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1
作者:于勇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864

根据赵市长的指示,市纪委针对常国安举报宛丰鑫以权侵害自己党员权力,违反组织原则打击报复等问题进行了二十几天的调查后,根据有关规定将调查结果告知常国安。身为城建局党委书记的常国安,此时也以检举人的身份坐在市纪委的办公室里。接待他的是主持调查工作的市纪委副书记严小州和信访室主任。常国安得到了不同于一般上访百姓的待遇,严副书记给他点上烟,沏上茶,态度和蔼地说:“常书记,你反映的情况市委和赵市长都很重视,责成我们进行调查,我们也进行了认真负责的调查工作,我们不仅对你负责,也要对宛丰鑫负责。按照工作程序调查的结果今天和你见个面,听听你的意见。”

常国安总算感到了组织的关心,看来一级组织对问题的态度与某些人截然不同。他向宋世博反映问题会挨批评,纪委就不会出这样的问题,他要听下文如何。

严副书记就常国安反映的问题一条一条地讲了调查结果,而常国安却越听越不是味,归纳起来就是:一、宛丰鑫以权侵犯常国安党员权力的问题:即不让常国安看党内文件,不让他参加党内会议问题。经调查:不许常国安看党内文件,不是宛丰鑫的意见,而是秘书工作疏忽忘记送文件了。不让常国安参加党内会议,也是出于误会。因常国安经常不上班,开会时找不到他。有时也有忘记叫他参加会议的时候,是秘书忘了。因此,宛丰鑫不存在侵犯常国安党员权力的问题。二、挟嫌对常国安打击报复问题,即停各种福利费和报纸,停办公室电话等问题,经调查属于工作疏忽,是办事人员无意中露掉了常书记,忘记福利费和报纸。停办公室电话是因修房弄断电话线忘记接上去造成的,不是故意的。三、收买人对常国安行动进行监视,考核作弊,拉拢一些人给常国安投不称职票的问题。经调查不存在,是常国安误会所致。干部给领导投什么票,是个人行为和权力,没有证据证明是受了宛丰鑫指使。四、宛丰鑫违反组织原则提拔干部问题,经调查事出有因,不属于违反组织原则。在这个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