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薄公熙*来之内*幕
作者:歧路歧人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826

我相当困惑,以公之年龄来考,其生于1949年,已是花甲之老人,行事奈何如此冒失、激进?铁腕除豪强,但却拘捕名律师,践踏法律制度,一时监狱人满为患。 首..发薄公本来一腔报负,欲振中国政坛,雄起于列侯,百姓声望甚盛,如日中天,但盛名之下其实难负,竟至于身边至亲涉杀外籍公民,其权其势竟嚣张若此。却奈何江流陡转直下,身败名裂,似可惜,实可叹。纵有豪族背景,亦不要得意忘了形。此为记。

重庆日报评论员:

**中央决定对薄*熙*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公布对尼*尔·伍*德死亡案依法复查结果并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得到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衷心拥护。中央的正确决定大快人心,薄*熙*来、王*立*军等人的违纪违法不得人心

党无纪则乱,国无法不立。党的纪律是全党意志的体现,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强制性社会规范,维护着社会公平与正义,是一个社会的刚性底线。党章要求每一位党员都必须遵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宪法规定每一位公民都要遵守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遵纪守法光荣,违纪违法可耻!

普通人违纪违法,其影响范围是局部的、有限的,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影响的是大局,污染的是整个社会。薄*熙*来、王*立*军等人违纪违法,给党和国家的事业带来了损失,对党和国家的形象带来很大损害,尤其是对重庆改革发展稳定大局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也使自己身败名裂。任何人违纪违法都会遭到人民大众的唾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一旦严重违纪违法,更会被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所不齿。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法律面前没有特殊公民,党内不允许有凌驾法律之上的特殊党员,任何人触犯法律都不能逍遥法外。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不做违纪违法的反面教员。

人生规划千万条,遵纪守法头一条。这不仅强调的是法治意识,而且唤醒的是人们的道德良知,是现代社会对每一位公民的基本要求。法纪犹如立在悬崖壁上的一道护栏,对每一个人都是一种关爱和保护;法纪的堤防一旦决口,就必然会出问题、受惩罚。薄*熙*来、王*立*军等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再次警示我们,一定要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严格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守住信念防线、道德防线和法纪防线,在任何情况下都要稳得住心神、管得住行为、守得住清白。

当前,重庆正处于非常关键的时期。我们一定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增强纪律和法治观念,大力践行“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荣辱观,更加有力地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奋力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新胜利。

人民日报: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随着法治观念的深入人心,人们对这一点的认识日益深刻。遵守法纪,依法办事,成为任何人都不能例外的庄严准则。

但在我们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人治传统的国家,要在短时间内根除传统思想的影响,并非易事。一有机会,少数人心目中的特权思想、人治观念、官本位思维就会溜出来作怪。为了“提高效率”,应该履行的程序就被省略;为了“跨越发展”,法律法规的“红灯”就视而不见。更有甚者,有的人手中有了权力,法治原则就成了“对人不对己”的约束,就有了挑战法律的资格。这些破坏法律准则、无视法治尊严的做法,必然要受到法律制裁。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领导干部尤其要做遵守法纪的表率。小平同志说得好:“不管谁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机关依法侦查,司法机关依法办理,任何人都不许干扰法律的实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遥法外”,谁都没有擅权营私的特权,谁都不能存一丝“刑不上大夫”的侥幸。

人民日报:决不许有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党员

“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践踏。不论涉及到谁,只要触犯法律,都将依法处理,决不姑息。”日前,**中央对薄*熙*来同志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公布对尼*尔·伍*德死亡案进行依法复查结果并将犯罪嫌疑人移送司法机关,得到了广大党员群众的衷心拥护,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成为全党全国人民的普遍共识,凝聚着改革发展稳定的强大力量。

无论是作出依法依纪予以彻底查清的果断决策,还是贯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无论是采取正确有力的各项措施,还是将相关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中央的处理决定,既是落实从严治党的根本要求,也是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必然之举。同时也充分说明,代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中国**,决不允许有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的“特殊党员”;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任何人触犯法律都将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作为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增强全体公民的法律意识,对于稳定社会秩序、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公民权利,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时期,面对体制转轨、社会转型、思想多样、利益多元的新形势,只有所有社会成员都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法律尊严,才能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创造良好社会氛围,才能更好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也才能谈得上实现公平正义、推进社会和谐。

严密的组织纪律性,是我们党的一个鲜明特征;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严守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是我们党的重要优势,也是党始终保持先进性的重要保证。对党员干部而言,如果说遵守国家法律是基本义务,那么遵守党的纪律则是基本要求。遵守国家法律就是时时处处模范践行国家法律,遵守党的纪律就是要首先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自觉同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王*立*军事件、尼*尔·伍*德死亡案件和薄*熙*来严重违纪问题再次警示我们,只有坚决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国家法律,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政不移公仆之心、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在任何情况下都不逾越法律、纪律和道德的底线,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才能真正做到清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干事。

“奉公如法则上下平,上下平则国强”。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面对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要继续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有效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圆满完成“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必须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秩序,必须依靠全体人民的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不断增强纪律和法治观念,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我们才能更好地增强党和国家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环境,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坚实保障。

</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