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案涉人间
作者:憨夫子      更新:2017-12-19 12:26      字数:3930

天子有旨,要一个阳间人,在三个月内办完九九八十一案。据说这消息很快轰动地京,传为佳话。但对我而言,它却又是一种压力。本来“君无戏言”,这任务够沉重了,压力够大了,如今再加上舆论监督,我真有点“气喘吁吁”了。

要知道,我能不能高标准地完成八十一案,不仅关系到能否回复皇命,也关系到我有无资格提出带走荷子,如何带走荷叶子。

不过今日我上班伊始,举手之间便驳回了和绅的申诉状,应该算作一案。如此想来,八十一案也并不是什么天文数字,我稍感轻松了一点。

可是下一案办什么呢,卷宗如此之多,如果再顺手捻来,万一碰上个棘手的,一案办它个三月、半年也不稀奇,那不是很糟吗?

我伸向卷宗的手迟疑了,犹豫了,像迷信人去寺庙抽签一样,诚惶诚恐,忐忑不安,生怕抽出个下下签。挑选吧,又显不好意思,有失颜色。何况办案这事,实际难料,看似简单的不一定就简单。我心情烦躁不安中,倒真有点怨天子:为什么不直接下传案件呢。那样没有选择,遇啥吃啥,反倒少了这般烦心事。

人呵,大概比鬼心眼儿多。

嗯?一想到人,我又想到了阳世,想到自己为何被“邀请”来了阴间,不就为那个邬同学吗?***,他小子贪污,**,连累我来此做这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想到恨处,我誓回去之后,定要搧他两耳光。

其实,我和邬同学关系还是比较好的,大学三年同班同桌,还上下铺地睡着。他学习一般,人缘一般,对我还是很尊重很友好的。三年中我资助过他很多,因为他家庭的确困难,后来又帮他跑关系当局长。可是好归好,做人不能没有是非原则,何况他那些肮脏事,还让我这做同学的为其蒙羞。于是就有了那篇文章,因此才惊动了阎罗天子,才落得这般下场,真是“祸起萧墙”啊。

有关那件事的本身,我认为自己并没有什么错。“乱臣贼子得而诛之”。别说同学,就是我儿子办了坏事,又岂敢放过?

再说,他邬同学也的确过分了,两年局长,五十万巨贪才是其贪的冰山一角。更重要是那件事就那么奇怪、荒唐,强盗遇上贼打搅,贼被捕了,强盗却太平无事。这不是“天瞎地瞎,人瞎鬼也瞎”吗?

想到此,我忽然机灵一动:自己现在不就是半个鬼吗,难道也瞎了,为什么不杀回横水,认真查它一番呢?

对。查!

查它个阳间案子。看他阎罗天子让管不让管。

于是我摁动了朱胖墩办公室地电铃。胖墩很快过来了:

“黄先生叫我有事吗?”

我招招手说:“来来。朱先生。”

“黄先生。您别叫我先生好不好?”

“那我叫你啥?”

“胖墩呀。”

我笑道:“你堂堂冥界皇家特侦第一副大队,我就叫你胖墩?”

朱胖墩耸了耸肩道:“在您面前,啥队长不队长的,胖墩就是胖墩。先生您别客气。”

“那好吧,以后,工作期间我就叫你朱队长,平时叫胖墩。”我说,“现在,我命令你率队去阳间一趟。”

“是!到哪里,干什么?”

“去k市横水县民政局,调查我那位邬同学的贪污案。”

“邬同学,是名字?”朱胖墩问。

我说:“不,他叫邬福拜。”

“噢,邬**。”“

不,是邬福拜。”我纠正道。“你们去之后,先侦查他有无贪污事实,有无赃证。”

朱胖墩问:“如果有呢?”

我迟疑了一会儿,但终于还是一拳“钉”在公案上道:

“如果有赃有证,有事实,你立刻给我将他抓过来!”

“是!”

阴风一闪,朱胖墩没了。

我不由一愣,下意识地前后左右看了看,又迅即赶到门口望去,毫无踪影。我不知道朱胖墩是怎么离开我的,但我知道自己已是一身毛毛冷汗。这感觉,似乎并非一个怕字可解释,而是惊震。我叹道:“真是鬼道莫测呀!”

我从新回到公案前,本想继续查阅案卷,继续工作,却又深被刚才的惊震和独居鬼窝中的孤独所笼罩,怎么也打不起精神来。好久我才想起来地,摁动了荷叶子办公室的电铃。

荷叶子很快过来了。她问:“有事吗?”

我摇摇头道:“没什么事。你---就坐我这里吧。”

人真怪,明知被叫来的荷叶子也是鬼,却要叫来,而且叫来之后,还真的感到了些许安慰。

我端起茶杯喝了两口水,定了定神,便再次顺手抽出一份案卷。我得抓紧时间工作,力争尽早办完八十一案,而且要力争案案出色。只有那样,到时我才更有资格的,向阎罗天子讨要荷叶子。

抱着如此心情,我更加专注地审阅案卷,很快,我便被纸上的案情吸引住了。

这是一个叫孟可如的女鬼申诉书,女鬼在申诉书中称,她生前曾被一个叫张三的拐卖沦为娼妓,历时一十八年。十八年中,她受尽心身双重的百般凌辱,痛不欲生,却又欲死不能。

更苦是十八年那年春季,那位曾经拐卖她的张三到妓院寻欢作乐,并点名要孟可如陪他如何。女鬼想起自己十八年中的凄苦熬煎,全来自张三的祸害,故拒绝与其成欢。张三老羞成怒,拔刀相逼,撕扯之中,张三因酒后脚下失重,一头撞在桌子角上,闹了个严重的颅脑损伤,三几个时辰后即丧命当场。

张家人不干了,一状告到县衙,县令根据现场勘察和推理,认为张家状告妓女图财害命,谋杀嫖客大有可能,而妓女说张三自己跌倒撞死,却苦在妓女房中找不出笫三者作人证,于是判了个斩立决。

妓女孟可如一缕冤魂来到阴间,各殿阎王根据鬼门关录取的脑信息,勘察到张三跌死妓院的真实情景。于是明镜高悬,认定妓女没有图财害命之实,不作杀人犯论处,免予杀人犯应在阴间接受的各种惩罚。

但是,该妓女在阳间**一十八年已成事实,按地府相关的法律条款,转轮王判罚妓女孟可如投胎阳世做母猪,并规定其每四月生一胎,一胎生崽十八只,共计生育十八年,以足其淫欲,惩其生前所犯下的**淫秽之罪。

判决下后妓女孟可如不服,其理由有两点:其一、她生前**系被人拐卖所致,是受害者;其二、阳间因所谓的杀人罪,误判斩立决,已属冤枉,而阴间又因其做过妓女作出如此判决,实属冤上加冤。

除上述,更令女鬼担心是,此去做母猪十八年,千猪上万猪踏的,下辈子仍将受**淫秽罪之处罚。如此周而复始,她将永成下贱坯子,因此她奋然提起了上诉。

上诉驳回,维持原判。在押往阳世投胎母猪之际,女鬼孟可如寻机逃脱。从此,她游荡于阴间做了五十年的孤魂野鬼。后遭通缉被抓获,现正羁押在案。据女鬼自己估测,双罪并罚,她将有被打入十八重地狱的可能。故特具此诉,请求重审。