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短信"传情 之二
作者:迷幻幽灵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2768

没等一会儿,他不但把笔和纸都拿来,还把桌子也搬了过来,紧靠着床。我坐在床上,他坐在凳子上。悠闲地看着他一切布置完之后,他终于等不及了,好不容易才开口问着,“怎么,样,做!”听听,好难为情,居然还不虚心,不过也算了,不和他计较,知道他是辽王,高高在上,做到这些已经很,不容易了!

“喂,其实,我已经告诉你了,你还不懂哦!”一个蒙棒子打得他更是不懂了,他愣是呆呆地凝望了我半天,只是半张着嘴,说不出话来,估计,今日,他最没面子了,看到他这样,我忍不住“扑哧”地笑出来,却没想到他竟然又“啪”地当头赏了我一掌,嘴里还唧唧歪歪起来,“快说,你要是敢耍本王,你叶蝶就完了!”

“好,好,我说,短信短信就是简短的书信,笨……”蛋还没喷出来,又被他一眼瞪了回去,“又在玩我!”他更没好气地冷哼着。

我低着头,没说话,心中一阵地偷笑,唉,死人,今日就让你尝尝现代人发短信的滋味!于是,我顺手拿起笔来,在纸上写了一句,“不要生气哦,我错了,嘿嘿,我能问你几个问题吗?”最后附加一个笑脸,然后,低着脑袋塞给他。唉,这古代的毛笔真难用,将就着用吧!瞧这字儿,写得跟蜘蛛爬似的,握也不会握,了了地以现代人的握笔方式艰难地完成了这么一句。他肯定会以为我没练过字儿,果然,

他又蒙了,不知道我又在玩什么花招,便分外小心地接过纸,看着,然后捧腹大笑,“这是你的字,怎么像杂草一样,一根一根的,你,”还没等他说完,我伸手过去,对着他的脑门又是的挥,他不说了,憋着嘴偷笑,又拿起笔,了了几字,便又递给我。死人,嫌我的字难看,这又不能怪我,要是你这儿能有现代的笔,我保你对我的字刮目相看,哼!

虽然想是这样想,但我心中当然还是乐了,没想到了古代还能体验现代人的感觉,更没想到那个死人,也竟然和我“发起短信”来,刚开始,我以为他肯定不会和我这样呢,笑眯眯地接过他的纸条,“呃!”笑容僵了,写得什么这是,“只限你三个问题!”不会吧!我眨巴着眼睛看着他,而他,右腿一抬,翘着个二郎腿,一脸的淡然,一副“随便你”的态度!唉,天哪,你这个死人,真是败给你了!于是,我低头,表示,好吧!

第一个问题“你喜欢我,还是喜欢珠光?”这个问题我想了好久了,可能从第一眼见到珠光时就产生了,而一直没问,因为,当时没想到我会爱上他,现在,既然,我已经爱上他了,那么,我也一定要问个明白,虽然我也知道他心中是有我的,但,珠光在他心中什么地位,我真的是很在意的!我爵着嘴把纸条又塞给他,他肯定不会给我个好答案的!

果然,他刚看完,面色一沉,同时,我的心也跟着沉了!唉,看来,珠光,在他心中,还是有地位的!沉默一会儿,他把答复给了我,我怀着沉重的心情接过纸条,而,他写得,竟然是“这个问题一句话说不清楚,本王不答!”什么意思?这个死人,又在想什么,喜欢谁就谁嘛,为什么说不清楚,难到你还想两个都要,不可能!心中那股略带醋意的火又狂烧了起来,狠狠地翻了他一眼,而他,竟然嘲笑着我!

哼,第一个问题先欠着我!

第二个问题“你喜欢我吗?”一气之下,了了写了这么一句便递他,刚递给他却后悔了,这个问题还没第一个问题有水准呢!

果然,他接过去,刚看完,便哈哈大笑起来,笑得我混身直哆嗦,脸更红了!唉,想想以前在现代,我还没问过一个男孩子这样的问题呢,就是李志,也是他先追的我,那也是有原因的,因为李志把情书错给了我了,所以,我和李志才好上的!没想到,刚刚一时气愤加激动,竟然这样问他,是不是很没面子呀!死人,老娘平生我第一次这样真心对一个人,你要是敢回答不,你就完了!

他见我红着脸别到一边,又草草几字塞给了我,我急急忙忙打开一看,“呃,”竟然是,“如果你是个淑女,本王绝对不会要你!”这,这,这,“你什么意思!”我一口气没咽下来,“嚯”地直起身子,跪在床上,双手叉腰,直直地吼着。简直,简直又是在侮辱我嘛,什么,我是个淑女,还如果!本来就知道,老娘我不是个淑女!

“这次是你没听懂,不是本王没说清楚,本王说,如果你不是淑女,本王绝对不会要你,那反过来呢!”他倒好,见我如此反映,更是笑得不可开交!又怕触动我伤口,他又不得不起身,扶着我,直到把我硬压下来。“蝶儿,你不会真的没听清楚吧,本王这话,反面的意思,就是,本王喜欢你,真的很喜欢你,喜欢你喜欢得不得了,更是喜欢得没办法了!喜欢你的笑容,喜欢被你打,喜欢被你骂,更,喜欢,与你吵架!”

“你!”好你个死人,也知道和我玩起文字游戏来了,一阵嗔怒,却又破泣为笑,咯咯咯地笑起来。“你又在玩我,该打!”说着,右手的扬,对着他的头又是一巴掌,他躲也没躲,心甘情愿地被我打!不但没躲,还反手一抱,又将我整个身子都抱了起来,他的怀抱,真的很温暖!我先是一怔,而后也紧紧地抱住了他,唉,真希望此刻永存!

真心地对等他,真心的爱他,真真正正地谈一次恋爱,找一个真真正正爱我的人,也许,这个心意,便在我到了大辽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吧!记得曾经去五台山玩,遇到一个和尚,他说,我的缘分不在二十一世纪,我的缘分,是要经历生死的!而,眼前抱着我的人与我抱着的人,便是我的缘分了!以后的事,谁也不知道,无论战争也好,和平也好,这个人,我真的,不会再放手了,以前李志离开,我没有留住,更没想留他,这个人,我不会了!因为,我坚信,他,是不会对我放手的,永远!

“蝶儿,第三个问题呢?”温柔的气息又在我脖劲边扬起,我紧紧地抱着他,同样,消消地问着,“你,是怎么喜欢上我的?啊哟,好痛,耶律德光,你碰到我屁股上的伤口了,把你的猪蹄子给我放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