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南方 第十六章 甲坚兵利(10)
作者:淡墨青衫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413

“杀!”一个身强力壮的郑军勇士一刀砍中了一个镇兵长枪兵的臂膀,那个郑军壮士面露喜色,把刀一摆,就想把受到重创的长枪兵砍死。

“轰!”正在他追砍的时候,高博小队中的选锋赶到,这个选锋怒喝一声,手中的大斧抡圆一挥,巨大的震响过后,刚刚还想取别人首级的郑兵已经被一斧砍成了两截,暗红色的血液流的满地都是,内脏掉的满地都是……这样的场景把在场的敌对双方都震撼住了。

“嘿嘿。”把人砍成两截的选锋兵并没有迟疑,刚刚这一斧把这个选锋的血性激了上来,他索性抛掉了左右的圆盾,双手持斧一路砍杀过去,在他的巨斧面前任何抵抗都没有意义,郑军刚刚局部战场人多而激发的士气瞬息间就土崩瓦解,在巨斧面前,所有人都抱头鼠窜,偶尔有几个试图反抗的,他们手中的刀枪在这个选锋的三重铠甲面前几乎也没有任何作用,仅仅是一人之力,就把这附近的成百郑军就撵的如同兔子般四窜而逃。

“真是个畜生啊……”

手持纹眉大刀却一直被困在阵中,并不能直接上阵参战的吕承志用艳羡的语调评价着那个刚刚大出风头的选锋……以他的武艺和身体自然也够资格做选锋,不过堂堂参将去干小兵的活,这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除了高博小队的那个选锋,整条战线上四营之中地各部选锋都展现出了不俗的战力。这些选锋是在军中特别选出来的精锐敢战之士。个个身高体壮力大无穷,这几个月来曾志国又一直给他们特别的训练,除了体能训练比普通战兵要强之外,个人地博斗能力也是重中之重。别的不说。这些选锋兵的格斗训练还远在他们的战阵训练之上,就是连吃饭,他们也比普通地战兵还要好,顿顿有肉。天天加餐,就是这样花费了巨资成本和心血之后,三百多选锋终于暴发出了恐怖的战斗力。

站在阵后的曾志国也在品评着这一次夜战的成绩。此次消灭郑营,他自然也是深思熟虑过。大明到了现在这个时候已经是不折不扣的末世景像,想和光同尘与各路军阀搞好关系,大家一致对外抗敌是绝无可能的。比如郑家。钱比他多,人比他多,朝野中地势力比他大,而郑家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利益集团,就从他们拥立唐王后的表现就能看得出来,这个家族上到郑芝龙,下到郑彩等人就没有一个实力为国出力的。/

他们拥立唐王之后占有福建全省,其余南方各省也有不少地方听从隆武小朝廷的指令,局面比之弘光小朝廷当然不如。比之永历新创时却是强过百倍。而且唐王隆武皇帝说不上多英明神武,却也是坚刚有毅力。是明室藩王中难得的刚毅雄健之辈。大好形式,郑家上下除了郑成功外没有一个人愿意当真整军顿武。兴师北伐,郑家拥立明室藩王不过是奇货可居。眼看清军坐大,郑家上下都要投降,哪有一个人有心复明?隆武帝没有实权,也没有军队,郑芝龙对他百般欺凌侮辱,全不看在眼里,数次下诏北伐,郑家无有一人听从,郑鸿逵接诏后按兵不动,郑彩出师不到百里就停住请饷,如此无德无良无耻的家族居然出了郑成功这样的民族英雄,也算是极大的异数。

现在这个年头,朝廷威令不行,中枢其实早就没有权威,马士英为什么斗败东林党?他有兵!如果曾志国还是束手束脚,想来整合各方势力,如同史可法那样忍耐调和,企图让这些藩镇军阀激发天良,从整个南明史来看,这根本就是痴心妄想,绝无实现地可能。

曾志国不是圣人,就算是孔圣再生,能斗得过这横流地人欲?

当真是好笑!

拿郑家来练兵,让镇江镇的战兵多见见血,多在实战中锤炼一下将军和士兵地能力,尽管今晚不少无辜的鲜血在大地上流淌,不过曾志国却没有半点负罪感!

斩百练钢易,去心中魔难,想成就大事业,原本就是要踩踏着无数无辜人地骸骨,流尽天下人之血,方能成就英雄事业!

“来,传令,阵前呼喊,弃兵除甲投降者,免死!”

既然已经得到了练兵的效果,再多加杀戮就没有任何意义了。兴兵灭郑是必须为之地事,用郑家的兵来练兵也是迫不得已,人生就是经常会有此两难的事,如果想一味追求完满,怕是什么事情也做不成功。

不过既然目的全部达到,再让士兵这么杀戮下去,就是失之残暴,而且也没有任何意义。

“大帅传令,降者免死!”

“降者免死!”

在重装甲士面前,郑兵已经没有抵抗之力,原本就是士气低迷,刚刚打了那么一下,一则是自保性命,二来是贪图那点赏银。既然打不过又能保住性命,再蠢的人也知道如何选择。

“铿锵……”诺大的军营中不停的传来兵器落地的声音,战意一失,在瞬息之间所有的郑氏家兵都丢掉了武器,然后不用人说,全部都跪倒在地上。

也有少量的心腹悍不畏死,手持兵器不肯投降,并且吆喝着士兵继续抵抗。

“杀了!”

四个带队的营官已经汇集在一起,杨英明、曹毅、张威、吕承志并肩而立,算是现在曾志国最有力的四位臂助。

看到有人抵抗,吕承志也不请示,直接挥手下令。

命令一下,四面八方的弓箭手一起强弓直射,剩下的百多名死硬不降的郑氏官兵全部被射的刺猬一样,惨叫着倒地而死。而在几个家丁簇拥下的郑鸿逵兀自跳脚大叫,几个选锋过去把家丁杀死,挟小鸡一般的把郑鸿逵挟在臂膀之下,带了过来。/

杨英明先是皱眉,然后又勉强一笑,张嘴道:“好了,请大帅进来吧。”

他是曾志国麾下唯一加上副将衔头的军官,如此一说别人自然不会多话,过不多时,数十名亲卫簇拥着曾志国昂然而入。

“郑鸿逵,你知罪吗?”

一见曾志国过来,挟住郑鸿逵的选锋将他往地上一丢,却把郑鸿逵丢了个头晕眼花,半天挣扎不起。

好不容易强撑起身,正好看到曾志国按剑在前,郑鸿逵勃然大怒,当下便不顾章法的破口大骂起来。他如此这般当然强横,倒也有点横行海上的大盗风骨,只是口出成脏,没有章法,曾志国听的只是摇头:“你那老大郑芝龙都没有什么成色,一个海盗借着我大明不收海税不修水师的机会出了头,好风凭借力,送尔上青云,你家就不该有如此富贵,也不该有如此权势,这不是你家该得的……和你说话,倒污了我的嘴巴,来,带下去杀了!”

“你敢杀老子?老子是镇海将军,是总兵,你敢杀我?”

刀斧手在侧,郑鸿逵也不复适才强项,这个时候他自知郑家势力无用,眼前此人若是忌惮,也不会如此行事了。倒不如搬出朝廷功名,或许还有一线生机。

“杀你如屠一狗,朝廷能奈我何?不要多说,倒教我小瞧了你。”

骂声不绝中,曾志国挥手下令,自有刀牌手将郑鸿逵拖了下去,几息过后,刚刚活生生的人便成了身首两断的尸体。

曾志国冷眼看了一下郑鸿逵的首级,倒也并不放在心上。此等人杀了便杀了,对他的心神完全没有半点影响。

他自己现在都已经没有明白,自从扬州一战之后,曾志国已经由一个废柴统领大兵多时,威权在手,杀伐决断,这么久时间下来,已经与当初那毛头小子绝然不同了。

这种转变,不是一时一日之功,也不是想当然就可以达到,这种城府心智,是要千锤百炼和久掌大权之后自然产生,如果是一个一文不名的穷小子就想到曾志国今日之境界,那只能说是痴人说梦。

郑鸿逵死,此间算是事了,王晓已经受命去逮杀郑彩,也不能教这小子逃了,不然就是很大麻烦。

眼前降军,足有四千出头,真正战死的不过三四百人,下令降兵自己将死者的尸体择地挖坑掩埋,然后便准备拔营起寨,把这些降兵带回镇江,慢慢整编吸纳。这些人都是闽省穷苦渔民,性格坚忍很能吃苦,其实都是些强兵的苗子,放在郑家手里当真是太过浪费了。

今日一战,获益颇多。很多没有正经打过仗的营兵被安排在第一队,虽然很有死伤,而且这一战其实等于是单方面的屠杀,不过仗只要打下来,对参战的士兵自然是大有益处,这一点不消说得。

问题却是更多。镇江镇十人有九个是淮泗子弟,单兵素质不消说得,阵法演练也是由着不少将领督促,天天进行,而到了战场之上,以曾志国的眼光来看,毛病还是不少,适才郑兵一个反扑,局部人数稍多时,就算是有身披三重甲手持巨斧的选锋在场,镇兵还是很有死伤,而且一直操练的对阵战法也有破绽,甚至是颇为慌乱!

以选锋对白甲,以熟练战阵与建奴野战,现在看来,选锋算是能够达成目标,而明军已有的阵法达不到他想象中的效果,以此阵和此兵对建奴百战精锐,怕是唯有必败。

曾志国眉头紧皱,他知道,非变法不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