肯定了这点。

“哈,真太顺利了。这的确是好消息,那坏消息呢?”。

“坏消息就是下一步怎么办?要知道,他可和张儡不同,我们现在没有确凿的实物证据来指证他,这是最麻烦的。当然是要把他约出来了,但用一般的方法肯定行不通。出于这种情况,我认为必须以特殊的理由将他约到特殊的场所才会有理想的结果。现在问题就出在理由上,场所并不难想到,可一个好的、特殊的理由…”。

“天啊,这么复杂?理由的话…”。

“算了。尧,说说你的情况吧”。

“啊,对了,帏,这是你要的”说着,尧拿出了几份似乎是报告单的东西递给了帷。

“好极了!”。

“恩,另外还有些意外的收获”。

“什么?”。

“是关于那个吴经理的。他叫吴德星,在万隆公司工作了很多年,后来被提升为业务经理,但是听说他曾经是想转作财经部经理的,虽然具体原因还不太清楚,可财经部在整个企业当中确是非常吃香的。时间大概是在王程远加入公司的前一个月左右。

“本来当时公司接到他的转职报告后,两个星期左右便给予了肯定的态度,让他作转职准备,等待最后的答复,但自从王程远进入公司以后,他要转职的事就被拖了下来,直到最后,他却得到了,财经部经理一职由王程远担任的答复。相信这一定给了他相当大的打击,说不定是恨!”。

“哦!还有这样的内情!”。

“照这么说,也许这个吴德星就是幕后主谋!”。

“不!不太可能。想想看,张儡是他找的,由此推算,赵雄很有可能也是他联系的,你认为幕后主谋会亲自做跑腿的事吗?另外,现在可以肯定,整桩杀人事件的起因就是王程远升任财经部经理一事,李紊的参入应该纯属偶然,也就是说,完全是他们公司内部的事。这样看,单以吴德星的职位,恐怕也很难左右得了这场阴谋吧”。

“对啊!”赋点了点头。

“不过,他倒有理由是第一副手。看来,可以决定我们的下一个目标了。要想顺利地找出幕后主谋者,也是为顺利的结案,吴德星!是绝不能少的重要人物!”。

“好了好了。现在只明确目标便足够了。先把眼前的问题解决了再说吧”。

“恩,说的对,不过眼前的问题可有点麻烦”,三个人凑到一起展开了讨论,一个个理由提了出来,一个个理由又被否了下去,讨论越发显得激烈。

就这样,很快时间到了下午。

“这个理由也不行!?”。

“太明显了啊!这等于在说‘你出来,让我们把你抓住’一样,哪个凶手会应约?不安因素倒是够了,但过头了”。

“既要让凶手来应约,又得让他产生极大的不安的理由?太难了吧!”。这时,电话响起。

“喂,我是温静…小王啊!怎么样?…是吗?…恩…恩……好的,谢谢你,byebye!”。

“小王是谁?”尧问。

“我的一位同事”。

“他有事吗?”。

“啊,是这样的,是我们拜托小静找她的同事去调查一下在李紊失踪期间,赵雄的行踪。怎么样?有结果了吗?”。

“是的,从他的邻居及各方面都表示,赵雄在24日至27日下午的三天半的时间内,行踪不明”。

“24日至27日下午!李紊是21日至27日间被杀的,正好是后半段时间,吻合常规”。

“还有,赵雄在27日下午回家后到近些天,一直表现反常,总是很紧张的样子,尤其是别人跟他打招呼的时候,他时常都是被吓一跳的反应”。

“足够了,这些就足够了,凶手不会是第二个人了”。

“可抓不到他还是没用”。

“会想到的,一定会想到的,我好象有了点头绪”。

“休息一下吧,好吗?你们讨论很长时间了,来,喝杯水”温静倒了三杯水递给他们。

“谢谢”。

“这个理由这么难想吗?恩,要是他行凶的时候有人看见就好了”。

“怎么可……!等等!你说什么?!”帏突然转向温静。

“啊?我说要是有人看见他行凶就好了”。

“对呀!我怎么没想到!?了不起,小静!”。

“什么?…”温静被搞蒙了。另两人也是一愣。

“你说什么?”。

“被人看到,没错!就是这个!你们想想李紊的眼睛!必要的因素知道了,可强烈的刺激是什么呢?现在再想想看,他当时面朝的方向,一定是看到什么了!如果是物的话,在那样的情况,他应该不会注意到。但如果是人的话,而且是足以使李紊吃惊的人的话,便一定看得到!”。

“有道理!这么说,只要找到这个人的话……”。

“等等!怎么找啊?我们还没证实这个想法呢”。

“不,不,没必要,管它是否有这回事呢,我们可以冒充这样的人啊!威胁他出来。这足以让他不安了吧,而且非出来不可!”。

“好注意!”另三人同时赞道。

“太妙了!那么,现在就给他打电话!”。

“不,最好不用电话。我记得他经常上网的”。四人又打开了赵雄的资料。

“果然!看,有电子信箱的!给他发邮件!”。

被发的邮件中,内容如下:

赵雄先生(凶手先生)!如果你还在意当日在工地的停车场内行凶一事,请于三日后,即10月15日,下午17:00整,准时到行凶现场(过时不候)。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