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糊涂人自有糊涂处
作者:青铜人头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6099

宛本喜滋滋地跑到前排。

看不出来他技术不错,至少在对付吉普车方面比周易更顺手,开起来不顾一切,风驰电掣。好在车上除了周易,其余几人都是车盲,只觉得快也看不出有什么安全隐患。

周易坐到后来,从公文包里掏出那封开口的信开始仔细阅读。

信是写给松江集团公司副总经理马奔的,写信的是香港的一家房产公司下属的物业管理公司。信的内容很简单,说的是马奔先生已经将近半年没有交物业管理费。为了让马先生享受到完美的小区服务,公司希望马先生尽快将所欠的物业管理费补上,云云。

周易刚开始也只看看,心中还好笑,这个马奔,居然逃单被人家追过来了。传出去怕要笑掉人大牙。

周易才笑了一声,就笑不出来。

他一个激灵,突然将一切都想通了。

一套香港的大房子得多少钱,马奔一年收入多少?他一个集团公司的老总一年下来撑死也不过百万上下收入,而在香港一套好一点的公寓怎么说也得上千万。像马奔这种人物,绝对不会仅仅以一套小房子就满足的。这封信上的楼盘只需一查就清楚了。

想到这里,周易立即拨通办公室主任曾琴的电话:“曾主任,帮我查一件事。恩,很简单的,你现在在电脑前没有?”

曾琴今天正巧在公司办公室值班,回答说:“我现在在办公室,有电脑,周总,要查什么资料?”

周易说:“也不用弄那么复杂了。事情是这样的,你在网上搜索香港一个叫《丽晶海景花园》的房产楼盘,看看他们那边的房子规格如何。对了,我这里有他们企业的网址,我念给你听……”现在很多企业都有自己的网站,方便用户查询、联络、交流,这家房地产公司也不例外,将网址印在信封上。这就方便了周易查询。

周易刚吩咐完曾琴,心中便有点后悔,这种隐秘的事件是知道的人越少越好。汲取教训1,以后电脑要随身携带。

很快,曾琴那边有消息过来,说是那个楼盘在香港也算是高尚社区,价格非常昂贵。说罢便报过来一个天文数字。

周易听着。也没多说,只道:“就这样吧。”他还真没想到马奔居然有这么多钱,如果说这房子是靠自己的工资,打死他也不会相信。看来,做为一个总公司地主要领导,油水是非常大的。周易对这种事情一向没有一个严格的善恶鉴定,人一生下来就有欲望。只要不被反贪污局的人逮住也没有什么。但马奔这会显然是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买了这么好的房子,居然忘记了交物业管理费用,被人家以信件的形式通告过来。这信若落到有心人手里就是一件天大的事情。

“周总。你查这个做什么?”曾琴很好奇。顺便问了一句。

“没事,没事。”周易回答。

“恩。”作为一个合格地办公室人员,不该问的就不问。这是一条基本的工作准则。

放下电话,周易陷入沉思。看来,毛彬要的东西就是这个。而让毛彬来找自己的人绝对是马奔。向毛彬许下车间主任的位置,还给了两万块钱。这样代价也算过得去。

可是,马奔究竟是如何知道自己拿了这封信的呢?

想倒这里,周易心里又是一惊奇。这封信是冯辛在喝醉之后放进自己口袋中的,就是在将自己看成出租车司机要给车钱时。可是,把这么一封信不为人知地放进去,周易不认为这是一个喝醉酒的人能够做到的。那么,只有一种解释。这是冯辛有意为之。

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首先,冯辛手里有这封信地事情马奔肯定知道,也一定会去要。

而冯辛为了摆脱马奔地纠缠,将祸水引到自己身上。这样一来马奔的注意力就会转移到自己身上。她就可以站在一旁从容控制局势。

说到底,在这一事件中,周易和马奔都是被动的。

但是,主动权现在却握在周易手中,他现在是控制者。因为,就拿这封信来说。如果作为打击马奔地一件有利证据,只有原件才有法律依据。

眼前有两个选择:一,将信还给马奔,一是给毛彬老同学一个面子,也是为老同学的前途做想,大家皆大欢喜;二,将信还给冯辛,将事情转移动到她那边去。事情本就是由她引起,收尾的工作也该由她来做。

内心之中,周易是倾向于将信还给冯辛的。信本来就是她落下的,还给她也应该。不过,这封信的厉害之处周易和冯辛都是知道的。如果要还,是不是就传递出这么一个信息,周易向冯辛示好,从此以冯辛门下干部的面目出现在世人面前?

这是千万不能做的。周易知道,在这么一个复杂的大企业里,关系网遍布,门派之争激烈。如果将自己归入某人地体系,那不就是将自己的命运和别人紧紧捆绑在一起?而且,周易的出头和剻江北有莫大关系,这个,地球人都知道。好好的天子门生不做,偏偏要去和冯辛打得火热,只有傻子才会这么做。

但是,若将信换给马奔,自己算是将冯辛得罪干净。冯辛在总公司的势力虽然在几个老总之中最弱,而且掌管无关紧要的行政系统。可这样的人建设性的东西也许匮乏,但破坏力绝对巨大,对于办公室政治他们非常有一手。得罪了冯辛,自己未来的日子肯定会过得非常不愉快。

而且,自己地办公室主任曾琴就是冯辛的人,自己的一眼一行可算都在她的眼皮子下面摆着。这也是冯辛放心将信交给自己的原故。而且,听她的意思,好象短时间内并不急着将信收回去。一来,信若一收回去,她就不得不将信还给马奔,于情于理都该如此。二来,她要看周易的态度。周易现在的位置很重要,至少对行政系统而言如此。周易手上的企业以前很多都属于后勤,而后勤是行政系统最最油水最最重要的一环。

现在,周易才意识到自己手中捏着地是一个多么大的麻烦,丢又不是,送也不是。

无论如何,这东西是绝对不能还给马奔的。周易是这么认为的,马奔想要回这封信可以直接同自己谈,也许那样还可以考虑将这个麻烦尽快脱手,可马奔最大问题是瞧不起周易,仅仅想靠一个毛彬和一万块钱就想将周易打发。抛开实际的好处而言,这样的做法是让人不能接受的,至少那种轻慢就让周易非常不快。

怎么说。周易也是公司地中层经理,起码的尊重还是应该的。可周易没感觉到这种尊重。好,将这封信先押在手里,静观事件的发展。如果,价码适合的话,也许可以考虑和马奔接触接触。

但是,冯辛那边也是个很头疼的问题,需要处理好。

对于一个女人能够走到很高的位置,周易知道这个女人便不像她昨天晚上醉态可鞠时看起来那样傻。周易有一种感觉,这个局就是冯辛设置的。而且一步一步地收网。而她则在另一端捏着网,冷冷地看着马奔和周易。

这感觉很不爽。

信不能交出去,但也不能让当事双方都感觉到不安。那么。应该找个大家都能够接受的地方放置这个定时炸弹。

想到这里,周易叫宛本停车:“宛本,我突然想起有件急事需要马上去处理。这样吧,车你先开着送爸妈先回去。我晚饭时回来。”

“那好。”宛本点点头,很兴奋的样子。

宛若:“周易,你要去哪里,怎么这就要走?不行,我不让你走。”

还没等周易回答,老丈人首先发话了,老爷子呵斥女儿。“男人工作,你一个女人插什么嘴。男主外,女主内,各人有各人地本分。男人还是要以事业为重。”看不出来,老爷子挺传统。

宛若吓了一跳。

宛若妈妈不乐意了,“什么以事业为重?老头子,你以事业为重了一辈子,我就没见你做出什么轰轰烈烈地事业出来。今天我生日,若不是周易请客。你还没和一起上过馆子呢!对了,这么多年了,我一直想回日照老家,你总说忙,不想去。也没看你忙什么?”

听老婆这么说,老爷子立即垮下脸。

二老眼看就要不愉快。

宛本大怒:“你们搞什么,尽说这些,太讨厌了。我走了。”说完话,一踩油门,带着一家人去得远了。

周易截得一辆的士朝青年服务总公司方向去。

到了公司,见曾琴还在公司里值班。周易走上去,将那封信扔在桌子上,说:“把信锁在保险箱里。”

“好的。”曾琴起身拿钥匙去开保险箱。

周易将信叫曾琴锁在保险箱里是要给冯辛一个信号,自己还没有将信交给马奔做什么交易。但也不会这么轻易交给冯辛。至少不是冯辛所选择地那种方式移交。

曾琴是冯辛的人,这一点没什么疑问。自己今天所做的一切,周易相信冯辛会在第一时间知道的。

身边有这么一双眼睛,任何人都会很难受。

“不想知道这封信写的是什么吗?”周易问曾琴。

曾琴笑笑,“你不叫我看,我能看吗?”

周易一笑,“你不看最好了,这封信是冯总给我的。我也没看,估计也很重要,先锁好。等她想起问你要,你就还给她吧?”周易故意这么说。

没想到曾琴态度很坚决,“这信是周总您放在这里的,还信也该周总您亲自去还。就算冯总来问,我也是不知道有这件事情的。”

周易一呆,他没想到曾琴居然会这么说。看来,这个女人倒很有职业操守。或者说,她愿意获得自己的信任,希望和自己好好共事吧。

周易需要从新看待自己同这个办公室主任之间的关系。那么,彼此相互信任是否符合绝大多数人地利益呢?

他深深地看了曾琴一眼,说:“曾主任,也许我不是一个合格的总经理,也不好相处。如果和我工作有压力,我很抱歉。”

曾琴锁好保险柜,将钥匙交给周易:“这个保险柜这有这一把钥匙。周总,和你共事我很高兴。”

周易有点奇怪,“是这样吗?”

曾琴一笑:“周总对人很直接,和你相处其实很简单的。知道你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我们也知道该怎么做。你说,和你这样的领导一起工作不是很轻松吗?”

“呵呵。”周易还真没想到有这么一种说法,尴尬地笑笑:“实际上,我的毛病我知道,对人太苛刻刻薄,不够和缓。”

“领导者不是做外交官。沟通上下,联络左右是我们办公室的责任。”曾琴说。曾琴这句话是在很明确的表态,既然做了周易的办公室主任,本职工作一定会做好没,所谓食君之戮,忠君之事。这是中国人的基本道德准则。

“哈哈,明白了。”周易笑起来,心中一阵高兴。有一个好地办公室主任,对自己开展工作自然有莫大的帮助。

刚才在《菜根香》吃饭的时候自己可是答应过毛彬见个东西还回去的,难道要食言而肥。毛彬和周易的关系不错,如果因为这件事影响到他的前途,恐怕周易也会内疚。可自己明明已经决定不会将信还回去的。以后见了毛彬的面,如何交代?

就目前纷乱的情况而言,也只能以一个“拖”字诀来对付。

哎!该死的马奔,居然糊涂到没叫物业管理费的地步。

这下可真是给大家找了不少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