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同病相怜
作者:步千帆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9690

“气死我了,气了我了!妖可杀不可辱!”

老金在桌子上转来转去,不停的咆哮,低沉的吼声震的洞顶的钟乳石摇摇欲坠。{xiaoshuoyd/.com 首发文字}

“你消停一会儿吧,再鬼喊鬼叫的房顶都塌了!”岳枫没好气的道。

“那黄毛丫头竟敢如此戏弄我老人家,是可忍孰不可忍?金爷是把她一口吞进肚子里,还是放火烧了她们家的房子?”老金像上套的驴子,在桌子上不停的转来转去。

“你能不转悠不?看着眼晕!”

“一个小毛丫头竟然欺负到金爷头上来了,换了你能忍啊?”老金咆哮道。

“怪谁啊?你干嘛不用一下隐身法,你只要不说话,一只蜥蜴谁会注意?你非得装打火机,活该!”岳枫不以为然道。

老金怒道:“金爷是江湖上成名已久的妖怪,这要传出去名声还要不要了?”说罢又悻悻的道:“金爷四十年来一直被人关着,怎么会知道现在的小妞连蜥蜴都不怕了?记得当年女孩子见到壁虎都能吓的鬼哭狼嚎的!”

岳枫摸出一根黄鹤楼香烟,右手的食指和中指一弹,香烟自动飞进嘴里,动作潇洒而利落。

“借个火。”岳枫笑呵呵的看着金光。

老金瞪圆眼睛道:“借什么火,金爷是盗蜥又不是火蜥!”

“放屁,上次你不是已经吐过火吗?”

岳枫学着小姨子许雪晴的样子,按了一下老金的脸,老金的嘴里喷出个黄豆大的火苗。岳枫就势把香烟点着,深深的往肺里吸了一口,让烟雾在肺部循环一周后,又悠悠的吐了出来,喷了金光一脸,浓浓的烟雾将金光小小的身体包裹起来,还真有点腾云驾雾的感觉。

老金被呛的连连咳嗽:“咳,咳???小子,那是金爷的要害,不是开关!”

“还说不会吐火?真是个蜡烛,不点不亮!”岳枫抽着烟道。

“这不叫吐火好不好?这叫发火!告诉你,泥人还有三分土性呢!金爷好歹也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盗帅夜留香!”老金的眼睛通红,看得出来,他已经到了暴走的边缘:“小子,你懂不懂尊老敬贤?”

老金的怒气化为一股黑烟,从嘴里冒了出来。

岳枫鄙夷道:“妖怪没人权,甭和我说这个。”

老金又气又恨,但是偏偏拿岳枫无可奈何。岳枫半瓶子醋的缚仙索,只能绑住十五厘米之下的动物和妖怪,连抓只山鸡、兔子都无能为力,偏偏老金现在体长不足十五厘米,正好被克制的死死的。

老金怒气难消,化悲愤为食量,午饭一口气吃了两笼包子和一大碗鸡丝汤面,心情才稍微好了一些。

当天下午,余主任派人送来一台旧电视和一个卫星电视接收机,“天柱洞”里的生活环境稍微好转了一些,总算是夜里没那么寂寞了。只是岳枫的武功却没有什么进境,老金通晓的几门功法都是那种一练就得五十一百年才能有小成的那种!

岳枫只有区区的三个月时间,哪里等得及?

还有一个最现实的问题摆在了岳枫面前,他的钱包已经空空如也,老金和雪獒填不满的肚皮,令他着实为难。

那把警枪就更令他头疼,那就是个烫手的山芋啊!

想起被全省的警察跨银河系追捕的悲催下场,做贼心虚的岳枫就冷汗淋漓。

满头冷汗的绝对不止岳枫一个,刑警大队里,潘朵拉秀美的脸早就花容失色了。

枪丢了!

枪里可是还有二十发子弹啊!

一发子弹就可以要一个人的命,二十发就是二十条人命,而且落在匪徒手里,他们会拿着这把枪做什么?抢劫?强奸?还是恐怖袭击?

潘朵拉越想越怕,脑海里出现无数令她后怕的景象,现在她已经汗流浃背了,警服被冷汗打湿以后贴在身上,空调的凉气一吹,她不由自主的哆嗦起来。

夏天,她居然觉得自己象掉进冰窟窿一样的全身发冷。

姜文演的电影《寻枪》里的情节一幕幕的在眼前闪现。

枪是什么时候丢的呢?明明就放在手包里的,而且手包从来没离开过身体,里面也没丢任何别的东西,怎么就唯独枪不见了呢?

难道说,盗匪是专门冲着那把枪来的?

潘朵拉更是心惊肉跳。

“小潘啊,病了吗?不舒服就回家休息休息。”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亲切的道。

“王队长,我没事儿的,一会就好了。”

“哦!”王队长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女人嘛,总有几天不舒服的时候,我老婆不舒服的时候,我就让她多喝点热水,你也多喝点水吧。”

潘朵拉秀美的脸拉得老长,挤出一丝笑容向自以为关心下属无微不至的支队长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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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二式手枪,五点八毫米口径,装弹量二十发,惯性闭锁,片状准星和缺口式照门,弧形弹头内嵌钢心铅柱组合结构,有一定的穿甲能力,在50米的距离上穿透13毫米厚的头盔钢板后,仍能穿透5毫米厚的松木板。在照门和准星上均涂有荧光点,便于夜间瞄准射击。

不过这把枪没装激光瞄准具,和军用的还是略有不同。

岳枫在手里掂掂分量,这把枪零点七六千克,这个重量入手的感觉很舒服,双弹夹装填,二十发子弹的大装弹量会给使用者一种安全感,不会刚刚开枪就没子弹。

虽然和斑蝰蛇、沙漠之鹰这些大口径军用手枪的威力比起来,还是有些逊色,但是作为警察用枪,火力已经相当猛烈了。

岳枫自小就学过打枪、骑马,对这种这把装备刑警系统不久的手枪一点都不陌生。

“说,怎么能找到丢枪的人?”

“真的没办法!”老金赌气道。

“不知道怎么办?这个黑锅我可不能替你背,要不我把你捆起来交给警察?”岳枫故作沉思状。

老金不屑道:“警察能把我老人家怎么样?”

“警察是不能把你怎么样,不过他们会不会把你送到科研院就难说了!”

老金似乎被踩了尾巴的猫,立刻暴跳起来:“金爷绝不当小白鼠!”

它和岳枫有同样的毛病,见不得穿白大褂的人,只要看见那身衣裳就像是被抽了脊梁骨,连逃跑的胆量都欠奉,就剩下哆嗦了。

岳枫只是在精神病院呆了三年就做下了病根,老金却在那个想一想都会令它浑身颤栗的地方,足足的被关了四十年之久。

老金自己都不知道,在决定逃跑的一刻,它是从哪里获得的勇气!

“哎,那恐怕由不得你啊!”岳枫一脸沉痛的表情。

老金真被吓住了,哆哆嗦嗦的道:“不就是找个人嘛,金爷有办法。”

岳枫狡黠的笑道:“有办法?可别勉强啊!”

“真的有办法,绝对不勉强!”老金表情坚毅的如同刑场上的烈士。

鱼有鱼路,虾有虾路,当贼的自然有当贼的办法。

“你忘记了?金爷的口水是龙涎香啊!只要我看见想要偷的东西,就会不自觉的流口水,我的口水在空气里挥发以后,就会沾在周围人的身上,十天之内都不会消失!”

闹了半天,那天满缆车的人都发花痴,是因为这个家伙看中了女警花的枪了!

“以后出门,给老子戴上口罩!”

老金满脸不情愿的点了点头。

“沾了你口水的味道又怎么样,不还是找不到人吗?”

“金爷的鼻子是最灵敏的,哪里有我喜欢的宝物,我们都闻的出来!龙涎香的味道是独一无二的,我自然是可以循着气味找到那个漂亮妞的!”

我靠,真专业啊!

当贼的装备还真全啊!

“小子,咱们今天中午吃什么啊?”老金肚子开始咕咕叫,它问了一个最现实的问题。

岳枫也愣住了:“是啊,没钱今后吃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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