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难道是传说中的杂务科?
作者:烈风之刃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428

需要指出的是,这间办公室很大。尽管它的门开在角落里,但是它几乎占据了整整一层楼。从办公室的窗户,还可以看到后面院子里生长着的荒草。我不知道那一片空地有多大,也没有心情为市局在这寸土寸金的都市里闲置着这么大一块空地而惋惜,只是透过这个硕大而杂乱,好像仓库一般的办公室,似乎看到了自己更加惨淡的未来。

办公室的一个角落里摆放着几张桌子,坐在一张椅子上的一个家伙看到了我,他就对我挥了挥手,说,进来进来。

这个家伙似乎也就三十出头的样子,中等身材,留着长长的头发和满脸杂乱荒芜的络腮胡子。那次在朝阳区见到区分局的那个陈祥华看起来就够颓废了,眼前这个家伙似乎就更颓废,他完全不像一个警察,而像一个诗人或者艺术家。上班时间,他身上甚至还有些酒气。我一下子觉得这样的情景很熟悉,在哪看到过呢?我仔细的看着他,这家伙虽然颓废,但是不可否认他还蛮帅的,有点像……郑伊健。

我猛然想起为什么觉得这个场景有些熟悉了,那是一个香港电影里面出现的人物和情景。《第一诫》,那是一个看了让人心里毛毛的鬼片。

“你就是古裂吧?”络腮胡男倒是笑容可掬的看着我,态度比我们股长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好多了。“听起来好像骨裂,你这名字也够衰的。我叫林森,是这里的头。不过这个办公室眼下就只有我和你两个人了。”

我叫了一声林主任,他既然是办公室的头,自然应该叫主任。林森笑了一下,冲我摆摆手,他似乎不在意自己的职衔。

“我给你解释一下吧。”林森说:“我们这个办公室叫非常事务处理办公室。所谓的非常事务,就是指非正常,不合理的事务。第一诫,这个世界上是没有鬼的。”

咣当!我听见我的脑袋撞到地上的声音。实际上,是我的魂魄吓得掉在地上了。不会吧,原来这个“非务办”,就是《第一诫》里的杂务科?难怪我一看到林森有点小帅小帅的好像郑伊健的时候,就有种非常不祥的预感。难怪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有这样一个办公室,这绝对是特别成立,担负特别任务的。不行,我的理智告诉我,如果我不立刻写辞职报告的话,我这条命就有可能交待在这里了。

“这里签个字。”林森注意到我失魂落魄的样子,却丝毫没有给我解释或者说明他只是开玩笑的意思,拿了一份文件要我签字,然后就起身去开镶嵌在墙壁里的保险柜。我看见他拿出的是一个背带式枪套,然后又从另外一个保险柜里拿出了一支手枪和两个弹夹。“这是你的配枪。五四式,老是老了一点,不过这枪好用。两个弹夹,连同枪里一共二十四发子弹,定期检查,子弹数目减少的话需要做书面报告。只要你说得出理由,我就会给你签字。”

我看着那份文件和配枪,一点都没有拿起笔来签字的欲望,我觉得我都快要哭了。我说:“林主任,我只是文职。”

“我知道。”林森小帅小帅的一笑,说:“不过打手枪嘛,男人都会,用不着怎么学。”

靠,他还有心情跟我说这个。

我觉得我必须把态度摆明,我说:“对不起林主任,我想人事处那里一定出现了什么误会。我只是个文职,我能做的事就是管理档案室里的旧档案。我,我不是警校科班出身的,没有学过什么战斗技巧,也没有什么经验。我体力不好,跑800米就会吐,我的反应能力很差,就在刚才,我还差点撞到门边的柜子……我想我,可能做不来这份工作。”

555555555,不要在跟我开玩笑了。就算对付人我都对付不过来,还要叫我对付鬼?

林森看着我只是笑,说:“我在全局那么多份人事资料里单单挑中了你,你知道为什么吗?你的资料显示,你的视力听力嗅觉包括肌肉和骨骼的组成,都是最适合这个岗位的。”

靠,你还不如说我骨骼清奇,万中无一呢。我不干,说什么也不干。

林森说:“你放心,我刚才是跟你开玩笑的。因为很多人都说我像郑伊健嘛,我也看过那个电影,就逗你玩玩。郑伊健在里面的结局很惨的,难道我那么无知,没事诅咒自己?行了,身为警队的一员,就没有什么文职武职之分,维护地球和平和世界繁荣的责任就交给你和我了。高兴点,我们办公室人少,但是这有个好处,有什么经费都是我们两个人平分。我很讲义气的,以后我们就是好兄弟了。”

我抱着一种侥幸的心理问:“我可不可以向人事处申请调回档案股?”

“这个嘛。”林森说:“据说你参加工作以后非常的不认真,经常无故的拖延上级交代给你的任务,在上班时间上网斗地主,玩网游以及下载未成年人不得观看的精彩好片。你的所作所为大大的违背了一个警察的操守,据说你在加入警队以前还有**的经历,档案股给你的个人鉴定是不合格。我是为了拯救你的灵魂和肉体才把你调来的。如果你拒绝,那不但意味着你会下岗,而且以你的个人条件,你觉得你还能找到什么工作吗?我听说光大撤除了档案管理专业,是因为他们没有这个专业学位资格,也就是说,你的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将有很大的可能作废。”

我快要哭了,我完全实在哀求的说:“给条活路走行不行啊?”

这时候林森办公桌上的电话响了,他接了电话,然后说:“南山公园有人报案说有人被蛇咬伤,我们去看一下。”

我说:“林主任你玩我吧?众所周知蛇是冷血动物,现在天气这么冷,又阴雨连绵的,蛇怎么会出来咬人?再说了,就算有这样的事,也是野生动物管理部门的事,我们去又能做什么呢?”

林森说:“所以说,这就是非正常,不合理的事务呢。这就是我们职责范围内的事情。也许这是一条基因变异的蛇,或者外星蛇,必要的话,我们可以开枪将蛇击毙……如果它拒捕。”

我说:“我一点都不觉得你幽默。”

林森哈哈一笑,说:“不管怎么样,带上你的家伙,咱们出发吧。”

我还能怎样?我只能说,我的家伙我一直带在身上的。

林森给我发了一支烟,说:“真的男人,不废话。”说着,就走了出去。

我跟着林森走进了地下停车场,还是往好处想吧,至少,我现在有车坐了。也许就像他说的,这个部门很有钱途呢。现在我的腋下挂着一支手枪,沉甸甸的。我突然想,这其实才真正符合警察的身份说。然后我又想,既然林森说子弹的管理很严格,那就意味着其实不会有太多的开枪的机会,不用开枪,就不会有什么危险了。也许我们的工作就是帮老婆婆修理冲水马桶,帮树上的小猫回家。

我想起了大力哥,他一门心思的想当刑警,做梦都想带一支枪在身上神气,可他却被安排在了警务之窗当公众人物,接受全局大小警花的膜拜。我一点也不想配枪,可为什么要让我跟林森去处理一起有可能是基因变异蛇咬伤人的案件呢。

难道这就是命运的安排?我很哈姆雷特,很悲剧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