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有女清婉
作者:等不到的戈多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10910

( 请牢记 ) ( 请牢记 ) 就在这时,那扮作男装的女子轻移莲步,走了过来,面朝陈风,面有不屑的说道,‘枉你还是个读书人,和一个商贾大声吵嚷,实在是有辱斯文!你的老师就是这样教你的?‘

她伶牙俐齿,声音很是尖酸刻薄。 无弹出广告文本小说站教训完陈风转过头来看向洪金宝,声音倒是柔和了好几分,‘洪掌柜,我要的无痕墨,你们配置好了没?‘

洪金宝恭恭敬敬地递上一个巴掌大小的檀木盒子,‘这无痕墨是我聚宝盆费尽心机,历经两个多月才采来的。我们试验过了,无论是什么墨迹,只要是用它涂上指甲大那么一点,就完全消失了。公子看看,可还满意?‘

素衫女子接过盒子,似乎是十分满意的样子,随手丢出一把金叶子,‘不用看了,赏你的。‘再不看两人一眼,转身就要离去。

‘李公子,请留步,我有点事情想跟您商量一下。‘洪金宝拱拱手,很是正式的说道。

‘嗯?什么事?‘

‘李公子,您看这无痕墨的配方,能不能卖给我们聚宝盆?说实话,李公子天纵奇才,居然能发明这种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宝贝,实在是让人佩服之极。‘

素衫女子听闻这马屁话,俏皮的吐了吐舌头。转过头来,俏脸之上却杀气凛然,一字一句地森然顿道,‘不行!绝对不行!你要是敢把配方私自透露出去,我灭你满门!‘

说完,她便如同一阵风一般,蹬蹬蹬的下了楼。

洪金宝也不知道是气还是怕,脸色惨白浑身哆嗦。

陈风脸色微变。这女人看似神秘,其实内心却欠缺了一些细腻,轻易就暴露了自己的身份。刚才她丢下的金叶子,颜色竟然是赤色的。

七成金是青色,八成金是黄色,九成金是紫色,而十成金才是赤色。这种颜色的金子,又被称为‘药金‘,是道士烧丹汞,炼金丹才会用到的。皇室之中供养了一批道士专门炼制这种金叶子,让皇帝用于赏赐文物大臣或是**嫔妃。

洪金宝一笔大好的生意被拒绝了,狼狈之余再回过来看陈风,忍不住怒火爆发,‘你走!怎么还不走?快走!我们聚宝盆不欢迎你!‘

看着那女子离去的背影,陈风步履匆匆,跟着下了楼。

刚出了街道,陈风找个空当发动了隐身技能,一路缀在她身后。倒不是存了什么坏的念头,只是这女人刚才展露出来的相貌和背影,让他想起了一个人。

李清婉,皇家的公主。陈风记得半年之前和她在侯府之中大概是见过一面。是侯府中一次上流社会相亲性质的诗会,不少王公贵族家的公子小姐都有参加。陈风依稀记得,这位皇家公主是十分淑柔温顺,身上满满的大家闺秀的范儿,何曾露出过如此刁蛮活泼一面?

而且前几个月的时候曾听闻,这位皇帝最宠爱的清婉公主身患重疾,广张榜单寻医问药。难道是病情好了,却因为生病导致的性情大变?

无痕墨,听名字好像很神奇的样子,这是什么东西?

陈风脑海中思绪飞快,步子也跟得紧,不知不觉就跟着她出了城门。

这一路之上陈风仔细打量了几次,心中已经万分确定,这个身影,绝对就是清婉公主。

隐着身悄然过了出城的哨卡,陈风左右环顾,却再没发现她的身影。疑惑地向前走了几步,身后忽然被拍了一下。

‘小子,跟着本姑娘想要干嘛呢?‘

‘你是谁?‘陈风戒备着,他平时也看一些乱力怪神的书,直觉这位清婉公主应该是被某种鬼怪附身了。

‘你会隐身?哈利波特?‘她犹豫地轻声问道。

这四个字让陈风如同中了定身法。半晌,转过身来,难以置信地盯着面前的女人,就如同走夜路的人倏忽看到一只漂浮的鬼魂似的。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盯着对方,陈风小心翼翼地搜索者脑海中那段来自梦里的记忆,卷着舌头说出那个极其拗口的名字,‘伏地魔?‘

然后李清婉就如同找到组织的孩子一样,猛地扑到了陈风怀里,俏脸埋在男人火热的胸膛,又哭又笑,口中语无伦次地说着陈风听不懂的话。

陈风手足无措,长这么大从未品尝过温香软玉在怀的滋味,犹豫片刻便是红着脸轻轻拍打着她的香肩,不住地安慰着。然而毕竟是个血气方刚的处男,胯下那支枪很快就可耻地一柱擎天了。

‘我去,你来了这个世界居然还是处男!‘李清婉哭了半晌,终于是回过神来,用极其鄙视的语气冒出这句话。

陈风凌乱了。

其实他潜意识中一直很排斥梦中的记忆,他在不断的告诉自己,那只是一个梦。梦里的人,梦里的事,还有梦里的文化语言风俗习惯都只是虚幻,可是现在,他不得不承认。

那不只是个梦,那是一个真实的世界。不过他并未真正踏足,只是在梦中去过而已。

李清婉从他怀中挣扎着起身,捋了捋有些凌乱的发丝,双手在脸上胡乱抹了几下,便是兴致勃勃的问道,‘喂,小处男,你叫什么啊?‘

陈风毕竟不能开口辩解,默默承受了这个哭笑不得称呼。沙哑着声音道,‘陈风。‘

‘你怎么来的啊?‘

‘做了个梦,一觉醒来就到了这里。‘

‘多长时间了?‘

‘几个月吧。‘陈风含含糊糊地说道。

‘吆,哥们儿,你怎么这么怂啊,我来了不到半年已经把皇宫中这门道儿都摸清了。可你怎么混成这个样儿?瞧瞧这粗布衣衫,这寒酸劲儿,简直是丢我们穿越人士的脸。我可是听说了,前几天忠勇侯府有个叫陈风的小子被饱揍了一顿,说的不会是你吧?‘李清婉一拍他肩膀,摸着鼻子,促狭的笑道。

陈风苦笑。

李清婉也没就着这个话题继续说下去,抱着膝盖,坐在郊外雪还未消的田垄上,看着漫天遍野的银白,幽幽叹了口气,神色看起来很是萧索。

陈风也不说话,他也的确不知道说什么好。就算他知道哈利波特有一件隐身衣,就算他知道有个大魔王叫伏地魔,就算他知道华夏美利坚英吉利法兰西,也根本无济于事。

现实里他是属于这个时空的,他只是忠勇侯府一个地位卑微的庶子,不过多了一段来自另一个世界的记忆。即使是神器在手,也只能如同过了河的卒子一样,异常谨慎地走着每一步,稍有差错就是万劫不复。

风倏忽大了,卷起一场雪花雨。

陈风脱下那件洗得发白但却很是干净的青衫,‘坐着上面吧,地寒,别着凉了。‘

这句话如同一颗催泪瓦斯一般,姑娘的眼眶便倏忽红了,雾气酝酿成滚动的眼泪,从光洁的脸蛋上滑了下来,在雪地里打出一个个黄豆大小的坑。她低着头,喃喃道,‘我以前一直以为穿越是件很好玩的事,我要穿成公主。住大大的房子,有好多好多仆人伺候,有俊秀的阿哥宠我,有和蔼的皇阿玛疼我……没有老板,没有扣工资,没有汽车尾气,没有早起晚睡……‘

说着说着,她的声音渐渐大起来了,在寂静的雪地里显得有些吵闹,把几只树枝上蹦跶的麻雀都吓得飞走了。

说了许多,她又一次扑在陈风怀里,‘可是现在,我玩够了,我不玩了。梦醒了吧,我要回家,我想爸妈了……‘

陈风只能轻拍着她的背,默然无语。

他能理解这种与整个世界格格不入的滋味,因为他曾亲身体会过。

许久。

‘清婉,你是怎么发现我隐身的?‘陈风巧妙地转移了话题。

‘哎呀,你笨死了。城里大街上没有雪,城外有么,一看脚印不就知道了。‘

‘那你怎么知道我会跟踪你的?‘

‘猪!你不知道女人可是有第六感的么?‘

陈风恼羞成怒,去挠她的痒,李清婉挣扎着拿雪团自卫,两人在雪地上滚作一团,脚尖在地上不老实地乱蹬,将好好的一张大床翻滚起了黄褐色的烂泥。

李清婉终究是个女子,斗不过陈风,找了空爬起身来颠颠撞撞朝前跑去,上了一个山坡,直直地站着,仰头看天。

陈风一步一步走过去,心中压抑了许久的东西仿佛在刚才这短短的嬉闹中全部消散了似的。这几十年来他从未感觉到如此的轻松,惬意,就好像是历经磨难终于站在山巅,却发现这山,这艰难,这险峻,其实根本不存在,完全都是自己臆想出来的。

老天制造的黑色幽默让人癫狂之后,心境却更有几分看透世事心旷神怡的豁达和洗练。

陈风扳过李清婉的肩膀,认真地盯着她的眼睛,道,

‘看,其实,你只需要活得精彩,剩下的由老天安排。‘

这十几个字,李清婉痴痴念着,念了许久,失魂落魄的眼神渐渐清亮起来。

然后陈风脑海中那根筋不知是瞬间的短路还是早有预谋的断电,忽然伸手捧起那张精致的俏脸,对着两瓣红唇低头吻了下去。

动作很笨拙,但满腔的火热足以弥补技巧上的生涩。

风,悄然又大了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