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初到领地(上)
作者:幻弦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4236

霜月位于帝国最西边陲,在黑森林边缘外。霜月城周围是大片荒芜之地,东部是帝国佛罗伦行省,北部是大陆一个松散型政权----西北商业联盟,西部是大陆魔兽最多的黑森林,南部则是兽人部落。

在这片荒芜之地能够建立起一座城市,原因只有一个,这儿是黑森林的入口。黑森林是一个巨大的资源宝库,能为人类提供无穷无尽的魔兽资源,奠定魔法文明的基石。

没到过黑森林的人也许会奇怪,黑森林边界线漫长,为何所有佣兵团都以霜月城为入口?其实原因非常简单,由这里进入黑森林要安全得多。

黑森林魔兽等级最高,森林中危机遍布,有些高级魔兽实力强横。即使是成千上万的佣兵一起进入黑森林,如果遇上了群居而凶猛的高级魔兽,还是一句话:将会死无葬身之地。

这世界魔兽实力太强悍了,先别说龙岛上足以蹂躏世间的巨龙,就算是这黑森林之中某些9级、10级的魔兽,对人类来说绝对是恐怖的存在。

佣兵间流传着一句话:“进入黑森林前,请先将你的脑袋别在腰间。”黑森林的危险程度由此可见一斑。但危险归危险,每年依然有成千上万的佣兵从各国汇聚到此处。因为黑森林中的资源太值钱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句古话在异界同样适用。来到这里的佣兵,也许会是一朝暴富。衣锦还乡;不然就是客死异地,尸骨无存。

黑森林中魔兽地分布是相当有规律的,各种魔兽的活动范围也相对固定。

经过几百年的探索,佣兵界早已达成共识,霜月城是黑森林最安全的入口。这儿是黑森林中魔兽等级最低地区域,从这儿进入黑森林,存活率要比其它地方高十倍。=君 子 堂 =所以很多佣兵团都聚集在此处,大批商人们也涌到这里淘金,经过数十年发展,一片荒芜之地就奇迹般地矗立了这座城市----霜月城。

罗杰被天云帝国陛下封为霜月城领主,这消息经布伦达派人散布,早已传遍霜月城每个角落。听到这消息后,有人窃喜,有人担忧。有人冷笑,有人愤怒,有人蚩之以鼻,也有人不屑一顾,但无论如何反应,当雅伦家族千多名私人士兵在城郊驻扎下来之后,人们都知道了。所谓的“霜月城主”已来到了,开始议论纷纷起来。

为什么说是所谓的城主?因为罗杰这领主虽然名正言顺,但还未得到霜月城中实力派佣兵团的承认,而且恐怕暂时也不会有任何一个佣兵团肯承认罗杰的统治。

要收服这些彪悍的佣兵团,任重而道远。罗杰也不敢指望短时间内就能够办到。

雅伦家族的军队在城外驻扎下来后,第二天一早,罗杰换上便服悄然到霜月城中逛一逛,露琪、唐吉、哈比和他一起出发。随行的还有雅伦家族聘请的十几名高手。

霜月城是大陆上少数几个没有城墙的城市,因为没有城防地必要,更没人能够说服大家出钱出力修筑城墙。

罗杰一行人由东面进城,一路上大家都好奇地打量四周,观察着这个充满传奇色彩的城市。

这里的建筑物线条简单、质朴无华,没有帝都那些昂贵的装修。罗杰心道。这也很正常。绝大多数人不打算在这儿长住的,只想在这里捞一把就走。谁愿意花钱搞豪华的装修?这里的建筑虽然质朴,但也坚固实用,不失粗旷地气势。

罗杰一行人走了不远,就到了一个小市场,唐吉忽地惊呼道:“软毛野猪肉每斤竟然只需50银币,这太便宜了吧。=君 子 堂 =”软毛野猪是味道非常鲜美的魔兽,在帝都只有最高级的酒馆、餐厅才能吃到,而且价格贵得惊人。一道软毛野猪肉的菜式要10个金币左右,相当平民一个月的收

唐吉话音刚落,哈比也惊叫道:“我地天,金斑铁线蛇的蛇胆居然只需5个金币就能买一个,这么便宜,我要买十几个回去。”

露琪拉着他道:“哈比大叔,先别急嘛,我们再看看。”

“但这么便宜,错过了可能马上被别人买走。”哈比几乎不肯走了。

才走了几步,露琪看到旁边一间店铺在门口竖了一个价格牌,看了一下价格,她也惊叫道:“噢,一杯翠绿槟榔果汁要1枚金币,这店太黑了吧。”同样的果汁在帝都只需5个银币,这店铺的标格实在贵得离谱。

一路行过去,他们不时发出惊叹,他们心中地价格体系在这里被彻底颠覆。凡是与魔兽有关的东西便宜到极点,而其它东西却昂贵异常。

在间小摊档前,哈比吃惊地问老板,“你这里一块面包的价格,竟然比一条魔兽烤腿还贵,这面包还有人买吗?”

那个老板哈哈笑道:“你们是刚来到霜月城的吧,这里的馒头和面包要比魔兽肉好卖得多。因为魔兽肉味道再好,当作主食天天吃,任谁也觉腻味,时间长了反而觉得白馒头味道更好。所以啊,这里最有钱的人吃馒头和面包,没钱地人吃大鱼大肉。霜月城地素菜比荤菜贵两倍。”

罗杰等人听得张口结舌,彻底无语。因为小麦谷子之类要通过商团从很远运来,而魔兽能就地取材,造成了主粮价格与魔兽肉价格倒挂。

众人再往前走,穿过这个小市场,便是霜月城的街道了。街上来来往往地人们有很多佩戴了兵器,这是霜月城街头最明显的特征。有极个别人虽然腰间空空,没挂配剑,但一看就知道是等级很高的战职者,再仔细一看,他们手上的戒指式样古朴,多半是空间戒指,兵器多半藏在里面。

这里果然是战职者云集的一个城市。

忽然街道另一端传来一声呼喝:“抓贼啦,有人偷东西,拦住前面的盗贼!”

“呛,锵----”大街上顿时响起一片刀剑出鞘的声音,整条大街寒芒闪现。街头似乎一下子变成了武器展览馆,各种各样的兵器都有。

其中一人的宝剑闪动着月光一般冷冷的光华,剑身上的寒光如水波荡漾。罗杰等人虽然隔得老远,依然感受到剑上散发出来的丝丝凉意。罗杰主持军事魔研,看过无数的附魔武器,单从眼光上说,他足以和附魔武器大行家相比。他一眼就看出这是一柄中阶上品的冰系附魔剑,市值超过5000枚金币。

另外一人手中的宝剑通体暗红色,像烧红的烙铁一样,这是一柄中阶下品的火系附魔剑,价值3000枚金币。

罗杰等人看得目瞪口呆,装备的好坏与实力是成正比的,从佣兵们手中的兵器就可以知道,他们的实力非比寻常啊。

这时一个盗贼撒腿飞奔而来,他身后一人提剑狂追不已。

街上众多佣兵虽然拔剑在手,却没人上前拦截。追赶盗贼的那人掏出一块银光闪闪的金属令牌,高高举起道:“我是卡达国佣兵,属于霜月城清风佣兵联盟。”

他这么报出自己的国别和佣兵派系后,有几个佣兵同时上前,挡在那盗贼身前,这些佣兵大约是同国家或者同派系的,上前帮忙。而其他佣兵反而退到街道两旁,一副看热闹的样子。

冲上前的佣兵们扇形散开,将那盗贼包抄起来。那盗贼端是不凡,在飞速前进中能够一下子停顿下来,不至于撞进佣兵们的包围圈中,他旋风般一个转身往原路跑去。但后面一直追赶他的人已冲近,抡起大剑就劈。

那盗贼一闪身,闪电般绕过这人,在佣兵合围形成之前冲了出去。

但那盗贼刚走出十余步,又新走出几个佣兵挡在他身前了,看来这条街道上清风佣兵联盟的成员很多。

那盗贼纵身一跃,想跃上街道两旁屋顶上。但他足尖尚未踏上屋顶,一支羽箭带着劲风射到,他横过匕首一挡,击落了那支羽箭,但受了这箭的干扰,他从半空摔了下来。

地上的佣兵马上将他围住,六七名佣兵们展形攻势,轻松将这盗贼生擒,将他押回清风佣兵联盟去了。

罗杰等人留心观看整个打斗过程,露琪叹道:“玫瑰佣兵团的平均水平,和这些佣兵还有很大的差距啊。”哈比等人也有同感。

这些佣兵押走那名盗贼之后,街头又恢复了原来的平静,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就连街边的商铺也正常营业,店铺里的人也没再谈论这件事,仿佛这是司空见惯的、再也正常不过的事,人们连谈论的兴趣也欠奉。

罗杰摇了摇头,这霜月城的治安真是太差了,人们对战职者的斗殴已到了习以为常的地步。从人们麻木的态度来看,恐怕这样的事情,在霜月城中每天也发生二三十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