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动手
作者:潇疯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323

杨文焕和萧筱湘相视笑了起来道:“头,她一定在骗你!你相信我们吧,人家那是绝对在骗你,不是骗你钱,就是瞧上你的职位了。你说要是相处久一点,你去过不少地方,凭你的见识,吹一吹把美媚哄昏了我们还能信,但你要说你是白马王子一见钟情,我们就得去吐了。”

白墨笑了起来,他点着叼在嘴上的香烟道:“那就没问题了,我还真以为,我在一夜之间,变成了万人迷了,或是大众审美观点突然转变呢。这,就是我让你们来这里讨论的秘密,明白吗?”

“有没有搞错啊?”杨文焕叫了起来:“搞半天来这里就是为了讨论你是不是很帅?我的妈的,头,你是不是疯了?再说,你咨询我们的意见,这顿饭是不是该算你头上?我们提供咨询意见还包饭钱,这也太说不过去了吧?”

白墨笑道:“稍安莫躁,饭钱我给就我给。你们听我说完先,我认为刑警大队里有问题,因为有一个人喜欢上我了,或者说,她表示得如同喜欢上我一样。所以我才找你们来问这个事,你们的答案明显和我自己的一样,所以我更确定刑警大队有问题。”

杨文焕和萧筱湘这次倒不再反对,他们点了点头。的确有问题,从一进刑警大队他们就发现有问题了,对白墨再怎么不满都好,不可能这么公然的去反对白墨,让白墨完全下不了台,那在政府机关是不可能发生的。

但今天发生了,不单如此,还有人来伸量白墨有多少斤两,这绝对的有问题,但问题出在哪里他们就一样没有想出来,白墨笑道:“我开始也想不出来,但问题对方太急了,太急于让我相信她是众多不合作的下属里,爱上我并最愿意和我合作的人。”

这个人就是,“刘莉!”杨文焕和萧筱湘不约而同的叫了出来,因为只可能是刘莉。那和以,她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这么做,对她有什么好处呢?如果她真的喜欢白墨,那就不是问题了,但她明明不可能就这么喜欢上白墨的,而现在在座人等,却又找不到她这么做是企图达到什么目的,于是,这是一个悖论。

萧筱湘是首先动摇的,她犹豫不决地说:“或者,或者她有什么恶趣味也不好说对不对?比如说她喜欢玩那种变态S*M,头,你的体型,外表瞧上去,似乎就是那种很软弱的……算了算了,当我没说了。”

“也不一定吧,说不定她就是个骚货,见男人就勾引,现在见了新鲜货色,当然就上了,再说头也算年轻有为了,是不是,所以搞不好这女人就为了谋一张长期饭票……”杨文焕笑着道:“也不奇怪对吧?”

白墨摇了摇头,他倒了一杯五粮液,浅尝一口,轻轻地用指节敲着桌面,他觉得不可能,他相信自己已经是一个有点自大的人了,但再自大,他也不会认为是女人见到自己就会扑上来,这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其实,我怀疑她的理由并不充分,我要承认这一点,因为我从第一眼见到她时,就觉得她不是好人……”白墨慢慢地说:“总之,是一种直觉,你们知道,当设定了论调,再来找论据,可以说,不太客观,但我相信,我的感觉不会错。”

“头,也许这事先放一下吧?”萧筱湘说:“可以为朴石澄清的时间不多了,也就二天多点,我们不如搞定朴石的事,然后再来推敲这个事情,反正大把时间,到时慢慢论证,不是更好吗?”

白墨仍是摇了摇头,他把杯里的五粮液浏览器上输入w-α-р.$①~⑥~κ.с-Ν看最新内容-”一饮而尽,站了起来,他望着窗外,突然之间,白墨转过身来,对萧筱湘说:“你刚才说什么?刚说一次!快点!”萧筱湘也习惯了白墨这种捕捉思絮的方法了,当下便道:“反正大把时间,到时慢慢论证,不是更好吗?”

“对了!”白墨用力一拍大腿,笑道:“小萧不错!我知道了,这女人想要在我身上得到什么了。她要的东西很简单,就是时间。只要她在余下的时间里,把我缠住,让我无心办案,时间一到朴石就被押上京去了,因为他的保密级别,基本上……”

“那她可以得到什么?”杨文焕不解地问:“朴石和她有仇恨吗?不然的话,她整死朴石要得到什么?那也还是不成立啊!头,你不能为了自圆其说而自圆其说吧?”白墨笑着摇了摇头,他此时脸上的表情已经轻松下来了,因为他已经想通了问题的关键所在。

白墨急急地打了个电话给吴建军道:“召集人手,可能有人会在我们送朴石上京的时候,准备抢劫,对,我确定这一点,放心吧,就这样,人手不够你去找柳眉,你告诉她,我找到了陈雯了就可以了。你召集了人手以后,马上把刑警大队凶手组所有人员隔离审查!可能会有反抗!”

“怪不得我一见她,就觉得眼熟,就觉得她有问题,陈雯陈雯,明知我来了,你还敢玩火中取栗!嘿,那我们就瞧瞧谁笑到最后了。”白墨点起一支烟,他在窗前,望着车龙水马,不知不觉中,他发现,自己已离当年那个刚出校门的单纯少年,很远,很远了。

不过,他现在真的没有太多时间去感怀了,因为还要正事等着他去办,白墨笑着对萧筱湘说:“你和老杨,去捉那个调音师,我相信那个调音师,一定和朴石的战友,那个代他拦了子弹,尔后又要杀他的战友有关系,行动!”

白墨舍不得一桌的菜,加上他实在也是饿了,便狼吞虎咽起来,吃得还不过瘾,又叫了半打啤酒,啤酒很快就送了过来了,白墨喝了两瓶,又按铃让送两碗饭过来。过了一会,似乎是送饭的来了,白墨随着脚步声,却慢慢地抬起头来。

因为这脚步声不对劲,一深一浅的,酒店不会请一个瘸子当侍者。来人的腿上,有枪!白墨一个激零,捉起边上的水杯灌了两口,却在这时包厢的门被推开,一张熟悉的脸映入白墨眼帘,却是那位身上带着三把枪的阿伦。白墨笑道:“你趁不值班来这里捞外快?阿伦啊,这可不是什么好事啊!”

“白大队,我是近来手头紧啊,你多包涵了。这酒,还行么?要不要帮你换一下?”阿伦有点尴尬地说着,他刚刚把饭放在桌上,搓了搓手,但白墨已经醉了,白墨歪在桌子上,嘴角还挂着涎水。

阿伦摇头叹道:“你这么年轻,是个人物,可惜啊,我不得不动手,要不然的话,我的日子可就没法子过下去了。”他慢慢地从后腰拔出枪,这不是一把制式的手枪,这是一把黑市M1191A手枪,是在一次歼灭混混火拼时阿伦私藏起来的,在这种行动上,也算是派上了用场。

这时只听白墨冷冷地道:“我可不想动手,我就动脚好了!”似乎已经醉倒在桌子上的白墨突然之间如老虎一样扑了上去,旋风般一脚踢中阿伦的手腕。但他一下子愣住了,因为枪还在阿伦的手上。

阿伦一把扯过白墨的衣领,白墨手上的酒杯把持不稳,摔到地上碎裂成几片,阿伦狞笑道:“不行了吧?就算你再能打都好,现在是二十二世纪了,你来啊,你打我啊!”白墨一时恶从胆边生,暴吼一声,一记勾拳击中阿伦的下巴,但阿伦连晃都不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