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胭脂还魂
作者:墨色青衣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5224

秋过也,正伤心。

已经是九月时,天却酷热难挡。往日早已风烂于山野的桂花现在只是零星米粒。红日当头。连月不见雨点。热,以一种蔓延病的形态在江南诡异地盘旋着。

浙洲是江南富饶的心痛。他贫穷,而且安于贫穷。他的山清水秀居于江南桂冠,但被拔地而起的崇山竣岭遮掩成桃源梦境。浙洲连知县也只是个清水衙门,地皮薄,刮三尺不见油星。知县是得罪了贵人被贬至此,平日只喜饮酒作诗游山玩水,好在浙洲人淳朴,几年常任也不过是鸡毛蒜皮的事情。这十里地算不上夜不拾遗,至少称得上安居乐业。除了穷!

“胭脂,胭脂,李安抚要娶你做老婆哩!”女孩又喜又恨,扯着嗓子喊,“你比不得董妖精漂亮,咋就有怎么多人看中你啊?胭脂,你真的会勾人魂呢!”

叫胭脂的女子挑挑眉。不作一词,手中翻开的书上密密麻麻写满注释,却不象是女子的字迹,少了份温婉柔软多份傲骨清冷。她长发垂肩,仅是用一条翠绿的丝带随意绑了去,不是娇艳夺魄的美人,但奇异的拥有非男非女的飘逸感。“好了,就你这性子,耐不得等,看着吧,要不了多久你家的门槛就要被求亲的人踏破了。少在这里笑我!”言语间流转着几丝慵懒几丝妖媚,倒还真有那么种勾人魂魄的意味。女孩红着脸,低哼一声急忙忙跑走了。

胭脂站起身,倚在窗上看山高水长、炊烟袅袅,眼底泛着温和的目光。她本是一个爱书成狂的女子,一心扑在图书之上,无心婚嫁。自小到大,三十年时光匆匆而过。她的世界全是书,文艺杂志世界名著历史诗歌医药科学,她没有过人的天赋,自始自终靠的一个勤字。诺大的国家图书馆,她都粗粗略览一遍,精读的也有三分之一的藏书。她知道,人的精力有限,天分限制的她已经靠努力扩张了。对于她来说,是世间的一切。

也许是血缘吧!她的祖先有一女子嫁入天一阁世家,终老一生只为求得入阁阅览,最终落了个年华逝水幽梦一场。天一阁的后人,血液中沸腾着对书的痴迷。本想一生会这样下去,无欲无求与青灯野史相伴。却不想,一日醒来,天翻地覆!

她不再是那个啃着零食翻阅书籍的图书整理员,却成了一个叫做胭脂的女子,也就是俗称的:鬼上身!

揉揉眉头,胭脂不知觉得叹了口气。夏龙很像中国南宋时期,豪强自起,窥视着这块肥肉。战乱是不可避免的。她想到这个又头疼不已。自己手无寸铁还身为女子,难到真的要跑上山去做个压寨夫人?天,乱世将至,最苦的莫过于女人!

“小姐,管家说一切都妥当了,该上路。”“知道了,你先退下。”“喏!”

收敛心神,今天是她回“家”的日子。自从三年前“自己”殉情而死吊坏了脑袋,她就一直在浙洲休养。殉情?才十三岁的女孩贫瘠到只剩下自己想象的爱情。不过至少给她的“失忆”带来一个好的借口。

“绿衣。”一个娇俏丫头笑盈盈进来,行了万福,也真是偏爱一袭绿衣。“说说玉家如今的内况。”

“回小姐,您是玉泉四大家族中玉家的四小姐。我们玉家经营珠宝生意近百年,是老子号的大当家。老爷玉绝生十七岁时得进士却弃功名游历天下,三十回乡开设学堂,门下学子多入朝为官。老爷更是在五十登上家主之位,终使玉家名列四大家族之中。小姐上有长兄玉风,娶年家二小姐年如枚为妻。二姐玉凤,嫁于当朝丞相之子李陵。下有五弟玉心遥,六弟玉彭举。小姐本名玉楼月,字胭脂。本有自小指腹的未婚夫顾献成。却因为顾献成私自毁坏婚约娶风家大小姐风冷颖为妻,小姐一气之下上吊自杀,也因此失去记忆。”绿衣语调起伏波折,颇具魅力,脸上神色变化多样,可爱至极。

“四大家族?是风家,年家,玉家和顾家?”“是的,那背信弃义的顾献成就是顾家败类!”胭脂低低一笑,放下手中的书,换上青衣儒衫,方巾束发,转眼间,一位翩翩少年郎立于眼前。“绿衣,这家族间本就没有什么真情,不过是利益约束罢了,当不得真。”胭脂揉揉小丫头的脑袋,宠溺之情溢于言表。

“我外出三年,求的是安宁。回去,不是去争什么权利地位,只不过尽一份孝心。什么顾家,风家,于我何干?但倘若有人拿我当这局中的筹码,那他最好洗干净脖子等我来剁!”

绿衣心中一紧,胭脂的口吻虽然温柔可亲,却愈发让她感到冰冷冻人。一次求死失忆,会让一个骄纵懦弱的女子变的如此深沉难测吗?若不是她三年来不曾离开,她到真要怀疑这个胭脂小姐是她人假冒的。

“小姐今后必定不凡!”绿衣抚着发抖的胸口不禁这样念到。

“不凡?呵呵。那样实在太累。我身为女子虽然不求嫁一良君恩爱一生,至少也没有试图一人对抗俗世,为女子出头的想法。平平安安就好。”胭脂双手抱拳,弯身一拜,眉目微转中掩饰不去的一分笑意,“绿衣小姐,小生这厢有礼了。”稍稍扬起嘴角,挑挑眉毛,真是有那么些少年风流的韵味,书生文雅的姿态。

看的绿衣瞠目结舌,抓住小姐的衣袖低低叹到,“我还以为小姐真的变做了一个俏相公。却不想原来世上真的是可以乌纱帽罩婵娟啊。小姐,你可真是雌雄莫变,奇妙极了。”她一脸的崇敬之情,大大满足了胭脂的初次变装的虚荣心。

咳嗽几声,把小丫头乱飞的神思唤回来,胭脂有些遗憾的说,“我一向难见的一些技巧性的孤本。有些医书上甚至有易容巧扮的技巧,那才是巧夺天工的东西。我这样呀只是改改动作,变变声音,唬唬寻常人还可以。遇到心思灵活的人也不过是贻笑大方了。毕竟男子和女子天生是不同的。”

绿衣巧笑着回答,“小姐好心思,才是寻常人比不得的。只是小姐,这三年来您看的书还要全部带回去吗?玉家大宅估计是不需要这些的。要不,我们先去购置些绸缎饰物,也好过回去寒酸。”

“不必了,轻装来轻装走,这些书我大多是烂熟于心,况且也没有什么经典之作,就留在这里。万一什么时候我再回来,也好有些消遣。到是什么绫罗绸缎珠宝玉器就免了,太重太贵太麻烦,再说怀璧者罪,我还不想被人打劫。少爷我风度翩翩,要那些身外之物何用?”嬉笑着敲了一下绿衣的额头,胭脂笑的很淡然。

绿衣呸呸呸的吐吐舌头,“小姐才不会回这个破烂地方,小姐福大命大,将来是要富贵荣华的。童言无稽,大风吹去。”若的胭脂很没气质的大笑,“好丫头,你家小姐怎么说也是十七岁的女子,怎么到你口中就成为孩童?太没面子了!”

绿衣不去回话,张罗着几个下人收拾细软,将书籍封存,器皿收箱,彻彻底底的要断绝和这个穷乡僻壤的关系,看来是真的将自家小姐的戏言当真的。

“实在是好玩。”胭脂转头看看屋外的熟悉景致,不去想未来模糊的路通向何方。玉泉,似乎是个很美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